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序 曾经与狗有仇

罗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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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倒回去四年——天啊,我还是一个怕狗的人呢。

    记得有一个夜晚我在小区附近散步,在转过一片布满荆棘的灌木林后,忽然看见一条大狗迎面朝我跑了过来,那狗有着灰白色的皮毛,耳朵尖尖的立着,身形分明像一头小牛犊子。作为一名成年男性,在现代社会能够彰显勇气与力量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少了,人们都在开动脑筋以谋求生存,力量——那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但就在十分之一秒后,我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我不得不承认我极度害怕,这深不见底的害怕激发出了一种罕见的忘我勇气。

    我对狗的印象并不好。我必须承认这一点。

    我的童年是在大山里度过的。那里的山民大多喜欢养狗。他们养狗的标准很简单:咬人的就是好狗,不咬人的就算孬狗。这种极简标准成为相当一部分孩子的噩梦。家家户户门前都有一条大狗看家。它们情绪暴烈时张开的血盆大口(我个人认为一点都没有夸张),以及低沉的狂吠之声,总让儿时的我屡屡尿上一裤子。我不得不躲在比我高大的孩子身后,以躲闪的眼神看着这些四蹄动物在我面前张牙舞爪。

    我害怕去任何有狗的地方。因为我家没有狗。

    长大些以后,父亲不知从哪里弄了一条狗回来。那是一条黑色的小土狗。父亲将它拴在鸡窝前,想让它负起看守鸡窝的责任来。我和哥哥都很喜欢它,每天给它喂饭,时常和它玩耍。我忘记了它的名字,因为它在我生命中停留的时间实在有限。我原本可以通过它来解决一些问题的,比如我对狗莫名其妙的畏惧,再如对所有大型动物不可救药的抵触。可是,最终它反而加深了这一切。尽管现在看来,那并不是它的罪过。

    在一个打雷下雨的夜晚,停电了。我从屋里出来,端着一碗给它挑选好的骨头推开了鸡窝门,我想给它一个惊喜。然而,也许是雷雨天让它感到惊恐,也许是黑暗世界里不断响起的风雨声让它的神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它没能在第一时间辨认出我,反而选择了承担使命——我父亲交给它的看守鸡窝的使命——它以为我是一个趁着月黑风高之夜前来偷鸡的贼。于是,它选择了咬我,而不是欢迎我。

    这个举动换来的结局是:第二天它变成了一道菜。因为我父亲以及所有类似于我父亲的人,他们都认为:咬自己主人的狗是不能留的。它的生命权应该被剥夺。我放学回来,看见它被吊在窗前的树下,被剥了皮,猩红的身体,向天空张着嘴。我感到了一阵恶心,还有恐惧。

    我父亲后来用了很多办法,找了很多人,才给我搞到了一针狂犬疫苗。因为有个自称半仙的家伙,翻着白眼说我得了狂犬病,不久将死于脱水。我父亲惊恐不已,四处托人找狂犬疫苗。我不明白,那个年代搞一针狂犬疫苗怎么如此费劲?最后我被冒充为某位乡镇领导的子女,才有了打一针狂犬疫苗的机会。

    只是,那条狗再也回不来了。随后我的童年乃至整个少年时期,与狗彻底绝缘。

    再后来,就有了我单挑十三条狗的壮烈事迹。工作后,我有一次回乡探望年迈的奶奶。村庄添了很多新房子,于是也增加了很多狗。一个村庄的狗是一伙儿的,它们往往有着一呼百应的威力。我不知道与狗对视的规则。我很愚笨。久不归乡,村里来了一个陌生人,自然受到狗群的逼视。我在胆怯之余,贸然采用了儿时奶奶教我的办法,假装蹲下来捡石头,以为这样会吓到它们。然而,不知是它们忠于职守的使命感过于强烈,还是我蹲下去的姿势实在狼狈,我激发了众怒,狗群向我扑了过来。夏日正午的村庄分外寂静,家家户户的人似乎都在劳动或者午睡。没有人注意一个从城里来的光鲜孩子被一群狗逼到了绝境。

