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同甘共苦

本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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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够了,但一只耳的问题还是需要解决。

    喵军团是一个军队,不可能和过家家一样,犯了错说句太过粪了之类的笑话,就能一笑而过。

    无数历史经验(电视经验)告诉本喵,赏罚分明乃是治军之根本。

    所以,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在征求了两道杠和大小黄的认可后,一只耳暂且留下,以观后效。

    一只耳满脸献媚的点头哈腰,说什么谢主隆恩。

    我板着猫脸说别急着谢,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先罚你不准吃饭,从这一顿开始。

    一只耳马上又可怜兮兮的,问:那要到什么时候结束呢?

    这还真没想好,反正不会让它饿死就行,我说:那就得看你的表现了。

    它挺胸抬头端正态度,表示今后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信它就有个鬼了,还是先饿一顿再说吧)

    更重要的是,火腿肠被小雨祸祸了,本喵可还饿着肚子呢。

    我走到垃圾桶下面,对殷勤跟在身边的一只耳压了压爪子,它很懂事的伏低身子,让我能轻松站到它的身上。

    然后它直立起来,狗头就离垃圾桶顶部不远了。

    我后脚一蹬跳上去,凑到被两道杠撕开的口袋前看了一眼。里面还有些被菜汤泡过的白饭。

    猫不是应该吃肉的么?

    我有些纠结,见两道杠也回到上面,就问它:你们平时就吃这些?

    两道杠笑笑:能填饱肚子就行,哪能挑东捡西的。

    垃圾桶下大黄也接话道:上次还找到过卤肉饭,巴适得板哦。

    ……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能改掉川音。

    我凑到白饭前闻了闻,有肉味,蒜苗味,还有好浓的豆瓣味。如果没有猜错,这道菜是回锅肉!

    两道杠见我咽着口水,不解道:元首大人,你也还没吃呢?

    呃……不能说吃的被某人糟蹋了,本喵可是喵军团的最高指挥官,今后要做喵军团的灵魂,做英雄的。

    我清请嗓子说:本喵来与民同……与兄弟们同甘共苦。

    这话一出,不敢说把它们感动的眼泪哗哗的,至少内心也得泛起波澜。

    要知道,不管野猫还是野狗,那信奉的可都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看过动物世界的朋友一定都记得,任何一个族群里面,在享受猎物的时候,肯定是等最强的吃饱后,才能轮到下一个。

    至于公平平分什么的,那都是浮云。

    所以两道杠听了我的话后,显得很是有些激动,发自内心的跟我说,作为食肉动物,怎么咽下白米饭。

    但一只耳发出了不和谐的声音,它紧握右爪用力挥舞,大声歌颂我说得太好了,然后摇尾乞怜说,都同苦了,是不是也给它来两口?

    我气得拔下去几个鸡蛋壳砸它,它倒也不嫌弃,低头就像往嘴里咽。

    我喝道:你吃!吃了立马滚蛋!

    一只耳依依不舍的松开鸡蛋壳。一锤子买卖还是细水长流,这么简单的选择题它还是会做的。

    我不再理它,照两道杠说的,找了一块被菜汤浸透的白饭,咬进嘴里也别嚼,囫囵几下伴着肉香往下咽就行了。

    别说,尝起来还真有点在吃肉的感觉。

    不过第一口吃的是新鲜,第二口就有些腻味了。我随意咽了几口全当骗骗肚子,也算是做到同甘共苦这四个字了。

    我退开让两道杠继续进食,又问起菜市场的情况。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

    两道杠边吃边介绍,菜市场那边养宠物的不少,猫猫狗狗都有。就它记得的猫狗加一块,得有十好几只,单靠我们肯定是打不过的。

    而且它们都是有主的家宠,就算我们招兵买马实力强大了,也不可能把它们赶走。

    这的确是个问题,但仇不能不报,而且我也眼馋菜市场新鲜的肉食。

    我盘算着一时也想不出好办法,只得先把这个问题丢在一边,又问它附近还有没有零散的野猫野狗。

    最好是那种有固定找食的地儿,数量又不多能让咱们拿下的。一来能补充兵员,扩大喵军团的规模。二来也不用为后勤烦心。

    两道杠想了想,摇头表示不清楚,它和大小黄的活动范围仅限小区附近,也就知道小区另一边还有个势力。

    但那边有个垃圾库,残羹剩菜要多许多,养活着整整六条野狗。

    六条,我抽了口凉气,环顾喵军团,只有一只耳是野狗,还只是中小型犬。剩下我和两道杠它们,算体积还不如小型犬大。

    虽说我可以提供辣椒油,帮忙绑上签字笔提高战斗力,但依然是以寡敌众,打起来赢了也不划算,输了就更……

    我从垃圾桶上跳下去,拍了一只耳一爪子:还想不想带罪立功了?

    一只耳嗷呜一声抱着脑袋说:其他地方也差不多啊,要不我也不会遛到这来找吃的。

    我苦恼的瞪着它说:难道除了你就找不到落单的?

    一只耳闻言道:落单的倒有,它也有固定的找食地儿,不过……

    我:不过什么?

    一只耳:不过那地方不可能你说了算,而且吃的也不多。

    有这种地方?我赏它一爪子:卖什么关子?直接说是那儿!

    一只耳:就路边摊,大排档。做早市,夜市的地方都有。这种摊位都靠着路边,不太避讳有野猫野狗去找吃的。而且稍微有点颜值的野猫野狗,得到的不光只有骨头。

    我眨巴着眼睛,还真没听说过这样的地方,也重没在电视上看到过。

    于是我让它带路,找一家做早市的看看去。

    它腆着狗脸问我:能不能先给口……

    我怒而打断:不能!

    ……

    饿着肚子的一只耳,带着只吃了个半饱的我出发了。我们穿街过巷,很快来到一家位于小巷口子的面店。

    由于时间尚早,小店里只有几位客人稀稀落落的坐着,大口大口的吸溜面条。

    我回头去看一只耳,问它:落单的呢?

    一只耳:还早,可能没睡醒吧。

    我受够了它的胡说八道,凶狠的说:如果它不出现,我让你永远都睡不醒。

    继续观察,面店里属于肉食的,只有上面时加入的浇头,就好像丁玲煮面加荷包蛋一样,这个部分是猫狗爱吃的。

    但份量是不是少了点?难怪这里只有落单的野猫野狗,成群结队来的结果只能是谁都吃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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