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一百六十章 点个赞

第十个名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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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杉已经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姐姐给制服了,有意见也不敢反驳,只能用眼神向洪涛求援

    “你们说的都对,也都不对,看爸爸现在正在吃什么呢?”洪涛吃饭很少用叉子,直接下手抓,此时他捏着一块鳄鱼肉。

    “鳄鱼!”瓦尼萨瞪了洪杉一眼,把他的话堵回肚子里。

    “那你们吃的是什么?”洪涛又指了指身边几个孩子的盘子里。

    “羚羊……”

    “水牛……”

    “我这个不算,这是河马肉……”洪京比较机灵,他猜出洪涛大概要说什么,使劲把自己往出摘。

    “不管是什么肉,反正都是杀死动物得来的,包括你们平时吃的羊肉、牛肉、鸡肉和鱼肉,对了,前两天我们还吃了大龙虾呢,龙虾也是动物。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到底我们是坏蛋呢?还是狮子是坏蛋?那些角马、小羚羊到底该不该死呢?瓦尼萨,你说呢?”洪涛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告诉孩子们一个简单的道理。

    “当然该死,狮子不吃会饿死,我们不吃也会饿死,弱小的动物就该被吃!”瓦尼萨毫不犹豫的说出了她的答案,这让洪涛有点诧异,没想到她这么小,就已经带着强烈的侵略性了。

    “……”剩下的孩子们还都太小,他们没完全发育的大脑里存储的东西不够多,可以借鉴的知识也不够多,一时半会绕不过来这个弯。

    “如果让你们自己选,要不当狮子、要不当角马,只能选一个,你们会选哪个?”洪涛又提出一个问题,这些问题现在对孩子们来说。除了瓦尼萨之外都有点太难了,甚至对瓦尼萨意义也不大。洪涛就把这些道理当个故事来讲给孩子们听,听得懂听不懂没关系,其实他自己也搞不太清楚。

    “我要当大象!”这是洪京的选择。

    “我要当狮子!狮子比大象厉害!”这是瓦尼萨的选择。

    “我要当角马,但不跑,角马可以用角去顶狮子,角马比狮子厉害!”洪杉总是那么与众不同,小小年纪思想里就带着叛逆的味道。

    孩子们的回答五花八门,绝大多数都没听明白洪涛问这个问题的意思。只是凭借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想当什么小动物,很快之前对角马们的同情心就消失了,而是开始争论谁的动作最厉害、谁的动物最可爱。两个孩子争论就已经是一件很难解释清楚的问题了,40多个孩子分成了好几派来争论,简直就是蛤蟆窝,都听不清他们在吵什么。好在孩子们都明白规矩,不许说脏话、不许动手、不许随便哭,所以场面倒还没那么乱。

    “好了好了,这就是你们的作业,记下来。回去问问妈妈、问问你们的幼儿园老师,更主要的是问问你们自己。下面是另一个作业,你们看。他们有的比你们大,有的和你们差不多,他们是狮子呢还是角马?你们可以有选择生活的机会,但是他们却没有,这是为什么?”洪涛无法给每个孩子一个准确的答案,这玩意也没有准确答案,他只是想让孩子们多发现问题,多去思考。其实答案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在寻找答案时所作的努力和过程。

    “他们穷……”洪京对这个问题反应最快,因为相似的问题洪涛在印第安人营地时问过他和洪杉,只是当时被当做例子的不是这些营地附近的黑人小孩子,而是印第安人部落里的孩子。

    “别急着回答,这个问题每年都会问的,等你们以后上了学,就会慢慢从书本里找到答案。你们的爸爸并不是很爱看书的人。但我希望你们比我强,不知道的东西往往能从书里找到答案。好了,去和他们玩吧,别忘了带上你们的礼物,交朋友最快的方式就是先向别人表达你们自己的意图。否则别人不知道你们要干嘛,就会很困惑。”看到孩子们大多吃饱了。洪涛结束了教育实践,小孩子教多了也没用,现在他们是干海绵,只会吸收,等他们吸饱了水之后,自然就可以挤出水来了,游戏也是吸水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里的营地就是几座大帐篷,原本是提供给观光游客居住的,结果被洪涛提前包了下来,正好旁边还有个当地人小村庄。洪涛打算让孩子们在这里住几天,顺便去看看当地人的村庄和生活,每天都住在房车上,舒服是舒服了,接触的东西也少。当然了,住在帐篷里也需要克服很多困难的,尤其是那些无处不在的蚊虫叮咬,对大人顶多是厌烦,对孩子们就是很疼很痒很难忍的考验了。

