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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布里和马库斯一脸激动的抚摸着手中的丝绸和瓷器,感受着丝绸与瓷器表面那种细腻的润滑,简直比少女的肌肤还要让人沉迷。旁边的格鲁思看到两个老友这副恶心的样子,当下禁不住大笑道:“好了,这些丝绸和瓷器都是你们的,晚上可以回家慢慢摸,我还从大宋带来些好酒好菜,你们要不要尝尝?”
听到格鲁思的玩笑话,普布里两人也终于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下,当下把手中的丝绸和瓷器放下,不过这时马库斯却忽然有些不解的道:“我没听错吧,好酒肯定可以带过来,但是好菜你怎么带过来,不会是你让东方人的厨师刚刚做好的吧?”
对于老朋友的质疑,格鲁思却是神秘的一笑,然后再次从柜台上的大包袱里拿出八个玻璃瓶来,另外还有一个酒坛,看着这些东西,普布里和马库斯全都露出疑惑不解的表情。不过这时只见格鲁思将几个罐头打开,然后对普布里道:“去拿几个盘子来盛菜!”
普布里虽然有些疑惑,不过还是回身拿出几个盘子,当然他家里可没有瓷盘,而是普通的木头盘子,格鲁思则把罐头里的东西倒进盘子里,一花是四荤四素八个菜,另外还有一坛子好酒,当他把酒坛上的泥封拍掉,并且去掉坛口的封纸时,旁边的酒鬼马库斯立刻眼睛一亮,他喝了这么多年的酒,却还没闻过这味道这么浓烈的酒。
“好香啊,这个菜什么名字,真的是从大宋那边带过来的吗?”普布里对酒的兴趣不大,反倒是对罐头十分感兴趣,当格鲁思把罐头倒进盘子里时,他就用手指拈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结果一尝之下立刻夸赞道。
“那是当然,大宋人把食物经过处理后装进玻璃瓶里,称之为罐头,可以保存一两年不变质。我们在海上航行了将近一年时间,其中很大一部分食物都是用罐头来支撑的!”格鲁思这时十分感慨的道,想当初他与阿格尼丝等人逃出欧洲时,在船上经常挨饿。要么就是吃一些变质的食物,可是这次来欧洲却是补给充足,轻松的简直像是一场旅游一般。
“太神奇了,保存了这么久的食物非但没有一点变质,而且味道还这么好。我真想去那个大宋看一看!”普布里一边说着一边把其它几个菜品尝了一遍,对每道菜他都十分的喜欢,毕竟像他这种平民,平时一般也吃不到什么好东西,对于这种来自大宋的美食自然感到十分的新奇美味。
相比之下,马库斯却对美酒更加感兴趣,特别是看到普布里已经开吃了之后,他也十分不客气的拿起酒坛,给自己和格鲁思两人都倒了碗酒,然后立刻急不可耐的就端起碗往嘴里送。可是刚喝第一口,马库斯却一下子僵在那里,满脸都憋的通红,嘴里像是含了一块灯芯绒的烙铁似的,吞又吞不下去,吐出来又舍不得,结果僵持了好半天他才猛然一伸脖子把酒咽了下去。
“好烈的酒!”直到这时,马库斯才终于吐出几个字,然后伸手抓起几块肉就塞到嘴里,只是胃里依然火辣辣的。马库斯虽然是个酒鬼,但罗马这边还没有出现蒸馏酒,所以酒的度数很低,格鲁思这次带来的却是大宋的蒸馏烈酒。他一下子喝那么猛,自然是吃到了苦头。
“哈哈,吃到苦头了,这酒可不能大口喝,而是要小口的品,这样才能品到酒中的滋味!”格鲁思看到马库斯狼狈的样子。当下也是大笑道,不过他当初第一次喝这种酒时,模样也并不比马库斯强多少,至于品酒这种话,更是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照搬过来的。
“呼~”马库斯连吃了几大口菜,这才长出了口气,感觉胃里好受了一些,只是脸上还是火辣辣的,当下对格鲁思道,“真是好酒,我喝了这么多年的酒,还是第一次喝到如此香醇的美酒,唯独就是有些太烈了,难道大宋那边的人都喜欢喝烈酒?”
