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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兰道:“可是——”
雷闯冷冷打断了她:“没什么‘可是’,从今往后,不要再提起那个人,我们的大哥就在隔壁,他是在半个月之前的山火中严重烧伤,又摔坏了脑子,失去记忆!”
顿了一顿,雷闯压低声音,近乎窃窃私语:“昨天村长又去了一趟镇上,现在外面风声很紧。”
“在北边,金乌国的大军已经平定了血刃之乱,把叛军彻底打散了,现在却是有少部分叛军一路往南逃窜过来。”
“我们百荒山,连绵上万里,地面丛林茂密,遍布沼泽,地底洞窟盘根错节,地形极为复杂,这些混沌之刃的残党,极有可能逃到百荒山深处的。”
“所以,百荒山一带的村镇,特别是我们乱血妖族聚居的村镇,盘查就格外严密了,一旦发现村民和混沌之刃有关,不要说肯定是去了参军的资格,甚至会带来灭顶之灾的!”
雷兰惊呼:“什么!”
雷闯道:“你小声点,对付混沌之刃这样的邪教,当然要以霹雳手段,彻底斩草除根了,偶尔伤及无辜,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雷奇这家伙,自己跑去参加混沌之刃,却是还要连累我们,真是可恶!”
“幸好咱们运气不错,在山火中捡到了这个失去记忆的乱血妖族,看样子应该是百荒山深处的野妖吧?不过无所谓了!”
“反正现在,咱们整条村都一口咬定,他就是雷奇。”
“雷奇在离开村子去参加混沌之刃前,终日躲在山林中狩猎,从没有到外面去过,认识他的人应该不多。”
“对我们这种穷乡僻壤的小山村。调查也不可能太严密,估计也就是征召令下来的时候,才会从城里来一两个高阶妖族随便转转。”
“这些高阶妖族。走进我们的村子都会嫌臭,连正眼都懒得看我们。哪里能分辨得出谁是谁呢?一定可以蒙混过关的!”
“只要证明我们村子里没人参加混沌之刃,那上面就没什么理由,不让我们去参军了!”
听到这里,李耀终于明白,自己在整件事情当中的作用了。
雷闯又道:“姐,你早点儿睡吧,征召令这两天就该下来了,到时候你可要打起精神。不要出什么岔子。”
“趁着月亮鲜红,我再去修炼一个钟头!”
雷兰道:“阿闯,你也不要练得太辛苦。”
雷闯笑了笑,道:“我们乱血妖族,本来就出身低微,再不辛苦一下,又怎么往上爬?”
“村子的土地这么贫瘠,赋税又这么重,大家的日子过得都非常艰难,靠狩猎和耕种。可是无法改变命运的,只有到战场上多立下一些战功,才能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
“听说。在天元界,越过大荒,就是富饶肥沃的平原,那里的人族根本不用工作,终日懒洋洋地晒晒太阳,自然有各种法宝和机械帮他们耕种和收获。”
“如果我们也能在天元界拥有一块肥沃的土地,一座小小的矿场,到时候,就把枯叶村搬到那里去。用人族的法宝来帮我们种植鬼齿花,我们只要在旁边晒晒太阳。法宝就能自动采割金蕊汁,那才好呢!”
“世上哪有这样的法宝?”雷兰笑了。
雷闯也笑起来。两姐弟又轻声说了一会儿话,村东边忽然传来一阵微弱的狼嚎。
李耀耳朵一动,听出这是守护鬼齿花田的两头月影荒狼之一,发出的嚎叫,不过只有短短一声,就沉寂下去。
鬼齿花这么凶残的植物,自然是不用守护的,不过采割下来的金蕊汁,要放在特殊的芦香草垛里阴干,才能激发出最强的药效。
百荒山中,多的是野性难驯的妖兽,时常会进村骚扰,所以才驯养两头月影荒狼充当护卫,倒不是怕有人偷金蕊汁,而是怕辛辛苦苦采割的金蕊汁,被妖兽给糟蹋了。
离开树屋,雷闯的双眸瞬间变得炯炯有神,就像是两只熠熠生辉的小灯笼,散发出危险的光芒。
他鼻尖耸动,深深一吸,忽然放开四肢,朝村东头电射而去。
李耀心中一动,他也觉得刚才这声狼嚎有些古怪,干脆吊在后面,像是雷闯的影子,亦步亦趋,轻飘飘没有半点儿重量。
“呼!”
雷闯风驰电掣,赶到鬼齿花田旁边时,果然发现在一个个圆锥形的草垛中,隐隐伏着一道黑影,正在草垛中掏着什么。
两头小牛犊一样的月影荒狼,乖乖趴在这人身边,好似两条肚皮吃得滚瓜溜圆的宠物狗,一声不吭,心满意足。
雷闯大怒,低吼一声,周身金灿灿的茸毛瞬间竖起,身形膨胀一轮,尾巴绷得比大枪还直。
“唰!”
