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不期而遇的那年

羽千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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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二章不期而遇的那年

    王小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嗯,能为了自己的娘子戒酒,不错,是个好男人。”

    魏忠憨厚的笑道“多谢代王夸奖,呵呵,说真的,幸好有了娘子,要不然,我现在还是个整天浑浑噩噩混日子的酒鬼呢。”

    王小明苦笑一声“呵呵,你知道就好,以后一定要好好待她,多听她的话,对你有好处的,知道吗?”

    魏忠点点头“那是当然,娘子的话那是一定要听的,她不嫌我穷,不嫌我笨,一心一意的嫁给我,我要是不对她好,那还是人吗!”

    王小明心里五味杂陈,失去李柔柔,他挺遗憾的,但是看到李柔柔嫁了一个好男人,他还是真心的替她感到庆幸。

    王小明心中自嘲道,想不到我这污秽不堪的心灵也有变得这么高尚的一天,呵呵。

    后屋的小院中,阎乐已经准备完毕,他盛了一碗烈酒,放在桌上,然后点燃,碗里便燃起蓝色的火焰。

    然后对着魏忠道“魏兄弟,来一起帮忙。”

    阎乐只剩下了一条胳膊,却是有很多不便,王小明看着阎乐的那条断臂,心中满不是滋味,阎乐的这条胳膊就是因为那日在法场跟他起了冲突,才被秦兵们砍断的。

    魏忠连忙应答,接着就跟王小明来到了桌前,王小明坐下后,魏忠就掏出匕首,将王小明的衣袖划开,撕了下来。

    看见王小明那已经血肉模糊,开始溃烂的胳膊,虞姬心疼的要命,几乎就要尖叫出来,还好赵雅在一旁安慰道“没事的,没事的,阎乐会帮他把箭取出来的。”

    虞姬这才稍稍安心下来。

    魏忠拿起一根干净的筷子,缠上棉团,然后放进燃烧的碗中,取出,筷子前端的棉团就燃烧起来,纯净的蓝色火焰煞是好看,但是哪会有人去欣赏它的美,现在每个人的神情都凝重了。

    阎乐深吸了一口气,取出一把锋利的薄刃,在火上正反掠过一遍,然后双目凝注,缓缓的将薄刃靠近王小明的胳膊。

    王小明讪讪道“你确定就这样进行?不先给我麻醉一下?”

    说真的,王小明有些底气不足。

    阎乐一愣“麻醉?怎么麻醉?”

    好吧,差点忘了,这个年代还没有麻醉药。

    不过,王小明也有他的办法,他沉声道“给我一壶酒吧。”

    阎乐一愣,想了想,便递给了他一壶酒。

    烈酒,一喝到喉咙里,王小明就感觉喉咙一阵火辣的感觉,但是,苦笑一声后,他继续喝下了第二口。

    现在他真的很想大醉一场。

    阎乐看他喝的差不多了,便开始了手术,他轻轻的划开了王小明的皮肉,王小明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他还是能清晰的感觉到很痛。

    阎乐一划开皮肉,魏忠就连忙用燃烧的棉球在王小明伤口上灼一下,这样能够迅速的杀菌,消毒,还能防止血流不止的情况发生。

    阎乐割的很小心,渐渐的,王小明感觉不再那么痛了,也许是因为他已经痛到麻木了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王小明的嘴唇已经一片枯白,阎乐才道“我要拔出来了。”

    王小明微微的点了点头。

    阎乐陡然一用力,整只箭赫然而出,王小明终于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哀叫。

    突然,虞姬一把将王小明的头抱紧在自己的胸口,心疼的不停道“没事了,没事了……”

    王小明的头贴在虞姬的胸口,他感觉到有泪滴在自己的脸颊,还有些滚烫的温度,于是咬牙挤出一丝笑容“是的,没事了,没事了。”

    “别动!”

    一声娇声传来,赵雅神情凝重的对王小明道“我要给你缝合伤口了,千万别乱动,否则会伤到静脉。”

    王小明点点头“嗯”了一声,经历了一场没有麻醉的手术,他现在就算想动,也动不了了。

    赵雅将怀中熟睡的婴儿交给薄姬照料,自己小心的用一枚细针替王小明缝合起伤口来,虞姬将王小明抱的更紧了。

    她现在的心,比王小明还痛。

    等到赵雅缝完最后一针,打了结之后,所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王小明这才回头看了看那枚袖剑,那带着倒刺的箭头沾满血渍,倒钩上还带着王小明的一些皮肉,好歹毒的设计!

