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接手浩瀚女王的遗产

老实人1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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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一夫在沉吟。

    他想了想,缓缓道:“既然如此,白山雪岭,咱去了就是,只不过咱也不能蒙头瞎闯吧,什么也不知道,瞎转,那可不成,得把情报收集好,资料调查一下,这才好进去。找那个什么雪国遗址。”

    然后,刘一夫又说了一下仁王的事。

    很多事,只有刘一夫能够看得明白。

    比如地气穴。

    此地的地气穴有很浓郁的浊气,所以仙门不需要。据说古代一些神魔喜欢这样的地煞浊气。

    但这种浊气沾染太多了,会影响神智。

    对于修仙者的元神有极大的影响。

    会让人变得蠢笨迷心,鲁莽粗暴。

    修仙者对于此避如蛇蝎,不敢稍有触碰的。

    盘丛王得此炼体,与彭皇争天下。

    黎王得此,与陈皇争天下。

    因为他们拥有古代的炼体秘术。

    需要用炼体秘术引导地气来炼体方才有成。

    光是用地气炼体,而无秘术,这身体是要承受不住的。无目之王就是因为黎王已经死了,不会驱使的秘术,导致地气盈体而不得出,最终冲破了人体最脆弱的眼睛,导致了无目之王的出现。

    这只是地气盈体,而非炼体。

    对于人体之增益和盘黎二王不可比也。

    仁王不知秘术,所以才用特殊的方法来缓慢的用地气洗炼身体。

    原本他的谋算是成功的,方法是对的。

    不得不说,仁王对于长生的研究真的是很深入。

    他的方法——是对的。

    但是,凡人之想长生,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长生之道,乃逆天而行之道也。

    除非天意命许,有仙缘,有气运,有灵根的特许之人,普通人是不可能修行长生之术的。想要逆天,就要承担劫数。

    就算是修仙者修行,也是要承担风火雷劫加诸于身的。

    渡过去,成道长生,渡不过,便化为灰灰了却。

    有资格的修仙者尚且如此。

    更况乎夫凡人?

    仁王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

    他虽通晓长生之秘,但终究也只是一个凡人,虽触之超凡,却仍然是一介凡人。凡人是接触不了多少仙门的,对于天道也了解不深,以为人力可以胜天,说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当真是荒唐可笑。

