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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了兽王战垲的张重,浑身散发出野兽嗜血的气息,而瞎眼的蛇王现在紧紧的盘成一团,有些畏惧的看着小灰,一蛇一龟僵持着。
动了,小灰突然动了,象是重炮一样,直接跳了过去,谁说龟类移动速度慢,小灰直接张嘴咬在了蛇王的七寸的白点上,咬住后不等蛇王挣扎,直接用锋利的大爪子不停的拍打蛇头,张重更是运足了气力,接连施展怒斩。
蛇王的防御和攻击都算是相当高了,可是跟小会一比,还是差了一些,这就是等级的差距,并且现在小灰是直接咬住了蛇王的命门,根本就不松口,(看过动物世界的朋友都知道,颚鱼要是捕食猎物,一般都是咬住了就不松口,等猎物死后才会慢慢的咀嚼下去。)蛇王现在拼死的挣扎。
小灰的爪子轻轻一划,蛇王那坚如岩石的磷甲立刻就给划了开,蛇尾象征性的拍打了几下就不动了。
赢了~
五郎立刻踢翻了身前的枯木,就跑了上去,沙尔菲犹豫了一下,但也是笑了一下跟着过去了,只有金可汗在马文两人的拉扯下,才反应了过来,嘴里不知道嘀咕着什么,但眼神中却充满了尊敬。
解决了战争狂化状态的小灰又复原成了小狗般的大小,只是浑身湿漉漉的,神色萎靡,张重心疼的给它送回了兽王戒指。
众人把张重围住,五郎更是直接把张重抱了起来,“好小子,我就知道你有办法。”
这时候那些毛民全部都跪了下来,能打败他们信奉的蛇神,那么这个人本身也一定是一个神。
张重解除了沉重兽王铠甲,使劲的握紧了拳头大吼了一声,这一声发泄了长久以来的压抑。
五郎一直跟随着张重,暗暗替他高兴。
蛇王全身是宝,可是张重只要了一个魔炎石,其余的全部送给了马文等人,看见马文等人尴尬的脸色,张重走了过去,拍了下马文的肩膀,身手递过去一个样子精美镶嵌了一颗红宝石的戒指。
“这是。。。。。。。”
张重点点头,“没错,是空间戒指。”
马文沉默了一下,但还是接了过来,论空间戒指的珍贵程度虽然不如蛇王本身,可也不是马文这种人能买的起的,因为它不但是金钱的象征更是身份的象征,多少有钱的人出高价都买不到,张重戒指里其实还有几个,都是张忠给张重放进去的,这东西无论是送人还是变卖都比黄金要实用多了。
毛民不敢大声的说话,都小心的站在一起,张重和五郎两个人当前走了过去,那两个老者到也能简单的说出大陆的通用语,带着几个人左转几圈,就到了自己的领地。
毛民的领地跟大多数的土著人一样,周围是木制的栅栏,里面是单层的草屋,中间有个巨大的空地,有一篝火,不少妇女和孩子在挂晒着兽肉其中竟然还有一张人皮。
张重拿出蛇王的魔炎石向那毛民首领问道:“你见过这个东西吗?”
那首领只看了一眼就点点头,虽然奇怪到还是道:“神使是要啊哈马石?那请跟我来。”几个人走到地方的时候才明白首领的眼神为什么有些奇怪了,在首领的房后面有着整整四堆的魔炎石,而且听首领的话这还只是一部分。
随后大首领也告诉张重,他们族人每年只有在出生的时候才能吃上一枚,吃二枚的话就会活活的痛死,在体内喷出火焰把人烧成灰碳,也只有族内传说中的勇士才能吃两枚而没有事。
张重也暗暗后怕,没有想到还有这种限制,好在小灰体质根本就是魔兽,加上火焰对它来讲说不定反而是补品。
“这些真的不用的留点给你们吗?”张重本性还是不喜欢给人家断了种,所以听到首领让他全搬走的话,忍不住问道。
“请神使放心,我们很快就会采集够的。”毛民首领说的不是假话,在巨蟒居住的地方生长一种草,淡蓝色,六叶半人高,毛民往它叫伽蓝心之草,意思就是美丽的草,点着后会产生大量的白烟和恶臭,人类闻了没有什么,但是巨蟒会慢慢的吐出以结成的魔炎石,很是神奇。
这个毛民大首领虽然老实不敢说假话,但是他更多的是想看看这么多的魔炎石他要怎么搬,难道一人背一麻袋回去,张重没有想那么多,空间戒指一开,那成堆的魔炎石不大的功夫都被张重收了起来,算了算怕不下有三十万枚,这指甲盖大小的魔炎石都是毛民们几百年以来积攒起来的,没想到今天到全便宜了张重,当杀掉第一条巨蟒的时候,张重还在想,这要杀多少条才够军队使用的,没想到现在全部解决了。
毛民本来就见识过张重的威力,现在见他能把一屋子的石头变没,立刻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口中不只知道念着什么,跪在地上不停的跪拜着。
毛民大首领本来准备最好的酒菜,还在部落里点燃了巨大的篝火,但是几个人先前看见那张人皮后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客气了一下,只是喝了些酒,却没有想到,毛民的酒辛辣甘甜,和大陆上的不同,别有韵味,虎五郎更是往戒指里装了整整的十五坛子,才在大首领可怜的面子下收手。
喝过酒张重等人要走,那毛民大首领却是领众人来到了一个屋子中,外面破烂的草屋,连个守卫都没有的地方,进去后竟然堆了半个屋子的装备,有好有坏,无论是不是生锈都堆在了一起也没有分类。
马文几个人眼睛都直了,这些装备虽然大部分都是白板和绿色装备,但是数量巨大,有的还隐隐的发出黄色的光芒,这里都是毛民这几百年来杀的冒险者所获得的,不过他们把这东西当成破烂全都堆在了这里,偶尔有些毛民也会拿几件回家做装饰品。
当然马文等人在得到了张重的同意后,疯了样直接扑了进去,谁说只有女人爱挑东西,那是男人没遇到自己可心的,现在四个人手上脑袋上都带满了,满面的笑容,人人一套黄金装备,偶尔还能翻出件史诗级的装备。
几个人拿的不过是沧海一粒,张重看着身边的虎五郎道:“五哥,你虽然有了手套,但是有些时候还是兵器来的管用,你也找一件趁手的武器吧。”
虎五郎到是早有这方面的打算,并不是今天才有,本来偶尔使的是张重给他的奔雷枪·诸心,可是那东西虽然在枪类里面算好的,但是太轻,就是当棍子用都用不上力气,到是当标枪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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