    幸好遇到了阎乐他们,要不然,自己这条胳膊就算是废了。

    已经是深夜了,一行人都没了睡意,王小明跟阎乐之间有太多的话要讲,但是不能当着魏忠的面讲,王小明知道魏忠是个实在人,于是便直接道“魏兄弟,我跟乐哥很久没见了,想说说话,你看能不能……”

    魏忠明白,也不介意,爽朗的一笑“没事,我去替你们准备好睡觉的地方。”

    王小明只想说,理解万岁。

    魏忠在替王小明他们整理好床铺后,就先自己睡了,他不是个八卦的人,不会去偷听他们谈些什么。

    如果他知道,王小明其实是李柔柔的前男友,而且是差点就成亲的那种,而此刻王小明跟阎乐谈论的,也正是他的娘子,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

    王小明跟阎乐对坐,而虞姬,薄姬,还有赵雅都在一旁陪着坐着。

    夜晚很静,也很冷,但是却都不想回屋。

    王小明吐了一口气,跟阎乐互相碰了一下碗,两人一饮而尽。

    真是造化弄人,王小明可是打死也没有想过,这辈子还有再见阎乐的一天,更别说两个人一起喝酒了。

    王小明的表情有些沮丧,缓缓道“你们……”

    阎乐不等他说完,就接过道“你是想问,我们为什么会跟李姑娘一起呆在这小村吧。”

    王小明点点头“嗯,我是想问这个,真是……难以置信。”

    阎乐苦笑一声“的确难以置信,那是在两年前……”

    两年前,王小明帮阎乐从天牢里救出了赵雅,那个晚上,子瑶没有跟阎乐走,阎乐跟赵雅在谢过王小明后,就一起离开了咸阳。

    他们抛开了一切,想找个平静的地方,平静的过完这一生,于是便来到了这个叫小鹿坪的村子。

    阎乐不再是那个锦衣华服的贵族子弟,而赵雅也不再是那个比公主还贵重的千金小姐,两个人勤勤恳恳,过上了男耕女织的平淡生活,很快,就跟村子里的乡亲们熟识了,阎乐虽然断了一条胳膊,但是打猎,农作,比起其他人还要能干许多,他打来的猎物,以及收获的作物,比别家都要多很多,而且只要别的哪家有困难,他都会帮上一把,村里人都很感激他。

    直到现在,阎乐才算懂得了活着的正真意义,他很享受现在的生活,而女儿的出生,让他幸福的生活更加的甜蜜了。

    可是,就在他为女儿摆满月酒的那天,这种生活却起了一丝阴霾。

    那一天,乡亲们都来替阎乐祝贺,席间,阎乐高兴愉悦的跟乡亲们喝着酒,说着话。

    可是一个飘逸清丽的身影却在这个时候路过了小鹿村。

    她身着一身红纱衣,身姿很是曼妙,头上披着一块红纱巾,映衬着她那白皙漂亮的脸蛋,村里的乡亲们一下子都看呆了。

    这姑娘俊啊,跟赵雅比都丝毫不逊色。

    可是这姑娘却满怀心事,低头从阎乐门前走过,面对乡亲们的赞叹,她看都不看一眼。

    阎乐跟赵雅脸色大变,这不是李柔柔吗!

    两个人对李柔柔很愧疚,不想惹上李柔柔,只希望她离开之后就算完了。

    可是偏偏这个时候,一个淘气的男童,跟在李柔柔身后,捣蛋的一把揪下了李柔柔那长长的头巾。

    顿时!李柔柔那一头银丝华发散落下来,乡亲们都吓了一跳。

    这……这……这一定是妖怪!

    李柔柔听着乡亲们的议论,气的一把就揪住了那个小男孩的耳朵,拧了起来“小鬼!你爹妈都死了吗!没人教了你吗?做人最基本的礼貌都不讲了吗!”

    “喂!你个妖怪!你乱说什么!”

    一个大娘气的大叫起来,她正是那个小男孩的母亲。

    李柔柔就是那性格,谁惹到了她,她都不会让,只见她冷声道“我说他是没家教的野孩子,怎么样!”

    “嘿!你个小妖怪,还成精了是吧!敢这样骂人!”

    一个大汉气的冲了过去,他就是那小男孩的父亲。

    可是,只见李柔柔毫不客气的给了他两巴掌,就把他给打蒙了,然后还另外免费多送了一掌给他,将他震的飞了回来,一下子跌在桌上,摔了个哀嚎不止。

    又有几个乡亲看不过去了,一起上了前,结果李柔柔是动了真怒了,打发了两个之后,就干脆动了杀招,阎乐见状,再也坐不住了,飞身上前,救了乡亲一命。

    当李柔柔看见出现的是阎乐时,仇恨的火焰一下子就燃烧起来,二话不说就动了手,阎乐心中有愧,步步相让,可是李柔柔却是步步紧逼。

    冷不防,阎乐中了李柔柔一掌,赵雅顾不得其他,连忙现身,看见赵高的女儿也在,李柔柔更是怒火交加,掏出匕首,就一心要置他们于死地,乡亲们见状,纷纷躲开,这样的女神经他们可惹不起。

    赵雅怀中还抱着刚满月的女儿,阎乐揪心胆寒,事已至此,他也只能使出了全力,终于制服了李柔柔。

    但是他却并没有为难李柔柔,而是道“你走吧。”

    面对阎乐的好意,李柔柔毫不领情,冷笑道“走?老天有眼让我遇到你们这对狗男女,不要了你们的狗命,我怎会舍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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