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爱吃猪蹄麻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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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师古战死了,姚端战死了,成千上万的袍泽倒在了淮河东岸。有人说他们死于自大,死于擅自出击。临安城的那些老爷们可能都不会因为他们的死有那么一点点悲痛,他们只会担心得了势的金兵一股脑打过来。打碎了他们的荣华富贵,纸醉金迷。可终归是死了人,活着的人总要为死了的人做点什么。

    李白从来没想去做什么大事。临安诗会是赶鸭子上架,天武卫当值是圣命难为,救林冲一家是惜英雄,即便是出兵淮河也是被人暗箱操作。可是这一次,身在此地,百余副铁甲,百余支连弩,百余匹战马。他要带着这一百多轻骑赶到淮河东岸!

    他想要做什么?

    王统知道,身后这一百余轻骑知道,他们要去抢回姚端的尸首。

    绝不仅仅因为是一时的头脑发热,绝不是简简单单慷慨激昂的一时热血。他们要去抢回来的,是宋人丢在东岸的礼义廉耻,是死去袍泽的脸面,更是这十余年里早被金兵打散的好战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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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水西岸,议事大帐。张俊坐在大帐里一言不发,他的脸色平静的可怕。一日之间,痛失两员大将,那些只知道叽叽喳喳争论到底还该不该继续出兵的家伙被他赶得远远的站着。

    刚才金兵那边派来使臣,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劝他早早投降,省得步了前日后尘,客死异乡,说话间言语十足的尖酸刻薄。疲敞之地的蛮夷野人,得了势就如此不可一世,要不是旁边有人拦着,早就一刀砍了他的狗头,看他还敢倨傲?

    正如此想着,手下亲兵突然闯进大帐。下一刻,一则消息让大帐内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金兵使臣到了淮河岸边准备登船,大雾中一支破甲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正正的戳进了那金兵使臣的脖子里,箭头透颈而出……一箭封喉!”

    随后忽的一骑冲来,顺势割了头颅绑在马上,带着一百余轻骑往东岸去了。

    淮河东岸,一百余骑,借着大雾掩护,其疾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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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隔着五十多步,一箭将放哨的金兵射了个对穿。他的身子稳稳的坐在马上,那金兵中箭后还没倒地,一个惊诧着转身看向飞奔而来的战马,他张开嘴,想要呼喊,眼前一黑,就被一刀抹了脖子。

    “敌袭!”

    混乱中终于有人高声喊道。

    数百名金兵立即抽刀,列成阵势,果然训练有素。顷刻间,李白,王统等人已经冲到了离金兵不到三十步距离。

    “弩!”

    李白一声大喝,身后骑兵同时将连弩端平,百弩连发,刚刚列好阵势的金兵立刻被射翻在地。刹那间,弩匣射空,轻骑弃弩换刀,像李白两侧展开。一百余骑像是一支巨大弩箭,撞进了金兵阵营。

    片刻未停,一行人砍瓜切菜般又杀穿了赶来支援的金军骑兵,李白也不恋战,夺了姚端的尸首,然后将金兵使臣的头颅扔向对方,大喊一声:“带袍泽们回家!”

    “回家!”一百余骑齐声高呼,两个字传回淮水西岸,所有人都被震得一阵恍惚。

    王统等人横刀列阵,护着李白一路往回冲。刚刚被杀穿的金兵将领看着那百余骑去而复返,吓的禁不住颤抖起来。

    “快列阵!快列阵!”

    虽然对方只有一百余骑,可方才片刻之间就被人杀穿了防线,这份战力,这身装备,分明就是大宋禁军。几百名步兵立刻列阵,长矛手迅速集结在队列最前方。他们弯腰,前后错步。将长毛顶在地上,矛头指着斜上方只等接受骑兵的撞击。这是步兵对付骑兵最普通的战术,也是近年来金兵从宋军手中学到的最有效的战术,列阵以待的长矛手历来就是骑兵的克星,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

    含无疑问,今天他们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大宋少有的精锐战力!

    那百余骑披甲骑士,染了血的面庞和兵器,散发出来的阵阵煞气,分不清是人是鬼!

    撞击如约而至的到来,意料之中的摧枯拉朽!很快,一百余骑在杀穿金兵之后兜了一道漂亮的弧线,再度扭身杀了回来,接连几次之后,扬尘而去!

    等到完颜宗弼派重骑兵赶来的时候,李白等人早已经被人接应着上了船。

    淮水西岸,淮河守军自发的涌到河边,等着那遥遥飘来的天武卫百余骑,整齐的行了一个大宋军礼。李白望着河岸上黑压压的一片,大喊一声《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随即整个淮水西岸再度沸腾,全军上下士气高昂,同仇敌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