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土匪是怎么练成的

leidewen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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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了!”京城的理亲王府里书房里,理亲王还是一幅云淡风清的模样,花浮苏突然想到了第一次见他的样子。

    乱糟糟的头发,一半束起,一半披散,身上的锦袍也是东一块西一块,也就能从形状上看出,那曾经是身不错的锦袍。努力挺着小腰板,但实在看着让人觉得这就是块废柴。

    不用问也知道,他的头发这样,应该是被人拨了束发的珠宝头饰,而身上的破碎,应该是带着不少值钱的佩饰,花浮苏也不是第一天当土匪王,他常常看到这样的肉票都觉得很无语,这么就跑出去,不是等人抢吗?不抢你都对不起自己。

    不过看他那废柴样,他也懒得听他说啥,本来抢他的也不是自己,人家山寨也是因为尊重他们是老大,特意送过来的。不过想想,为这废柴,然后自己再派人去找他们家的人要钱,好像太费事了,感觉有点鸡肋,正想着,这位自己开口了。

    “壮士,在下与县里有几分渊源,若壮士派人前去,多少赎金,他们都是肯付的。”

    小强一听不用跑远了,劲头就来了,忙跳下来,“写信!”

    于是那位直接写了信,想想,又抬头,“要多少?”

    “自己写,自己值多少,我们怎么知道。”小强切了一声,他和花裤衩同学一样,见不得动脑子,他们在山上就没动过脑子。

    于是那位想想,很有底气的给自己定了一千两黄金的价格。小强都吓了一跳。盯着那信看了半天,“你定一千两?还是黄金!”

    “这还是想着这边陲小县拿不出来呢!”废柴又挺了一下小身板,一身的傲气。

    花裤衩挥挥手,让小强去了,他想想,觉得这人还挺可爱,于是请他喝酒,还让人给他换了衣裳。让他在山上倒是过了几天挺舒服的日子。小强还真的拿回了一千两黄金,虽然那黄金看着是凑出来的。竟然还有些首饰充数。

    “你亲戚人不错。”花裤衩有点感动,然后想想把那些首饰一包,递还给了废柴,“你给他拿回去,拨媳妇的东西总不太好。”

    “那不成!”废柴还气愤了,觉得自己身价好像会因此而降低一般。

    “做人呢。要见好就收。人家出这么多钱赎你,连家里的首饰都凑出来了,诚心就比金子重,快给人拿回去。我当收你一千两就是了。对了,给你的路费,你身板不成。我让人送你到县城外,你再找顶轿子。”花裤衩觉得自己也是好人。又拿了一些碎银给他。

    “我会赏……尝还他的。”废柴嚷着。

    “知道,知道,你当这是礼物,还给人家的夫人,人家不是还念你点好?下回你再被人绑了,人家不是更得救你。”花裤衩真觉得自己是好脾气了。

    “你真是土匪王?”废柴有点不乐意了,看看这大高个儿。有点不能相信。

    “说实话,我也懒得相信。他们非要,我也没法子。快回去吧!哦,给你这个,我们十村八寨有个规矩,不抢二回。你下回经过,拿这个牌子,人家就会放你过去了。”花裤衩又给了他一块竹片,上面歪歪扭扭的刻了一个‘过’字。

    这就是他们第一面!三个月之后,废柴又来了,凭着那个‘过’字牌,又来到了花裤衩的面前,这回他带着圣旨。

    一晃六年过去了,此时,当年的废柴,安坐在书房里,头顶金冠,身着紫袍,手上还拿了一只玉盏在喝茶。跟当年的废柴还真不可同日而语。

    “王爷!”

    “这是给你的贺礼,恭喜你终于得尝所愿,抱得佳人归!”理亲王对他笑着。

    花浮苏才注意到桌上一只打开的锦盒,里面一只漂亮的玉酒壶,还有五只玉盏,空的地方,显然是理亲王手上那只。这是一套!

    “王爷客气了,虽说迟了五年,不过王爷的大媒,在下铭感五内。”花浮苏也笑着一抱拳,他和理亲王之间,私下里,并不像在外一般上下分明,没法子,之前有那么一段经历,实在没法让他们成为正常的从属关系。

    “十五娘倒真是聪明,本王找了一年,才在宫中找到那个出口,你说她是自己找到的,还是之前就找到了?”理亲王又拿了一只玉盏出来,给他倒了一杯,示意他坐。

    “不知道,我没问。”花浮苏摇头,说得坦然。

    “据说,这秘道为前朝所留,知道的都是些老宫人,而且是口耳相传,宫中知道的,不超过五人。而这五人,都跟十五娘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们见都没见过十五娘,他们也不知道十五娘是怎么知道,并且跑出去的。”理亲王笑了,轻轻的摇摇头。

