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胡慧钟

心儿何处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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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投区位于台北最北方,北与新北市接壤。阳明山国家公园即位于此区及士林区。著名的北投温泉及关渡风景区也在此。

    眷村有点类似四合院,是民国政府为了安排被迫自大陆各省迁徙至台湾的国军及其眷属所兴建的房舍群,全台有800多处,9万多户。

    像邓俪君、林清霞、李立裙、高凌风、杨德昌皆是出于眷村。

    北投区是台北的郊区,在外围,有山有水,分外清雅。

    眷村是隔离的一区,远离商业区,屋舍紧紧相连,前后左右密密麻麻,间隙仅够一人通过,人在里面像进入了迷宫,分不清东南西北。

    而且屋舍产权不清,政府觉得是公家的,居民当然觉得是自己的,两方各执己见,给眷村的改造带来了莫大的阻力。

    政府要改造,居民不许;居民要改造,政府不许。

    双方就这样彼此拆台。

    1983年台湾新艺城出品的歌舞电影《搭错车》就是以台北信义路眷村为背景,里面有涉及眷村人们反抗政府强拆的片段,而且有人为此而死。

    当然更重要的是,眷村虽然落后,但是年轻人基本都出去了,留下的都是些老人,他们在这里生活了快30年,难道没有感情吗?

    唐梦华一边回忆脑海里台湾关于眷村、退伍老兵的电影,《孽子》《老莫的第二个春天》等,一边走回家。

    路上遇到不少熟人,都是赶去胡家吃酒的。

    “小子,你来干什么?走走走,我家不欢迎你。”唐梦华回家换了身新衣,把买好的礼物装进兜里,前来串门,但却被胡慧钟的老爸胡德军拦了下来,把他当洪水猛兽一样驱赶。

    “叔叔,我是代我爸妈来的,他们都去做工了。”唐梦华求饶道。

    “哎呀,老胡,今天是好日子,发什么脾气。走,进去陪哥哥喝一杯。”有个乡亲上来解围。

    唐梦华看准机会,溜了进去。

    胡家他经常来,畏畏缩缩地上了二楼。

    敲门。

    “啊,你怎么来了?”开门,胡慧钟惊讶道。

    房间里全是她的女同学。

    “想你了!”唐梦华深情道。

    胡慧钟小脸一红,心里有点甜蜜,一把把他拉进房里,“我爸没拦你?”

    “嘿嘿,我趁机溜进来的。”

    “哟,华哥来了,我们要避一避了。”里面躺在胡慧钟小床上打滚的三个姑娘也聚拢了过来。

    唐梦华向三个姑娘竖起大拇指,以示赞扬。

    “你们两个快点,我们抵挡不了太久的。”三人关好门,偷笑道。

    “今天真漂亮!”

    现在的学校有规定,女生头发不能长过脸庞,大多都是“锅盖头”,只比耳朵长那么一点点。

    胡慧钟就是如此。

    今天她穿了一件白色的高腰裤,上面一件青色衬衣扎进裤腰里。

    以唐梦华未来眼光来看,很滑稽,但现在就流行这套。

    “就会哄我!”胡慧钟脸型很小,小鼻子小眼睛小嘴巴,额头上还有几颗小痘痘,但笑起来,却很甜。

    唐梦华拉起胡慧钟的右手,把准备的礼物放上去,“给你买了一支钢笔和一块手表,进了台大要努力学习,知道吗?不要给我们三村丢脸。”

    “去,要你教训我!”胡慧钟嘟起小嘴,不乐意。

    “好了,礼物送完了,我们开始办正事。”

    唐梦华和胡慧钟身高差不多,很平稳地就吻了上去,开始热烈的拥吻。

    两人爱的很单纯,每天就是一起爬山,一起温习功课,一起看电影,最浪漫的时刻就是接吻了。

    胡家乃书香门第,父亲胡德军是大学教授,母亲段灵芳也是中学老师,两人只有胡慧钟一个孩子,而且是晚年得女,所以对胡慧钟看管很严。

    唐家则是人丁兴旺,唐梦华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大哥唐峰进了军校、从军,二哥唐文龙念法律,都是高材生,所以不免对唐梦华疏于管教,唐梦华虽然成绩不错,但人也野的很,中学还可以靠聪明撑着。

    到了高中,学业加深,不花心思专研,就很难跟上进度了。

    “哥,你真打算一辈子在街头混?”小时候,唐梦华为胡慧钟跟其它孩子打了很多架,自然而然就成了胡慧钟的“哥哥”,即使后来两人关系进一步,也未改变称呼。

    “当然不会,我已经找到了人生目标,我要成为一名小说家。”唐梦华眼里满是期待,像大多数穿越者一样,他也得到了过目不忘的本领,上辈子遗忘的记忆也浮现了出来,那些看过的小说历历在目。

    只是很可惜,他接触小说已经是2007年,之前连四大名著都未读过,更不用说武侠小说了,金庸、古龙、黄易的小说都未读过。

    不过看过相关影视作品,他可以自己写,但是,有点不自信呢。

    “写小说?”胡慧钟惊讶地瞪大双眼。

    “是啊,你看看琼瑶、古龙,他们凭一支笔就写出了百万、千万身家,多么令人向往!”

