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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哥!”
小四等人愿意的就看见有个人靠近离洛歌,走近一看,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苏墨笙!
“恩,是他。”
离魂露出了一抹难得的笑容,直到今天,他才明白,为什么离洛歌会在苏墨笙做出那么伤害她的事情后,还愿意和苏墨笙走近。
因为,失去苏墨笙,离洛歌就是一个行尸走肉,或许,爱情正是如此吧,明知道,这个人又千般万般的不好,可是,还是依旧爱着他。
“大哥回来了,真好。”
小四此刻的心情很紧张,很复杂,他怕眼前是假的,自己这么多年来,经历的太多,好不容易有个疼爱自己的大哥,还没有享受到更多的亲情,大哥就这么消失在自己的面前。
“洛歌,我回来了。”
一吻结束,苏墨笙紧紧的抱着离洛歌,感受着离洛歌的温度,苏墨笙才知道,自己是真的回来了。
“恩,回来就好。”
被苏墨笙抱着,听着苏墨笙的心跳,闻着属于苏墨笙独有的味道,这一刻,离洛歌才知道,原来,她没有了苏墨笙,会变成这样。
“洛歌,如果,今天掉下去的是阮谦爵或者翎尘,你,会怎么办?”
原来苏墨笙,这样一个爱吃醋的男人,因为,离洛歌的圣旨早就下了,她今生都不会嫁人了,而且,苏墨笙知道,在离洛歌的眼里,阮谦爵和翎尘都狠重要。
“苏墨笙,之前,我一直以为,在我心里,你和他们两个都是一样的,直到刚才,我才知道,我爱你,我比我想象的要爱你,或许,我们之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磨难,幸好,最后,我还是依旧在你怀里。
苏墨笙,我知道,是我太贪心,我一直以为,我保持着一个不选择的态度,对我们,都是最好的结局,可是,就在你坠入幽冥河里的那一刹那,我真的才知道,原来,失去你,我就丢了心。”
听到离洛歌的回答,苏墨笙满意的勾唇一笑,然后,松开离洛歌,对着天空大喊“你都听见了,洛歌爱的是我,现在,你可以放我们过去了吗?”
苏墨笙话落,就看见幽冥河上出现了波动,离洛歌不明白,可是,这个时候,她被苏墨笙紧紧的拥着,感受着那结实的胸膛,离洛歌第一次有了将自己的所有赌注,全部压在这个男人身上的想法。
“哈哈,真的没有想到,世间还真有这般相爱的男女,小丫头,你确定,你这次的选择没有错?”
话落,离洛歌就看见一个穿着大红衣裙的女子出现,那女子在看到离洛歌那一头白发后先是一愣,然后点点头。
“你是神族的人?”
那红衣女子看着离洛歌的脸,怎么看,都觉得眼前的人,像人族的那个男人。
“不知道。”
离洛歌回答,的确,她不知道,舞诺女族和神族的关系,她只是猜测,并没有证实。
“小丫头,你不是神族的人,为何会满头白发。”
那红衣女子显然不信离洛歌的话,离洛歌挑眉,将成岩欣当初的遭遇说了一遍,然后,就看着那红衣女子点点头。
“不错,如果是中毒所致的话,的确是会变成这样。”
红衣女子看了离洛歌一眼,然后就看向苏墨笙。
“我可以助你们过去,但是,你们一定要帮我杀了鬼王。”
红衣女子的话让塑模的等人都有一瞬间的错愕,鬼王,不是已经死了吗?
“姨母,鬼王都已经死了,你,让我杀谁?不说他是我的父亲,就说他那么厉害,姨母,你就和我们一道前去吧,正好洛歌的肚子越来越沉了,你这姨奶奶难道不应该照顾一下你的孙女吗?”
苏墨笙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那红衣女子,苏墨笙的话着实是吓到了离洛歌等人,只见那红衣女子微微一笑,慢慢的走近离洛歌,一挥手,离洛歌只觉得一阵微风袭过。
“洛歌,你的头发···”
苏墨笙看着怀里的离洛歌,满头的银发重新变回了黑色,眼里满是激动之色。
“怎么了?”
离洛歌不知苏墨笙为何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奇怪的很,奇怪的很,就在她疑惑的时候,那红衣女子送上了一面小铜镜,苏墨笙顺势接过,放在离洛歌的面前,好让她看的仔细一点。
“这···这真的是我?”
离洛歌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满头的银发已经变成了黑色,就那么一瞬间的事情,她的三千青丝又回来了。
“多谢姨母,侄儿在这里多谢姨母出手。”
苏墨笙的态度叫一个恭敬啊,直到这时,离洛歌才注意到苏墨笙的称呼,姨母?
“姨母?苏墨笙,怎么回事?”
离洛歌看了眼前的红衣女子一眼,然后就盯着苏墨笙要苏墨笙解释一下。
“嘿嘿,洛歌,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姨母,我娘亲的妹妹,名唤红霞。”
苏墨笙一脸谄媚的说完以后,就热情的看着眼前的红衣女子,那表情,可真的是精彩至极。
“姨母,我是离洛歌,姨母可以叫我洛歌。”
离洛歌很自觉的打招呼,既然苏墨笙说是姨母,那么就肯定错不了,再说了,就这么一挥手,就把自己的头发变黑了,就算不是姨母,她也认了。
“恩,刚才在河底,我感受到了有人坠落,还以为是哪个不想活的人没事来跳河呢,可是,感受到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没想到,坠入河里的是苏墨笙这个臭小子。”
红霞很满意离洛歌,不满意也没办法,自己就那么一个姐姐,姐姐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自己终生未嫁,没有后,看着苏墨笙,当然就是自己的儿子那样对待了。
“姨母,我真的是意外,你也看到了,洛歌就要生了,我这不是为了洛歌和我闺女吗。”
离洛歌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苏墨笙,想笑不敢笑,要是被别人看着,肯定要笑死。
幸亏,离魂他们离的远。
“闺女?你不是说来这里是为了救两个儿子吗?”
红霞之所以会喜欢离洛歌,那是因为,苏墨笙早就说了,离洛歌已经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了,这回,怀的是闺女,在长辈的眼里,像离洛歌这种,能生养的女子,当然是越看越喜欢了。
“是的,姨母,不知姨母可知道,这凤陵大陆可有全身穿着黑色斗篷的男子。”
给读者的话:
大家可以开始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