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玩个小项目

二十四桥明月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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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着大好的时间不玩那个,居然练武?

    放在他们身上一点都不正常。

    两人去洗澡了,秋水画屏职业道德还是有的,别人洗澡的时候,坚决不偷窥,她的画道之力在房间里盘旋着,努力想找出不正常的根源,突然就注意到了枕边书,《红楼梦》?

    她一直以为陈姐看的是《白蛇传》,现在这书封面露出来了,居然是从没听说过的一本新书《红楼梦》。

    秋水画屏身影一转,落在陈姐的房中,拿起了这本书,房门轻轻一响的瞬间,她消失。

    陈姐进了房间,林苏也进来了,陈姐的脸蛋红了:“相公,天快亮了……”

    “你都洗得这么香了,不玩玩那不白洗了……”

    陈姐大羞:“你玩才叫白洗好不好……”

    秋水画屏仰天叹息:“天都快亮了,你们要不要脸啊……”

    关闭六识,专心看书。

    这一看,秋水画屏瞬间不知身在何处……

    直到一本书翻到了尽头,第四十章完结,秋水画屏才慢慢移开目光,有片刻时间忘了自己是谁……

    慢慢的,她回过神了,她是秋水画屏,她是在林家,她拿了本陈姐的枕边书,这书叫红楼梦,里面的故事是如此如此的神奇,描写的情景是如此如此的动人,每一段话,每一个字,每首诗词,全都是精美到了极致……

    天下间竟然有如此好书,如此好书竟然在她眼皮底下放着,自己却一无所知……

    这是第四十章,后面呢?

    她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她非看到不可……

    陈姐已经离开了,林苏也不见了,两人的离开,秋水画屏居然一无所知,这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绿衣……在!

    秋水画屏空中一落,出现在绿衣面前,把绿衣吓了一跳。

    “画屏姐姐,有事吗?”绿衣定一定神。

    “红楼梦……谁写的?他吗?”秋水画屏将手中的《红楼梦》递到绿衣面前,神态很异常。

    绿衣笑了:“你不明知故问吗?除了他,谁写得出来?你现在才看到啊?”

    “你们都不给我看,我上哪看去?亏你还口口声声叫我姐姐……”

    绿衣拍拍脑门:“这书我跟陈姐天天都在看,我还以为你已经看到了……”

    “后面还有吗?”

    “总共一百二十章,后面还有两本……”

    还有两本!

    “快,拿给我看看……”

    红楼梦,绿衣抄了一套,其中两本给了陆幼薇,目前在林府的是林苏的原版,再加上绿衣抄的那第三本。

    一二册在陈姐那里,三册在绿衣这里,绿衣到陈姐的房间,将第二册至第三册,全都给了秋水画屏,秋水画屏开心得都快飞了

    第一册她随手放在陈姐的房间里,崔莺进去帮陈姐收拾房间,无意中看到了,这一看到不得了,崔莺在陈姐房间里整整一上午都没出来,而秋水画屏,更夸张,在阁楼里抱着书,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

    此刻的林苏,不在林家,他在知府杨文泽那里。

    昨夜知府府,出了一件事情,一个高手潜入监牢,被埋伏在监牢里面的杨知府当场抓获,此人是个半步窥人,如果不是杨知府以逸待劳,搞不好此人就真的得逞了。

    此人被杨知府抓住,吐露了实情,有人给了他一千两银子,让他来知府府将里面的囚犯杀掉。

    指使者他不认识,他原本就是个杀手,只管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他要杀的人,正是先前药神谷被抓捕的那群人。

    重点是一个额头有道伤疤的人。

    此人是药神谷群盗中的二号首领周三。

    审讯过程中,这个二号首领就在下方的黑暗之中,听得清清楚楚……

    审完了,二号首领额头的伤疤在轻轻扭曲,他的脸色无比的狰狞……

    林苏挥手将其他人送走,慢慢走到他的面前:“周三,想必你已经明白,此人是谁派来的。”

    周三伤疤扭曲更加激烈,他当然知道,是秦放翁!

    “秦放翁为什么必须杀你?换句话说,你知道他什么秘密?”

    周三缓缓抬头,声音嘶哑:“我告诉你,有什么好处?”

    “活着!”

    “我……真的能活?”

