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陈年旧事

老实人1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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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乙不介意刘一夫暗中多贪多拿。

    这是有很多原因的。

    其一,有很多东西,张小乙和锦天是得物无所用,给他们也派不上用场。

    比如敌人的尸骸,这些东西对刘一夫是很有价值的可利用资源,但对张小乙和锦天来说有个屁用啊。

    二来他们这一行所得来的财物是不错。

    但能不能换得高价这就不好说了。

    像一开始,一万钱的货给了桃花息大娘子,他们最多分个一二千钱,这事上哪说理去?辛辛苦苦,累死累活,还要算上冒着的生命危险,我拿来的东西,一万钱只给我一千。钱,哦,两千钱,那我是不是要谢谢对方啊?

    欺天啦!

    简直是岂有此理。

    只是这么撕破脸子也是没用的。

    这种时候,就需要有一个人掌握货源,看情况发货。

    刘一夫就做到了,他中途转投了锦氏,这才真正发了大财,成为吃肉的,还不是喝汤的。

    不是刘一夫,像张小乙他们这样的,只会继续到处找财源。

    还有一点,刘一夫不仅暗藏有私,甚至还莫名其妙的经营了他的一番产业。

    原本他依靠自己的小产业就已经能够过好日子了,实现小康。

    现在有了和白酒的配合,更是大赚特赚了起来。

    可即便是如此,刘一夫已经到了功成名就时,他仍然没有选择退出。

    他知道,张小乙这个团队,仍然是需要他的。

    就冲这点,就够哥们。

    让他私藏些,发点财,怎么了?

    至于锦天,过命的交情。

    像锦天这样一个沉于木讷之人,也就是跟张小乙在一起才混得开心。

    不然,以他的低情商,在哪都混不到核心层的。

    纵然武功高,也是一个倒霉的命。

    像锦天这样的,武功高的人,江湖上有很多。

    但大多到老到死一场空。

    不是死在哪个街脚墙底,就是死哪座山洞桥下。

    像个流民乞丐,死得一文不值。

    所以,锦天和张小乙算是相互成全吧。

    罗大人就很喜欢张小乙这样,有担当,能维持住的人。

    要换了一个人,他都不屑搭理的。

    “虽然你是张小乙,但当年的事,还有人想查么?”

    “当年事很难说,上面其实是想查的,只是仍然差了一些证据,所以我此来就是为了这些证据。”

    “证据,证据还少了?当年不提现在再说又有什么用?”

    “当年朝廷是一时被人蒙蔽的,现在是真有人想翻这个案子。”

    “谁?”

    “公主。”

    “公主,哪个公主?”

    “六年前的那个。”

    “……”

    罗大人一下子哑了。

    他放下锤子坐下来思考起来。

    想了好一会大约是理出了头绪。

    “原来是她呀,终于长大了,想给从前的事翻案了,不是,她区区一个小小的公主她凭什么翻案?”

    “公主已经得到了大王的暗中支持。”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了?”

    罗大人有些吃惊。

    罗王,发现了当年的秘密,所以准备翻旧案了?

    “我之所来,皆为公主所请,公主的目的,就是拨乱反正,当年的旧案,它也是要拨正的乱。”

    “也好……”

    罗大人终于选择相信一把张小乙。

    他慢慢细说起了当年的旧案。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当年。

    月族和罗国关系紧张。

    好在当时还没打起来。

    在党青族,有一个少女回家任职。

    这个少女名叫沈莲。

    是一个普通的党青少女。

    因资质出众,是以被大罗剑派选中,从小接受大罗剑派的洗礼教育。

    艺成之后,按规定,她谋得了一个月关捕头的职位。

    这个职位不高,毕竟也算是公家饭,而且只是一个过渡期,干两天,可能只需要几个月,就会升职到大城当捕头。

    然后总捕,神捕,最后进万事司。

    那时万事司还没现在这么强大。

    但至少地位超然啊。

    可在最初,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地方上的捕头,一个小巡捕而已。

    正所谓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没有意义。

    沈莲当然选择回家看看,秀一下她的官身。

    沈莲的父亲是一个老学究,在党青族给人教书。虽然党青人穷,但也是要学一些字的,不然,一个人若是不识字,太容易被蒙骗了。党青人吃过这方面的亏很多,发了誓的,至少也是要识字。