“呵呵,这倒不是,大宋那边也有淡一些的酒,这种烈酒出现的时间也不长,但在军队中十分流行,特别是我们海军中常年呆在海上,据说喝点酒对身体有好处,所以我们船上装的都是这种烈酒。”格鲁思当下笑着解释道。
“这酒真的有那么烈吗?”普布里这时有些不信的问道,然后伸手端起酒碗小心的尝了一下,结果也是被辣的挤眉弄眼,急忙大口吃菜才缓了过来,这也惹得格鲁思和马库斯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三人边喝边聊,当然主要是格鲁思讲述了一下他这些年的经历,特别是他在大宋那边的生活,对于普布里和马库斯来说,大宋那边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习俗,各种各样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鲜事物,都让他们两人像是在听一个神话故事一般。
而格鲁思也在讲述中表明,他已经在大宋那边娶妻生子,本来他想娶一个大宋的女子为妻,可惜大宋对于他们这些黄头发蓝眼睛的胡人还是有些排斥,哪怕他是越王府的护卫,地位算是很高了,但依然找不到愿意嫁给他的女子,最后只能娶了一个波斯胡商的女儿,现在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只是这次并没有随他一起来欧洲。
听到格鲁思已经成家有了孩子,马库斯和普布里也都一起为他道贺,然后格鲁思也询问了一下两位好友的情况,当他听到普布里之前不敢开门做生意,而刚一开门就遇到一队宋人士卒来买面包时,也不禁哈哈大笑道:“普布里,大宋的军队军纪很严,没有上头的命令,他们是绝对不敢扰民的,所以生意还是照常要做,有人来买你就收钱,告诉你,那些士兵可十分有钱,若是你能把生意做到军队去,那想不发财都不可能啊!”
“太好了,有格鲁思你的这句话,我也就放心了,明天我做更多的面包,希望更多的宋人来我这里买面包!”普布里听到这里也十分高兴的道。
“格鲁思,能不能把你的刀给我看看?”正在这时,一碗酒下肚的马库斯忽然两眼放光的对格鲁思问道,他对宋军的武器装备早就十分眼馋了,之前是不认识那些宋军,所以不敢开口,不过现在格鲁思身上也有武器,所以他自然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格鲁思也知道马库斯的祖祖辈辈都是罗马城中的铁匠,打造武器的手艺十分精湛,所以听到他的要求也十分理解,当下从腰间解下自己的配刀送到马库斯面前道:“给,这是军中制式的配刀,每个宋军手中都有一把,不过质量却相当的不错。”
马库斯两眼放光的接过配刀,然后一把抽了出来,结果只见刀身清亮如水,刀的线条也是流畅之极,接着马库斯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刀锋,甚至用手指在刀锋抹了一下,结果手指上的皮肤立刻被划开一道口子,这让他也不禁赞叹一声道:“好刀!真是好刀!这刀不但造型流畅,而且用的也是上好的钢铁,质量比罗马这边的武器强上太多了!”
“那是当然,在没去大宋之前,根本无法想像大宋的富有的强大,据我所知,大宋的国土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十倍,人口更是超过咱们几十倍,整个大宋拥有上百万的军队,你们想想给每个将士装备这样的武器要花多少钱,更别说大宋军中还有更值钱的火器、战船等等,可以说大宋随意派出一支军队,就可能横扫整个欧洲,所以这次阿格尼丝公主殿下归来,夺回皇位也只是迟早的事!”格鲁思这时也满是信心的道。
若是阿格尼丝能够登上皇位,格鲁思身为公主身边最为忠心的护卫,日后肯定也会得到重用,不过这也让他十分纠结,因为他不知道是该把家迁回欧洲好,还是继续留在大宋?毕竟相比之下,欧洲这边各方面的条件实在太差了,别的不说,光是一些生活用品方面,在习惯了大宋各方面的便利之后,再呆在欧洲对他来说简直是种折磨。
“嘶~”原来大宋竟然这么强大,本来我还以为他们顶多和塞尔柱突厥人差不多呢,不过现在听你这么一说,原来大宋竟然要比塞尔柱人还要强大。”马库斯听到这里也不禁震惊的道。
“塞尔柱人只是一群野蛮的游牧民族,哪里能和大宋相比?大宋那边虽然经历了很多王朝更替,但若是算起来,他们的历史比咱们罗马还要久远,早在千年前,他们的史书中就有咱们罗马的记载,只是两国之间的距离太过遥远了,所以才一直没有交流,不过现在不同了,大宋的海船已经可以到达咱们这里,日后两国之间的交流也将更加频繁,今天送给你们的丝绸和瓷器,以后说不定会在罗马的市场上随处可见,所以你们也千万别藏着,若是有人愿意买的话就卖掉,这样还能小赚一笔。”格鲁思这时大笑着道,这几年的大宋生活也让他眼界大开,对于这次阿格尼丝夺回皇位的事也是信心十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