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柳泉居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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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泉居饭庄始建于明代隆庆年间,酒馆坐落于护国寺西口路东,是北京有名的黄酒馆。当年北京的黄酒馆分为绍兴黄酒、北京黄酒、山东黄酒、山西黄酒四种,柳泉居卖的正是北京黄酒。柳泉居是由山东人出资开办的,店铺前边是三间门脸的店堂,后边有一个宽阔的院子。据史料记载,当年这院内有一棵硕大的柳树,树下有一口泉眼井,井水清洌甘甜,店主正是用这清澈的泉水酿制黄酒,味道醇厚,酒香四溢,被食客们称为"玉泉佳酿"。柳泉居除了卖黄酒外,下酒菜也极富特色,《陋闻曼志》中这样记载"故都酒店以'柳泉居'最著,所制色美而味醇,若至此酒店,更设有肴品如糟鱼、松花、醉蟹、肉干、蔬菜、下酒干鲜果品悉备"。柳泉居饭庄早年并无店名,据说这'柳泉居'三字,是明朝奸相严嵩的落魄之作。明嘉靖年间,世宗皇帝宠信严嵩,曾说过:"世上没有杀他的刀、斩他的剑。"到明穆宗继位后,决心要除掉这个他。但因先皇有言在先,无法取其性命,只好罢免了严嵩的官职,抄没了他的家产,只给严嵩留下了一只银碗,让这个奸臣以乞讨为生。北京的老百姓都恨严嵩,根本无人肯接济他。一天,饥渴交加的严嵩来到这家小酒馆门前,闻到那浓郁的酒香,严嵩就再也走不动了,便央求店主人给他酒喝。掌柜的一看这银饭碗,便知道他是严嵩,早就听说严嵩写得一手好字,便取来笔墨纸砚说道:"给你酒喝可以,你得给我这小店题几个字。"严嵩稍加思索,题写了'柳泉居'三个字。时隔不久,严嵩便饿死在街头,'柳泉居'竟成了绝笔,小店也因此在京城声名远播。

    高杰和魏忠贤并肩行在北京内城的街头,边走边听他讲述这柳泉居饭庄的趣闻,不知不觉,便已经到了目的地。

    因魏忠贤出宫都会换上便服,所以他们一行人并不惹人注目,但颇有眼力的小二还是麻利地直接将他们引到了二楼的贵宾包间。

    这一餐饭,乃是高杰到明朝之后吃过的最丰盛最可口的一餐了。在米脂时,他曾跟李鸿基的爹去县城上过一回酒楼,也曾与于弘志、姬龙峰等人在蒲州下过馆子,但抡起酒菜的味道,还真没有哪一家能比得上这个柳泉居。天启帝设宴时,那些所谓的宫廷御膳实在是好看多过好吃,可能最主要的原因是菜上桌时基本都是冷冰冰的了,味道实在不敢恭维。

    魏良月来之前虽说要痛宰高杰,但到了点菜之时却并未付诸行动,只是点了两样清淡可口的小菜,高杰清楚这个小妮子嘴硬心软,便大声对小二唤道:“把你们饭庄最有名的菜尽数点上,凑足十道,合十全十美之意!”

    小二那本因魏良月只点了俩小菜而有些不爽的脸色,顿时之间又动人起来,他满脸放光,连声应承,乐颠颠地下楼去布菜了。

    等小二走后,魏良月白了高杰一眼道:“你知道这里的菜品有多贵吗?!狮子大开口,小心回不了家!”

    高杰哈哈笑道:“小月勿须担心,实在没钱付账,我便留在店里做人质,大不了洗他十天半月的碗碟,也要保证妹子吃饱喝好!”

    小月听了,有想笑又着急,撅着嘴嘀咕道:“我才没那么讲究呢,吃点小菜便是了!再说了,你一个堂堂的忠勇侯,沦落到在饭庄洗碗还债,很风光吗?!”

    见高杰语结,魏忠贤和魏良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姬龙峰满脑子都是美食,竟然没听到魏良月说啥,悟空听不太懂,也是一脸茫然望着众人,不知他们在笑些什么。

    因为高杰这个豪客,所以上菜速度十分迅速,不久整个饭桌上就满满当当摆好了美食。高杰亲自给魏忠贤和魏良卿斟上黄酒,然后端杯诚恳道:“小杰初来京城,便有幸结识了魏叔、魏大哥和小月妹子,承蒙你们这几天的关照,小杰感激不尽,这一杯黄酒便聊表谢意吧!”

    姬龙峰拉着悟空也站起来,和高杰一起端杯敬酒。

    魏忠贤也不矫情,和侄儿侄女一起将黄酒一饮而尽,然后他才说道:“要说感谢,老夫倒想谢谢小杰你们呢!”

    见高杰不解,魏忠贤继续道:“良卿和月儿才来京城不过一年,因为老夫的原因,很多官家子弟虽不敢欺辱他们,但都敬而远之,不屑与他们做朋友,令老夫一直耿耿于怀。小杰你们三个少年俊杰,前途无量,却肯屈尊与他俩为友,真诚相待,老夫感激不尽!”

    高杰闻言,手足失措,连声道:“魏叔说的是什么话?!我们三个小子羞愧不已,可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才好了!朋友之交,不在乎名利,贵在知心,贵在诚意!咱们就别再互相夸赞了成不,反正我和魏大哥、小月第一次见面,便有相见恨晚,臭味相投之感,这就是缘分使然吧!”

