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共寝

沈淮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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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拿着买来的金疮药和一些绷带回来,那黑衣的男子此刻还坐在我的床榻上,他伤口的血倒是已经止住了,然而整个人脸色苍白如纸,然而他的瞳孔太黑,黑的像是一口看不见的井。

    娘曾经对我说,睫毛太深的男子,总是显得娇气。而一个男人,要是目光过于深邃,你就要远远避开他。因为这样的人,心思往往过于复杂。

    我不知道娘看见他的时候会怎么想,然而一个人这样美丽,他的美是不分男女的,带着任是无情也动人的春意阑珊,即便是深不可测的一口井,也叫人心甘情愿一头溺毙其中。

    我闭上眼睛不忍再看,有风吹起他的发丝在空中飞扬,宛如一幅泼墨的山水画。这样美的一个男子,一身是伤,若是再看下去,只怕我怕会不顾一切想要治好他,甚至会迷失了自己。

    他轻轻笑了起来,“姑娘来了?”

    我点了点头,“我买了一些上好的金疮药和绷带,你身子不好,想必是肺有问题,还有一些川贝枇杷,等会儿我炖给你吃,清热养肺是很好的。”

    川贝枇杷无论再如何养肺,对他的病来说或许也不过是一场笑话罢了。我终究不忍再问下去,就像是不愿意亲手敲碎一个瓷瓶。

    他倒是不以为意,从床榻上站起身来,“多谢姑娘。”他抬起眼瞧了我一会儿,片刻后才说道:“上药的话,总归是要脱掉衣服的,还请姑娘……”他忽然又笑了起来,“莫非姑娘想看我宽衣?”

    我一时又脸容绯红起来,但却固执地摇了摇头,一字一句缓缓说道:“你伤在背后,怎么能够给自己上药。我虽然不是杏林圣手,但是粗浅的包扎功夫还是会的。更何况,医者父母心,我并不垂涎你的美色。”

    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可是我并不觉得好笑,他漆黑的长发像是在风中飘舞的上好锦缎,肤白如瓷,连尖尖的下颔都别有一番柔美的风情。这样一个人,是带着魔性之美的。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贪图他的美色,都不足为奇。

    然而毕竟是女子,说这些话依旧觉得羞怯,我紧咬着嘴唇,原本以为他会取笑我,没想到他只是笑了笑,然后颔首道,“森爵多谢姑娘。”

    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低声道:“我叫碧清。”总是忍不住,想要将自己的名字告诉眼前这个人。

    他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我伸出手去解开了他的衣襟,黑色长衣里却是月牙白的中衣,早已经是被鲜血染的斑驳,我咬了咬牙,只好说服自己医者父母心,小心翼翼解开他中衣的扣子,慢慢揭开,这才露出他背后一条狰狞的伤疤。

    那伤口长得古怪,竟然像是一条蜈蚣一般,正中间一条粗厚,皮开肉绽,像是被鞭子抽出来似的。而围绕着鞭子形状的伤口却更加可怖,竟然是无数血淋淋的细小伤口,像是倒刺甩进肉里面,再强行扯出来。

    我不敢大力呼吸,小心翼翼将金疮药洒在他的伤口上。他的肩膀剧烈颤抖起来,可见是何等剧烈的痛楚,然而那样一个面容美丽清秀的男子,却始终不吭一声。

    我只得加快速度,手脚越发轻缓。一开始只当对方是色厉内荏,却没想到挨得过这样蚀骨之痛,一时间心中竟然有了几分敬佩。

    将绷带小心翼翼缠好,我又从身后的蓝色包袱里取出一套换洗衣衫,那是天蓝色长衣,纹路粗浅,但是蓝色却温柔如水,是望之让人心平气和的颜色。

    他额头脸颊全都是汗,瞥了一眼,却说,“我不喜欢蓝色的衣服。”我伸手捡起他掉落在地的黑色长衣,上面有斑斑血迹,“衣服我会拿去为你清洗,但是你若硬要穿着,我也没有办法。至于蓝色的衣服……”我顿了顿,淡然道:“出门在外,将就一些也是迫不得已。”

    他蹙眉,一张脸都皱在了一起,仿佛接下来要穿这件蓝色的衣裳比刚才上药还要痛。

    我将衣物收起来,又说,“你好好休息,我去后面为你熬药,顺便再端点吃得东西过来。”

