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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鱼,天已经大亮了。彭连虎领着王希咖继续往山里走,一路上用弹弓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射击技巧,只见他捡个小石头朝树上,天上随便一射,便会掉下一只小鸟来。彭连虎把这些鸟用草捆成一圈挂在脖子上,就像带了一条项链。
也许对于彭连虎这样的人来说,用弹弓打鸟比用猎枪还方便吧。毕竟弹弓声音小,平时也不用怎么保养,还不用买子弹啥的。
“连虎,你让我拿个叉子是干嘛的?”王希咖走了半天,突然想到上山时彭连虎让自己拿了把叉子,一直也没派上用场。
“这叉子是叉老虎的。”
“咱们今天还要去打老虎吗?”王希咖声音都颤抖了——一半是害怕,一半是激动。
“不打,咱也打不过。不过有个叉子可以吓吓它,你拿叉子一挥,老虎就跑了。这种畜牲最怕叉子。”
“你见过老虎吗?”
“见过,就洞口那条小河,是山上的水源。老虎晚上会跑来喝水。”
这么一形容,王希咖脑子里的画面感就有了:月光下一头猛虎跑到河边饮水,百兽臣服,只有等那老虎喝完水才敢过来喝水。不远处的山洞里,彭连虎拿着一把叉子只一晃,那老虎便跑进了附近的灌木丛里……
穿越前的王希咖连核弹轰炸都不怕,穿越后竟然会为了老虎而感到恐惧,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好笑,不自觉地紧了紧握叉的手。
那边的彭连虎根本没顾忌到王希咖这么复杂的心理活动。他突然跳到一颗树下,在地上又挖又刨,不一会儿手捧了一堆蘑菇过来说道:“师父,今天咱们运气好,竟然挖到了快乐蘑菇!这蘑菇一会儿用来炖野鸡再好不过了!”
王希咖吃了一惊:“什么快乐蘑菇?”
“这蘑菇吃了使人快活,比喝了酒还让人开心,吃几个您还可以看见有美人在月光下跳舞呢!待会儿吃了您就知道了!”
彭连虎手里的蘑菇五颜六色的,一看就是有毒。什么美人在月光下跳舞,估计都是吃了毒蘑菇产生的幻觉。王希咖本想叫彭连虎扔掉,但看着彭连虎那开心的脸庞,又有些不忍心扫他的兴,想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理由:“连虎,以前忘记跟你说了,练本门武功,是不许吃快乐蘑菇的,吃了就会破功。”
“噢,知道了!”看彭连虎闷闷不乐地把手里的“快乐蘑菇”扔了,王希咖才松了一口气。
“师父,我总感觉您在骗我,哪有吃蘑菇会破功的武功?”彭连虎看起来很是舍不得那把蘑菇。
“我没有骗你,这蘑菇有毒,你吃完以后看到跳舞的美人就是蘑菇的毒素入侵神经系统导致的幻觉。练武的人应该随时保持大脑的清醒,不能吃这种蘑菇。其次,每年都有上千人因为吃蘑菇中毒导致死亡,你也不想因为吃个蘑菇就稀里糊涂的死了吧?”
“那喝酒呢?喝酒不跟吃这蘑菇一样的么?我看你还不是天天喝。”
“酒不一样,酒能行气血,对练武功很有帮助。哎,不说这个了,你要是实在想吃那个蘑菇你就吃,反正我是不吃。”
“既然您说不吃就不吃了呗,可是那蘑菇真是好吃,我就是有点可惜……”
“要说好吃,我觉得还是你上次做的那个雉羹好吃,你不是说要带我上来抓野鸡呢?怎么没看到?”
王希咖不想过多的跟彭连虎讨论蘑菇的事情,就把话题转到野鸡上来。
“野鸡在坡上呢,您别急,等会我们从山上往下走的时候抓,这样野鸡闻不到咱们的味道。”
王希咖跟着彭连虎往前走,不一会儿果然看见有一个小山坡,没什么高大的树木,都是些草地和灌木丛,灌木上停着许多长尾巴的野鸡。阳光洒落下来,给这些野鸡都渡上了一层金色,看起来就像凤凰一般华丽。
这些野鸡看起来都不怕人,目光呆滞地看着两个人,似乎在看自己的同类。王希咖心想,就这种呆呆的野鸡,还用讲什么上山下山,气味不气味的,直接抓不就行了?
