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储物腰带

老实人1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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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春绮人淡素雅。

    她立在那里,不说,不动,就是一幅天然的仙子脱俗图。

    虽然在容貌上不是绝美,少了一抹惊艳之色,却气质出尘,属于那种看了又看,越看越好看的类型。

    这样一个人,刘一夫却是比较——敬而远之的。

    因为,她是修仙者。

    哪怕她走的是入世之道。

    孙春绮是修仙者,修仙者有很多种的。

    有的是远离红尘俗世,走太上忘情道。

    世人于我有亲戚,我独视人如一焉。

    即便是父母妻子儿女亲人,也视之如常人。

    心中,唯道也。

    这是一条极重才情的道。

    但也有入道的。

    深入红尘里,纯情演道真。

    这也是一条路。

    还有像铁冠道门的,不仅入世,还别人的母亲扶龙庭。

    通过扶龙庭来增进自己的功德气运修行无上大道。

    毕竟,红尘里能有什么?无非是情情爱爱之类无聊透顶的玩意儿。

    那玩意儿只能对极少数人有用。

    比如天真蠢和傻白甜。

    扶龙庭就不一样了,参与到一个国家的内政中去,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玩政治的更心脏呢?

    可是,既扶龙庭,必为天下显,也就藏不住了,一个不好就会遇到有人的算计。

    修仙一途,千难万险。

    错,却只有一次。

    一个人只要错了一次就得玩完了。

    所以,需要一些,底牌。

    锦氏就是孙春绮的一张牌。

    不然,纵是从前一点交情,又哪里值得孙春绮对她又是救儿子又是给她当靠山的。

    修仙者是你妈吗?

    要知道,修仙者都是无利不起早的。

    没好处,什么情分都得淡。

    只有最真实的利益关系才得长远。

    “请你来,是想你帮一个忙。你会帮我的吧?”孙春绮盯着他。

    一丝杀气,淡然而出。

    刘一夫给她这么盯得不敢抬头,只敢低头看下面地上孙春绮的影子。

    “是什么事?哦,这个是之前说好的,只是我才刚回来,还未来得及给前辈您送过去。”

    刘一夫把手中储物袋恭敬地双手呈上。

    这里面,别无它物,就一件,是他答应的,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的壳子。此物坚韧,若其食之可得大补也,若要炼器也是上品佳材。

    孙春绮一看,好家伙,这储物袋也是勉强容纳着的,差一点就要装不下去了。

    但不得不说,此物——她是极其喜欢的。

    虽然她拥有青白双剑,战力之盛,可战元婴,就算化神……那个勉强。

    可这也是难能可贵了。

    若说她此时的短板,就是防具了。

    可修仙者大抵都是这样的。

    攻高防低。

    毕竟很多人信奉,我先解决了你,这就是最好的防御。

    你不能说这个理念是错的,但万一遇到了抢先攻击你,或实力比你强就先攻击你了的情况,怎么办?!

    所以说,拥有一套防具的重要性。

    可是防具真的太贵了。

    以甲胄为例,这是需要上好的金属灵材的。有那么多上好的金属灵材,制成飞剑不好么?你打一套铠甲要多少灵材,打一柄飞剑又需要多少灵材?

    事实就是,很多人连一柄趁手的飞剑都没有,你让他们上哪儿弄防具去。

    一套铠装防具,不说手艺了,光是灵材的消耗就是飞剑器材的十倍不止。

    而在修仙界。

    灵材永远都是珍稀材料。

    恐怕也就是少数大乘大佬才能轻松搞到吧。但对于大乘大佬来说,他们历经千般劫难,早已经把身躯炼至极限了,区区防御器具,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用呢?

    比如孙春绮。

    她也算一方小大佬了。

    整个罗国的国库对于她来说都是予取予求的。

    想要什么东西,一个字,拿。

    还是不给钱的那种。

    就是这么豪横。

    然并卵。

    没用!

    纵是一整个罗国,又能收集多少珍稀的金属灵材?

    就算你自己在外面找,你找到的也基本上是有主的。

    总之,对于金属灵材,就一个字。

    等。

    想要只有等,等哪天机缘到了,上天把馅饼直接丢你脑门上,不然就别想了。

    那么,除了金属灵材,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有。

    妖精的身体也是很好的材料。

    比如龟类,这些拥有强大坚硬甲壳的精怪,它们的这身体就是一种极好的炼器材料。甚至从舒适性和成长性,修复性上来说比金属灵材还好。

    但是,它同样难得。

    拥有强大甲壳的精怪大妖,又有哪一个上好相与的。大多数修仙者如果想要防具,只能是逮到什么用什么。

    弄一个皮子的防具就差不多得了。

    哪怕防御性并不是太好,也聊胜于无。

    有总比没有好。

    孙春绮没想到的是,刘一夫真弄来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

    此物可太好了。

    至少,目前对于她来说是极好的。

    此时的孙春绮对于防具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渴望。

    但,再渴望,想要有,也是困难的,不是说你想要,就能有,同样要看机缘。

    不过,不错。

    这次就挺好,机缘上门了。

    当初,她若是嫌事多,没有给出这么一只储物袋,也就不好意思让刘一夫去找王七加一的甲壳了,这么大的甲壳,刘一夫纵是得手也带不回来,带回来也落不到她手里。

    但就因为她一时心动,提前投资,就有了这一份白来的收获。

    虽说……这里面也有便宜刘一夫的意思。可细究起来,不管刘一夫得到多少,她总是不亏的。前后她付出了什么?区区一只她已经看不上也不用了的储物袋而已。

    就像一只穿旧了的鞋子,不需要了。

    这东西,就算是卖,能有十块灵石吗?

