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亡灵之力

氵灵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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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大的疼痛袭遍全身,苏秦只觉得身体仿佛都要炸裂开来。

    相对而言,斯卡萨虽然也被无尽的冥魂力量透体而入,但因为龙族的肉身十分强悍,所以它即便现在只是幼年期,可也能勉强承受得住冥魂侵袭。

    再看金克斯,同样是人类的肉身,无尽的冥魂之力若鲸吞牛饮般被她吸收入体内,慢慢凝聚在她体内那不为人所知的黑骨之中。

    她不仅感觉不到一丝痛苦,更是觉得有丝丝冰凉之感在四周流淌,浑身说不出的舒爽清凉。

    很快,莫德凯撒的巨大冥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越来越小。

    苏秦几次都差点承受不住巨大力量灌注后对身体的冲击之力,好在有符文奥术彗星的帮助,这才略微减轻一些压力。

    当冥魂变得如同常人般大小时,他似乎在两人一龙之间抉择了片刻,但最终还是选择了苏秦。

    只见一道乌光流星瞬间冲进苏秦体内,于他的左手食指指尖处快速凝聚。

    一块可见的黑骨渐渐取代了苏秦原本的指骨,以至于那手指上的指甲也变为了漆黑的颜色。

    直到现在苏秦周身上下还是有巨大的疼痛不断刺激着他的神经。

    那疼痛仿佛能够烙印进灵魂,以至于他很长时间都不能思考目前自己的状况。

    最后,他果断闭上双眼,进入了入定似的状态,只剩下一丝意识留意着外界的一切。

    疼痛感渐渐淡却,苏秦也如释重负,出了一身冷汗的他只觉得黏黏糊糊,难受至极,最后倒在地上沉沉睡去了。

    再度醒来时,他和金克斯、斯卡萨已然从古堡中离开。

    而且他们不仅离开了中心地带的古堡,更是被转移到了旧都门口。

    “这一趟旧都之旅虽然危险重重,但还算值得,莫德凯撒掌握的应该是亡灵之力,不知道能否真正为我所用!”

    苏秦这边暗自盘算着,一旁的金克斯居然已经可以调动体内新获得的能量,沟通这一方地界内的亡灵。

    但见一只只小松鼠、野兔、老鼠、野猫等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它们无一例外皆是幽绿颜色,让人一看便知皆非这世上的活物。

    小动物们起初还有些胆怯,围着金克斯等人徘徊半晌,没有一个胆敢上前。

    随着一只小野猫大胆地接近金克斯并且伸出舌头轻轻舔了她的手以后,越来越多的小动物愿意和金克斯接近,很快小丫头就和它们打成一片。

    “这些应该都是多年来误入旧都而被亡灵气息浸染死亡的小生命,真是殃及池鱼啊!”

    苏秦惋惜地感叹一声,招呼着金克斯与小动物们作别。

    他还没忘记此行的另一个目的,那就是去寻找佩娅。

    根据金克斯仅剩的关于追赶佩娅的记忆,那时她们两人接连出了德雷坎城,佩娅一路向着南方行进,嘴里还嘟囔着要去找什么远古的传送阵。

    来到瓦罗兰大陆这么久,苏秦还是第一次听说传送阵的说法。

    符文之地如此广阔,若是真有传送阵存在,那么花在赶路上的时间必然会大大缩短。

    就是不知这传送阵究竟通往何方,又能同时承载多少人共同使用……

    按照金克斯的回忆,他们一路向南奔走,可一路上除了广袤的森林,和偶然遇到的几只亚龙犬以外,根本就没见到传送阵的影子。

    “光是南方太笼统了,小子,你这么找跟大海捞针有什么区别?”

    斯卡萨出声提醒道。

    金克斯直接拍了它一巴掌,狠狠斥责道:“渣渣龙,你以为我的苏苏像你一样是个渣雄性动物了?告诉你吧,凡是被编进咱家后宫的,那肯定会负责到底!”

    嗯……几条黑线顿时挂在苏秦脸上。

    与此同时他也在琢磨着斯卡萨说的话。

    诚然,光是一个笼统的南方,也不知道具体要走多远,中途是否还会偏移方向,别说佩娅,就连传送阵也很难找到。

    何况佩娅作为资深刺客,其常年培养的身法并不比苏秦的体术逊色多少。

    领先了自己这么长的一段时间,想要原路追赶上她也并非易事。

    思来想去,苏秦还是决定先放弃这趟行动。

    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初是斯维因害的佩娅突然失去了理智,那么找到他或许就能问出佩娅的下落。

    夜色将散,天边露出一缕金色的晨曦,苏秦和金克斯翻墙越入德雷坎城。

    如今的他们肯定已经遭到了德莱厄斯的搜捕,故而两人故技重施,乔装打扮加上简单易容,又玩起了“父女进城”的把戏。

    金克斯穿上了一件可爱的淡蓝色百褶裙,左臂还挎着一个小竹篮,俨然是一副小家碧玉的扮相。

    苏秦则是寻来一根文明棍,搭配燕尾服和绅士帽,演起了慈祥和蔼的老父亲。

    当他们进城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先找一家规模大点的馆子,点些普通清淡的粥菜填饱肚子。

    更重要的是,这里往往是帝都内一天的开始,许多最新消息、案件、情报如果出现在坊间的话,那么这里无疑是最好的探听地址。

    “嘿!伙计,听说了么?皇帝陛下已经驾崩了,现在都传闻策士统领大人即将就任下一位大将军,统领国家大事!”

    说话之人乃是一家杂货铺的伙计,因为干活的年头长了,深得老板的器重,口袋里颇有些存钱,这才能每天清晨来到外面下馆子吃早餐。

    “老哥,这话可不敢乱讲啊,德莱厄斯将军多年来南征北讨的,在帝国军中是当之无愧的威望最高,要我说,还得是武将做统领,这才显得咱们诺克萨斯足够的铁血无情!”

    接话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就是这家馆子里东家的儿子,平日里除了帮店里做些杂务,也到别家店铺去干点杂货,补贴家用。

    那小饭馆里的掌柜听了几人的闲谈后,神色慌乱地走来制止道:“几位兄弟可不要在讨论帝国军政了,无论谁做帝国大将军,跟咱们这些小老百姓能有什么干系?

    还是小心祸从口出吧,前些日子,驿站里的大伙计好像就是因为说的话不中听了,这才招致杀身之祸!”

    少年脑子明显要更活泛机灵些,当即接道:“我听说他可是犯了窝藏通缉犯的死罪啊!就那几个什么新晋的长生特使,叫苏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