    他已经判决了死刑,八月初一问斩,其他人还指望着知州大人来个法场救命,而他却知道,知州大人不可能救他,甚至还专门派人前来,要提前杀了他。

    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能活?

    “你也知道,我与秦放翁是死对头,只要你的秘密对他有足够的杀伤力,我自然会让你活着,将来作为人证,拉他下马。”

    如果林苏说他讲仁义道德,周三不会信,因为他原本就是没有仁义道德的人。

    如果林苏说他一言九鼎,周三也不信,因为他压根儿就不相信别人的承诺。

    但林苏这么说,周三却信了。

    因为他知道,林苏的确是秦放翁的死对头,将秦放翁这样的高官拉下马,也的确需要人证……

    他说了……

    秦放翁跟药神谷结交,是有目的的,目的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官商勾结,而是另一个更重大的原因。

    秦放翁利用药神谷,炼制一种神奇的药水叫地邪水,地邪水聚集了五种至邪之物,可以消除道家封印,周三也是在半年之前,一次偶然的行动中得知,这种地邪水,秦放翁用在“封魔之地”。

    林苏和杨知府同时大惊失色。

    封魔之地?

    那可是整个大苍的禁忌。

    千年前,大苍刚刚建国,开国君王姬升出身最强大的修行宗门剑门,交游广阔,建国大典,两百仙宗齐齐祝贺,那个时候的大苍,也是历史上最强盛的大苍。

    但即便是这样的大苍,依然抵挡不住魔族的入侵。

    因为魔族远比今天更强大。

    那个时候的魔族,最强大的核心是一支叫黑骨魔族的魔族皇族,这种魔人与正常人类外表无异,唯独骨头是黑色的,这种黑色的骨头给他们提供了强大的力量和恐怖的再生之力,哪怕四肢俱断,也能快速重新生长,这样的黑骨魔族在战场上,是所有敌人的恶梦。

    建国第十年,魔族突破血雨关,一路长驱直入,所到之处,血雨横飞,生灵涂炭。

    大苍君王姬升大怒,升天台上击响护国神钟,大苍境内七支铁血军队出动,八十仙宗出动,与入侵的魔族展开了一场血战,这一战之惨烈,史书上的记载是:开国浩劫,史无前例!

    最终的结果是,七支铁血军队,打得只剩下区区十万人。

    八十仙宗,尽皆灭门。

    魔军如此势不可挡,其余仙宗人人自危,不敢再出,刚刚建国十年的大苍,即将崩灭,国君姬升重返师门剑门,向师门承诺,如师门愿意为大苍一战,他,姬升,弃皇位,重归剑门,永不入红尘半步。

    姬升,原本就是道门不世出的天才,他当日离开道门,掌教师尊吐血五斗,长叹剑门无望,此刻,姬升承诺重归剑门,打动了掌教师尊。

    剑门掌教独孤世率领三千弟子下剑门,与黑幽皇带领的黑骨魔族一场血战,用封天剑封印黑骨魔族,而剑门三千英杰,也全军覆没,无一人返回剑门。

    大苍得以保全。

    但开国之君却已永绝红尘之外。

    剑门三千高手下山济世,无一人回山,排名大苍三百仙宗首位的剑门实力凋零,从此封山。

    这就是黑骨魔族……

    他们封印之地,就是封魔之地,大苍开国之君留下祖训,任何人,胆敢启封封魔之地者,人人得而诛之,定为大苍铁则第一条。

    而如今,秦放翁,居然想用地邪水消除封魔之地的道家封印?

    这如果属实,秦家上下,别说九族,九百族都该诛!

    可惜,周三并不知道封魔之地在何处。

    整个大苍,几乎也无人知道。

    封天剑封印,并非世俗的那种封印,甚至很多人都说,这封魔之地其实不在人世间,而是在另一片空间。

    知府后花园,杨知府久久沉吟:“秦放翁,真的敢做出这种事?”

    林苏道:“如果说别的高官跟魔族勾结,我兴许不信,但秦家,真的难说……需要知道当日我父亲在南境之时,杀了秦放翁的侄子,此人就是与魔族勾结的。”

    也正因为定南侯杀了秦放翁的侄子,秦放翁才与张文远他们一起,设局害死了林定南。

    林家跟秦家的血海深仇,起因就在这里。

    杨知府道:“事关重大,要不要我来写个奏折,将此事呈报陛下?”

