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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王,莫急。你的小师妹没事。等我得知消息赶过去的时候,你的小师妹被人点了睡穴,睡得很安稳。”
“那其他……人呢?”弘隽不知道自己此时的声音带着怎样的暗哑。
“破庙被烧,二十几具尸体,辨不清谁是谁……”唐晓实话是说。
弘隽猛的起身,却因为起的急了,身子一晃,却还是疾步出去。他一跃到官邸最高的房顶上,拿出和肖老三之间的暗号发出去。蓝色的焰火带着啸声炸响在天际。
四方天空,却没有焰火回应。
抖着手又接连发出两枚信号弹。连续发两枚,不是生死关头,不会这样发出。
可是房顶的弘隽,看着四角天空依然没有一丝回应。
心里一阵钝痛袭来,自己怎么落到的地上都不知道。
肖老三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若是他还活着,哪怕有一口气,也会给个回声。
但是现在,没有,什么都没有。
肖老三若是死了,那他的小妖精……
弘隽伸手按住心口,感觉全身血液逆流。
他就是怕人多惹人耳目,他才只派了自己最信任的肖老三。
肖老三功夫极好,心思缜密。所以,即使自己知道了他对小妖精有了不一样的心思之后,他还是忍着醋火派肖老三去了。因为只有越在乎她,才会越用生命保护她。
只是……为什么,香火被照顾的极好,他和小妖精偏偏失踪了。
“庆王,节哀顺变。你的小师妹安好不就好了?”唐晓扶着弘隽,心里不忍,却故作口气轻松。
“你满意了,你这下终于满意了!”弘隽一把推开楼万红,怒吼一声。
唐晓从没见过这么吓人的弘隽,忍不住吞咽一口吐沫,小声的问:“我……满意什么了?”
“你不明白?你曾用南国五万兵换唐晓。唯一的要求就是本王今生今世不能娶她为妻。如今,她消失了,本王终于不能再娶她,你开心了?”
“我……”唐晓后退两步才站稳,张口不知道说些什么。
楼万红曾经和弘隽有过那样的约定么?
用五万兵力换弘隽不能娶自己。
是,楼万红是见不得别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是自己那时候一抵五万,太值钱了些吧。
也所以,弘隽那时候把自己送给楼万红了?
果然是不赔本的好买卖。
只是,后来,他还是自毁了誓言。不仅要用江山娶自己,还答应自己,一辈子只娶自己一个呢。
“额……我当时就是说说而已。其实,看唐晓和庆王挺般配的之后,就不管你们了。不然,也不会任你们在宅子里逍遥过日子啊。”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唐晓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弘隽暗沉的眼神怒视着唐晓。
唐晓心里一咯噔,这丫的气场外放,杀意不收敛,不是要弄死自己吧。
“她可能没死呢……”唐晓抠着手指。自己这不活的好好的么,是你自己眼神不好,发现不了我的真身,能怨我么。
弘隽眼神慢慢转冷,清冽湖水一样的眸光结冰,然后又哗啦一下粉碎。甩袖再不想看见楼万红,转身就走。
“哎哎……你的小师妹好好的啊,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都是安好的。而且,我已经给她带到了汴梁……”唐晓疾走两步,追出去:“怎么安排你小师妹,你倒是给句话啊。”
可是这官邸上上下下哪儿还有弘隽的影子。
唐晓跺脚,这么着急走干什么,还没把香火给他呢。
慢慢腾腾的走回万红阁,哎,看来香火还得自己管着了。
在万红阁休息了一天,又吃了大把的安胎药,临走的时候告诉万红阁的部众说,自己要走了,若是出了什么意外,不能回来,牡丹楼就自行解散了。然后在部众的跪拜中离开,乔装成来时候的样子去旅馆找香火。
找到香火的时候,她还在抽抽凄凄的哭的可怜人。一张易容的面皮都给泪水泡皱了,又难看又吓人。
重新给香火弄好了脸,招呼赶车大叔出来。大街上已经被官兵收拾的差不多。碰见一个兵差问了问。得知弘隽昨天就已经离开汴梁,一个人不知去哪儿了。守城的依然是侯德勇。
唐晓觉得弘隽可能是去找自己了。一面偷偷高兴,又一面埋怨。真是不会顾大局的人,前方战事吃紧,他一个带队的居然忙活私事去了。
但是要不要告诉他,楼万红就是唐晓,唐晓就是楼万红呢?
可是他若是知道是自己一直在他身边帮他,会不会觉得很没有面子呢。
哎,算了,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吧。还是先把拽腿的香火送走才好。
准备好了水和食物,出汴梁城的时候,门外的血流成河已经流走,土地上的鲜血也被黄土掩盖。城墙下五尺高的尸体也已经被拉走掩埋。
不过一天一夜,这里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赶车老伯不胜唏嘘:“我小老儿命大,果然不是客死异乡的命。”
此后三天,一路虽也看见战火烧灼的痕迹,却也平安的到了大梁和北国的边界。
大梁和北国,中间隔着一座绵延的山。有一个隘口链接两国。
隘口南边虽然已经晚秋,却还算暖和,绿草也茵茵。
隘口北边,凉风嗖嗖,进去已经有初冬的感觉。
唐晓看着空无一人的边界奇怪地问赶车老伯:“这不是两国的边界么?怎么一个守卫的士兵也没有?”
