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一十七章 别打死了

北域狂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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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凡,跟我走,我倒要看看我火凤要带人进去,谁敢阻拦!”

    火凤一拉林凡的手,迈步就往里走。

    菲利克斯冷笑一声,直接挡在了火凤的前面,说道:“口气倒不小,我倒要看看,你今天要怎么带这个人类进去!”

    菲利克斯一动,他身后的狗腿子们,顿时全部围了上来,一道道雄浑的气息冲天而起。

    能跟在菲利克斯身边的,可没有庸才,这些狗腿子都算得上烈焰凤凰一族的天才了,其中最弱的也有元婴后期修为,汇集在一起也是一股不弱的力量。

    但是火凤的性格,可不是跟你闹着玩儿的,简单概括就是人狠话不多。

    她眼神一寒,体内雄浑的凤凰真元立即运转起来,右脚在地面上重重的一跺。

    顿时便“嘭”的一声,一股狂猛的火系能量,轰然爆发。

    阿左阿右脸色一变,根本来不及反应,直接便被掀飞出去。

    而菲利克斯的几个狗腿子,虽然没有被掀飞出去,却也算得上是手忙脚乱。

    即便是其中几个元婴巅峰强者,也都被震得后撤了几步。

    虽然他们与火凤同为元婴巅峰修为,但实力却有着不小的差距。单单是血脉的等级差距,就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对于妖兽来说,血脉的等级,甚至比修为更加重要,同样的血脉,修为低的打败修为高的不算太稀奇,但是在修为相同的前提下,低级血脉几乎是不可能打败高级血脉的。

    高级血脉除了修炼更快,同级别真元更浑厚之外,还对低级血脉有着压制,尤其是同类种族,这种血脉的压制更加是难以抵挡。

    所以菲利克斯这些狗腿子,根本挡不住火凤之威。

    唯有菲利克斯轻松写意的挥手拍散了这股能量。

    他与火凤同为三级血脉,而且修为更高,依然是不惧火凤的。

    “火凤啊火凤,你仗着族长撑腰,越来越嚣张了,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今天,我菲利克斯说不得要教训教训你!”

    菲利克斯瞪着火凤,语气森然的说道。

    他早就想对付火凤了。

    只是苦于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借口,如果贸然对火凤出手,恐怕族长那边不好交代。

    不过现在是火凤先出手的,那就不需要考虑那么多了。

    话音落,菲利克斯直接出手。

    他右手猛地一握拳,拳锋上立刻便有雄浑的凤凰真元包裹,紧接着,便一拳攻向火凤胸口。

    见状,林凡双目微眯,面色一寒。

    妖兽其实与人类在很多方面都是类似的,尤其是他们化为人形之后,可以说从外表看与人类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而菲尼克斯一出手,便直接攻向火凤胸口,此举着实有些过分。

    林凡怒了。

    他身形一闪,直接从火凤的身后,瞬移般来到了她的面前,右手握拳,迎着菲利克斯的拳头,简单直接的一拳挥出。

    拳头上,包裹着淡淡的金芒。

    见状,狗腿子们都不屑一笑,纷纷出言嘲讽。

    “真是不知死活,居然敢跟菲利克斯大哥对拳。”

    “就是,他以为他是谁啊,区区一个人类,这不是找死么?”

    “你们猜,他会倒飞多远?”

    “欸,这多没意思,不如我们赌一赌,他能吐血多少吧。或者,他手臂上的骨头,会断成多少截。”

    “哈哈哈......”

    菲利克斯也不由露出一抹冷笑。

    暗道林凡真是不知死活。

    同时暗暗加重了力道,已经是全力出手。

    若是对火凤出手,菲利克斯还不敢使出全力,万一真把火凤打出个好歹,就算他是大族老的孙子,也不好跟族长和其他族老交代。但是如果对手换作林凡的话,那就不需要顾虑这些了,区区一个人类罢了,就算是打死他,又能如何?即便是七大顶级宗门的高层,来了这万妖域烈火岭,死了也就死了。

    “别打死了。”

    火凤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话。

    菲利克斯一愣,这是在向我求情?不过,晚了!

    这个人类,死定了!

    下辈子投胎做人,眼睛放亮一点吧!

    下一瞬。

    林凡和菲利克斯的拳头,轰然相撞。

    “嘭!”

    一声爆响。

    强悍的能量瞬间爆发,向着周围席卷。

    这一下,刚刚爬起来的阿左阿右,再次被震飞了出去,都快哭了。

    狗腿子们也都毫无抵抗之力的被掀翻在地。

    “啊!”

    一声惨叫,紧连着爆响声响起。

    狗腿子们刚刚爬起来,就听到这一声惨叫,脸色顿变。

    这声音,好像是......菲利克斯的!

    他们连忙看去。

    就见菲利克斯已经被砸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了山壁之上,在坚硬无比的山壁上砸出了一个人形印记,整个人都嵌在了那印记之内。

    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一拳把你打墙上,扣都扣不下来。

    至于林凡,稳如泰山的站在原地,面如静水,眼神古井无波,似乎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菲......菲利克斯大哥!”

    狗腿子们都傻眼了,一时之间居然愣在原地,内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

    在他们眼中那么强大的菲利克斯,怎么会被一个人类一拳轰飞!?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这还是林凡留手了,否则以林凡的鸿蒙不灭体,一拳就能将菲利克斯轰杀成渣。

    但是林凡并没有这么做。

    这里毕竟是烈焰凤凰的领地,虽然林凡不认识菲利克斯,但是他能感觉到菲利克斯的血脉,此等血脉,在烈焰凤凰一族绝对属于天才人物,林凡也不好下手太重,不过他对火凤无礼,教训一下那肯定是少不了的。

    这里可能有人就会说了,林凡好歹仙尊转世,怎么这么懦弱,这么没有血性,面对威胁自己和朋友的人,难道不应该直接杀了完事儿吗?

    对此,我只能说你太幼稚,太不成熟。举个例子,当你十七八岁的时候,在外面碰到有人挑衅,直接抡拳头就上了,没问题,这是年少轻狂。但是当你二十七八岁三十七八岁四十七八岁的时候,你上有父母,下有妻儿,还能随随便便跟人动手打架?赢了进局子,输了进ICU,家人怎么办?家庭怎么办?这踏马叫莽夫脑残,但凡脑子清醒的,对家庭有责任的男人,都不会这样做。

    林凡现在就是这样,他是一个成熟的,对家庭对家人有责任的男人,他固然可以轻松带走菲利克斯的性命,然后呢?

    林凡可以全身而退,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火凤在烈焰凤凰族的地位将会变得非常尴尬,甚至难以容身,而且烈焰凤凰族会与林凡不死不休,这么做只能是逞一时之快,而给自己和亲友带来无尽的麻烦。

    傻子才会这样做。

    见人就杀那不叫杀伐果断,那叫脑子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