    别的事情,陛下可能不会管,但涉及封魔之地,陛下岂能不管?需要知道,开国君王姬升最痛恨的就是黑骨魔族,姬升可是陛下的直系祖先。

    “你呈报当然是必要的,审出了这样的大消息,你必须呈报。否则,将来你承担不起后果。”

    “纵然呈报,我预计也会不了了之,秦放翁绝不会承认,空口白话的,也没人相信。”

    “是!除非找到其他的证据……你分析下,封魔之地,谁最有可能知晓相关的线索?”

    “剑门!”

    当然是剑门,剑门三千高手下山,一战而尽灭,直接将一个顶级的仙宗几乎覆灭掉,如此惨痛的记忆,剑门自然是深刻的,而且封天剑也是剑门的,如果说当世还有人知道封天剑真正的秘密,非剑门莫属。

    但问题是,剑门失去顶级力量之后,也封山了,仙宗封山,跟传统意义上的封山截然不同,仙宗封山,你基本上找不着,他们可能以某种神奇的阵法将山门隐藏了起来,有可能完全解散,再无此门。

    毕竟千年时间,还是太长了。

    “剑门现在未必存在,还有一个势力,倒也不妨打听打听。”

    林苏道:“你说。”

    “佛门!相传千年前剑门掌教独孤世出山之前,曾到灵隐寺与里面的一个老僧谈了三天,老僧给过他一个谒语。这老僧这个谒语,如果尚保存在灵隐寺,或许能够凭此谒语,找出其中的玄机。”

    林苏站了起来:“今日已是七月二十八,三天后就是八月初一了,我要去京城监察司正式上任,正好走一遍灵隐寺。”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林苏接收了从妖族总部发过来的几千斤花种和几万株桂花苗,这些东西直接送到义水北滩,那边的大生产一启动就是一天一个样,十万劳力齐动手,什么事情都快。

    一条大路已经建成,这是江滩搞工程的惯例也是经验,公路通了,物资运得快,工程进度也就更快。

    荒地平了,荒草都做成了草木灰,在那边建了个烧碱车间,这碱运回林府后院,又变成了肥皂,必须得说,丁海就是个狗鼻子,他第一个找到新产品的消息,立刻就过来了,如果以前暗夜在,他肯定找暗夜,暗夜不在,他只能找陈姐,陈姐手轻轻一挥,这事儿交给崔莺了,你找她去。

    崔莺体验了一把作为林家人的荣耀,这么大的老板在她面前讨好她,她开的价,丁海不还价还开心地笑,目前肥皂厂的产量还不大,这点产量,丁海一个人全包都嫌少,生意做到这份上,那真是太容易了。

    协议一签,代表着正式生效。

    崔莺激动地拿着协议来找绿衣:“姐姐,谈成了,普通肥皂每块一钱银子,香皂两钱,他都没还价。而且他说了,越多越好,哪怕每天一万块,他都要……”

    绿衣轻轻一笑:“他跟林家打交道,哪次不是这样?”

    对这协议都没看。

    崔莺轻轻喘息:“可是……可是这价格,这价格是不是有点太高了,咱们做这肥皂一块最多一分银子,卖一两钱,翻了十倍都不止……我都有点心虚。”

    绿衣将手中的书放下,决定跟这个新来的姐妹上堂课。

    妹妹啊,产品的价格不是这么算的,我手中这白玉瓷杯在市场上卖五两银子一个,它的成本是多少?一分银子都不到!

    值钱的是什么?是泥土还是人工?都不是!

    是技术!

    这肥皂也是这样,值钱的不是猪油和草木灰,值钱的是技术。

    这些肥皂目前产量还低得很,能用得起它的,只能是高门大户,那些人是在乎钱的主吗?不是,他们在乎的是生活品质,同一档次的贵人,都会攀比的,有一个人用香皂洗澡,其他人用灰石就会觉得丢人。还不想法设法去买香皂?……丁海从咱们这里拿货,一钱银子一块,送到京城搞不好就是一两银子一块了,你担心他没钱赚?这老货黑得象驴,精得象猴,这一年多来,从林家赚的钱,可以买下几座海宁楼……

    这番话,彻底颠覆了崔莺关于商业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