“大梁的戍边将军是黄元帅已经回皇城护驾去了。大梁的兵不在,北国的兵自然也就撤了。北国王上其实乐见大梁的人去北国的。能给他们带去丝绸棉麻和一些粮食种子做交易。”
赶车老伯是个老跑江湖的车把式,南来北往都去过,自然对些事情还算知道些。
“那大梁和北国只有这一个隘口想通么?”唐晓又问道。
“那可不是,山东边的安城有大片土地和北国接壤,那都是平原。两边居民自由贸易的也很好。因为那儿北国驻守的海尔坎亲王,是个爱好和平的好王爷。山西边的宿城也和北国接壤,是丘陵。多发战事之地。之前黄元帅也是驻守在那儿。因为那儿是北国大王子的封地,平时老是骚扰大梁,挑起战事。”
“哦,原来北国也有好人和坏人。”唐晓故作天真的感慨一句。
“北国人虽然粗蛮,但却不是不讲理之人。相反,他们更重情义,讲义气。只是国中有几条臭鱼,把他们的名声都给败坏了。”
马车晃晃悠悠的走了一会儿,才看见十几个穿着狼皮,身后背弓箭的北国兵士。
他们正在围着火烤两只抓到的野兔。
兵士看见马车上来盘问。
唐晓探出马车,见这些人长的比大梁的人粗壮些,却不是那么野蛮不通教化的人。
“干什么的?”兵士例行检查。
“来北国投奔亲戚的。”唐晓跳下马车,才到兵士的肩膀。
“亲戚在哪个草原,干什么的?”
“我大哥在……我不知道,他只是告诉我,他在北国叫北冥雪。”唐晓挠挠头,一副胆小无害的样子。
直接说出北冥雪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对的。不过,不说出他,她也石在不认识北国还有谁。
兵士脸色一紧,回头看看那几个还在烤兔子的同伴。同伴也皆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士兵拉走唐晓,压低声音:“我们北国可就一个北冥雪,现在可是王上刚刚寻到意欲立王的四王子。”
“就是他,我大哥就是这个四王子北冥雪。”唐晓高兴,没想到月余不见,这个北冥雪咸鱼翻身,居然成了北国未来的王上了。
“你确定?”
“我拿脑袋确定。”唐晓掷地有声。
兵士们一见唐晓信誓旦旦,北冥雪如今又是王上新宠,不敢得罪。再说,北冥雪之前在江湖四处游练,难保不认识几个这样的人。
于是士兵拉来几匹马,驮上唐晓和香火,准备直接去找北冥雪。
唐晓嘱咐老爷子若是着急回去,就此回去。若是不着急,就在最近的蒙古包等三天,她还要回大梁的。
一路,赶车老伯和唐晓也有感情,便一口答应,在这儿等几天无妨。
几匹快马在漫漫草原奔腾起来。沿途,一个一个的毡房和偶尔大群的牛羊是草原上最亮眼的景色。
在马上疾驰一天,唐晓和香火都叫苦连天吃不消的时候,终于远远看见成片成片的毡帐。好像一片五彩的云落在黄绿色的草地间。
一个提前赶到的兵士通知了北冥雪。
北冥雪此时一身北国王子装扮站在一个异常奢华的毡帐前凝眸而立。他事实上不知道是谁来找他。因为大梁知道他名字的人真的不多。
两匹马上,驮着一对面色普通的男女。北冥雪看了一眼,不认识。眸子立刻转冷,手按在了腰上的母子刀上。以为是北冥烟派来的杀手。
唐晓远远就看见一身黑色华服,脖子上围着黑色水貂,脚蹬鹿皮靴的北冥雪。
本就轮廓分明,五官深邃,异常帅气的北冥雪,此时一身不凡穿着,更加英俊霸气,宛如统领一切的王者。
唐晓待马走进了,看见北冥雪腰上的动作,忽然想起自己脸上的面皮。慧黠一笑,伸手慢慢揭掉脸上男子的面皮,露出一张明媚动人的小脸。
“大哥,你想用母子刀招呼远方的客人么?”唐晓撅着小嘴,晶亮的眼中带着故意的埋怨。
北冥雪阴郁的眼神突然透出惊喜的光,万万想不到,居然是日思夜也想的小女人找他来了。
一个飞身过去,下一秒,唐晓已经落入北冥雪怀里,然后两人又双双落到地上。
“怎么是你?你怎么来了?你知不知道……”
北冥雪的失态让周围的侍卫目瞪口呆。他们从不好女色的四王子怎么突然成了这个样子。那个黑不出溜的小子又怎么一瞬间就成了美艳不可方物的美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