    魏良月听了心里感动,嘴上却哼了一声道:“谁和你臭味相投了!”说罢,还作势举起纤纤玉手在鼻间微微扇动,好似高杰等身上真有臭味一般,引得大家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因为高杰的打趣胡扯,饭桌上始终笑声不断,这顿饭吃得甚是欢闹尽兴。席间,高杰借口要去小解,离开了包间,到了外面的走廊之上。

    因为耳朵灵,刚才高杰便听到楼下似乎有些争吵之声,而且主角正是他感兴趣的人,便找了个借口出来看看。

    柳泉居集宫廷、山东、清真三大菜系精华为一体,精于扒、爆、炒、煨,拿手名菜有金盅鸡、凤尾银耳、玲珑鲍鱼。同时也经营大众化的饭菜。无论腰缠万贯的"大客"还是小门小户的食客,都可以大摇大摆地步入柳泉居的店门,一样受到伙计们的热情招待,一样喝到窖香浓郁的黄酒,吃到可口而又价钱公道的饭菜,而一楼便是普通平民们就餐之地。

    几个正准备上楼、衣着华丽的富家子弟在一楼正对着两个普通打扮的人冷嘲热讽,引得大厅中的众多食客看起了热闹。高杰眉头微皱,因为他一眼就认出了那几个富家子弟为首的两人,高个、脸色微青的是刘玄则,而胖乎乎的绿袍青年正是叶孤烟。这俩人简直就是京城中纨绔子弟的代表,成天无所事事,好像总要折腾出点动静来,方才能显示出他们高人一等的身份。

    此刻,刘玄则一边嗅着鼻烟壶,一边冷笑道:“你小子之前不是挺嚣张的吗?说什么不屑与我们这些人为伍,今儿怎就落魄得像条狗一般了呢?要不是叶少眼尖,我还真没想到你会混迹在这一楼乌烟瘴气的地方啃馒头,喝稀粥呢!”

    叶孤烟嘿嘿笑道:“要不是我打了个喷嚏,歪了一下头,怎么也不会发现熊大公子啊!馒头好吃吗?要不要跟哥几个上去,至少还能混上点剩菜剩饭,起码也比稀粥馒头强不是!”

    而被叶孤烟称为“熊大公子”的是一个身着白衣的青年,身材匀称,看样子个头不高,却生得一双长臂,颇有三国刘备刘玄德“双手过膝”的特征,在众多食客中也颇为醒目。他貌似没有听到叶孤烟等人的讥笑之语,只是埋着头,默默地继续喝粥。而坐在他对面的一个大汉却着实忍耐不住,腾地站起身来,只见他足有近两米高,穿着一件小坎肩,露出的肩膀和手臂肌肉虬结,显得粗旷雄伟,就如同一头暴怒的黑熊一般,凛然不可侵犯。

    叶孤烟虽块头也不小,可这家伙色厉内荏,胆子并不肥,见到一个铁塔般的凶汉恶狠狠瞪着他们,吓得连连后退,躲在了刘玄则的身后,不敢吱声了。刘玄则也一样有些心虚,却故作镇静喝道:“你是什么东西,敢这么看着本公子?!”

    那被称作“熊大公子”的白衣青年一把按住对面的大汉,冲着他摇摇头,示意不要惹事。那大汉豹眼怒睁,憋了半天方才不甘心地坐了回去,看他胸口剧烈地起伏不停,便知道其怒气难消。

    见那大汉被自己喝退,刘玄则更加得意,又狠狠嗅了一下鼻烟壶,打了个喷嚏,舒服地**了一声后,方才懒洋洋地道:“识时务就好,别把自己还当成是什么辽东经略的公子,如今你爹不过是一介死囚,而你,如果本公子愿意,随时会让你变得比你爹还惨!”

    那白衣青年闻言,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半晌方才回转身来,蜡黄的脸上强行露出一丝谦卑的笑容,低声下气地道:“刘公子、叶公子,还有其他哥位贵公子,贱民熊兆珪不知几位回来这,扰了你们的雅兴,我已知错了,现在便离开消失!”

    那铁塔般的大汉闻言,急道:“公子。。。。”

    没等他说完,熊兆珪便伸手制止了他,起身对看热闹的小二道:“麻烦小二哥,帮忙将这剩下的几个烤馒头给我们打包带走!”

    还没等小二回应,刘玄则冷笑道:“谁同意你走了?!”

    熊兆珪闻言,对刘玄则一行人躬身施了个礼,低声道:“各位公子,就放过我俩吧!”

    刘玄则转头对从他身后已经又站了出来的叶孤烟笑道:“孤烟,这熊大公子态度诚恳,我见犹怜,我觉得还是不要为难他了吧!”

    叶孤烟怪笑一声,道:“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刘玄则满意地点点头,对熊兆珪道:“好吧,今儿就不玩你了,不过,我们兄弟几个上去吃饭,需要个端茶倒水的使唤,怎么样,这点小事你还是能做好的吧!”

    叶孤烟几个听了,顿时一起拍掌笑道:“老大好主意,就这么办!”

    那铁塔般的大汉目眦欲裂,手臂上的肌肉抖动不停,却因熊兆珪的一句话而强忍屈辱,憋得浑身肌肤都泛出了红色。

    熊兆珪看样子性格内向,不想惹事,正要点头答应下来,却听楼上一个年轻的声音道:“兆珪兄,你怎么才来,大家眼巴巴地,就等着你入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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