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夜深故人来

猪要减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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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厢内,君品玉就着窗外明媚的阳光,仔细端详着手中的九死涅盘蛊。

    原本如琥珀般金黄澄澈的蛊虫,此时已经变得水晶一样透明,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乍一看上去,就像是一件完美的水晶艺术品。

    漂亮、精致、典雅。

    看着君品玉着迷的样子,花未名忍不住吐槽:“不就是一只蛊虫吗?至于把你迷成这样?”

    君品玉小心翼翼地把九死涅盘蛊收回体内,淡淡一笑,说道:“是啊,就是这样一只小小的蛊虫,居然蕴含着如此神异的力量。能够将宿主承受的伤害储存起来,转化为最精纯的洪荒之力。当它的颜色变得金黄之时,就能够开启下一次的涅盘,使得血肉骨骼进一步强化。”

    花未名眉头一皱,询问道:“你真的打算舍弃人族的血脉躯体,化为妖族?”

    君品玉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嘴角微微扬起:“我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愿意的话,回到桃花源,我会请人帮忙,净化你体内的妖族血脉,让你做回一个纯粹的人。”

    纯粹的·······人吗?

    君品玉的眼神忽然迷茫,然后又变得清澈。他笑了笑,说道:“我就是我,无论是人还是妖,都不重要。”

    “当年我刺杀失败,重了秦人凤一掌。那一掌直接打断了我的脊骨,后来我又阴差阳错,被传送到了刃雪山,是妖皇凤九霄救了我。她用不死鸟的脊骨替换了我原本的脊骨,脊骨之内蕴含着不死鸟的源血,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人了。”

    “这些年,我在凤九霄的帮助下修炼、成长,一点点坐上天狼山主的位置。虽然我打心底不愿意动用不死鸟的力量,但是不死鸟的源血,还是在潜移默化间,改变着我的体质。”

    “按照之前的约定,等我杀了秦人凤之后,我就会回到蛮荒,利用九死涅盘蛊不断替换掉自身的人族血脉,帮助凤九霄延续不死鸟的血统。只不过,圣象城和鹰愁涧的战斗,让我意识到了魔宗的恐怖之处,以我现在的实力,根本不可能杀死秦人凤。所以我便传讯回万毒山,调遣天罡狼骑支援的同时,也临时改变了原本的约定。”

    秋风卷起窗帘,阳光照耀在君品玉年轻俊雅的脸庞,半是明媚、半是忧伤。

    正如狗爷说的那样,一个身负重伤、年仅六岁的孩子,用了十二年的时间一步步成长为威震一方的山主,这背后付出的代价,远比常人想象的更加沉重。

    “值得吗?”

    花未名询问道:“以你的天赋,终有一天能够晋升帝君的。可是你选择由人化妖,为天道所不容,也就意味着彻底放弃了成就帝君的道路。”

    君品玉食指轻柔太阳穴,轻声道:“没有什么值不值,有的不过是取舍而已。我估算过,以我的修炼速度,最多十年也就能过突破至帝君之境。”

    “十年的时间,我等得起。即便是再来十年,我依然等得起。”

    “可是黎民百姓等不起。”

    “大秦也等不起。”

    “皇帝荒淫、奸臣当道,国将不国,民不聊生。每一天,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在饥寒交迫中死去,早日除掉秦人凤这个国贼,天下苍生就能早一日过上好日子。”

    “而同化不死鸟的血脉,是唯一能够在短时间内提升我实力的手段。”

    君品玉握了握手掌,神情坚毅严肃:

    “和大秦帝国的基业相比、和天下苍生的福祉相比,个人的牺牲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至少我还活着········可是很多人,就像那些死在风沙渡的桃花源弟子们,还有跟随你战死在云梦泽的八佰散修。”

    “他们········都已经回不来了。”

    ·······

    ······

    莽古荒原的夜晚,比蛮荒来得要晚一些。

    黄昏的时候,众人来到了一处荒山中的古庙。

    古庙荒凉残破,随处可见厚厚的蛛网和灰尘,就连神像也早已破碎,实在是辨认不出供奉的是哪一路远古神明。

    破虽破,可好歹有了一个能够遮风避雨的地方。连日的赶路,就算是修行者也早已疲惫不堪、人困马乏。君品玉安排天罡狼骑吃饭休息,自己却和狗爷、铁雄图、阿离耶来到庙外,点燃一堆篝火,一边警戒,一边闲聊。

    江流儿躺在君品玉的大腿上,睡得格外香甜。

    “再有三日的路程,我们就能走出莽古荒原,抵达烈阳关。”

    君品玉捏着一团火苗,幻化出一幅路线图:“烈阳关是是大秦帝国的八座帝关之一。进入了烈阳关,我们才算是真正进入了大秦帝国的本土。”

