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十四岁,犯法

覆舟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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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手机解锁的声音,俘虏浑身一颤。

    他好奇地滑动手机桌面,点开相册,饶有兴趣地翻看着一张张女孩和家人的相片。

    “厉害,这就是所谓的‘手机’吗?”

    除了日常的美食照片,手机里还有许多诸如旅游、生日、野餐的记录。

    可惜,罗贝尔还没全部翻完一遍,手机就因为电量不足自动关机。

    在这个蛮荒的时代,不可能有充电的地方,没电就是彻底没电了。

    “有什么想说的么?”

    对于他的询问,俘虏发出“呜呜”的声音——她的嘴巴被人堵住了。

    马克福兄弟不愧是经验老道的巫师猎人,已经深得巫师审判的精髓——不给对方辩解的机会。

    到此,罗贝尔才有闲心观察对方的装束:一件黑色短上衣,老土的格子过膝裙,华而不实的耳坠,其中一只耳坠被扯掉,血液从伤口一直流到领口。

    他猜这不是马克福兄弟干的好事——如果是他们,应该把两个耳坠都扯掉。

    他没有动绑住对方的绳子,而是谨慎地用自己的简陋权杖——每位教士的必备装饰——挑开了绳子的系头。

    随着绳子落地,头套挑开,是个十几岁的黄毛丫头,戴着一副没有度数的平光镜,小脸上满是愤怒和恐惧。

    他把头套套回对方头上,默默捡起了绳子,作势要再次给她捆上。

    “呜呜呜呜!”

    但这一次,对方没有任人宰割,反而爆发出比方才更巨大的力量,硬生生撞开了后者的手。

    罗贝尔吃痛之下放开了手。

    相同年纪的少年少女,往往是女方发育成熟的更早,平日里没人敢对罗贝尔这个神甫动手动脚,今天他终于知道女人打人有多疼了。

    “嘶……”

    女孩急促地喘了几口气,甩掉蒙面巾,对着罗贝尔娇声呵斥道:“把手机还我!”

    罗贝尔暗骂一声,把手机扔还给女孩,转身向阳台走去。

    女孩不顾自己被绑死的身体,滚动到手机旁,用鼻子按下电源键。

    没有反应。

    她不甘心地再次按了几下。

    确实没反应。

    “我这可没地方给你充电。”

    “哼,我还有充电宝呢。”

    她摸了摸外套的口袋,脸色变得很难看。

    罗贝尔背对她负手而立:“哈,我猜猜看,被马克福搜刮走了吧?”

    “还有,不要试图爬出去,这家旅馆的地板到处是倒刺,想必你也不希望娇嫩的肌肤被倒刺刮烂吧。”

    言毕,刚刚试图偷偷爬出房间的女孩气鼓鼓地放弃了计划。

    罗贝尔说得对,她自小养尊处优,不可能冒着皮肤受伤的风险逃跑。既然逃跑的计划暂时搁浅,女孩决心用现代人高超的语言艺术来说服对方。

    她清了清嗓子,扫视这间写满了贫穷的屋子,得意地哼了几声。

    “你就是他们提到的那个好说话的神甫?没想到居住在这么寒酸的地方,还不如我家的狗窝呢。”

    罗贝尔环顾乱糟糟的客房,虽然很不痛快,但不得不承认,他的房间好像真不如狗窝干净。

    算了,狗窝就狗窝吧,不耽误他学习神学就行。

    “我的脑海里装满了这个世界不存在的知识,我的父亲是工程师,他教过我怎么用水推动机器,怎么用,放了我,我就把这些知识全部教给你!”

    女孩高傲地挺起胸脯。

    “有我的帮助,肯定能赚大钱!”

    按照她的设想,对方此时此刻应该纳头便拜,把自己当作上帝赐予的神人好好供奉起来。

    但对方只是敷衍地点头:“嗯,挺好的,还有吗?没有的话我要把你送去审判所了。”

    女孩:“……”

    “慢着慢着!美色,我还有美色!”

    “神告诫我们,节制色欲,神甫不得结婚,美色没用,还有别的活吗?没活说我就走了。”

    “等等等等!”女孩咬牙切齿。

    tmd,你小子,真是油盐不进呐。

    “我,我会写汉字,可以给你当助手。”

    罗贝尔眉头一挑。

    最近佛罗伦萨的商人炒作了一批新的热点,其中之一就是神甫的手写经文。不少附庸风雅的富户因此找他求取手写圣经,他每天要耗费半天时间抄书,实在忙不过来。

    “你会拉丁语么?”