果然,只见彭连虎走到灌木丛中一吹口哨,停在灌木上的野鸡这才老大不情愿地扑愣着翅膀起飞,仿佛听到闹钟响的上班族一样。彭连虎凌空逮住两只半空中的野鸡,就这么提在手上,说道:“走吧,午饭又着落了,就是没有蘑菇,可能味道不那么鲜美。”
往前又走几步,赫然就是早上吃鱼的那条河——原来这野鸡栖息地离那个山洞不远。王希咖突然有了灵感,喊道:“我想到了,咱们这个洞离这些野鸡这么近,就叫凤凰洞吧!”
彭连虎耸了耸肩膀,说道:“随便你,叫水帘洞也罢,凤凰洞也好,我得开始做饭啦!”
看着彭连虎远去的背影,王希咖喃喃自语:“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难道我穿越的地方,是大东北吗?彭连虎和这些村名,是女真人吗?可是看他们的装束发型,也不像女真人啊,那他们是什么人?契丹?靺鞨?还是肃慎?可是这个地方的气候也不像东北啊。”
正想着,彭连虎招呼王希咖过去吃饭,两只野鸡,一只被彭连虎做成了雉羹,还有一只用来煮了切块。两人一边吃鸡一边喝酒,王希咖问道:“连虎,咱们这个地方冬天冷吗?会不会下雪?咱们这个民族叫什么?”
彭连虎道:“什么是民族?咱们这不下雪,要下雪得去学山去。”
不下雪,没有民族概念,但是有丰富的物产资源,有狍子和老虎,这到底是个什么时代,是什么地方啊?
“师父,你想什么呢?酒怎么还剩这么老些,你养鱼啊?”看到王希咖又在发呆,彭连虎拿起酒杯跟王希咖碰杯。
王希咖喝了一口,自己酿的酒格外好喝。穿越这么些日子以来,王希咖第一次感觉在古代虽然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但是可以做做体育运动,还可以上山打猎和喝酒,也还是挺快乐的。
在这个时代,好像有没有钱也没太多所谓,比如像彭连虎这种野外生存能力超强的人,估计一分钱没有也能靠打猎活得好好的。
王希咖突然想到一件事,问道:“连虎,咱们这山上有没有熊?”
彭连虎道:“怎么没有?这山上有大熊,喜欢添爪子,还喜欢在树上蹭来蹭去的。一般不伤人,但你别把它们惹急了,惹急了估计老虎都打不过它们。”
“那咱们这的熊都是什么颜色?”
“有黑的,有灰的,听说还有白色的。”
“有没有那种黑白花的熊?就是耳朵和四肢是黑的,眼圈也是黑的,然后其他地方是白色的。”
“这倒是没见过。”
“咱这山上有竹子吗?”
“没有。”
王希咖心里有些沮丧,看来这山上是没有大熊猫的,自己想要抓个熊猫做宠物的念想也落了空,那说明这里也不是四川一带。
我究竟是穿越到了哪里?改天一定要找个地图好好看一下,但眼下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有肉吃有酒喝就好了,有道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自寻烦恼呢?
两人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讨论的都是功夫和篮球的事。彭连虎说自己很看不起阿森那种球风,“花里胡哨的像个娘们儿”,真男人就该像自己一样,卡内线抢篮板。
王希咖被彭连虎逗得哈哈大笑,心想如果在现代,阿森如果专门打篮球的话,以他的技术,肯定能拿到顶薪,说不定单是工资都够买5个彭连虎了。
彭连虎又说篮球只是五个人,玩得不过瘾,而且不能一直抱着球跑,得边拍边跑,太受拘束,希望王希咖能改改规则。
王希咖略一沉思,说道:“这个不难,我这里有你说的那种游戏,每边11个人上场,可以用手抱着跑,还可以撞人和用脚踢球,等我下山教你,这游戏叫橄榄球,是真男人的游戏。”
彭连虎道:“有没有不用手,光用脚踢的那种?我踢毽子踢得很好,感觉脚比手还灵活。”
王希咖也笑了:“有啊,足球就是只用脚踢的,也叫蹴鞠,回头我教你。”
两人都为这个新提议感到兴奋,彭连虎想的是在足球赛场上证明自己。而王希咖想的却是如果在这个时代组建一支足球队,那凭借这些古代人跑不死的身体素质,是不是能算世界第一足球队了呢?
的确,当世界上只有一支足球队的话,那支足球队就可以算作世界第一。只要在足球方面能够拿一次世界第一,那这次穿越也算值得。带着美好的愿望,王希咖进入了梦乡,他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