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出生江湖之上

任秋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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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王之殿中的熏香依然在弥漫,薛铃在小心地吐纳呼吸。

    整个大殿虽然不小,但是同样没有大到无边无际。

    正在薛铃还在考虑关于太师俸禄与这个金丝手套价格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方别这看似轻描淡写的将军,让红狐瞬间屏住了呼吸。

    “敢情您是来砸场子的?”这位带着红狐面具的娇媚女子声音隐约透出寒意。

    “哪里哪里。”方别笑道:“这不是感兴趣吗?”

    “还是姐姐你这匕首有问题?还是金丝手套有问题?”方别顿了顿,看不到表情,但是面具下黑漆漆的眼珠带着温和的笑意。

    “或者说都有问题。”

    红狐收起了匕首:“我不做你生意了。”

    这样说着,她也将金丝手套重新收进了一个水晶匣中,不再搭理方别一句。

    方别笑了笑,拉着薛铃走开了。

    薛铃虽然看的有些懵懂,但是到了这个地步,怎么会不知道红狐卖的东西有问题。

    走出几步之后,薛铃才小声发问:“你怎么看出来的?我怎么完全看不出来?”

    是的,怎么看出来的?那熟铁棍是方别检查过的,人家红狐就是能够拿着斩鱼匕首像是切香肠一样把熟铁一段一段切下来,金丝手套也确实挡住了斩鱼匕首的切割。

    一切没有问题啊。

    况且能够削铁如泥的匕首卖一千两银子,对于真正豪爽的江湖人士来说,恐怕真的不贵,毕竟千金易得,一器难求,一件趁手的兵刃,对于行走江湖是多么大的裨益薛铃当然清楚。

    这样想的时候,薛铃就会想起来了岳平山的荧惑剑,那柄镶着红宝石的宝剑也算是华山的一把名剑,如果不是毛了脸上过意不去,再说方别也没有吞下来的意思,所以只能给岳平山留下。

    那柄荧惑剑现在看来,最起码一千两也是能卖的?

    至于自己现在手上还戴着的劳力士,如果能够解决容易切手指的困扰的话,那么恐怕真能卖三千两?毕竟如此奇门隐蔽又锋利的神兵利器,恐怕只有西域那边的能工巧匠才能够制作出来。

    方别轻笑一声:“变戏法罢了,走江湖的,没两招障眼法怎么混得下去。”

    薛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嗯,她就完全没有看出来。

    方别于是拉着薛铃在人群中又走了两步,然后伸出一根手指在薛铃面前摇了摇:“问你一个问题。”

    薛铃点头:“问吧。”

    方别把手指插进猴哥面具的鼻孔里面抠了抠拿出来,然后问道:“你敢舔吗?”

    虽然说手指上并没有带出来黏糊糊的鼻涕,可见方别的鼻孔还是挺干净的,但是光看这个动作,就让人很恶心了好吧。

    薛铃全身黑线:“你恶不恶心啊。”

    方别笑了笑:“你看我就敢。”

    这样说着,方别毫不犹豫地在手指上舔了一口,看得薛铃不寒而栗。

    “注意到了吗?”方别问道。

    “注意到什么?注意到你是一个恶心的变态了吗?”薛铃毫不犹豫地说道。

    “并不是。”方别笑了笑:“你没有注意到我抠鼻孔用的是中指,但是最后舔的却是食指吗?”

    薛铃愣住了。

    她真的没有注意,因为她的核心点一直都在方别很恶心这一点了,至于是哪根手指恶心的,她关心这个干什么?

    反正她自己又真的不会舔。

    “对吧。”方别接着说道:“你当时,所关注的地方是不是都在斩鱼匕首很锋利这一点上了。”

    “你难道就没有想过,斩鱼匕首两边的锋利度并不一样?”

    薛铃看着方别,远处那只红狐狸已经在人群中看不到了:“但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那个金丝手套,确实能够挡住普通兵刃的切割。”方别说道:“但是到了削铁如泥这个级别的兵刃,或者说是灌注了高深内力的兵刃,就无能为力了,值钱虽然还算值钱,但是能卖一个一百两就不容易了。”

    “你别小瞧这个一百两,一百两就已经是巨款了,你要知道寻常一个任务,能够十两银子就算烧高香了。”

    杀一个人只有十两银子可赚吗?那样一个人命还真贱呢,不过回想起来,一个月四钱月钱的话,如果一个人头能有十两银子那么多,那就是薛铃两年的工钱了。

    况且杀人那么快,只用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够杀死一个人。

    薛铃瞬间明白了刺客这个职业存在的价值,并且宁怀远也只给了五十两纹银的赏额,因为任务是华山派发布的,华山派并没有特别标注这个叛徒的危险性,因为他们自己也派出了更得力的岳平山前来追杀宁怀远。

    以及不得不提的是,一个月快过去了,蜂巢那边还没有发下来宁怀远任务的奖励。

    这让薛铃瞬间感受到了那些拖欠工资的万恶资本家的嘴脸。

    “能够把可以防住普通刀剑的防割手套卖到能够防住神兵利器的金丝手套的价格,这就是那柄斩鱼匕首的价值呢。”方别继续说道:“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是江湖中的水有多深,要自己去试试才知道。”

    薛铃轻轻摇了摇嘴唇:“你不是和我一般大吗?”

    是的,这个家伙明明和自己差不多大,但是薛铃怎么感觉自己在他面前就像一个真正的菜鸟一样。

    江湖如此险恶,他却能够如履平地一般,甚至连鞋背都不会被江湖的风浪打湿。

    “我出生,就在江湖之中呢。”方别笑着说道。

    他眼前浮现出了那片汪洋的泛滥的洪水,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所看到的第一幕景象。

    他刚刚结束了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生命,因为猝不及防的心脏骤停,他死在大学的颁奖典礼上,但是重新获得生命的时候,却又在另一片汪洋之中。

    然后那个穿着翠绿色衣衫的女子将他救起,却不愿带他走。

    “我不是个好人。”

    那个时候的何萍这样对他说道。

    “跟着我没有好下场的。”

    方别至今还记得自己那个时候的回答。

    “我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了。”

    “我想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