    天命之意要是那么好违逆的,大家还修什么仙,发发誓不就成了。

    所以,仁王面临了人劫。

    因为仁王终究是一个凡人。

    说白一点,他都不够资格接受雷劈。

    只需要同样的凡人即可将其磨灭。

    更有甚者。

    他仿效了英雄王撒卡铸白瓷剑。

    结果铸就的是白骨骷髅剑。

    英雄王撒卡潜入蛇国,和统万户相通,得知了万蛇王的强大之处,所以他一直愁眉不展。

    他的妻子知道他的心意,就自己祭剑。

    所以白瓷剑才有神效,可以诛杀万蛇王的不败之身。

    但仁王不知道。

    他以王妃祭剑,结果导致王妃怨念冲天,反伤了仁王。迫得仁王匆匆入棺行寂灭之事。

    他好不容易快要功成,更是又遇到得到了白骨骷髅剑的刘一夫,终究还是逃不过天谴,终其一生被天命算计。

    这仁王也不知蛇王宝珠的秘密,故此他没有六大能力,反而被影响得进入失神的状态。在无知无觉中,变成了蛇人状态。

    毕竟,地气盈体,也不是那么好受的。

    说到这,刘一夫有些后悔。

    那得地穴,虽然别的不行,祭炼僵尸还是可以。

    不过,地穴中,浊气滋生。

    普通僵尸势必浊气迷心,像木头一样。

    那也没什么用了。

    不过刘一夫自有降术可治之。

    但是,可惜,他现在过不去。

    他不是修仙者,可以须臾千里,一日来回。

    不过,且先不急。

    离开这家客栈,刘一夫迈步回家。

    他心中窃喜之。

    地下。

    蛇母仍然在沉眠。

    绿妖精等也是在恢复中。

    长生种是好,但它们的活动却是要付出更大代价。

    每动一次,都消耗了巨大的元气,凡间没有足够它们恢复的资粮,唯一的方法就是沉眠之,利用睡觉来恢复力量。

    刘一夫轻哼冷笑。

    在此间秘室中,再也没有浩瀚女王施予的精神压力。

    不过,刘一夫此时再看那富可敌国的巨大财富,却忽然没了兴致。

    财宝,别人的才会让人去惦记。

    自己的,反而懒得多看一眼。

    倒是一些珍惜的材料才让人注意。

    刘一夫取了一只浩瀚女王的秘壶,将重要的珍稀材料收入其中。有精致特殊虫蚕的丝质,有地下难得的上好矿石,有重要的动物尸骨,也有一些奇异之物。

    这些东西对于常人来说大约是得物无所用,但对于刘一夫来说,却是很好的材料了。它们纵非是最顶级的珍材,但也是极好的。即便是修仙者也能用得上的珍贵之材。

    这,才叫发财。

    真正的发财。

    但这还不是最大的收获。

    喔,是的。

    最大财富,是尸体。

    是浩瀚女王火神子精心保养的她的尸体。虽然她保养得很好,让这具尸体栩栩如生,可毕竟是死了,哪怕这尸体美到了骨子里,从一根发丝到一片脚趾甲,都是那么的完美无缺。

    可毕竟仍然是死了的。

    只是保养好罢了。

    浩瀚女王火神子死了,尸体犹如沉睡。

    这是当然的。

    刘一夫忍不住想了起来。

    当年,初代蛇国大王昆古尼亚建立了高原蛇国。

    后来统万户,也就是末代蛇王昆古利尼来到沙漠建立了浩瀚女国。因为昆古利尼一生都没有男人自然也没有孩子了。

    所以浩瀚女王是从全国海选起来的。

    不过这也是好事。

    能被公而共之选出来的女王当然是最漂亮的一个了。

    她的身体,值得被特殊对待。

    刘一夫挑选了灵材,真心实意造好了棺材。

    棺材一好,没二话,将火神子的身体放置于其中。

    他甚至给火神子的护卫梦火古也造了一副。

    梦火古是火神子真正意义上最信任的一个人。

    所以火神子甚至留他至此。

    但凡人终究也只是凡人。

    哪怕秘术手段再高明,梦火古的身体也是要撑不住的。不过此人的武功,拳法,太过厉害了。

    当初张锦二人加上杨大小姐三人联手都给他一个人收拾趴下来了,可知此人武功战斗力有多么强大。

    这样一个人,可不能让他这么平平无奇的死了。

    刘一夫在心中算计如何对待梦火古。

    这时,锦天来了。

    他不得不来。

    刘一夫略一思忖,就明白他此来心意。

    刘一夫不由哑然一笑。

    锦天啊锦天,没想到啊,看起来高大上的你内心也这么的——现实。

    的确。

    锦天此来是他担心一件事。

    继承权。

    锦氏怀孕了。

    这也许看似平常,没有什么,但殊不简单却关系着锦记的财富。锦天的妹妹锦葵还是个孩子就晓得给锦天写信告诫他不要回家来,为什么?就是因为继承权问题。

    锦葵不想锦天去和她抢家产。

    无情且又现实。

    只不过吧,锦天考虑到那是妹妹,血浓于水,他又有钱,不差那点,不想和家里闹生分了,干脆也就让出去了。

    可那是锦葵。

    现在锦氏肚子里这算什么?

    难道让锦氏把家产全给了这孩子?

    是,锦天可以不在乎,他也算有钱了,不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至少目前暂时是如此,可是锦葵呢?

    锦天不能不在意。

    他进来后先沉默,然后欲言又止。

    他毕竟是一个要脸的人,这话不好一上来就直说。

    但要是不说那又是不行的。

    “这样吧,你不知道说什么,先跟我来一下。”

    刘一夫起来往前走。

    地下。

    锦天一下子给吓到了。

    坦白说时至于此,现至于今,锦天也到了不少地方,见过一些宝藏什么的,按理说也该是有心理承受力了,却还是给这里的宝藏给吓到了。

    这是浩瀚女国六七世的积累。

    浩瀚女国,堵在西方商路上,来来回回的捞取过路费什么的,自己也参与商业,这导致浩瀚女国以一国之财富可以匹敌天下。

    虽然这导致浩瀚女国有些通货膨胀,这也是浩瀚女国采取配给制度的原因。

    不然,钱多货少,容易引发乱象。

    而今。

    这些积累起来的财富一下子摆放于此。

    被扩充的地下空间,一座座财宝堆积的山此起彼伏。

    幽暗地下给金银钱币堆得全是金光。

    好一会儿,锦天才缓了过来。

    “这——”