    危急中,我从地上捡起一根长约三米的树枝,绕着圈狂舞起来,声音瞬间变了形。

    短短两分钟后,我便开始且战且退,因为按照挥动树枝的频率,我已经不可能再像风车一样持之以恒了,我的胳膊很酸,双腿开始发抖,有的狗已经瞅准空当朝我凌空扑了过来,它们眼看就要围成一个包围圈了。你知道,当大坝合龙,当玄关一破,当魔瓶一被开启,世界从此将万劫不复。于是我狂暴地挥舞了几下后,一个转身便沿着狭窄的山路狂奔,狂奔之余还要时不时地杀几把回马枪,以震敌威。当我跑到一处山崖时,果断地止住步伐,回头和它们搏杀起来。

    事后看,不得不说这是个英明选择,相当有智慧含量。狗群被我成功地化整为零了,我以万夫不当之勇守住这华山一条路。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到十分钟,我就已经差不多彻底领悟了鲁智深同学疯魔杖法的全部精髓,并有所创新。

    但狗们相当有毅力,以车轮之战与我对峙。每次只上来两条,腾挪跳跃之间獠牙突兀,后续部队则以声威助阵,狂吠之声高亢错落,先锋部队被我几棍打翻后,只见它凌空跳跃几下,空中就完成了换人,下一条狗随后就到了。烈日炎炎,我一人以地利之势,打了生平最为艰险刺激的一战。打着打着,我不由自主地开始琢磨,想当年《说岳全传》中高宠单枪挑滑车,一气挑了十余辆,最后人尽马亡。高宠乃何等人物?那可是《说岳全传》中的高手郎博旺啊!可纵然是盖世英雄,也架不住这车轮大战。我这么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书生秀才,单棍斗恶狗——还是十三条恶狗,这还能有个活路?

    西方心理学中有一个说法,大概叫做“后天的消极反应”,说当一个动物明白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电击或者别的什么厄运时,它将放弃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哪怕是再给它一万次活下去的机会,它都只会一心寻死。

    当时当下,我何尝不是如此呢?

    正当消极反应开始发作之时,我那半瞎的奶奶在腿脚极其不灵便的情况下扶着墙远远地朝我走了过来。她的心灵感应到了我的到来(其实她是听见了我声嘶力竭的叫声),她捡起地上的石头狠狠地朝狗丢了过去,并冲狗群大声训斥着。狗们显然认识我奶奶,其中一条貌似领袖级的狗朝前走了两步,瞪着一双疑惑的眼睛看着我奶奶,我奶奶再度喝斥了几声后,它听明白了,转身悻悻地走了,走了两步还回头看了我一眼,意思大概是:熟人啊?早说啊!费他妈我半天劲儿!狗群眨眼之间便随它离去了。我连忙上前搀扶奶奶。更准确地说,是我那扶墙走路的奶奶用她有力的双手搀住了她血气方刚的孙儿。

    一路上,奶奶嗔笑着怪我,你不要盯着它们看,看多了它们当然要咬啦,又不认识你。我辩解道,它们不看我我会看它们啊。奶奶又说,那你看了也不要跑嘛,一跑就肯定会追啊。我急了,我不跑站在那里被它们咬死啊。奶奶笑开了,拍了拍我的额头,傻孩子,没事了没事了啊。

    没事了。但真的没事了吗?

    几年以后,我在北京的那个夜晚遭遇到了同样一幕。那条大狗朝我狂奔而至时,我相信这个世界有灵魂,相信有鬼怪有传说。我是个天真的人,且从不以为耻。嗖的一声我感觉我奶奶的灵魂来到我的身体里,她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但灵魂仍在。我原本是战栗的,有急骤的不安与混乱。它庞大的身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我扑倒在地,我身边没有木棍,也没有断崖,这是一片安静的树林,夜色掩盖了很多东西,我看不出有他人存在,更别说我奶奶了。我握紧了拳头,跟自己强调要镇静,绝对镇静。这次我没有选择愚蠢地蹲下身体,害怕那样会激怒它,而是站在原地,将浑身的小宇宙调到了爆发点,我相信只要零点零一秒的时间,我就能使出天马流星拳、庐山升龙霸、盖世王八拳等一系列匪夷所思且惨绝人寰的绝技。

    但天啊,那狗居然在我面前停住了。

    我没有看它!我真的没有看它!它为什么要停呢?它应该潇洒地跑过去,头也不回啊!天杀的,它为什么要停呢?我屏住呼吸,两手死命地捏成了天马流星拳,并反复告诫自己:我不跑!绝对不能跑!一跑它就会追,一追就会咬!我嘴角扯动了两下,但一个念头克制不住地像乌鸦般闪过:我奶奶不会骗我吧?不会,肯定不会!但,但是万一呢——万一她当年只是安慰我呢?

