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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肖九总是这样一副冷冰冰的态度对待她,不是讨厌还是什么?
况且,她曾经赤果果地问过他这个问题。
“你是不是讨厌我?”
如果他喜欢她,应该会立即否认,这是一般常人的思想。
可是他偏偏什么都不说,不承认也不否认,沉默到底,这样的回答该让她怎么想?
只好理解为讨厌她而不好意思说出口了,所以她动不动就拿这件事将他,想要逼他说出心里话,可是无论她说什么都没有用,他的心就像是石头做的,又冷又硬。
这次的质问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依然保持着颔首的动作,沉默。
若不是丹珍去北江边玩耍而意外救了他,他也许早已死在了那艘小渔船上,所以,就算不喜欢、就算讨厌,他也不会说出来,何况他只当她是个小女孩、小妹妹,谈不上讨厌;当然,喜欢,更不可能。
他的心很大,大得装得下整个天下。
他的心也很小,小得只容得下一个女人。
他的话本就不多,所以,沉默,是最好的回答。
“啊啊啊……肖九,我恨你!”
丹珍在马上气得就快跳起来了,两只手在胸前紧紧地攥成了小拳头。
今天,阿莫礼要带拓跋九霄去狩猎,以此来试试他的身体复员得如何,正巧丹珍又来看他,这才吵着要一起来。
结果丹珍在山里遇到了黑熊,那黑熊张开血盆大口就要朝她扑来,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拓跋九霄三箭齐发,两箭正中熊的眼睛,一箭正中熊的心脏,就这样救了她一命。
在她看来,这当中似乎牵扯了莫大的感情因素,最起码证明肖九不讨厌她,还很在乎她。
可是她想错了,肖九救她,不过是出于本能,就算是陌生人他也会出手相救,何况是他的救命恩人?
再者,肖九救了她,他们之间的恩情也就两清了。
恨也好、怨也好,喜欢也好,讨厌也好,肖九在她面前依然是一座冰山,不管她烧了多大的火,都烤不化他,可她自己就快要被烧死了。
见他还是没有反应,丹珍挥起马鞭就策马而去,可是跑了不远又停了下来,调转马头,指着那头黑熊叫道:
“把它给我带回王宫,它是我的!我要挖它的心,喝它的血,看它还敢不敢咬我!”
抬熊的众官兵无奈地看向了阿莫礼,这明明是肖九的战利品,怎么就成了小公主的?
阿莫礼摆摆手,示意他们跟着小公主走,他才懒得跟她计较。
一行人呼呼啦啦地走远了,阿兴拱拱鼻子道:
“哼,上次的猎物就被小公主拿走了,这次又是,世子,你就这么惯着她?”
阿莫礼随性地笑着:
“她就是这样被父王从小宠到大的,我不惯着她?”
说到这,他摇了摇头,
“恐怕不行!”
“哎,可惜了九爷的黑熊啊……”
阿兴摇头叹息。
因为是世子的好朋友,所以这里的所有人都对他很尊重,称呼他为九爷,这份尊重也正好契合了他冥王的身份,这是阿莫礼的初衷。
阿莫礼看了一眼拓跋九霄,他似乎对黑熊没什么兴趣,至于它的归属更是无所谓,他知道,如今他最在乎的事情莫过于一件事、一个人。
“九爷,回吧!”
他说话的声音懒懒的,依然是那个不羁的三世子。
拓跋九霄看了一眼回来的路,罗五的脑袋迅速从一棵大树后缩了回去。
他知道有人一直在跟着他,那人必然是叶布的人,在这里,认识他的,只有刚刚出现的叶布。
没有任何反应,他调转马头跟着阿莫礼返回了世子府。
“你们都下去吧。”
世子府的正堂内,丫鬟们奉上了茶水,阿莫礼便屏退了所有人,只留了他与拓跋九霄。
拓跋九霄正认真地吹着浮在茶水上面的茶叶,热气升腾着,模糊了他的脸颊。
阿莫礼看着他,试探着问:
“怎么样,九爷,今天小试身手,感觉如何?”
其实他又怎么会看不出拓跋九霄已经恢复如初?
拓跋九霄啜了一口茶水,说道:
“还好。”
“还好?”
阿莫礼嗤笑道,
“九爷可真爱开玩笑,三箭齐发,全中要害,这算还好?”
