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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华来到烤肉店,小燕和冯世民已经点好了菜,正在等她。
看艳华自己来的,小燕问:“老邓呢?”
艳华说:“人家有局,说是会餐。”
小燕开玩笑道:“还有局,准是跟女的喝酒去了,说啥你信啥。”
艳华笑笑说:“愿意跟谁喝就跟谁喝,眼不见心不烦。”
艳华不是心态好,而是觉着老邓不是那样人。她的处世哲学很简单,如果自己的男人是那样人的话管也管不住,人家铁了心的想跟别的女人,就是拉回来心也不在这,倒难受。与其这样不如不管,任其自由发展,真要被自己发现了那就各过各的,谁也不干涉谁挺好。
真要是发生这样的事不用吵不用闹,都是成年人了,吵闹没用,也不用离婚。她需要的是一个安身的地方,一个家,能够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就行。
小燕现在过的很滋润。
和冯世民在一起算是给自己找了个依靠,俩人在一起一个多月了,感觉挺好。冯世民性子柔和,对她不说是百依百顺吧,至少是不发脾气,很温柔。
自己每天也没啥事,麻将社是不去了。老冯不喜欢打麻将,那就不打。以前去麻将社是一个人没意思,到麻将社时间能过得快些,还能解决吃饭问题。现在跟了老冯,那场合就不能再去了。
她一直羡慕艳华,有个有能耐的老公,自己一天啥事没有,规规矩矩的在家当贤妻。现在这个愿望实现了,那就得规矩的在家待着。
早上起来把饭菜做好,和老冯吃完饭出去溜达溜达,老冯要是有事她就回家当小女人,把家收拾干净立正的,没事了看看电视打发时间,到点的时候把饭菜做好,等老冯回来。这是一个居家女人应该做的事,以前是羡慕,现在自己过上了,就得这样。
老冯所求不多,身边有个女人就行,给自己洗洗衣服做做饭,收拾收拾屋,俩人唠唠嗑,晚上睡觉有个暖被窝的。至于这个女人以前干啥的不计较,都是以前的事,跟现在没关系。吃的用的都不用女的花钱,这些自己拿,要是处的好还可以给女的钱花。
到现在为止他对小燕是满意的,比自己岁数小,长得还好看,能说会道,虽然以前是麻将社的,名声不好,但现在跟自己,只要对自己好就行。
叫他没想到的是小燕做一手好饭菜,整啥像啥,不次于饭店厨师。并且还会做,早上熬点粥,拌个小咸菜,蒸一笼馒头,吃的很好。中午会炒两个菜,炒的有味道,家常做法,比在饭店吃有滋味。到了晚上炖个菜,炒一个,拌一个,整的像那回事似的。
每天晚上俩人都会喝两杯,其乐融融。人老了还求什么,这样的生活就挺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小燕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甚至是被人瞧不起的。她也有自己拿手的东西——做一手好菜。这跟她母亲有关,她母亲是国营食堂的,倒没跟她讲什么要想留住男人的心先留住男人的胃这样富有哲学的道理,只是把自己做菜的手艺传给了她。
她做的最拿手的是包子,得了她母亲的真传,吃过她做的包子没有不叫好的,吃一回想下回。只是这些年她的天份被埋没了,受过情伤的女人再不是发愤图强,再不是一蹶不振。
她走的是第二条路。
人呀,都有激情,就看能不能被点燃。要不然也没有浪子回头金不换这句话了。
佛说回头是岸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和老冯在一起,小燕对生活的激情被点燃,以前的天份也被挖掘出来,开始从一个混迹社会边缘的女人向良家妇女转变。
艳华、小燕、老冯他们三个吃得很开心,快到九点的时候吃完准备离开,在她们仨刚要起身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他们斜对面包房的客人也吃完了,推门出来准备要走。先出来的是一对中年男女,男的四十多岁,女的三十多,打扮入时,挽着男人的胳膊亲亲我我,一看就是一对非正常夫妻关系的铁子。在他们身后还是一对男女,女的漂亮妖娆,紧紧地挽着男人,出包房门的时候在男人的脸上亲了一口。
这一切都落在了艳华、小燕和老冯的眼里,他们的位置正好看个清楚。
艳华、小燕脸上的表情在第二对男女出来的时候凝固了——那个男人是老邓。
老邓也看到了艳华。
老谭检查完厨房到前面找张丽、李爽、周晓梅,准备和王红一起出去吃饭,没想到周晓梅下班就走了,说是有约,李爽孩子发烧,先回去了,张丽值班走不开。没办法,不是不找她们,是她们有事,只好和王红出去吃独食了。
王红说想吃烤肉,于是老谭就领着她来了这家比较有名的烤肉店。很巧,他俩做的桌子就是半个小时前艳华、小燕她们坐的那桌。
点了烤肉和两个小菜,炉子还没上来,俩人先就着小菜喝上了。
“你儿子现在在他大爷那干啥?”老谭问。
“学开车呢。”王红说。
“学开车挺好。”
“还行,先干着吧,十八了,也不愿在家待着。”
“你老公干啥呢?”老谭问。
王红瞪了老谭一眼,纠正道:“不是老公,是前夫,注意措辞。”
老谭笑笑,看着眼前的女人想到了在滨海时的事。和王红的前夫干过两次架,还被其拿刀子捅过。干架不是因为和她好,完全是出于正义和当老大的对小弟的保护,没别的意思。
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出头,男人可以不想别的,但女人会想。王红很感激老谭,并且从感激变成欣赏和喜欢。在她眼里老谭是个爷们儿,是个有担当的人。只不过生不逢时,认识晚了,要是相逢待嫁时一定嫁给他。
她知道老谭有家有业,自己没啥希望,也不能当第三者破坏人家家庭,但是喜欢是一定的,如果老谭愿意可以当情人,谁叫自己喜欢呢。
在家接到李爽电话之后二话没说就答应过来,这其中有老谭的因素。能和他一起工作,天天见到这个男人就知足。虽然自己泼辣、厉害,可是在这个男人面前却怎么也厉害不起来。明明比他大许多,可是在他面前却觉得自己很小,什么都想听他的。
当然,不是奔着和他发生点啥来的,自己也要生存,需要挣钱。在哪都是干,能在他身边当然最好了。
不一会儿炉子上来,俩人开始烤肉。
王红问:“你给马姐打电话了吗?”