    不过孩子们没有一个要求返回车里睡觉的,因为洪涛允许他们把在村子里新认识的黑人小孩子带回来一起住。在新朋友面前,孩子总是有比较心态的,人家能做的,自己也想做到,可惜他们还不懂一个道理,人家从小就出生在这里,早就习惯了蚊虫叮咬,而他们却还没习惯。

    最可恨的是他们那个不靠谱的爸爸也不提醒他们,只是让保姆晚上多巡查巡查,尽量帮他们把蚊帐弄好,非得把胳膊腿伸出来的,那就多叮几个大包吧。来之前都打过各种疫苗了,受点皮肉之苦不是坏事儿,洪涛很想让自己的孩子也和那些本地小黑人一样皮实,可惜不太现实。

    洪涛可不想去帐篷里和孩子们同甘共苦,正好孩子们不在,他可以搂着拉达、贝利维和梅琳达好好享受享受了。和孩子们出来旅游他并不嫌烦嫌累,唯一不太舒服的就是在男女问题上得稍微注意注意,不能让孩子们太早接触这些事情,否则信息量太大,会让他们的脑子宕机的。

    写这一段的时候,正好中央一台在播挑战不可能这个节目,我抽空看了看。这一期里是个女盲人,能够用嘴里发出的声音探索身前物体的外形和材质,分辨清楚是真人还是假人,连续分辨了28个都正确。世界真是太神奇了,她通过从小的训练,居然练成了蝙蝠和海豚的超能力。

    但更让我感到震撼的不是她的超能力,而是她的姥姥。这个盲女李燕生下来就有病,她的父母在医院就遗弃了她,是她的姥姥把她带回家抚养。她这位姥姥是个伟人,至少我这样认为!从小姥姥就要求她自己走路,前面有什么障碍物姥姥会提醒她,但不会领着她,姥姥说要让她长大之后成为一个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正常人。

    姥姥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从几岁开始,姥姥就让她自己出去买东西、坐公交车,结果小李燕摔过无数次跟头之后,最终练出了这个超能力。这还不是最感人的,在她姥姥去世之前,姥姥告诉小李燕,在这18年里,每次小李燕自己出去,姥姥其实都在后面悄悄的跟着她,一跟就跟了18年。

    我想说的是,什么是爱?这就是爱!就像老鹰一样,把小鹰抚养大不是为了让它在窝里舒舒服服养着,而是要不停的推它甚至啄它,逼着它自己离开巢穴非飞翔,只有这样,才能让小鹰最终翱翔天际,这才是养育后代的最终目的。

    现在的社会里,很多父母都把这个目的搞错了,以为为孩子提供一个非常舒适的童年就是爱,殊不知在童年时候没有实践过足够的挫折、坎坷,对孩子来讲反倒是个最大的损失。这些挫折和坎坷一点都不会减少,早晚会在人一生之中的其它时间还找到你的。在有父母帮扶、有社会容忍照顾的童年时期去尝试这些挫折和坎坷,才是最划算最合适的。

    另外还有一件事儿也发生在盲女李燕身上,她有一只导盲犬,对盲人来说,能买得起一只导盲犬应该是一种幸福,因为它有可能就是她或者他的眼睛。可是她的眼睛被地铁公司给生生挖掉了,居然有人拿出条例来拒绝让导盲犬进入地铁车厢。我很想骂人,中国什么时候有如此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习惯了?怎么偏偏到了盲女身上,这种好习惯就突然蹦出来了呢?不遵守规则可恨,但是利用规则去害人更可恨。

    可这时候那些爱狗爱心人士去哪儿了呢?在这件事儿已经见诸报端之后,没发生一件因为这件事儿而进行的抗议活动,为了吃狗肉问题可以堵在高速路上强行扣押运狗的车辆,警察来了也不怕,那为了我们的同类和狗正当权利,怎么就没人站出来行动呢?难道说狗的幸福比人的还重要!

    显然不是,有的人不是真的要去爱什么,他们只是利用这个借口去表现一下自己比别人高尚、比别人多了些什么,还有拿这个当一件时髦事情凑热闹的。我们常说以爱国的名义经常会做出坏事来,那我们以爱动物的名义,是不是也干出过坏事呢?那些被哄抢了车上狗的运输司机怎么办?有人想过为了狗的幸福,却剥夺了他们的幸福吗?他们丢失了货物,难道不用赔钱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