    女孩瘪着嘴巴:“我要是会说,就不会被抓来这里了。”

    “嗯。”罗贝尔颔首,“你多大了?”

    “……还有三个月十五岁。”

    “十五岁?”罗贝尔喃喃自语,“十五岁了连拉丁语都不会写,像你这种人在我以前的神学院可是要被轰出校门的。”

    女孩的脸颊肉眼可见的鼓了起来。

    “罢了。”罗贝尔摆摆手,“有总比没有好,去换身干净的衣服,我带你去见主教,托他给你办个修女的身份,以后替我抄书吧。”

    女孩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

    半小时后。

    “哎呀,你能不能背过头去……”

    狭小的房间响起局促的声音。

    罗贝尔不耐烦地拉上一层布帘,用翻开的福音书盖在脸上:“要我说多少次我没有偷看。再给你一分钟,换不完衣服就送去烧死了。”

    又半个小时后,女孩终于换好了衣服,而罗贝尔已经盖着福音书打起了呼噜。

    她脱掉了到这个世界之后从来没换过的运动校服,换上了一件灰绿色连衣裙,还裹上了顶农妇的头巾。

    只是轻轻迈出一小步,她就能清晰地感觉到粗布正在刮擦大腿,她忍不住埋怨道:“难受死了。”

    罗贝尔从睡梦中惊醒,一把扯掉了脸上的书。

    “这是老板娘女儿的衣服,别看我,我只有这一身黑袍子,没有多余的借给你。”

    “哎,算了。”女孩唉声叹气。

    她不自然地迈出脚步,每一步都分外艰难。粗糙的衣物摩擦娇嫩的肌肤,从诞生至今,一向受父母宠爱的她第一次知道衣服竟然可以糙到这种地步。

    出师未捷身先死,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就差点被误会成女巫烧死,现在不得不给一个看起来工资都发不出来的穷神甫打工。

    想到这里,泪珠在女孩的眼眶里打转。

    难道这辈子要默默无闻地客死异乡了吗?

    女孩一脚高一脚低地走下楼梯,委屈的泪水喷涌而出:“呜,爸爸妈妈,我想回家……”

    她趴在旅店的门柱上低声抽咽。

    且不论女孩的悲伤恸哭。

    就在距离不过十米的吧台,罗贝尔斜坐在店主前冷眼遥望女孩哭泣的背影。

    店主大叔端来两杯严重兑水的麦芽酒,用肩膀顶了顶罗贝尔的后背:“喂,你不去安慰一下?”

    罗贝尔被他顶得生疼,抢过那杯酒水:“安慰什么,神甫的职责没有任何一条叫作哄小孩。”

    “别那么绝情嘛,人家好歹是个小姑娘。”大叔伏在他耳边低声说道:“我看她脸蛋和身材不错,是个好苗子,还带点异域风情。你也年纪不小,不能一直住在旅店吧,干脆,你用你那一大袋子杜卡特买一栋小房子,把她娶回家,不就得了。”

    罗贝尔用见鬼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看得后者满身不自在:“怎么了嘛,我和我老婆就是十四岁结的婚,十五岁生的第一个儿子,蒙主保佑,至今幸福美满。”

    “科洛弗店长,我来为你科普一下天主教条:首先,公教禁止修士结婚。其次,哄骗修士破戒,需要处以十五日苦役——结账。”

    他丢出两枚铜币,端走了另一杯麦芽酒。

    店长大叔疑惑地挠挠后脑勺:“不能结婚?那主教家里藏着的那几个女人是啥?”

    罗贝尔的声音远远传来:

    “那是他的三个老婆。”

    “嗯……嗯?”

    店长陷入了凌乱。

    罗贝尔递给女孩一杯酒水。

    “给。”

    她抬起哭得通红的眼睛,接过酒杯猛灌一大口,剧烈地咳嗽起来。

    冷知识,安科纳当地的法律规定:女人与孩子不能饮酒。

    再一个冷知识,虽然法律条文繁琐得令人发指,但是没人举报就不算犯法。即使被举报了,罗贝尔也能反手把举报者丢进监狱——就凭他是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抓捕异端分子不需要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