因着林铃儿的缘故,他与拓跋九霄应是情敌关系,可是当他知道了拓跋九霄与林铃儿共同经历过的事后,之前那份嫉妒与不甘似乎渐渐变淡了。
拓跋九霄已经知道了林铃儿易容代嫁之事,却没有治她的罪,亦没有嫌弃她丫鬟的身份,两人甚至同甘共苦,同生共死,这样的情谊不是其他人能够取代或是夺走的,今后他想插足恐怕都是难了,何况之前林铃儿对待他的态度就很明显,她的心里只有拓跋九霄一人。
他能为林铃儿做的,恐怕只是替她照顾好她心爱的男人了。
拓跋九霄自然也知道阿莫礼的心思,所以,两人现在的关系,既称不上朋友,也不是敌人,只能说是为了同一个目标、同一个人,而整日酸不溜秋地相处的两个男人。
面对阿莫礼的冷嘲热讽,拓跋九霄无话,依然固我地啜着茶水。
阿莫礼的酸意又涌了上来,冷笑道:
“哼,真不知道像你这样一座冰山,有什么值得女人喜欢的,偏偏我那个傻妹妹还爱你爱得死去活来……”
说到这,他把一直在心里盘算着的事说了出来,
“我看不如这样吧,等你回去后,干脆来向丹珍求亲,丹珍肯定会答应你,到时瓦倪与斯南就成为了盟国,如果有一天你找南宫清风报仇,我们斯南也好名正言顺地出兵帮你啊?”
拓跋九霄连眼皮都没抬,冷冷地反问:
“这么做,于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如果你娶了丹珍,以铃儿的个性,一定不会原谅你,到时定会弃你而去。对了,还有一件事,不知道铃儿有没有告诉过你?”
阿莫礼顿了顿,观察着拓跋九霄的反应,
“当初铃儿去哲北王宫帮你偷解药,差点死在了那里。”
说到这,拓跋九霄的目光明显一紧,终于落在了阿莫礼的身上。
阿莫礼见挑衅成功,更加来了兴致:
“是我,是我把她从湖里救出来的,还有,能拿到解药,我也功不可没。所以,铃儿还欠我一个人情没有还,她答应过我的,会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哈,他终于好奇了。
“什么事?”
阿莫礼故弄玄虚,
“我还没想好。不过如果你娶了丹珍,我恐怕就会想好了。”
拓跋九霄冷笑:
“做梦!”
好似带着冰棱而出的两个字,直刺阿莫礼的敏感神经。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你就说我做梦?”
拓跋九霄也不再回答他,放下茶杯,起身就大步离开了。
阿莫礼在想什么,他当然知道,无非就是冲着他的女人而来。
不过,他刚才的提议倒是可以考虑,如果瓦倪与斯南联姻,有些事似乎就变得顺理成章、名正言顺了。
斯南驿馆里,罗五见四下里无人,才关好了门,来到叶布身边低声说道:
“大人,您刚才吩咐奴才去盯的人,奴才看见他往哪走了。”
“哦?”
叶布轻声应着。
“是斯南三世子的府邸,他应该就住在里面。”
“嗯,你去吧。”
罗五退了下去,房间内只剩下叶布一人。
拓跋九霄不仅没有死,居然还好端端地住在斯南的世子府,这是何故?
已经一月有余,难道他不担心林铃儿的死活?不担心他那尚未出世的孩子?还是另有隐情?
然,此来斯南能偶遇拓跋九霄,于他而言真是意外的收获,看来,能与他私下里见上一面,已经成了必然之选。
翌日,天气晴好,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像是用天蓝的油彩铺出来的。
昨日刚到,叶布便把大邱国主赐与的文书呈上了斯南的朝廷,相约今日前去觐见斯南国主,昨日便得到了答复,允许今日大邱使节前去觐见。
于是,叶布一早便准备妥当,换好了大邱的官服,在罗五等几个护卫的保护下,来到了斯南王宫。
进入王宫,只允许带罗五一人,兵器当然是要卸掉的,这是规矩。
斯南王宫不比大邱王宫气派华丽,处处透着玲珑之感,倒也让人耳目一新。
长了满脸络腮胡子的斯南国主乞颜克泽坐在龙椅之上,斜斜地靠着一侧的软枕,样子很是不羁,如果年轻二十岁,与如今的阿莫礼简直如出一辙,有其父必有其子,此话不假。
听说今日有大邱的使节来访,小公主丹珍早早就躲在了朝堂后面的国主休憩殿里,想听听来人会说些什么。
大邱易主之事人尽皆知,虽然表面上,南宫清风登基得顺理成章,但是私下里,阿莫礼把拓跋九霄与云傲天、南宫清风的恩怨,一一道给了斯南国主,这使得斯南国主对南宫清风一族并未留下好印象。
最心爱的儿子的话,总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于是,在面对叶布时,多了几分轻蔑,少了几分热情。
聪明如叶布,又怎会感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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