    我不能尿裤子。我身边也没有人可以躲。但神啊,它已经开始舔我的拳头了。

    你能理解“千钧一发”这个成语的含义吗?先想想,别急着说你理解,在此之前,这个词我每年要用上七十八遍我都不能理解。因为那是一连串复杂而细密的分裂反应。就算它活生生地在你面前发生你也不能领会。人们堂而皇之地使用各种形容词的真实原因是懒惰。这时我懂了,发自内心。再给我零点零一秒,我就要使出浑身解数,重现当年单挑狗群的一幕了。一群也是挑,一条也是挑,反正今天是挑定了!你没听人说,狼吃人之前都得先舔你两下吗?狗肯定也一样,接下来就是血盆大口,一命呜呼了!

    老子读了十几年书,换了无数个单位,走了那么远的地方,花了那么多钱,那么多时光,才能来到北京,租到这个小区,住进那套房子,体会文人墨客命运颠沛流离之感,半夜出来赏月散心,要是两口就被你咬疯了,那我还混不混了!

    电光火石之间——大雄!一个清脆的女声从灌木丛后响起,我睁眼一看,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拿着拴狗链正急匆匆地朝我跑来。感谢上帝,狗瞬间便不再舔我了。

    女人蹲下来,一边训斥狗,一边忙不迭地和我解释,没事吧,没吓着你吧?它从不咬人的,脾气可好啦,就是个头大了点儿。我以为这个地方没人。快,大雄,向叔叔道歉。

    这笨狗居然应声坐了下来,伸出只爪子,目光殷殷地望着我。

    谁要和你握手啊?呵呵,笨蛋。女人蹲下来,嗔笑着拍打它那只爪子。

    我站在那里,扯出个笑来,没事没事,挺可爱的,挺可爱的。

    女人给狗拴上狗链后,向我再次抱歉地一笑,便走了。走出很远,我还能听见她和那只叫大雄的狗说话的声音,那腔调,就像是母亲对一个孩子。

    我站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直到完全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了,我才慢慢地蹲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夏夜的凉风吹拂着我,一头的汗。从口袋里掏出根烟来,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好过多了。

    人们为什么要养狗呢?狗他妈的有什么好?有这钱干点儿什么不行?我悻悻地往回走,嘴里叨叨咕咕。星空其实很美,北斗七星如此鲜明,月亮在云层中缓缓地探出头来,照耀着我。我不高兴,有很多疑惑,丝毫没注意到这其实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身边有许多美好的事物,人们,却总是不愿意看见。恰如那晚的我。

    四年之后的今夜,我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院里敲打出上述文字。我的脚下躺着一条熟睡的大狗,它的名字叫小九;旁边的沙发上躺着一只猫,它的名字叫配配。我身后的笼子里,还关着八条两个月大的小金毛。它们都是小九的孩子。

    听着我敲打键盘的声音,它们入睡了。在键盘清脆的敲击声中,我偶尔能听到它们呢喃的声音,那是它们梦境的反映。天亮时,这些可爱的小金毛将离开我,去往机场,那里有人需要它们,它们将会成为别人的天使,别人的梦境。

    写完这篇文字时,天空已经彻底亮了,我似乎又一次错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有鸟在窗前的树枝上鸣叫,我伸了个懒腰,在窗前点了一根烟。小九仍在熟睡,配配站了起来,跳到窗台上,冲我喵呜喵呜地叫着,小狗们也醒了,哼哼唧唧地叫着,想出去玩。我打开了笼子,它们彼此拥挤着像一群追风少年冲向了院子,院子里立即就翻了天了。我在窗前微笑着看它们,情不自禁地想,或许我错过了一些,但我并没有错过最关键的。

    不是吗?一个与狗有仇的人,如何能走到今天这样的境地?真是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