    花浮苏想想,自己那时把冷宫都翻过来了,也没找到。而理亲王用了一年,挖了五人,相信那五人也活不了了,他们也没有必要撒谎,那么只能说,十五娘真的很聪明了。想到这儿,他不禁低头笑了,他又想到了昨晚十五娘跳着脚骂他的样子,一边骂人,却又怕吵了孩子,那样子真是可爱得紧。

    “看来你还真挺喜欢,你那小媳妇儿的。”理亲王笑了。

    “王爷让在下找人,人已经找到了,十五娘让在下回复王爷一声。”花浮苏没搭话,喜欢自己的媳妇又不丢人,用不着羞涩,也用不着急气掰捏的跟人辩白,还是说正事好了,他还得回去吃午饭呢。

    “本王一直想问你,你怎么就当土匪了?说实话,这么多年了,我愣没看出你身上有匪气,相反,你当屠户倒更合适。”理亲王像没听见,又问了一句八杆子打不着的话。

    花浮苏一怔,也跟着笑了。基本上不会有人问他这个问题,他其实自己也觉得挺冤的。

    那时的他还在山里混日子,宋老爹并不什么土匪王,他的位置也不是从老爹那儿得来的,准确点说,当土匪好像还是他连累了老爹。其实人家在江湖大侠当得挺好,真不屑当土匪。

    宋老爹在那山林之中被他的师父给捡的,他也是在那儿学的艺,然后下山闯了名堂。但是,对宋老爹来说,那片山林是他的家。所以,每年,他都会回去住一下,其实山上就一个山洞。用老爹的话说,他是念旧。

    然后宋老爹又在那山林里捡了花裤衩,宋老爹是信命的人,他就觉得,这就是命。于是他就把花裤衩带回去养了。不过宋老爹又跟他师父不同,宋老爹是从小就把花裤衩带在身边的,虽说教不了他多好,但也真没教得他多坏。最多任性了一点罢了。

    那一次,正好他们父子回山小住,其实那会,花裤衩才十五,功夫算是学全了,身手当然没有现在好,欠点火候。不过,宋老爹也不是那好勇斗狠的性子,花裤衩也就更不是了。

    那天,他也就是下山买吃的,没办法,他和老爹都不会做饭,回山上住,就算他们肯打猎,也得有人帮他们做熟啊!于是,他就被宋老爹派出来找食。正好肚饿时,又在半山上,而正好碰到一队人马在烤肉。

    懒惰是人类共有的本能,走到山下镇子还得小半个时辰呢。于是他大吼一声,决定抢他们的肉了。然后喊完了,人都不见了,留下了肉、酒、还有一些大箱子、乱七八糟的兵器,最好笑的是,还有一只鞋。那是花裤衩人生第一次抢劫,也是惟一的一次。

    “镖局?”理亲王摇头笑了,他在说他人生第一次,想想,能被小孩子一声吼吓到连鞋都跑掉了,那些人的胆子得有多小。

    “军饷!”花浮苏有点无语,他真没想抢银子,他就是去抢烤肉的。结果,人还没看清,他就得了一堆箱子,一堆兵器,还有一堆没用的。

    “军饷丢了,朝庭自然要追,然后派军围剿,你们自然要反抗,然后,反而官逼民反了。”理亲王脸都青了,合着有记录的他成为悍匪的第一次经历真实版本是这样。

    他看到的记录可是某匪王带着上百人,蒙面抢劫了车队,他们奋勇反抗,结果还是丢了军饷,顺便他们还报了阵亡名单。结果现在告诉他,人连面都没照,就直接把箱子扔了!

    理亲王气得都想抖了,不过不得不说,理亲王受的皇室教育有多么成功了,明明气得心肝颤,但面上只微青了一下,掩饰着喝了一口酒,慢慢悠悠的猜着后头的事。

    “不是!”花浮苏摇头。

    理亲王瞪向了他,这个是他查了当年的卷宗得回的资料,资料上写着,朝庭围剿十三次,次次无功而返,损失惨重。卷宗里,花裤衩简直就成了人间阎罗式的人物。然后,皇帝才派他前往督阵,结果还没到地方,他就被劫了。不然,他怎么会用招安这招。

    在他看来,人家好好的送他回去,表明了无比的自信,甚至还让他满山走,根本不在意他是不是看地形,查兵力。这些都是让他下不了决心攻山的因素。劝降是最简单,也是成本最小的。这几年,效果在他看来是不错的,虽然,那些人马他还没能弄到手。但至少,他们现在不抢军饷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ps:基本上,我这是爆笑文!哦,今天还是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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