老谭说:“打了,正月时打的。”
“马华结婚了知道不?”
“知道。”老谭说。
“马姐现在在家跟前儿干呢,马华可能怀孕了,马姐出不来,得照顾马华。”王红说。
“哦,现在小年轻的厉害,都是未婚先孕,奉子成婚。”老谭开玩笑。
王红说:“都啥年代了,怀孕结婚正常,也不是啥丢人事。要是有可能咱俩要一个都行。”
老谭老脸一红。
王红接着说:“怕啥,也不赖上你,真要是有了我自己养,不叫你媳妇知道。”
“怕了你,喝酒吧。”老谭端起酒杯说。
说实话老谭怕这样热情的女人,虽然和林燕的关系很僵,但还没到在外面找女人的地步。他知道王红在开玩笑,这样的玩笑也就这个女人敢开。
王红把烤好的肉片夹到老谭碗里,说:“这里也挺忙,生意挺好。”
“还行吧,刚刚好点儿。”老谭说。
“周晓梅越来越漂亮了,有对象了吗?”
“没有。”
王红有点纳闷的问:“她也三十七、八了,咋还不找?”
“没碰到合适的吧。”老谭说。
“她也难找,高不成低不就的,比她岁数小的不能要她,比她岁数大的她还不要。”
“这玩意儿都是缘分,着急没用,缘份到了自然就有了。”
“其实你们俩儿挺合适,家还是一起的,当初念书的时候你俩儿咋没处处?”王红笑问。
老谭说:“她比我高一年级,念书的时候都没说过话,也不熟,等我不念就出来打工了。再说她家条件好,我家穷,不可能看上我。”
“对了,你和你媳妇咋样?”王红问。
“挺好,我俩都上班,孩子上幼儿园,我要是起来早我送,起不来她送。她送的时候多,孩子跟她跟惯了,不咋跟我。每天都是她接,等我到家人家娘俩儿都睡了。”老谭说。
“你也没机会干坏事呀。”王红说完笑了起来。
“干啥坏事,一天挺累的,也没心情。”
“有时间见见你媳妇,你家孩子懂事不?”
“挺懂事,自立性强,五周岁了。”
“你累,赶紧挣钱吧,孩子刚五岁,咋说也得管到二十五,到时候有工作行,没工作还得管,这还不算成家立业呢。等他结婚的时候不买房呀?都是钱。”
“那可不,累!”
俩人边吃边聊,快十点半的时候准备起身走,在老邓出来的那个包房里出来一男一女,看到老谭和王红一下愣住了。
王刚和周晓梅。
看俩人的神态表情就是在约会。
王刚看到老谭略显尴尬,毕竟周晓梅叫老谭小叔,在某一程度上讲算是长辈。
周晓梅脸上带着羞涩,有被抓现行的感觉。
老谭倒不吃惊,还有些替周晓梅高兴。这些年了,头一次见她和一个男的单独吃饭,看来芳心被王刚打动了。但心里有些纳闷,他俩啥时候处上的呢?
王红在刹那的吃惊过去之后马上满脸笑容的冲周晓梅招手,周晓梅红着脸走了过来,王刚在身后跟着,来到近前跟老谭点下头。
老谭笑着说:“这巧,你俩也在这,不知道,要是知道一起吃多好。”
王刚说:“我们先来的,也不知道你俩儿来呀。”
王红说:“看样你俩这是完事准备走了,走吧,我和老谭唠一会儿,不留你俩儿了。”
周晓梅从害羞中镇静下来,恢复了高冷模样,笑着说:“和王厨研究研究比赛的事。”
王红取笑道:“你俩儿真能研究,不在办公室跑饭店来了,还在包房,糊弄鬼呢?”
“瞅你,王姐。”周晓梅被王红说的脸又红了。
王刚和周晓梅出来了饭店,老谭和王红又坐了一会儿,觉着王刚和周晓梅已经走远了才结账出来。
在送王红回饭店的路上俩人难免对王刚和周晓梅议论两句,老谭觉着这俩人挺合适,年龄相当,王刚人品不错,工作稳定,和周晓梅很配。
王红刚来两天对王刚不算了解,但是看周晓梅处对象很高兴,咋说也是工作一年多的好姐妹儿,有感情。
“那句话咋说的了?愿什么人成什么------”王红一时想不起要说的那句话。
老谭说:“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王红笑道:“对,愿有情人终成眷属。”说完看看老谭,问:“咱俩算不算有情人?”
老谭说:“咱俩是友情,朋友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