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不简单

裤衩辟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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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伯阳人虽远去,但留给花恨柳的疑云却久久未散去。

    他自己想了想,觉得这天不怕受自己当学生,然后学所谓的什么“杂学”,应该有什么大的阴谋在。

    他自己想不出这阴谋是什么——他也不会去问天不怕,一来主动问就表示自己服软了、有求有人了;二来天不怕这会儿想必也不会搭理他。

    “‘先生’对糖葫芦还不是一般的钟情啊……”看着仔细背上眯着眼叼着竹签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哧溜——哧溜——”的天不怕,花恨柳不由得想起庄伯阳来之前听到的那几句“天机”。

    糖葫芦果然来了,自己果然也没吃得上。

    他试着总结为什么自己的预判不对:一部分原因就像天不怕说的那样,天机是一点、一线、一片段、一瞬间,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讲究感悟,讲究“无心”,所以才不好琢磨;另一方面的话……

    他低头看继续看着兵书,翻到下一页,只见上面写着:“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

    是了,自己说到底还是对天不怕不了解,或者说压根就是一直将看不起他,将他看作不懂事只会哭的小孩子,既犯了轻敌的大忌,又失在信息不对称上。

    心中暗叹一声:果然四愁斋出来的人,不是吃素的……

    想到“吃”,花恨柳自己本来不馋的,但在说到“什么是幸福”时不是有句话么:幸福就是:我饿了,他拿一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

    花恨柳馋了,他看着天不怕手里还有一根添得发亮的竹签,天不怕就比他幸福。

    当然了,这事情其实是怨不得天不怕的。想当初可是花恨柳自己进了来顺客栈以后什么都没点,即使是店老板招呼“熟食免费”他也没搭理人家。最后两个人在里面做了半天,非但什么东西都没吃到,还惹了一身“人命官司”。

    花恨柳觉得自己应该在背篓里的书里翻一番,看看有没有面相方面的书,给自己测测是不是犯背了?

    “我看你双目流离,步履浮张,面门多汗,嘴唇微颤,怕是……”天不怕正闲来无事,见自己的学生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便想调侃一下。

    “哦?”这正说到花恨柳心坎里,“是不是诸事不利,不宜远行?”

    “是……嗯,是你饿了!”说完这话,到底是孩童心性的天不怕伸出双臂得意地在仔细身上挥舞了两下。

    “无聊!”花恨柳也不恼,得意就得意吧,反正就是一个乐子。他想起来乌龟这种动物,几乎很少动弹,吃的也不多,但寿命却很长——你就笑吧,一笑动作就多了,一多就容易饿,饿的时间长了说不定就很快证道了呢。

    他心中有些邪恶地想。

    “咕——咕——”肚子不争气地响了起来。

    天不怕笑得更欢了。

    “得了,”花恨柳心里想,“照这趋势,估计我倒是比他先要‘证道’啊!”

    他试着向四周望望,想找些能暂时果腹的野果子。

    “看哪里!”天不怕急声道。

    花恨柳收回目光,顺着天不怕指的方向一看:野兔子!

    太好了!他心里暗喝一声彩。老天果然还是眷顾自己的,正想着吃些果子就好时,没想到还给自己准备了这么一套大礼,真是喜不自禁啊!

    正得意,却又听得天不怕说话:“好学生,去给为师抓过来养着玩!”

    笑话!

    他暗笑一声,到嘴的肉怎么能往外吐呢!这分明是食材,说什么是宠物啊……

    心里这样想,但他嘴上却是应道“知道了”,便提脚追上去。

    “到时候就假装劲儿用大了,不小心掐死了。”主意打定,他蹑手蹑脚地朝着兔子靠近。

    十步……八步……五步……三步……两步……

    看着前方仍未察觉危险临近的兔子,花恨柳心想:就这一步,等我再一扑,鲜美的兔子肉就能吃到口了!

    正当他凝神、闭气,准备一扑而就时,耳旁忽然传来天不怕的惊呼:“小心!”

    花恨柳虽然自己是个读书人,但家族世代相传的对危险的反应能力还是没消退干净的,听到天不怕的呼声,正起身要扑的他左脚尽量多发力下踩,同时手臂配合着腰强行扭动将自己前扑的身子向右撞往地面。

    也就在这时,一只缀着黑色箭羽的竹箭从他左肩处擦身而过,死死地将那只野兔钉在原地。

    “哈哈哈!广陵王好俊的箭法!”

    呼喊声中,只见一队人马从五十丈外飞奔而至,离得近了才看清大概有一百余人,披坚执锐,人人一骑高头大马。然而领头的一人却并未穿甲,反而是一身藏青色长袍,手执一张身长铁弓,最显逼人。

    花恨柳却对这人厌恶的很,若不是天不怕提醒自己,恐怕这会儿自己也被这铁弓死死钉住,来个“透心凉”了。

    “吁——”长袍来人最先到花恨柳跟前,勒住马,他手中的铁弓一勾,那箭连带着上面还踌躇的兔子一同飞起,落入身后两个跟来的近侍手中。

    “好!”

