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七.这辈子,她都不会再要他了

饮尽风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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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步声渐行渐远。

    他静静听着,只有长睫在不停颤抖,沾上了湿意。

    走吧。

    小月亮。

    走得越远越好。

    永远,永远,不要回头。

    直到最后一点脚步声都听不见了,傅时奚僵硬维持的身躯终于一点点崩塌,伪装的面具裂纹如蛛网般层层蔓延,彻底崩裂,他的身体摇摇欲坠,"砰”的一声,双膝重重跪在地上,满目绝望,一身倾颓。

    他把她逼走了。

    这辈子,她都不会再要他了。

    傅时奚垂着头,碎发散落,遮掩住猩红的双眸,他的背脊佝偻着,木偶般扯了扯嘴角,起初只是很轻的笑声,到后来,撕心裂肺,充斥绝望。

    而他握成拳的左手渐渐松开。

    一滴血珠,凝在指尖,再滴落,砸在佛珠上。

    左手的袖口处,血液如一条小蛇蜿蜒在肌肤上,不停往下流,他摊开的掌心中全是血,连掌纹都完全被浸透了。

    傅时奚好像根本感觉不到疼痛。

    他撩起西装外套,里面那件浅色衬衫已经被血浸透,他面无表情地从口袋里摸出小刀,往小臂上又深深划了一刀。

    利刃嵌入肌肤。

    鲜血迫不及待溢出。

    他眼底映着疯狂的猩红,闻着腥甜的血腥味,感受着胳膊间的疼痛,才让他渐渐活过来。

    疼痛。

    有时候,是个好东西。

    至少,能在关键时刻提醒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随着疼痛渐缓,想追出去挽留她的冲动也渐渐淡去,他依旧跪在地上,双手颤抖着,去捡散落在地面周围的佛珠。

    一颗,一颗。

    眼睛如同染了血般的红,直到眼眶再也承载不住眼泪的重量,他一边掉泪,一边以模糊不清的视线去捡佛珠。

    捡起来后,小心翼翼吻着佛珠,放进西装夹层里,隔着衬衫,紧贴胸口。

    怎么会不痛呢?

    那是他最爱的女孩。

    他爱了她那么多年,怎么舍得去伤她?

    他说的每个字,诛她的心,却也是百倍千倍地反噬着他,往他心里捅,捅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支离破碎,捅成一个大洞,反反复复地疼,到最后甚至连疼都不知该如何去疼了。

    可是……

    他没办法。

    诺兰被刺杀并非意外,而是精心谋划的局。

    从菲丽丝遇见沃尔森开始,这个局就初具雏形了,菲丽丝以孤女的身份接近沃尔森,和他相爱,可实际上,她知道沃尔森的亲生父亲并不是为了保护傅时奚在绑架案中牺牲的那位,而是傅澜的亲弟弟。

    也就是说,沃尔森身上流着柯林斯家族的血。

    真相如阴霾般,蒙在沃尔森心头,也让他在菲丽丝的策反下,渐渐萌生反意,并借助菲丽丝,成功搭上古斯塔沃家族。

    而菲丽丝,和她那头标志性的红发一样,是古斯塔沃家族的人。

    一名从未得到认可的私生女。

    等到傅时奚察觉到一切,做出反击的时候,沃尔森已经先他一步,控制了大半柯林斯家族。

    傅时奚被“架空”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从小一起长大,被他敬重,称作兄长,哪怕沃尔森只是傅澜的养子,可在他心里完全是亲兄长,在他接手柯林斯家族后,陪着他一路血雨腥风走来,甚至在最危险的时候,帮他挡过枪卖过命的沃尔森,居然会反叛。

    猝不及防的背刺。

    所以,从沃尔森口中得知,莫枕月要来找他后,他慌了。

    现在在欧国,他已经护不住她了。

    以傅时奚对沃尔森和菲丽丝的了解,他们之所以给了他那些认定莫枕月背叛他的证据,是因为,他们害怕莫枕月背后华国莫家的势力,能帮他东山再起,所以干脆把莫枕月也归成他们中的一员。

    所以……

    他越是相信这些证据,越配合他们,越是和莫枕月闹翻,她就越安全。

    她是他的明月。

    他怎么可能不信任她?那些所谓的证据,他一个字也不信。

    那些都是假的。

    刚才他所说的一切,都是演给沃尔森和菲丽丝看的。

    何况……

    傅时奚苦笑,他比谁都清楚地知道,小月亮那么聪明,万一被她发现不对,以她的性格,肯定不会对他放手,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和沃尔森硬碰硬。

    且不论她在欧国势力如何,会不会把她背后华国的莫家和郁家卷进来,单单只讲没赢的后果。

    她会面临什么?

    注射、刑罚、羞辱……?

    沃尔森的手段一向毒辣,不把人当人看。

    届时加注在莫枕月身上的一切……

    他不敢想。

    他没办法了。

    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逼她走,保她安全,至于他,生死自负,败者为寇。

    所以,他只能逼她,逼着她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他派出去最后手上能用的力量,也会在暗中护着她,等她乘飞机回到华国,回到最安全的地方,就真的安全了。

    他宁愿狠一点,也不愿看她受伤。

    哪怕,这辈子她都记恨他,不愿意原谅他。

    但是不要紧。

    他只要她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她回去后,有家人陪着,有朋友围绕,她那么优秀,那么有魅力,是那样明媚灿烂的一个人,她会好的,她总会找到另一个比他对她还好的,可以让她忘了他。

    他给她的伤,会好起来的。

    ……

    傅时奚捡起最后一颗佛珠时,外面响起皮鞋扣在地面,和高跟鞋“哒哒”的脚步声。

    他收敛表情。

    掩去血迹,若无其事坐回书桌前的椅子上,眉目间重新浮动着怒气。

    沃尔森春风满面地走进来,看到地上的狼藉,笑意更深,“刚才我看到莫小姐气冲冲地离开,怎么?你把她赶走了?”

    傅时奚瞥他一眼,冷冷道:“和你们一样的叛徒,需要留在身边?”

    “奚,你还真是嘴硬。”

    沃尔森拖着一张椅子,椅腿在地板上划出深深的痕迹,发出刺耳的响声。他把椅子放在桌子另一边,坐在椅子上,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低头点了根烟,而后挑眉戏谑道:“啧,我亲爱的弟弟,你说的那些话,可真够狠的,让那么一个漂亮女人流泪,为你伤心,换做我,我可舍不得。”

    傅时奚没搭理他。

    而菲丽丝站在沃尔森旁,撩了撩火红的长发,嗅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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