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吾名张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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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云山,以其独特的赤色云霞闻名。若放在后世,定是一处受人欢迎的奇观景点。

    清晨的山中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虽然不至于遮蔽视线,走在其中,却仿佛置身于仙境。

    道路两侧开着不知名的鲜花,山上也不是单调的青。

    美丽的景色交织在一起,百鸟的歌喉争相嘹亮,仿佛在挽留路过的人儿停下来欣赏。

    “要是没有战争,这里到是一处踏青休闲的好去处。”

    行军途中,林默看着周围的山色美景,忍不住发出一声感叹。

    作为和平年代过来的人,他还真不怎么喜欢战争。但在这个战乱的年代,唯有战争才能换来和平。

    “想不到主上也喜好山水。”

    荀叔兴摸了摸腰间的葫芦,每每这个时候,他就想来上一口,陶醉于山水之间。

    但现在是行军打仗,作为军师,他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方能服众。

    所以,他也只能摸一摸酒葫芦,以达到“望梅止渴”的效果。

    “大乾万里疆土,山水无限。真希望有一天这世间没有战争,文人雅士可以纵情山水,欣赏江山无限好。”

    荀叔兴游历过大江南北,见识过山河壮丽。

    可更多的,是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正因为他喜欢游山玩水,欣赏美景,所以才励志治国安民,还天下一个太平。

    为此他潜心苦学,读天下书,学习各种本领。

    “会有那么一天的。”

    林默抽了抽马缰,微微一笑道。

    “报!”

    突然,斥候疾驰而来,“主上,前方五里猪笼弯发现大量敌军,正在向我军汇聚。”

    猪笼弯是朱云山内的一处开阔地带。

    朱云山共有十几座山峰,将这一片区域分成了好几块,内部道路错综复杂,唯有猪笼弯是开阔的地域。

    此地长九里,宽约六里半。

    没有遮掩,没有庇护,两军若是在这里相遇,必然是一场公平的正面对决!

    “可探知他们有多少兵力?”

    林默闻言不慌不忙,因为他对这一切早有所料。

    “共有骑兵三千,步兵和弓兵约有五万。”

    斥候道。

    对方既然选择正面对决,对自己的军事力量就不会遮遮掩掩。就像林默的兵力,也躲不过对方的探查一样。

    不过,总共才五万人,显然不是他们的全部兵力。

    “看来他们派了三万人绕到我军后方去了。”

    林默微微一笑,看了看荀叔兴。

    “他们很自信。”

    荀叔兴也是微微一笑。

    “准备战斗吧,荀军师。”

    荀叔兴虽然是军师,可他的战斗力也不差,一手剑法早已达到了宗师境。否则,他当日也不敢挑战林小虎。

    也是凭借着剑术和身法,他才能纵横九州,到处行侠仗义。

    尽管剑在这种大型战场的用处不是很大,可他至少有自保的能力,不是需要保护的文弱书生。

    “主上放心,属下高低得杀几个贼人。”

    荀叔兴自信满满。

    大军继续前进,不多会儿,便与楚恒的军队在猪笼弯相遇。

    五万大军,对两万五千人。

    方阵对方阵,双方将兵力一面排开,若从天空往下俯瞰,场面十分壮观。

    两军并没有立刻发起攻击,作为东道主,楚恒的军队从两边分开,一个身材魁梧的大将,策马冲了出来。

    来到垓心,勒马停住。

    只见他挺枪指着汉军,威武的声音如打雷一般,“吾乃越嶲之虎程留孙,谁敢与我一战!”

    搦战,是战斗双方战将比拼的环节。

    赢得一方可以大大的鼓舞士气,而士气往往可以决定战斗的胜败!

    因此军中有一名猛将,是极为重要的。

    程留孙声如惊雷,威风凛凛。

    庲降军士备受鼓舞,声势大振!

    擂鼓的士兵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疯狂敲击鼓面,大有不把战鼓敲破誓不罢休的势头。

    “程将军!程将军!程将军!”

    庲降军士高举手中的武器,为程留孙呐喊助威。

    如此挑衅,汉将自然不能输了气势。

    “属下前去应战!”

    无当统领吴平,策马冲出。

    他使用一杆月牙戟,力大无穷。

    在吴家投靠林默之前,他便已是少年成名。投靠林默之后,得到了重点培养,不但获得了淬体汤的强化,而且林默、雷铜、秦台等人也会时常与之切磋,传授武艺。

    因此,他不光体质提升了常人的五倍,武技同样上升了一个境界,达到了大宗师初期!

    让他去对付程留孙,应该足够了。

    林默点点头,这种小角色,还轮不到他亲自出马。

    “无知狗贼,大将吴平在此,休得猖狂!”