    科举什么的,党青人没想法。

    根本不可能。

    但识些字总是好的。

    所以沈学究虽然没什么下地干活的力气,日子过得还不错。

    他娶了一个党青美人,叫席氏的女子。

    一共生下了三个孩子。

    长女就是沈莲。

    次女为沈芳。

    还有一个小儿子。

    沈湘。

    沈学究还有一个妹妹,沈芷,命不好,新婚里头新郎就给砍死了。所以一直孀居在家中。

    从理论上说,这一个虽然穷,每天吃白粥,但和和美美的家。

    但在当时,没人把沈家当一回事。

    沈莲虽然进入大罗剑派,终究只是一个说法,还没得到证实,再说了,名门大派多了去了,成为名门的弟子不知有多少,可真正混出名堂来的又能有几个呢?

    那些没出头的,往外说自己是哪个门派的,你看人家门派,认吗?

    正常一个门派,收徒弟是很严格的。

    先入门,这是记名弟子,干一段时间,得到认可,算外门。

    外门仍然不算正统,只能说挂一个名,练一些粗浅的功夫而已。

    只有在外门出了头,进入了内门,才勉强算是这一门派的弟子。

    然而,门派大了,你进入内门,就一定能出人头地的吗?

    一进内门,都是些和你差不多的门人弟子,都在内卷,每个人天资,努力,都不差的,你凭什么觉得你能出头?

    所以需要高人指点。

    也就是要找到目标,拜师成功。

    有了师父,才算是真传弟子。

    这才能触及到门派核心的武功秘法。

    你以为真传就到头了?

    往上还有嫡传。

    嫡传还有内门亲弟子。

    一个亲字,说明一切。

    到了最后,你才算是真正能够成为这一门派代表。

    所以说名门大派弟子多了去了,你说你家闺女进了大罗剑派,到底是当弟子的,还是给人家当奴婢的,这都说不准啊。

    因此,沈家仍然是被有心人给盯上了。

    为什么?

    沈学究的妹妹和女儿,太漂亮了。

    妹妹沈芷还好,被沈学究一力供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多少挡住了很多目光。

    可沈莲走后,这沈芳渐渐出落得美丽动人起来。再加上沈学究自己的妻子席氏,这就太惹人眼馋了。

    最想打席氏主意的,是本地的一个地方捕头。

    此人叫孙胁志。

    这人是一个坏秃了的人渣。

    他表面上看是一个斯文的小伙子。

    人干净,白嫩,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殊不知此人内心是一肚子的毒水。

    他暗中勾了席氏数次。

    比如悄咪咪的摸摸手,故意用下半身撞一下妇人弯腰干活时的翘葫,或是用脚勾对方的小脚,不止一次。

    因着他相貌好看,席氏又是一个妇道人家,不想把此事闹大,都隐忍下来,不了了之。

    但是,一次次的得手,也让孙胁志越发的志趣高满,渐有不足。

    他已经不满足于这一次次的占便宜了。

    总想着把这个可人的妇人侵占了归于自己。

    在他想来,自己岂不是比那已经老态渐显的沈学究强上百倍不止。

    凭什么那小老头似的沈学究可以霸占如斯美妇,一人快哉。

    说句俗的。

    你这么穷,老婆这么好看,拿出来分享一下岂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么?

    只是,如何破局,需要好生思量一下。

    因为这里是党青族地。

    党青人十分悍勇,几乎是家家人人都有一把刀。

    那真是锅可以没有,刀一定要得。

    不管这刀有多旧,多破,都得有。

    关键时刻,操刀子就上了。

    这就是党青人。

    所以有此民风,即便孙胁志是一个天生坏种,也没敢立刻干这坏事。

    他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坏事要做,还要把自己给摘了出去。

    这不巧了么。

    沈莲回家。

    离家很久的沈莲,在大罗剑派虽然说学了一身武功,但却也给保护得太好了,对于人间种种阴暗龌龊,仍然有所估计不足。

    她万万没想到,因为她离乡久了,回来时给当成了外人。

    欺生,欺负外地人,几乎是各地的传统了。

    当然,这个是要看人的。

    比如是刘一夫他们这个小队,正常没人敢惹的。

    但沈莲回家,心中放下了一些戒备。

    她想在自己家能有啥事?