    这一番显露,又引得身后数十人叫好。

    仿佛对自己的这一手功夫很满意,又或者是对属下的巧妙配合满意,广陵王宋季胥哈哈一笑,挥手让其他人散到一旁去休息。

    他下马走到花恨柳身前,花恨柳也抬起头看他。

    这就是广陵王宋季胥?

    花恨柳心中怀疑:不对啊!听天不怕讲过,广陵王是在富庶的均州,想必应该是养的白白嫩嫩才对,这眼前的家伙怎么感觉像是瞻州出来的?莫不是天不怕搞错了?

    他脑中思绪飘飞,却忘了自己此时正抬头紧盯着人家看。

    “这位……”宋季胥也觉得被一个男人盯着看实在不舒服,张口道:“看这位虽然穿着随意,但难掩富贵气质,想必也是某位大臣、贵戚家的公子了。”

    经他这么一说,花恨柳回来神来,兀自站起身来,道一声:“不敢。”

    说完,一拱手转身就要往回走。

    “这个……刚才不好意思了,一时失手险些伤了公子。”

    他这话不说还好,一说起来花恨柳更来气:什么叫一时失手?你意思是说正因为失手了才射中兔子,要是没失手就射到我了么?人命关天,你一句“不好意思”好意思说得出口啊!

    心中想着,对广陵王的道歉也不回应,闷头继续走。

    “嘿!”

    总会有那么急着为主子找面子的人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有的时候合得主人意思了,讨几句夸和一些赏是没有问题的;一旦给主人折了面子,轻则往死里打,重则往死了打。

    “你谁啊这么大面子?不知道跟你道歉的人是谁啊?广陵王知不知道?你活腻味了怎么着?”一连四个问句,花恨柳挺住了望着那人。

    “看?看什么看?你看我干嘛?还不赶紧给咱广陵王殿下磕头认错?”这人是跟来的两个近侍中没拿兔子的那个。

    真是一副令人讨厌的、气焰嚣张的模样。花恨柳心想。

    “你不让我看,我不看便是。”花恨柳想着,转过身又盯着宋季胥看。

    “呀!你故意找茬是不是?看小爷我……哎哟!”话没说完,一声惨叫惊天响起,引得不远处的数十名随从张目看过来。待明白发生什么事情后,又三五人各自围成一个小圈子,默默地坐着。

    “畜生!平常怎么教你们的?不要乱打旗号难道你忘了吗?”广陵王宋季胥重新握住铁弓的弓背,怒斥那名近侍。几滴鲜红色的血液顺着弓弦缓缓流下。

    他发怒是因为这个近侍在外乱打旗号、乱了家教,而不是因为刚才口出狂言、气焰嚣张。

    想及此,花恨柳眼睛微眯,仔细望了宋季胥一眼,再一躬身谢过,抽身而去。

    他想去找天不怕,没想到天不怕却使唤着跛驴仔细朝他们走了过来——准确地说,是朝拿了兔子的另一名近侍走了过来。

    “你还我。”天不怕指了指近侍手里的兔子,理直气壮地说。

    “这……”近侍难为情地看向自己的主子,却见自己主子将头一别,装没看见。

    “你不用看他,他这个人自私且死要面子,他自己不想拒绝我,但又不想让人笑话为了一只兔子竟和一个孩子过不去,所以才不搭理你的。”

    见那人脸色剧变,天不怕又说:“你若是将这兔子给我,他只会怪你弄丢了一只兔子,你再打一只或者想些其他的办法也就摆平了;你若不给我,这事传出去他的名声就坏透了,到那时你想用谁的名声再还回来?”

    听得这里,那人更是惊恐,仿佛填天不怕所说的,自己家的主子确实做得出来一般,也不再管主子如何反应,伸手就将兔子递了出去。

    “你不怕我杀了你们两人,这事不就没人知道了吗?”宋季胥忍不住问。

    “早就说了,你太好面子。如今我当面将这事情挑明白了说,你万不肯再这样做的。”天不怕老老实实地回答。

    “好!哈哈!”宋季胥一听不怒反笑,“想不到一个毛孩就有这番胆量、这番见识,不简单啊!——走!”一声招呼,身边的人跟着向远处离去。

    “快,生火!”待人走远,天不怕急急吩咐学生。

    “烤兔肉吗?”花恨柳一听,接着来精神了。

    “尿……我尿到裤子里了!”大概是觉得让自己学生看到自己被吓尿了裤子实在太丢人吧,天不怕说完这话就放声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