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的作死

暖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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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事儿,有些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些是赫连暖琴通过墨篱暄属下的四处刺探,整理收集补充得到的,别人还在懵懂和猜测之中,赫连暖琴却已清楚,太子已经一步步陷入泥潭了。

    原来从一开始,萧长歌的目标,就是太子。

    还有那些势力不小如狼似虎的兄弟们。

    夏季和风丽日,碧纱窗清风送爽,赫连暖琴半卷纱帘坐在屋内,用纯金小夹钳敲胡桃,敲一个,笑一声。

    “好心计!好个连环局!”墨篱暄坐在她对面,敲一个,吃一个。

    “这是太子。”赫连暖琴一肚子郁闷,拿了胡桃开始摆龙门阵,抓了一个大的,随即在一侧放了个小的。

    “这是萧长歌,朝廷公认的忠心耿耿的老实王爷兼太子的人。”墨篱暄飞快的拿起那只萧长歌,飞快的吃掉。

    赫连暖琴愕然,随即抓起一只带壳胡桃扮演萧长歌,没用,墨少爷还是飞快吃掉,一边吃一边十分精准的吐出所有的壳。……赫连暖琴瞪了墨篱暄一眼,但是没用!

    最后只好抓了只毛笔扮演极王殿下,终于逃过被吞之灾。

    “因为他是公认的太子党,所以在脱离太子党身份之前,他绝不能对太子下手,否则出任何事,他都有连坐之罪。”赫连暖琴唰唰唰摆出一堆胡桃,咻咻咻弹向太子和萧长歌那一堆,“就算他动了太子之后没事,虎视眈眈瑾王狼扑而上,谁都比他得炎帝欢心,谁都比他有地位,到头来也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上位的,绝不会是他。也不会让炎帝对他掉以轻心!”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赫连暖琴笑意微微,把太子胡桃弹向瑾王们那一堆,胡桃们互相碰撞四处弹射,“先脱开自身干系,再借力打力,把所有人都拖下水,唯独自己独善其身。”

    她用扮演萧长歌的毛笔敲着太子胡桃,“那个刺客,是第一计,根本就不是为了刺驾,而是为了使他自己‘蒙冤被禁’。”

    “刺客是他故意介绍给太子,故意给瑾王和那些老狐狸无意中看见,他摸透了太子自私脾性,知道他临事一定会把责任推给自己。”

    赫连暖琴仰头沉吟,“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刺客的来龙去脉,他已经用特别的方式透露给炎帝,就算他不透露,以炎帝的手段,对儿子们的事,当真一点都没有数?所以当太子将责任推给宁弈,瑾王和几位大臣落井下石时,炎帝脸色才会那么难看。”

    “他‘背了黑锅’,却顾全大局隐忍不发,太子和瑾王明知有假,却睁眼说瞎话,炎帝看在眼底,难怪脸色那么精彩。而且他也不知道这次刺杀自己的是不是自己儿子其中的一个……”

    赫连暖琴抓住代表太子的胡桃,慢慢的用毛笔那一端掏果肉吃,一边顺便分给墨篱暄一半,“老皇帝果然不是简单角色,装作不知,将长歌软禁来试探众人心思,可笑那批皇家兄弟们,还以为终于整倒一个,却没想过,考验才刚刚开始。”

    “后面的事,还是长歌的局,只是他此时已经不能算是太子党,而且‘别宫软禁,重伤卧床’,怎么算,也算不到他头上,于是——”

    赫连暖琴微眯着眼睛笑,“下点毒啦,调调军啦,翻弄诸般证据啦……等到太子和瑾王两败俱伤,狗咬狗咬得一嘴毛,他老人家伤也好了,冤枉也澄清了,正好出来粉墨登场。”

    “当当当当。”赫连暖琴鼓掌,将代表太子的胡桃和代表瑾王的胡桃推给等了很久的墨少爷,墨少爷不耐烦的赶紧吃掉。

    他最讨厌暖儿在他面前提起别的男人,所以他也不想插什么话,暖儿好像对那个什么极王特别关注,这可不是好现象啊!

    “啪啪。”有人在窗外鼓掌,笑嘻嘻探进头来,“好一番政局推演,极王若是若得知全盘计划尽在你心,不知道会不会想拆了你?”

    “在下骨头虽软,但也不是那么好拆的。”赫连暖琴微微一笑,单手一掷,毛笔精准投入笔筒中。

    “告诉你个最新消息。”溟席坐在窗棂上,望着皇城方向,“炎帝今日已经拒绝太子觐见,并宣三大学士进宫。

    赫连暖琴一笑,心想太子休矣。

    “对了,溟栎,你怎么过来了?告诉你哥没有?”赫连暖琴有点欣喜的问道。

    “没告诉他,这叫先斩后奏,我想红玉了。”溟栎也不害羞,直接了当的说出了自己的心意,只可惜正主不在。

    墨篱暄抬头望了一眼,溟席,无言,没什么事,穿什么红衣服,害他还以为哪里来的新郎官?

    当日夜,太子再三求见炎帝不成,又知三大学士在御书房一夜未出,绝望之下,调集东宫侍卫和京郊戍卫营,以清君侧为名闯宫。

    炎帝却在他挥兵入宫之前,便已离开皇宫,住到京郊虎威军大营。

    随即连发诏旨,撤换燕卫营长官,调动虎威军反包围乱党。赫连暖琴也在伴驾侍臣之列——……

    炎帝其实是看中她身边的墨家少爷。但是对于多出来的溟栎溟席,炎帝虽然问过,倒也不是太在意,毕竟那个大臣身边没有几个心腹?

    虎威大营离软禁萧长歌的乾清行宫极近,极王王得知消息后,星夜驱驰,只带十余护卫前往大营,求见炎帝。

    当夜伯侄促膝长谈,具体说了什么,世上永无人得知,许是父慈子孝剖心以对,许是兵不厌诈你来我往。

    入,夜牛皮帐篷内沉香细细,淡白缭绕的雾气,遮住了所有晦暗深沉的眼神。

    天明时,露珠染亮帐篷边碧草,萧长歌恭谨的退出,晨光下眼圈微红,望着京城方向的目光,却凉如霜雪。

    乱风终起,谁御风而上?且算从头。

    他突有感应的回过头去。便见凝露草尖之上,漫天朝霞之下,那少年打扮的女子,衣衫猎猎,负手帐前,遥遥得注视着他。似笑,非笑。

    萧长歌也遥遥看着她。脸上露出洞悉一切的笑容。

    高岗之上,丽日长风,那人乌发与衣衫齐舞,站在高处不令人觉得气势凌人,立于低处也不令人觉得畏缩低下,永远神容平静,在平静背后,浪潮奔涌。

    两人目光交汇,此时都有了一番不同往日的意味。

    从最初的完全被动,生死操于他手,到今日的遥遥相对,一笑间各自算盘。

    他知道他的一切她知,正如她知道他知道她的知。

    题外话: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样,没特长没爱好,没大梦想也没长远目标,没魄力没毅力既宅又腐还怕困难怕失败,不爱奋斗不愿拼搏,讨厌工作却没办法应付勾心斗角贪还贪玩,要说有什么心愿那就是能天天在家呆着还有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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