    唐梦华没有提亿万身家的金庸,因为金庸的小说在此时的台湾还属禁书,要到明年在远景出版社沈登恩、《中国时报》与《联合报》的联合运作下才解禁,从此制霸台湾武侠市场,并且彻底击毁了已经陷入青黄不接的台湾武侠小说界。

    “可……”胡慧钟本来想说唐梦华在做白日梦,但最后还是化为了鼓励,不管怎么说,写小说比混帮派要好吧?

    “哥,你要加油哦!”

    “嗯,等我写出来,第一个拿给你看!”唐梦华点头。

    “一言为定哦!”

    “一言为定。”

    ——

    “唐梦华,给我滚出来!”

    就在两人含情脉脉的时候,胡老爹终于找上门来。

    “小声点。”胡妈妈在一边劝道。

    “叔叔、阿姨好!”唐梦华打开门,嘴甜甜道。

    “小子,我说你不准进来,没听到吗?”

    “是是,我这就走。”唐梦华借机溜之大吉。

    “胡慧钟,你要是再敢见这个小魔头,看我不打断你的腿!”胡老爹又向胡慧钟发威。

    “阿芳,我们搬走吧?”胡德军忧心忡忡地对妻子段灵芳道。

    “不至于吧,我觉得小华这孩子没你说的那么穷凶恶极,看看他多尊敬你。”

    “我不是怕他,我是怕小钟和他藕断丝连,到时候他在外面惹了仇人,危及小钟。”胡老爹是教历史的,看的比别人深。

    “这倒也是,可我们要搬到哪儿去?我们在台北无亲无故,好不容易结识了这些乡里,难道又要重新开始?”

    “是你重要,还是小钟重要?”胡老爹大怒。

    ——

    唐梦华蹦蹦跳跳地回家,心里还在回味刚刚的触感,这可是他的“初吻”呢!

    发了一会儿痴,唐梦华翻箱倒柜找出一个空白笔记本和一本脱了皮的字典。

    台湾用的是繁体字,就算他过目不忘,但未“过目”,怎么“不忘”。

    幸好宿主之前学习不错,识得不少繁体字,不然就算唐梦华记了一堆字,但不解其意,又有何用?

    所以呀,过目不忘不代表无敌,很多人只要努力都可以达到“过目不忘”的效果。

    “不如学《台湾娱乐1971》的主角抄《搜神记》?”

    “《刹那芳华曲》: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昨夜风吹处,落英听谁细数。九万里苍穹,御风弄影,谁人与共?千秋北斗,瑶宫寒苦,不若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这首词,唐梦华听过【小爱的妈】的古风歌唱版,很有韵味。

    “抄《花千骨》?”

    “抄《琅琊榜》?”

    “抄《天行健》?”

    ……

    数种思潮在脑海打架,唐梦华最终决定抄《七界传说》,就是这部小说让他彻底迷上了网络小说。

    对它,他有一种特别的情怀,每隔不久就会认认真真地重温一遍,与看其它小说时的一目十行形成鲜明对比。

    而且《七界传说》模仿的是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

    30~40年代,面对西方的火枪火炮,传统的侠客变得不够看,所以《火烧红莲寺》《蜀山剑侠传》这样的剑仙小说大火,还珠楼主断断续续写了600多万字,秒杀大部分网络写手。

    不过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经典,现在还珠楼主的书迷已经很少,而且台湾的文化戒严,把早期的武侠小说全给打成了禁书,只有一些盗版商换了书名与作者名发行地下书。

    不过《蜀山剑侠传》对武侠小说是具有推动作用的,后来兴起的神话武侠、鬼派武侠、灵异武侠都是受其影响。

    ——

    大哥唐峰在军营里,二哥唐文龙已经大四,正在实习,所以家里只有唐梦华和父母三人。

    “小子,在写情书呀?”唐毅偷偷打开三兄弟的房门,发现唐梦华正认真地翻着字典,难以置信道。

    “当然不是,爸,你给看看,我写的怎么样?”唐梦华写了一整天,向父亲显摆。

    “中华大地,山川秀丽,数千年来,在这片土地上,流传着无数的神奇传说。千古以来,一直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便是那些关于长生不老,永生不死的传奇。自古以来,凡人无不有一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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