一爪掏出,电芒四射,这一击已经有了‘妖兵’级数的水准,放在前线,都可以充当兽潮中的小头目了。
岂料,这个鬼鬼祟祟偷金蕊汁的妖族,身形却是灵动至极,像是一头大猫,三纵两窜,就逃入丛林之中。
雷闯冷哼一声,紧追不舍。
这片丛林一直延伸到百荒山深处,即便阳光最猛烈的白天,都缭绕着一层淡淡的迷雾,阳光透过斑斑驳驳的枝桠照射进来,几乎要被染成黑色。
更不要说在血月朦胧的夜晚,丛林中更是充斥着阴森恐怖的气息。
一株丫丫叉叉的大树上,雷闯瞪大了虎眼,爪子上闪耀着危险的光芒,还有一滴殷红的血珠。
雷闯伸出长满倒刺的舌头,轻轻****着爪子上的血珠,声音比穿透丛林的月光还要阴冷:“是你!”
在他对面,相隔一米之外,另一株大树的枝桠之间,蛰伏着一名身材高瘦的青年。
这名青年身上的野兽特征更加稀薄,除了浓密的淡金色络腮胡,以及额头上的“王”字斑纹之外,几乎找不到半点儿妖族的特征。
但他周身散发出来,有若实质的妖气,却比雷闯更加浓郁,仿佛在他周身凝结成了一头无影无形的斑斓猛虎。
雷闯笑了,笑得无比轻蔑,无比忿恨,无比恼怒:“刚才嗅到那股熟悉的气味,我还有些不敢相信,雷奇,你这个叛徒,没想到你还有脸回村!”
“你回来干什么,来害死我们大家吗?”
李耀蛰伏在两人不远处,偌大的身形仿佛骤然散开成了千万片枯叶,静静听着两人的对话。
纵然这两兄弟都是丛林中最可怕的猎手,但双方的级数差距太大,就算他们和李耀相距半米,瞪大了眼睛,都不可能发现李耀的存在。
李耀有些好奇地打量着真正的雷奇,这个妖族叛乱组织“混沌之刃”的成员。
雷奇穿着一套破破烂烂的软甲,表面布满了干涸的血渍,肋下还有一个深可见骨的大窟窿,被酸液腐蚀的五脏六腑清晰可见。
短促的战斗,牵扯了伤口,他露出痛苦的神色,声音十分低沉,沙哑:“阿闯,别挡着我的路。”
“我要护送一样极重要的东西去百荒山深处,不过我们遭到了敌人的伏击,不少战士都身受重伤。”
“现在,我们急需要一批金蕊汁来疗伤,我是走投无路,才回到村里来的。”
“你就当没看见我,快回去睡觉,我拿了金蕊汁就走,绝不会连累村里。”
雷闯的虎眼,瞪得比牛眼还大,怒不可遏,咆哮道:“雷奇,你果然被混沌迷惑了神智,完全丧心病狂了!”
“你知不知道,全村人的生计,都指望这批金蕊汁?”
“征召令马上要下来了,除了征兵之外,还要调动大批战争物资,今年给我们定下来的物资,就是七成金蕊汁!”
“剩下三成,再被你拿走一大半,村里的大伙儿还怎么活?”
“不行,我不会让你得逞的!”
“这些金蕊汁,是全村人用命换回来的!”
“为了培养这些该死的鬼齿花,天不亮我们就要出去狩猎,辛辛苦苦打回来的猎物,自己舍不得吃,先要喂给鬼齿花!”
“每天,还要战战兢兢,给鬼齿花施肥、除草、驱虫,稍有不慎,就会被咬掉手脚!”
“等到了采割季节,要在它的血盆大口底下去采割它的花瘤,更是每天都要过一个鬼门关!”
“光是今年,就有四个村民被鬼齿花咬掉了手脚!”
“这样千辛万苦,才采集了一点点的金蕊汁,你轻飘飘一句话就想拿走?做梦!”
“告诉你,雷奇,从你参加混沌之刃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再是我们枯叶村的妖了!若是你识相的话,现在滚蛋,我不会去镇上报告。”
“但是,你想得到一滴金蕊汁?那就从我的尸体上面踩过去!”
雷奇虎目含泪,捂着肋下的伤口,嘶声道:“我当然知道,种植鬼齿花有多么危险,这就是我加入混沌之刃的理由,我想要改变这一切!”
“凭什么,那些银血妖族可以住在精致华美的大城里,饱食终日,无忧无虑,动动嘴皮子就能驱使我们流血卖命?”
“凭什么,铜血妖族也不用劳作,只要残酷压榨我们,就能得到充足的资源去修炼,修炼得更加强大之后,再从我们的骨头渣子里,压榨出更多的东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