    “这是浩瀚国真正的财宝,我说过的吧,因为我的苦苦哀求,浩瀚女王才放过了我们那一次,后来她就窃居在我身上,财宝也移至于此,只是你们不知道罢了。当年我还在浩瀚女王控制下,所以一切都由不得我的,现在解决了浩瀚女王的麻烦,这些算是我的了,不过也是要小心一些,不能乱来。但至少你应该知道,我不必贪图你家的一切。”

    “我不是那个意思。”

    锦天义正言辞。

    “我不知道怎么说,毕竟咱们是那关系的,不过既然如此,我希望你好好对待我妈,至少也要对待好你的未来孩子。”

    他说完匆匆离开。

    只觉得脸上似有火在烧。

    倒是张小乙,对这些不在意。

    他现在对别的事比较上心。

    站在万事司的书馆,他和另一个人相背而立。

    一番交流,他舒了口气。

    那三个他好不容易带回来的蚕人,终究是救回来了——一个。

    这是一个公主派的高手,以降术,将三条命合为一条,制造出来的一个复仇之魂。

    这样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了。

    而是一个妖魅。

    一个内心意志中充满复仇的妖魅。

    所以,他要做的事就是,帮助复仇之魂杀了那个男人。

    没人想到。

    那个曾经的男人。

    现在是宫中的孙贵妃。

    他拜随了周健武,以秘法自阉,最终以阳化阴,变成了一个女人。因极为擅长秘庭花戏,深得罗王的欢喜,时常恩宠。

    也因此要诛杀这个妖人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倒是杨大小姐从万事司淘出了一件挂单任务。

    在高原雪域,那地方原本说生活不大容易的,还出了一件事,一支狼军在雪域渐渐坐大了。

    领头的狼妖实力不俗,已经杀了雪域三个高手,导致雪域人现在有些受不了了,以进贡一朵积压百年的冰玉雪莲花为由,请罗国派高手解决越来越猖狂的狼军。

    只是吧,懂的都懂。

    一支狼军,那是比虎精还要难缠的对象,试问哪个心大的敢觉得自己能够解决?

    不过杨大小姐没犹豫,她接了下来。

    回来就把张小乙吓了一跳,连带着锦天脸色也不好看了起来。

    “你大约是不知道的,狼军和普通狼群它是不一样的。”

    这事儿别人不知道,但锦天懂。

    他是在草原当兵打仗过的。

    他很清楚的知道,在草原,有两种灾最为可怕。

    其一为白灾,就是大雪,雪一大,草全没,牛羊吃不到地下的草,只能一群群的死掉。一个部族,被白雪一覆盖,很有可能部落所有的牛马羊什么全都没了。

    这简直令人绝望。

    其二就是狼灾了。

    普通的狼群,那不叫灾。

    这区区的狼群是部落的粮食。

    畜生,终究是斗不过人的。

    但狼灾就不一样了。

    往往狼灾那是上千上万条狼,它们饿急眼了,向你发动攻击。

    一场呼啸而至的狼群灾劫,当狼过之后遍地都是被狼群咬得倒地死掉的牲畜。

    是的,咬死,而不是急于进食。

    它们知道,这么多牲畜死了,人类是不可能吃完的。

    所以很多牲畜只能掩埋起来。

    然后被狼群把地给刨开,将猎物拖走吃掉。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狼军,真正的狼军。

    一支有智慧,有组织,实力强大,拥众过万,甚至十数万的狼族军队。

    那才是人类的恶梦。

    这样的狼军,它们天生是兵法家,战斗民族,小部族会被它们消灭掉,即便大部族也往往只能苦苦支撑。每次出现狼军,人类一方往往是请出高手,进行斩首战术,这才能让狼军回归狼群,才有能够消灭掉的可能。只是这样的高手上哪里找。

    你就是大宗师想要杀狼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偏偏这样的任务,杨大小姐竟然接下来了。

    这是真不知死字怎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