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参加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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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过去了,很快,一个鸡舍就建好了。

    鸡舍是用木头和篱笆围起来的,外边一圈先是依次打下两根木桩,木桩中间插入编织好的篱笆,再闭合起来,留出一个开门的缺口。

    顶上是用高一些的木头支撑起来的一个类似书页打开,反向倒过来的两个长方形形成一个夹角的屋顶,拿绳子把竹子绑在木头上面,架起一个支架,上面盖一层塑料,再铺上一些干枯的稻草。

    鸡舍不是完全封闭的,篱笆的高度离屋顶有一些空隙,这样通风情况也好一些。

    第二天早上,吴有胜骑着车去,出去了一趟。

    回来的时候,车子后面带着两个大笼子,里面装满了小鸡仔。

    小鸡仔在空间里生活了十来天,已经和刚开始有了很大的变化,不但个头大了一圈,而且一只只的,精神的很。

    挑着两个笼子去了荒地上,吴有胜准备把新盖的鸡舍给利用起来。

    “小胜,你早上出去买小鸡去了?这么多啊。”

    工地上,见到这样情景的村民们都围了上来,一个个的啧啧称奇,这真是大手笔啊,一百多只呢,还是李家村第一次养这许多的鸡。

    “嗯,这不鸡舍给建好了,就想要尽快的把它给用上嘛。麻烦大家先让一让,我把鸡赶进鸡舍里再说。”

    吴有胜笑着说道。

    众人听闻,也都让开了一条道,不过还是跟在他的身后,一路上充满了惊奇的看着。

    打开鸡舍的篱笆门,吴有胜把笼子里的小鸡放出来。

    现在人多,也不好直接喂食稻谷,就扔了些青菜进去,又拿个大盆,装一些米糠(大米脱下来的壳)掺了水,搅拌搅拌,小鸡一般不挑食,有吃的就吃,食物就在眼前,一群小鸡啪啪的小跑着,来到了食物前,啄食起来。

    等晚上人走了,再弄些稻谷进去。

    过个几天,等小鸡都认窝了,就可以早上放出去,任由它们去山上找食物,晚上再关起来。

    “好了,大家都回去干活,该看的也看了,别偷懒了。”

    村长这时候大声说道,村民们也都不再聚集,回到了原来干活的地方,继续之前的事情。

    不过,虽然大家都回去了,讨论声却依然不停,每个人都在感叹着。

    “都别讨论了,好好干活,羡慕也没用,真要羡慕的话,就自己也去养一些鸡鸭。”

    张寿涛打断了众人的窃窃私语,拿着锄头,挖起了土。

    “是啊,俺们也可以去买些鸡鸭来养啊。”有心思活泛的,之前就听吴有胜说了,蚯蚓、菜叶、虫子什么的都能吃,和吴有胜如此大规模养殖比不了,那就少养一些,就算是养几只母鸡也好啊,用来下蛋也不差。

    一时间,有些人的心里就像是安了发条一般,思绪开始翻涌,怎么都停不下来,被说的明显有些心动,寻思着回到家就和媳妇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也去捉几只鸡鸭回来养着。

    。。。

    。。。

    接下来几天,吴有胜又变得无所事事了,每天喂完鸡,就在工地上视察情况,无聊的很。

    不过,看着自己的荒地一天比一天变了样子,房子也在渐渐的成型,心里面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今天,吴有胜要去参加同学的婚礼。

    他也没有去很早,一般结婚办事吃席都是在中午,去早了也没什么事做。

    吴有胜也只是见过聂元的家人一两面而已,不怎么熟悉,太早去的话坐在那里没话题聊,也会显得很尴尬,索性晚一点去。

    上午十点半左右,吴有胜就到了聂元的家中。这时候,聂元家里装扮的十分喜庆。

    “小吴也来了,听小元说收音机是你给帮忙弄来的,实在是太感谢了,来,进来坐。”

    聂爸对吴有胜有些印象,再说了,聂元也着重给自己的父母解释了一番,因此,见到吴有胜到来,聂爸很是热情。

    “伯父,聂元呢?怎么没见到他。”

    “他去接新娘子去了,新娘家离这里有些远,一大早就去了,按时间算,差不多也快回来了。”

    聂爸说着,把吴有胜给请进了院子里。

    院子里摆了有七桌,有些桌子已经坐好了来宾,吴有胜被安排在一张桌子上坐下,这张桌子是专门为了聂元的同学或者朋友放置的。

    在院子的一张桌子上,有一位鹤发老者,拿着一只狼毫笔,在一本子上写着来客的姓名及祝贺的份子钱。

    见状,吴有胜也上前去,也照例随了份子钱,也没多给,给了一块钱。

    这个时候的结婚等大事,份子钱不像后世那样讲究牌面,你要是实在穷的,给个两毛五毛的,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甚至在农村,给点儿蔬菜粮食什么的,或者是直接空手上门,也没什么,大家也能李姐。

    “后生,你的姓名叫什么?和结婚的聂元是什么关系?还有准备随多少礼金?”老人问道。

    “我叫吴有胜,和聂元是同学,今天他结婚,所以来祝贺一番。”

    吴有胜说着,掏出一块钱,放到桌子上。

    老人听后,有些诧异,一般的同学关系,可不会随这么多钱,看来和聂元的情谊不一般。

    不过老人也没多管,抬头打量了一眼,就拿起笔,写上了吴有胜的名字。

    老人的书法很漂亮,用的是正楷,字迹清晰却又带着点儿颜氏的风格。总之,在吴有胜看来,这字儿比后来那些自封为书法大师且标新立异的人写的要好很多很多。

    什么泼墨法、射墨法、大扫帚书法等等,简直是在污染大家的眼球,一般正常人还真欣赏不来。

    也不知道真是百花齐放,还是博人眼球,反正很多艺术都被弄的乌烟瘴气的,不忍直视。

    吴有胜想了一阵子,在心里叹息了一声,有些中华的精粹就是这样慢慢的消失或是被人为的作践,让大家感到变了味,也就对此有些失望了。

    金钱的社会就是个大染缸,有些人为了名利,无所不用其极。

    算了,吴有胜也不再多想,他只是个俗人,也管不了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