    “烈阳关是轩辕家族的地盘,而轩辕家族又是大秦帝国八大王族之一,与国同寿,底蕴深厚。族中高手如云,而且和桃花源之间还有着宿怨,所以我们这次前行,务必低调行事。”

    说着,君品玉就杵了一下铁雄图:“铁子,把你的暴脾气收起来,别给我没事儿找事儿。”

    铁雄图尴尬地挠着头,说道:“山主,你是知道我的,我铁雄图从来都不会主动惹事,都是事情来惹我的。”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让他三分。我们此行是为了护送花老板安全回到桃花源,所以,能忍则忍。否则得罪了轩辕家族,我们在东极洲寸步难行。”

    君品玉严肃地提醒道:“轩辕家族麾下的三十万虎贲军,可不是魔宗那些乌合之众能够媲美的。”

    铁雄图悻悻地抹着鼻子,眼中却昂扬着强烈的战意。

    轩辕虎贲吗?

    老子早就想碰一碰了。

    狗爷嘴里叼着烟枪,神情凝重地说:“我在风沙渡的时候,听金蟾提了一嘴。说是圣象城中前几天出了一件怪事,那些名门子弟、世家贵族一夜之间都被紧急调了回去。我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我怀疑轩辕镇岳很有可能把这些名门子弟投入了血池,用来恢复自身的实力。”

    “轩辕家族的圣王都堕入了魔宗,现在只怕这轩辕家族,也干净不到哪去。”

    铁雄图嘲笑道:“狗爷,大秦帝国八大家族、三千世家,有几个是干净的。他们这些年做的龌龊事还少吗?”

    “可是杀害那么多名门子弟、世家贵族,肯定会引起公愤的。”

    阿离耶迟疑了一下,犹豫不决地说道:“我还是觉得您老人家多心了,轩辕镇岳不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狗爷冷笑着,对阿离耶的话不以为然。他还想说些什么,硕大的草莓鼻忽然一动,他使劲儿嗅了嗅,只觉得空气中隐隐传来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

    芳香扑鼻、沁人心脾。

    “你们有没有闻到奇怪的香味?”

    众人面面相觑,纷纷摇头:“没有啊,狗爷你是不是产生幻觉了。”

    “不,不对,这不是香气,而是毒。”

    狗爷本能地觉得情况不对,猛地吐出一口灰色的烟气,化作一道禁制,将整座破庙都笼罩起来,与周围隔绝。

    当狗爷做完这一切时,正在庙里睡觉的金狼王不知何时来到了君品玉的身边,碧绿的眼眸中闪烁着凶狠的光芒,口中发出低沉的吼声,死死地盯着前方漆黑的密林,显得极其烦躁不安。

    仿佛在那片密林之中,藏着一个非常可怕的怪物。

    君品玉的眼睛微微眯起,轻轻抚摸着金狼王的颈毛,安抚着它的情绪。

    黑暗之中,隐隐传来一声幽幽地叹息声,仿佛是来自地狱的幽灵,令人顿感毛骨悚然。

    “还以为能够悄无声息地干掉你们,没想到你这个老家伙的鼻子,比狗都灵。”

    萧瑟的秋风中,似有着沙沙的脚步,空气之中,仿佛有着什么东西一闪而过,竟是直接穿透了禁制。

    君品玉眼疾手快,下意识地抓住,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张殷红如血的帖子。

    帖子的正面是骷髅鬼头,空洞的鬼眼中燃烧着碧蓝的幽冥鬼火;背面只有一个用鲜血写成的“杀”字。

    “阎王帖?原来来的是唐门的人。”

    狗爷冷笑一声,只见从黑暗深处,缓缓浮现出一道身影。

    是一个女人,长着一张美丽的脸蛋,穿着一身美丽的红衣,性感的红唇微微扬起,露出一抹动人心魄的笑容。

    这个女人,美得就像一个妖精。

    一个专门勾引男人下地狱的妖精。

    她的指尖盘旋着一条异常绚丽的小蛇,蛇身通体赤红,全身的鳞片却呈现出七种不同颜色,如同一条条彩环,冰冷的蛇瞳呈现出一种奇异的三花形状,在冷风中吐着猩红的信子。

    当那条小蛇出现的时候,君品玉明显感受到,苍狼王的身体骤然紧绷,如临大敌。

    “七彩三花蛇。你是······唐门的唐艳秋?”

    感知到那条七彩三花蛇,阿离耶也是十分惊讶。然而那名叫唐艳秋的女子,目光直接越过了君品玉等人,落在了破庙中的那张黄泉生死棺,声音温柔如水:

    “花姐姐,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