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人有人像,鬼有鬼样!

冲天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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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莫半个小时后。

    林阳提着鹤云,来到一座天坑之上。

    天坑四周郁郁葱葱,下面深不见底,隐隐间鬼气往上冒。

    这就是鹤云发现的鬼窟。

    鬼窟,顾名思义,就是大量厉鬼聚集的巢穴。

    “卧槽,你是真的重啊,该减减肥了。”林阳放下鹤云,不由吐槽了一句。

    这家伙速度太慢了,他一直提着鹤云赶路,还好是僵尸,如果是人,非得累死不可。

    一米七几的身高,还不到一米八,不说两百斤,少说也有一百九十多斤。

    肥头大耳,全身赘肉,真够沉的。

    “已经减了三十斤了。”鹤云讪讪一笑。

    他也不想长这么胖,从小到大受尽嘲讽和异样的目光,可不管怎么减,始终减不下去,哪怕光喝水,体重也蹭蹭涨。

    为了减掉这三十斤,他连喝水都在控制,用了整整三个月,好几次险些晕倒。

    之前出去找工作,全力苦力活,其它的工作,嫌弃他胖,根本不要他。

    最后没办法,只好当一个冥工,等鹤青云归老之后,接手白事铺。

    这一行还别说,挺赚钱的。

    平时看着没什么生意,一个月少说也能赚好几十万。

    “有人来了!”

    林阳拉着鹤云来到一旁的草丛中。

    现在的他,拥有了法力之后,已经施展术法,将自身尸气隐藏起来了,不用担心被人感应到尸气。

    很快。

    一行五人出现在林阳和鹤云眼里。

    四男一女,背后背着背包,身上挎着绳索,腰间或是登山镐、或是砍柴刀……一副冒险家的打扮。

    其中一人身上隐隐间有法力波动,这是吸收了法力,刚刚达到纳气境的道门中人,实力很低,连门都没入。

    熟练的纳气之后,也就是达到纳气境后期,才能入门。

    入门境,是道门境界的第二个境界。

    这群人胆子不小,居然敢在半夜三更的时候来鬼窟,典型找死。

    就他们这实力,随随便便一只恶鬼、猛鬼都能杀了他们。

    “是他们!”鹤云忽然压低声音说道。

    “你认识?”

    “嗯,另外一家白事铺的冥工,为首的那名男子,叫二猴子,仗着自己实力强,抢了我们好几次材料。”

    鹤云咬牙切齿的说道,显然在这群人手中吃过不少亏。

    “他们来这里干嘛,莫非不知道下面是鬼窟?”林阳不禁问道。

    “不清楚,应该知道吧。”鹤云也不敢肯定。

    两人谈话间,便看到那名叫二猴子的冥工,从背包里拿出许多化妆品。

    然后互相化妆,把自己化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化好之后,又拿出一瓶装满黑色液体的瓶子,弄出一点,涂抹在自己的身上。

    “活人画冥妆,尸油掩人气,看来他们知道这是鬼窟,还准备混进去!”

    厉鬼附身,混迹在人群之中,人也可以给自己化妆,混迹于厉鬼之中。

    俗话说,人有人像,鬼有鬼样。

    将自己化成鬼样,再用尸油涂抹周身,屏蔽人气,便可混迹于厉鬼群中。

    看似简单,实际上对化妆技术要求很高,就算会化妆,也得有胆量混进去不是?

    不过对于冥工而言,这点胆量还是有的。

    “待会儿下去了按照我们事先商量好的,你们全部跟着我,我是怨鬼,你是乌青鬼,你是吊死鬼……”

    二猴子提醒着其余四人的身份,最后满脸严肃的警告道:“你们记得谨言慎行,最好不要说话,我会和它们交流。

    这一次的目标,是黑煞鬼将凝聚肉身之时,遗留下来的血肉之精。

    鬼将你们可能不知道是什么概念,如果我们暴露了身份,它只需一个眼神,便可杀了我们。

    哪怕是那些道门弟子,也不敢招惹一名鬼将,我们此次的任务危险程度,是有史以来最高的,短时间内任务可能完不成,甚至连接近黑煞鬼将都不可能,得做好打长期战的准备。

    虽说很危险,但做完这一个任务,我们直接财富自由,再也不用冒险了。

    而你,也有足够的钱财为你弟弟换肾,还有多余的,可以带着你弟弟开家小店,做点小生意,一辈子衣食无忧。”

    “我有点怕,万一……”

    唯一的一名女人有些胆怯。

    “没有万一!!”

    二猴子低喝道:“要不是看你和我有点血缘关系,我也不可能带你发财,做我们这一行,首先就得有信心、有胆量、有魄力!!

    你要是害怕,现在可以走,没人拦你,可如果下去了,你身份让厉鬼生疑,不用厉鬼出手,我们就会第一时间杀了你!”

    “呼……我知道了!”

    女人深吸口气,强行让自己镇定了下来。

    “接绳下窟!”

    二猴子说了一声。

    几人立即取下绳索,动作麻利干练的一一接上。

    然后拴在一棵大树上,将另外一头扔了下去,借助绳索,五人挨个下降到鬼窟地底。

    “鬼将!!下面居然有鬼将!!”

    鹤云脸色大变,眼中满是畏惧。

    鬼将啊!!那可是凭美道门法师境的强大存在。

    在这种鬼物面前,连道门弟子都是蝼蚁,更何况他们普通人。

    “二猴子他们的胆量未免太大了,居然敢打鬼将血肉之精的主意!!”

    血肉之精,是鬼将凝聚肉身之时,多出来的一部分,是鬼将视若珍宝的东西。

    因为肉身受损之后,鬼将可以用血肉之精修复受损的地方。

    比如手臂断了,就可以用血肉之精重新凝聚出一条手臂。

    身为冥工,这就是他们寻找的材料,有时候自己做,有时候外面找。

    像血肉之精这种材料,极为昂贵,堪比棺材菌!!

    若是真能被他们得到,别说一辈子衣食无忧,只要不败家、不挥霍无度,足够祖孙三代人舒舒服服的过日子。

    可这种东西,又岂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换做是他,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打这种东西的主意,就算他敢,鹤青云也不会让他冒这个险。

    “鬼将而已,有我在你怕什么,不过他们的胆量确实很大,只可惜,命不久矣。

    骗骗其它厉鬼还行,想骗鬼将,他们手段还是嫩了一些。

    血肉之精对我没用,等会儿我让黑煞鬼将亲自交给你。”林阳对鹤云说道。

    换做之前,他不是凝聚了肉身的鬼将得对手,想对付这种级别的敌人,得让法慧出手才行。

    可现在,他已经掌握法力,能施展诸多术法,配合紫僵中期的实力,外加杀僵刀,足以斩杀黑煞鬼将。

    毕竟僵尸本就克制厉鬼,鬼将又如何?今晚照样得死。

    要怪就怪这家伙运气不好,遇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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