    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呢?

    一千灵石都是有价无市。

    “你有心了……”

    孙春绮大为满意。

    她想了想,取出了一条腰带。

    此物是她学习炼器术的练手之作。

    整条腰带,其中绝大多数材料都是罗国的国库珍藏的。当然是器物,反正摆那里别人也不会用,用不上,倒不如在她手中发挥余热。

    最为珍贵的是几枚虚空晶石。

    这种晶石是一种虚空魔蛛体内所产的结晶体。比较适合制作小型储物装备。

    早年在山门中修炼,因为对虫类的厌恶感,孙春绮杀了很多此类虫子。自然也收集了很多从虫子身上得到的物品。

    大多换钱了。

    只是诸如虚空晶石这样的有特殊作用的她给留下来了。

    但时间长了也是犹如鸡肋。

    因为此物每一件可以容纳的空间终是有限的。

    满足不了她的需求。

    原是想给好闺蜜锦氏的。

    但眼下还是忍不住给了刘一夫。

    “这条腰带拥有更好的储物效果,便给你了。”

    那只储物袋,她收了起来。

    王七加一的壳子太大,取出来换存不方便,让人看到了反而会横生枝节,那就反而不美了。如此就正好用此物来交换一下。

    回头把这只储物袋给锦氏吧。

    她这么想。

    刘一夫一接手也知道此物的好处了。

    他现在实力上涨,精神力大增,至少从储物器中取用物品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了,不像初得储物袋时,取存一件物品,都老费劲了。

    只他用精神力一招,便知这条腰带拥有十二枚晶体,每一枚镶嵌的晶体,其内都有一个十丈宽长的空间。

    比之前的储物袋大了至少十倍。

    他忙不迭的收了起来,系在腰间。

    不说晶石,就那腰带的料子也不简单,应该是什么动物的皮子,外面是一种高品质的丝织绸。

    光洁,干净。

    还似是能调节体温。

    这要还不是宝贝,那什么是宝贝。

    正当刘一夫想走。

    得了好处也要走。

    他对孙春绮这样的修仙者实是心中存有忌惮。不敢与之过于亲近。

    这既是出于一种自卑心理,也是对事情有所猜测。

    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

    那号称三千正道的修仙者又能比降术师高尚到哪儿去?

    修行这条路,心存仁善的,都是走不到头的。

    正当刘一夫想要走时,孙春绮道:“等等,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你已经来了,正主未见,却要走,拿了东西就走是不是不太好呀?”

    刘一夫怔住了。

    “前辈,这不是……”

    “一码归一码,”孙春绮道:“我在此见你是一件事,但不是你来的原因,你来是要见锦当家的,还不快进去,便宜你了。”

    这话——有点怪啊。

    刘一夫有些犹豫。

    但孙春绮目光紧逼,他可不敢忤逆这位大佬,才刚得了一条宝贝的储物腰带,别给收回去了。

    倒不是刘一夫小气,而是认知的误差。

    就像他并不知道,孙春绮给的储物腰带最多也就值一二百灵石,反而他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壳子却值一两千灵石。

    几乎是十倍的差距。

    但这一点他偏偏是不知道的。

    一个降术师,在凡人中称雄也就算了,哪来的资本进入真正修仙者的圈子呢。

    刘一夫不敢拒绝。

    他将信将疑,小心翼翼,终是进了小院的主屋。

    这间主屋拉上了窗帘。

    屋中光线主要靠一盏盏油灯照明。

    屋中明堂大镜,反光作用下,虽拉上了窗帘,也明如白昼。

    几个侍女鱼贯而出。

    她们在刘一夫身后,放下了帘,拉上了门,甚至上了锁。

    刘一夫心中紧缩,知道这是孙春绮的安排。

    但是不对呀。

    孙春绮堂堂修仙者,高高在上。

    这样的一个人物,为什么要把算盘打在自己身上?

    又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

    想不通。

    锦氏又是怎么回事?

    她是被迫的么?

    还是说此中之事别有深意。

    等等。

    不对。

    这香……刘一夫的目光放在旁边点着的香炉之上。 是一只白鱼吐珠式的白铜制式的香炉。

    白鱼的嘴向上,一圈圈烟圈升起散开。

    但这股的香味是焚情香。

    此是一种江湖上武林中臭名昭着却又价值昂贵的上品催情香料。

    权贵非常之喜欢。

    又称,千金香。

    这种香可以在不知觉间让一个人春意盎然,一发不可收拾。

    果然,刘一夫感到自己的身体,明明没有动意,却在扯旗造反。

    刘一夫来到窗边。

    以他此时的武功,完全可以打破这纸木窗子,跳窗而走。但却不能。他知道,在外面,那位堂堂正正的修仙者,孙春绮,仍然在外面等着呢。这是一种态度,一种意思。

    你。

    必须。

    要去做。

    这就是孙春绮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