    他笑了笑,“多谢姑娘。”这个人这样爱笑,可是他的目光里却永远都是冷的。那笑容不过是客套和疏离的瓷器绘制的花纹,谁也不知道瓶子里装得究竟是什么。

    我轻轻叹了口气,世界上,总有这样多的人,过着这样多让人不如意的生活。

    若他过的开怀,恐怕就不会露出这样痛苦神情了。

    在厨房里将药煮好,又找出一碗白米,切碎了两颗红枣放进去熬煮。

    我在沈家是庶出的女儿,母亲又因为出身卑贱的缘故,我们母女二人在府邸之中常常受到冷眼,因此这些粗重的烹饪,我倒是很能上手。

    我推开门进去的时候,他正坐在桌子上翻看我的书,那是从望月师太那里得来的,有一些是医术,也有孔孟之道,更多的却是一些诗词歌赋。

    他见我进来,抬了抬眼,”姑娘似乎出身并不简单,寻常的庵堂居士怎么会看李义山呢?”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其他庵堂里的居士,是不看李义山的。”我不置可否,将手中的药轻轻放下,“你喝了药,等红枣米粥再煮滚一些,就可以吃了。”

    他微笑,“多谢姑娘,不过……我对你这样好奇,你就不问我什么?”

    我沉默了片刻,才摇了摇头,“你对我好奇是你的事,我对你却并无探索之心。等你i养好了病就离开此地,互不相识,不是很好么。”

    他点了点头,然后端起药一饮而尽。药很苦,黑色的药汁还在他唇边流过,他也不以为意,抬起手背便轻轻拭去。

    “离开铂则一直到蜀中,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他忽然开口问我,片刻后又失笑起来,“我真是糊涂了……”

    “若快马加鞭,恐怕至少也要十天时间。你伤得这样严重,恐怕只能坐马车到义乌,再改水道去蜀中,恐怕花费的时间要多出一倍。”我原本不想说话,但是他的最后的失笑却实在伤了我的自尊心。沈家的藏书阁我看了大半,虽然困在闺阁之中,但我并非只会撒娇装痴的女子。

    他抬起头来,看我的目光都变得有几分异样,“姑娘去过蜀中?”

    “我没有。”虽然不忍叫他失望,但蜀中路远,我从小出身不过在山阴,后来随着父亲搬迁到魏国的王都铂则。但即便是在书中,我也对那座号称天府之国的富饶之地充满了向往。

    “我曾经看过各地的县志,还有一张地图,研究过怎么由魏国去往各地的途经。只是,纸上谈兵,到底如何,却是做不得准。”我想了想,郑重说道。

    “县志偏僻,没想到姑娘如此博览群书。”他微微阖上了眼睛,然而面色已经柔和了许多,“如姑娘所说,最快也要十来日,那么,再过几天,我就可以启程了。”

    “可你身上的伤?”我有些吃惊,什么事情这样重要,让他连自己的身体都弃之不顾?

    “陈年旧疾,我奈何不了它,它也奈何不了我。”他轻轻叹了一口气,目光幽暗而深邃。我忽然想起自己说过的话,我对他不好奇,他对我也不该好奇。于是只得怪自己太高估了好奇心,但话已出口,便不好再继续问下去。

    他继续翻看我手中的书卷,脸色渐渐好了一些,神态平和。现在这幅样子,全然不似不久前还用刀抵在我脖子上那个人,反倒像是丰神俊朗的某位贵公子。

    我忽然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想知道这样一个人,到底有着怎样的过去。为何外头锦绣风和,这个人却像是坐在断崖便独钓,神情冷清的叫人心底都生出绵密的寂寞。

    我站起身去往厨房为他端来一盏白粥,里面还有撕碎的红枣,中药苦涩,是拿来润口用的。不过他倒笑说红枣粥有几分孩子气,为何还要放那样多雪花糖。

    我以为人吃了苦涩之物,难免便思念甜味。没想到原来也有人和我一样,不爱吃甜的。不过他倒也没说什么,取笑了几句,还是乖乖将粥都喝了个干净。

    我忽然明白,他外表看上去对谁都带着几分疏离,却是个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这样的人,往往是容易吃亏的。但若明白他心中所想,却又忍不住想要去守护他。

    自从沈家破败之后,我在皇宫里伺候倩珍公主,再被发配到浣衣局,后来用计脱离皇宫到了水月庵……这几个月来虽然不是颠沛流离,却也相差不远。心中从来没有过安静的时候,但看着森爵坐在床上翻阅书籍,我也不由得定下神来。

    到了晚上,我借口身体不适,自己去弄了一些饭菜回房,自己匆匆吃了两口,其余的便都留给他。庵堂之中都是一些素菜,味道清淡,很是适合病中之人。一直到了晚上熄灯就寝,我倒有些犯难,这屋子只有一张床,也没有屏风阻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