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九章 听者有意

八无和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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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国安依旧皱着眉头道:“难道王爷以为,士兵勇猛冲锋是错的、是不合时宜吗?”

    吴争正容道:“士兵的勇猛,永远不可能是错的,但指挥者的指挥有可能会不合时宜。一只狼带领的一群绵羊,战斗力要强于一只绵羊带领的一群狼。”

    “卑职只是觉得无此必要。”方国安依旧在拒绝,这种心理,其实也不难理解,每个人所峙的长处,突然间被别人否定,这种失落感是非常……不堪的。

    吴争心里在生气,可也能理解方国安的感受,想了想之后,吴争道:“这场比试,人由方大人先挑。方大人若赢了,本王允方大人独领一卫,若方大人输了,那就取长补短,以新规重新训练这三万新兵。”

    方国安眉毛一挑,他心动了,他如今最大的心愿,就是单独领兵。

    他是看出来了,吴争势力越来越强大,所谓占位要趁早,越早进入核心层,那日后的升迁空间就越大。

    可要占位,最快最直接的就是立下军功,所以,能独领一卫,对方国安的诱惑确实很大。

    想到此处,方国安拱手道:“卑职遵命,就按王爷的意思办。”

    ……。

    吴争其实心里也没底,所谓摸着石头过河。

    前世也没领兵打过仗,而且抗战时,我军没有足够的武器弹药,也在与敌肉搏拼刺刀。

    可戚金的手书确实让吴争心中一格登,他推算了好几遍,结果证明,戚金的记录不是虚妄。

    百步之外,千人开火,以当时的火铳射程和威力,命中率是可想而知的。

    但清军(实际是明军降清的火器兵),在换了一个阵营以后,就摆脱了僵硬的战法,一举以七百人完胜一千明军,这简直就是个火器经典战例。

    当时的明军将士堪称勇猛,见没击中,顿时对敌发起冲锋,因为火统的装填太慢,需要一、二分钟,这种勇猛,却在二十步外遭遇清军火器齐射,二十步的距离,那就是最佳射程范围了,威力也在最大范围,结果可想而知。

    这个战例,让吴争有些心慌。

    如果,如果自己所率火枪兵,同样遭遇这样一支清军火器兵,自己的结果会如何?

    除非据城而守,死守不出,否则,三段击也是被敌人齐射所破。

    这一点,反过来也成立,因为二十步的齐射,对步兵冲锋,那就是屠杀,当时的军队可没有匍匐前进这个战术动作,冲锋,那就是一窝蜂的喝杀前进。

    吴争知道,这种假设,日后一定会出现,因为火枪不是自己的专利,只要肯出银子,番商不可能不卖给清廷。

    既然无法杜绝清廷得到火枪,就得从训练、战法上去下功夫。

    当然,吴争是知道提高单兵能力的,但这用处不大。

    热兵器之所以能取代冷兵器,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士兵平民化,勇士不再是贵族的专利,任何一个人只要训练得法,都能胜任火枪手。

    人多力量大嘛,最彪悍的贵族骑兵,遭遇数倍乃至十数倍的火枪齐射,结果都一样。

    练了一辈子的武林高手,也敌不过一个稚童在十步外射出的子弹。

    而由此,热兵器最大的威力在于团队配合,而非单兵作战。

    这就有了矛盾,究竟该注重团队配合呢,还是单兵作战?

    吴争陷入了犹豫。

    ……。

    当天晚上,吴争与宋安等人商议此事。

    这次随吴争一起来的有四人,宋安、池二憨和两个戚家少年戚承豪、戚承杰。

    带池二憨来,吴争是想让池二憨未来不会被新军新战法所淘汰,池二憨的心愿就是做个驰骋沙场的将军,所以,吴争打算让池二憨来军校镀层金。

    当吴争把心中的难题说出来,把目光看向宋安时。

    其实吴争只是想听宋安的意见,因为也只有宋安是率领火枪兵进行了几次实战的,而且战绩很好。

    宋安想了想道:“以我看,还是注重配合。之前在绍兴城中与清军巷战时,我是将火枪兵撒出去的,以五人为一队,各自为战。各队遭遇敌人时,往往以一至二人引着敌人兜圈,其余三、四人据房屋对敌射击,虽说装填还是不够快,但几乎在间隔十几步的距离射杀敌人,以至于后来敌人就士气溃散不敢追了。”

    吴争点点头,这话确实有道理,可问题是,这样的巷战不具有太大的代表性,因为之后北伐,往往是大规模的野战,至少在初期,清军不会胆小到只敢守城,也不出来迎战,特别是双方都知道对方有火炮这个攻城利器的时候,野战就成了必选项。

    就在吴争犹豫不决的时候,让人意外的是,戚承豪,这个戚道昆的儿子开口道:“王爷,草民能说句话吗?”

    吴争一愣,确实很意外,这孩子胆子挺大的。

    于是微笑着鼓励道:“无妨,说来听听。”

    戚承豪揖身有些紧张地道:“草民家中也有几杆火铳,是爹爹铸造的。这两年与杰弟也使过火铳,在山中打野猪。”

    吴争呵呵笑道:“打着了吗?”

    戚承豪被引笑了,反而放松起来,“自然是打到了,不过野猪一伤非常凶猛,会紧追不放,速度奇快。”

    吴争有了兴趣,问道:“那你们是怎么做的?”

    戚承豪答道:“如这位将军所言,草民与杰弟配合。开第一枪前,让杰弟埋伏在周边,草民先看好附近大树位置,一开枪,草民就转身逃向大树,然后爬到树上,待受伤野猪冲到树前时,便由杰弟冲野猪开枪,然后杰弟同样逃至另一颗树上。此时,草民在树上已经装填完了,继续对野猪开枪,直到打死野猪。”

    吴争笑道:“好办法,真难为你们这么小年纪了。不过若是边上没有大树,又待如何?”

    戚承豪答道:“那就会凶险一些。”

    吴争奇怪道:“莫不是你们还真打过?”

    “是。”

    “怎么打的?可有受伤?”

    “爹爹还造过铁火雷……呃,就是王爷说的手雷,不过没有王爷说的那般威力巨大,投出二十步外,轰地一声巨响,有火光,更多的是浓烟,只是对野猪的伤害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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