    吴平冲了出去,来到程留孙的面前。

    “灰律律!”

    战马嘶鸣,气势立刻压了程留孙一头。

    因为程留孙骑的,不过是上等战马,而吴平骑的,却是一匹纯血宝马!

    马是有灵性的,上等战马见到纯血宝马,就像是一个县令看到了三公九卿,立刻变得唯唯诺诺。

    看到吴平的纯血宝马神骏无匹,程留孙羡慕不已。

    “你吴家好歹也是益州大族,居然自甘堕落,投降于贼。”程留孙指着吴平骂道,“今日,我便送你去你的列祖列宗面前忏悔!”

    “匹夫,休得逞口舌之勇,看戟!”吴平大怒,策马冲杀而去。

    手中的月牙戟犹如一道流星,朝着程留孙头顶坠落!

    程留孙冷哼一声,颇为不屑,“既然你一心求死,成全你便是!”

    说罢,挥出手中的长枪。

    两人厮杀在一起,枪身和戟影交织,乒乒乓乓的声音,传到双方军阵之中。

    战马也在暗中较劲,不断地调整脚步,为主人提供最佳的便利。

    顷刻之间,二人便斗了五十余回合。

    虽然吴平进步不小,可毕竟年轻,战斗经验没有程留孙那般丰富。因此,他一直处于下风。

    若非力量胜于程留孙,战马的品质也要比程留孙的高一个档次,恐怕坚持不了这么久。

    程留孙不愧是益南四虎之一,枪法大宗师中期,一手奔狼枪快如闪电,强横无匹。

    他欺负吴平年轻,本想戏弄一番。

    可是十个回合之后,程留孙有些着急了。

    因为他发现吴平的力量强的有些可怕,每一戟都能震得他手臂发麻。他不敢和吴平比拼力量,只能凭借枪法技巧过招。

    二十回合之后,他一心想要速战速决。

    可他的枪法虽然能压吴平的戟法一筹,但想要击败对方,却总是有些不够。

    五十回合之后,程留孙彻底急了。

    因为他力气已经消耗了大半,而吴平仿佛才刚刚热了个身。

    吴平越打越有信心,戟法也似乎越来越熟练,从之前的被动防守,开始尝试进攻了。

    而且他的每一招每一式,都让程留孙无法躲避,必须全力抵挡。

    “这小子,去年听说他才宗师初期,仅仅过了一个冬天,怎么就达到大宗师初期了!而且,他不是敏攻型武者吗,为何力量如此恐怖。比一般的力量型还要可怕许多。”

    程留孙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他知道,拖下去对自己不利。

    “小贼,今日且放你一马。”

    程留孙一枪逼退吴平,然后身体伏在马背上,拔马就逃。

    他把枪按在马镫上,用一只脚勾着。

    这是他处于劣势时,用于反败为胜的武技——回马枪。

    他曾用这一招,干掉过另一位实力比他强的大将。吴平若是追赶,程留孙有八成把握,将其刺于马下。

    然而吴平追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指着程留孙落荒而逃的背影嘲讽道,“匹夫,就这点本事?”

    他心中冷哼,“居然想用回马枪来对付我?要不是同雷将军切磋时吃过这一招的亏,今日起步要上你的当。”

    吴平已经看出了程留孙的意图,脑海中想起了雷铜的话:如果遇到实力与自己相当的对手使用回马枪,停止追击!

    他是一个听劝的年轻小将。

    否则,林默也不会把无当统领如此重要的职位交给他。

    看到吴平并未追赶,程留孙心中暗骂。

    此时他不能再回去战斗了,就算回去也打不过,只能灰溜溜地逃回本阵。

    庲降军士看到程留孙都战败了,全都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那可是他们心中的猛虎啊,居然败给了一个年轻小将!

    “程将军,那人当真是吴平?”见程留孙归来,黄童虎连忙上前询问,脸上带着诧异之色。

    因为他也认识吴平,知道吴平的实力在他们之下。

    可是,与他实力相当的程留孙,竟然被吴平打败了?

    “的确是他。仅仅过了一个冬天,不但他的戟法提升了一个大境界,而且还拥有十分恐怖的巨力,真是怪哉。”

    程留孙一脸郁闷。

    堂堂越嶲之虎,居然败给了一个后生晚辈,传出去,丢人。

    重要的是影响了大军的士气,让他的老脸有些挂不住。

    楚恒安慰道,“程将军无需自责,黄将军,你去会会他。”

    他现在主要目的是拖延时间,让另一支军队绕到林默的后面去。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他现在扮演蝉的角色,在他眼中,而林默是那一只螳螂。

    而绕到后面的那支队伍,则是他安排的黄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