    结果就大意了,竟然被几个官痞调戏。

    毕竟,像沈莲这样的,会武功,长得漂亮,气质好的女孩,对于这里的山民来说,可太稀罕了。

    普通的平民老百姓顶多看两眼,他们是朴实的老实人,不敢惹事。

    但本地的官痞,即有官身的小吏小役,实际上就是痞子,可就没那么多讲究了。

    他们对着沈莲使了手段。

    先是下药,再上前调戏。

    没想到沈莲暴起,把他们给打了一顿。

    要是到这也就结了。

    偏偏沈莲经验少,毕竟是中了药,药力发作,人也就倒了。

    然后,官痞们就尴尬起来。

    他们发现沈莲身上有捕头腰牌,换而言之她也是公门中人,是官方人物,更重要的是,她是大罗剑派的弟子,这是一个宗门弟子。

    如果事前知道,他们断然不会惹上沈莲的。但他们现在既然已经把事情做到这一步了,那该怎么办?平白的放过她,让她以后找自己们的麻烦?还是做了她等以后未知的报复?

    这时,孙胁志就站出来了。

    他提出了两个问题。

    问题一,放过沈莲,她会不在事后进行报复吗?

    问题二,大家的家业在此,能够为了逃避罪责一走了之吗?

    毫无疑问。

    沈莲事后无论如何都会要计较的。

    就算这时沈莲告诉他们我不会计较的。

    谁信?

    谁敢赌上一切去相信?

    另外众人家业尽皆在此,谁能走得了?走得了又能往哪里走啊。都是一些没本事的废物,随便遇上一个精怪的也许就死了。

    所以。

    孙胁志建议,与其如此,不如做绝。

    把事情做绝了,也就没事情了。

    怎么样把事给做绝掉呢?

    先把沈莲搜其身,有些东西就没了。比如沈莲的认命书,腰牌,公文印信,尽皆收走。

    其中包括一本大罗剑典。

    此物就落在了孙胁志的手上。

    他毫不犹豫,先一步废了沈莲的内功,让一介女侠在晕迷中沦为了废人。

    这,只是开始。

    孙胁志很清楚的知道沈莲身份的麻烦。

    动了她,不说朝廷,光是一个大罗剑派就不会放过他们。

    但是,富贵险中求。

    他在这地方当小捕太久了。

    他不甘心。

    他想要更好的前途。

    哪怕是到大城市当一个普通的巡街武侯也好过在偏远地方当什么狗屁捕快。

    所以,面对沈莲,他想了一个主意。

    他勾结了地方的县丞,衙班头,师爷一众,用小庭审判把沈莲打成了勾结月族意图谋反的反贼。

    注意来。

    他勾结的,都是吏员。

    俗称小吏。

    吏员不是官,做的好与不好都那样。

    反正上面还有一个县官。

    这县官其实不好做的。

    例来当县官的,稍微糊涂点,那就被下层小吏给架空了。毫无疑问,这就是一个糊里糊涂,莫名其妙,被架空了的糊涂官。

    只要下面少不了他的那一份孝敬,很多事他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管理这些琐事太烦神了。

    与其费尽心神和下面勾心斗角,干不了几年就很可能被调走,那为什么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赚钱呢?

    所以知县在毫不知情下判了沈莲的罪。

    是的。

    地方上。

    只要师爷,县丞几个勾结起来,那就没知县老爷什么事了。

    罪名一定,孙胁志就废了沈莲的手脚。

    沈莲武功被废,连手脚也给废了,成为了彻底的废人,这下,连大罗剑派也不会执着于救她了,因为她已经没有价值了。

    特别是她是底层出身,没有强大的家族支持,纵是被放弃,也无所谓,没人会注意的,没人会在意她。

    就这么的,一位原本应该前途无量的女侠,变得前途无亮了。

    这样一个女子,武功又被废,被关在牢中,她的下场可想而知。

    几乎所有的牢头狱卒,捕头老爷,县衙的公职人员,几乎都在她的身上分甘食味。

    一开始还先将她迷晕了做事。

    后来直接明搞,反正她已经被废,翻不了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