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灵裂手套

明轮转夜永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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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个月的锻炼,雷利已经熟练的掌握了矮人锤法。

    还有就是矮人斧法了,这一个月来,雷利全身心的钻研矮人斧法,俗话说的好,多一技不压身,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更何况矮人斧法就是矮人的锻造锤法,这就让雷利更加值得专心的学习了。

    这个月雷利主要是修养,修炼虽然没有间断但是强度降低不少,时间也减少了。

    雷利才决定趁着修养空余钻研一下锻造,不过他不准备太过深入,一个月左右也差不多了。

    雷利做的事很简单,按照矮人锻造法上的配方,工序,锻炼方法一一实验。

    他先挑选好材料铸造了一柄粗糙的铁斧,然后就是不断的用五十公斤的铁锤去敲打,锻炼这把粗糙的铁斧。

    敲打不同的位置,需要用不同的手法和技巧,矮人族的18式锤法,完全集中的体现了出来。

    矮人的战斧从来都只有一把,也就是他们第一件锻造出的兵器,以后永远也不会更换的。

    矮人不愧为痴迷于锻造的种族,他们的战斗就是在锻炼打造技术,而打造的同时,也练习了战斗的技术,从这个意义上说,矮人确实也是天生的战士。

    经过了千锤百炼,每一个矮人的战斧都是顶尖兵器,因为矮人斧头的特殊构造,不但使它更利于战斗和劈砍,最重要的是,打造矮人战斧的时候,正好可以把18式锤法,也就是矮人族的18式斧法完全的施展出来。

    矮人的战斧是每天都会拿出来敲打一通的,在不断增加矮人战斧的硬度和强度的同时,锻造的18式基本技巧也一点点的巩固和加深着。

    矮人的锻造方式是长年累月的,不是一簇而就。所以雷利这个月从铸造好那柄斧头后,剩下的就是不断的用强火把斧头烧的通红,然后用铁钳子把它夹出来,用锤子用力的敲打,等斧头表面冷却了,再扔进火里烧,然后再拿出来敲打,如此反复进行,便是锻造了基础技巧了。

    接下来的曰子,雷利便开始了自己的锻造生涯,每天不厌其烦的反复敲打那柄越来越黑,越来越亮的战斧。

    每次从炉火里夹出巨大的战斧,雷利低下头去用心的敲打,仔细揣摩和体味着矮人锤法的精妙所在,以及奥妙之处,仔细观察和领悟每一种锤法的具体作用和功能。

    这一个月来每天不断的揣摩,不停的锻打,雷利对矮人锤法和斧法的理解迅速的提升着。

    “铛,铛……”

    “碰。”

    雷利结束今天的锻打,随手将锤子扔到一边。拿起毛巾擦擦汗,然后算了一下时间。

    雷利发现已经一个多月了,他的身体早已完全恢复了,他也准备结束这个锻造的学习。

    雷利准备到训练营里看望一下梅克斯,顺便检查一下看看体魄修炼有没有偏差。

    雷利乘坐马车用了一天的时间到达了默克尔城,天色以晚雷利没有急着前往训练营。他在这住了一晚,然后准备明天好好的逛一逛。

    第二天,雷利因为最近练习锻造,他装备逛完就到打铁铺,武器店看看。

    花了整个上午的时间,雷利几乎快逛片了整个默克尔城。他也采买了一点东西,也尝了不少特色小吃。

    随后他开始一间间的店铺观察,看着他们的锻造的兵器。雷利发现许多店铺技术平平无奇,甚至有的打造的武器连他打造的那柄斧子都不如。雷利最好的也就达到和他那柄双刃斧差不多,这让他有些失望。

    所以雷利决定到那些小摊上看看,就当来一次淘宝之旅。

    他开始在一摊摊的路边小摊子上逛来逛去,当雷利闲逛一个多小时后,他逛到一个摊子时,雷利眼光一亮,所有的焦点集中在一双手套上。

    那个手套的材料他在矮人锻造法里看到过,那是一种叫契卡的金属。

    雷利拿起了那双手套,这是一双用契卡金属所打成的掌套,黑幽幽的黯然无光毫不起眼,雷利试戴了一下,由手腕到手指的第一指节全部都包住,露出十只指头,整双手套将手掌密密的包住,但是上面精巧的沟纹设计,让手掌在紧密包围中,还能充分的发挥透气的功能,而且,这双露指手套上的花纹还让整双手套看来既美观又不破坏他的防护工用,实在是难得一见的精品。

    契卡金属,黑色,具有完全不反光的特点,是一种极具延展性,同时具有柔软度及坚硬的奇特金属,因为其特性,所以很少有人将之用来打造成武器用,大多是用在某些特殊的地方,能将契卡金属打成一双手套,其手艺之高超是不用多说的。

    当然,最令雷利注意的是,这双手套除了外观前所未见之外,在掌心处,还有一个酒瓶的印记,里面还有两个字——灵裂,这令他想起了一个人。

    那些锻造书籍里提到过不少顶级锻造师,而这个标记是四百年前奥布莱恩帝国顶级锻造师有醉兵之称的德法拉·卡隆的标记。

    一边的小贩见到雷利对这双手套爱不释手,忍不住道:“客人,您喜欢这副手套吗?今天这是我第一笔生意,我就算您便宜一点,一个金币如何?”

    “一个金币?”雷利错愕的复讼道,心中暗暗为这副手套叫屈。据他所知光是用来制作手套的契卡金属就价值不亚于五十个金币,若再加上它精巧的手工,就算喊到两百金币的天价都一点都不夸张。

    若是让人知道这出自醉兵卡隆之手,那价格估计要翻几番。现在这一个小贩竟然说只要一个金币?他有没有听错?

    小贩见雷利错愕的脸色,会错了意,以为雷利嫌贵,心中暗暗寻思道,这双见鬼的手套摆了不知多久了,没见人拿起来过,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冤大头,不卖白不卖,反正不要钱的,先卖了再说,于是,小贩又道:“客人你既然这么喜欢,那好吧,我就做个赔本生意,十个银币卖你。”

    雷利古怪的一笑,的确是赔本生意,价值最少两百金币的精品,被他这不识货的家伙当成废品在卖,真是滑天下之大讥。

    想归想,雷利还是掏出两枚金币,递给小贩道:“只要你告诉我,这手套是从哪来的,我不但用一枚金币跟你买这依附手套,还多给你一枚金币。”

    抵不过金钱的诱惑,小贩终于说出,原来这副手套是他在一个欠他钱的老佣兵那得来的,算是利息。

    那家伙还说这是他的传家宝,不过根本没人信。要不是亲眼看着那个家伙在一堆破烂里翻出来,小贩还真就信了。

    雷利听完就知道他自己想多了,这种东西碰到一次已经走大运了。

    于是雷利转头就走,不顾在他背后暗自窃笑赚到两枚金币的小贩,只是不知,若小贩得知那双手套的真正价值时,还会不会笑的出来?

    “嗯,不错。看来那些书籍没事的时候要多看看,说不定以后还能碰到好东西。”

    雷利看着手上的手套满意的点了点头,原本只是无聊闲逛一下,没想到收获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