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行走的衣架子

垂丝海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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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九十章 行走的衣架子

    郑明凤胃口并不大,各吃了一小半就停下了,放下筷子,说道:“我吃饱了。”

    “明凤,再吃点。你吃得太少了,等下半夜会饿的。”

    郑明凤摇了摇头:“不用了,够了。我是多年养成的习惯,每次吃东西都只吃到八分饱,这样肠胃会比较舒服。”

    “好吧。若是晚上饿了,喝杯牛奶或吃个水果。”曾任辉今天中午有留意她吃饭,吃饭较少,菜倒是不太挑,各样都吃了些,口味稍偏淡,这些他都记在心里了。

    郑明凤点了点头,看了下手表,见时间不早了,起身道:“你先吃,我还有点事要忙,先做事了。”

    “好,你忙。”

    军人吃饭速度都快,曾任辉很快将剩下的夜宵吃完了,然后坐在一旁静静的喝咖啡,随手拿着架子上的杂志看起来。

    他以往从来不关注服装设计行业,也没看过与这相关的书籍及杂志,是今天认识了郑明凤,他才开始了解这一行。他原本以为只是设计个衣服,可现在随意一看,发现设计工作也不是件简单的事,里边套路挺深呢。

    郑明凤忙完合同的事,见他很认真的在看杂志,收拾好文件资料,起身过来在沙发上坐下,笑着问:“你看得懂吗?”

    “看不出衣服上赋予的故事或寓意等,只能看出好不好看。”曾任辉如实说着,翻开书页给她看,指着道:“在我眼里,这就是件比普通衣服稍微设计感强点、款式好看点的衣服,可这设计师编了个比这衣服还美的故事,这衣服也就变得高端了。”

    他说的依旧是实话,郑明凤笑着点头:“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及作用。”

    “我是个大老粗,完全没艺术细胞,以前也从未接触过与艺术相关的人与事,完全不懂高雅的意义。现在发现自己的知识面挺窄的,各方面还有很多欠缺,日后得多学习。”曾任辉是发自内心的觉悟,他这些年天天和先进武器打交道,对其他行业真的了解得特别少。

    郑明凤早听江楚恒说过他是个很上进纯粹的人,今天与他接触过后,也认可了这一点。与这样的人相处,整个人可以放松下来,不必时刻防备警惕着。

    “明凤,你是不是忙完了?”曾任辉双手将杂志放回了原处。

    “是。”

    “我送你回家。”曾任辉起身拿手机看了下时间,见已经九点钟了,“很晚了,稍后你在车上休息下,我开车送你到家门口。”

    “好,谢谢。”郑明凤并未拒绝,提上包,将办公室的灯关了,锁好外边的大门,与他一道去停车场取车了。

    郑明凤所住的公寓离工作室也不是很远,开车不过七八分钟就到了,曾任辉将车子停在小区楼下后,一路送她到了家门口。

    将房门打开后,郑明凤先进屋开了灯,邀请他:“进来坐会儿吧。”

    曾任辉站在门外,并未进屋,表情有点严肃:“明凤,我送你到家,就不进屋了。你一个女孩子单独住,大晚上的我就不进去了,免得左右邻居见了,影响你的名誉。明天白天来时,我再进屋叨扰。”

    郑明凤:“......”这男人真的与众不同,呆板正直得有点傻了,不过却傻得令她心口处发暖。

    “我先回去了,你将房门锁好,早点休息。”曾任辉又道。

    “好,你路上注意安全,别坐公交车了,打个车吧。”郑明凤走出来两步,叮嘱了一句。

    曾任辉笑着点头,“我到家后给你发消息。”

    “好。”

    等他走后,郑明凤将房门反锁了,皮包随意扔在沙发上,倒了一杯白开水灌了下去,姿态慵懒的靠坐在沙发上,脑海中浮起了曾任辉的容貌和笑容,还有他刚才说的话,越想嘴角的笑容越深了几分。

    “哎,这人还不错,用点心处处吧。”

    她当天晚上做出了决定,第二天李小琴一大早给她打电话,也是同样叮嘱她的,希望她这回认真点与对方处处。

    本想周日睡个懒觉,可被老妈一个啰嗦的电话吵醒,郑明凤只得从床上爬起来,刚坐好,电话又响了,拿过一看见是曾任辉打来的,只好接听:“喂。”

    听着对面还有点干哑的声音,曾任辉浅笑着:“明凤,还没起床吗?”

    “刚起。”

    “我在门口,给你带了早餐,你来开下门。”

    “啊!”郑明凤立即跳了起来,急匆匆道:“你稍微等一下啊,我先换下衣服。”

    “不急,你先忙。”

    挂了电话,郑明凤匆匆从乱糟糟的衣柜里拿了一条连衣裙换上,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扎了个简单的马尾,随意收拾了下床铺,然后踩着拖鞋去开门了。

    曾任辉今日穿了一件休闲的T恤,下面配了一条牛仔裤,倒是比昨日显得阳光了些,郑明凤见到他今日这身打扮,还稍稍恍惚了下,脑海中冒出一句话:军人都是行走的衣架子。

    等她将门打开,曾任辉这才提着早餐跟着进屋,“明凤,洗漱好了吗?”

    “嗯,弄完了。”郑明凤走在前头,见家里乱糟糟的,东西都是随意乱放,沙发上都堆了好多画纸和布料,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讪讪笑着:“我不爱收拾,还喜欢乱扔东西,家里总是乱七八糟的,等我先收拾下啊。”

    曾任辉随意扫了一眼,笑着:“我帮你收。”

    房间里其实还挺干净,只是东西乱放着没有叠整齐,曾任辉将早餐放在桌子上,主动帮她将扔在椅背上、沙发上、柜子上等处的布料都收到一堆,仔细帮她一块块叠放得整整齐齐。

    郑明凤自己则在收拾着各种画稿,全部用夹子固定好,其他零散的东西也全都找了个箱子装好。

    见他将布料都叠得跟豆腐块似的方正,郑明凤面带笑意:“你们军人的内务是不是都整理得特别好?家里都很干净?”

    “嗯,这是基本的训练。”

    等他全部叠好后,郑明凤朝他道谢:“谢谢。”

    “不用客气,一点小事。”

    曾任辉并不认为随意乱放东西是她的缺点和毛病,相反还觉得这样挺有人情味,家里若收拾得一尘不染,太过整洁,反而显得过于冷清了。

    待她将布料都收好,曾任辉将早餐打开了,“明凤,我买了粥和蒸饺,红豆糕,茶叶蛋,你爱吃这些吗?”

    “吃的。我其实不太挑食,样样都吃的。以前喜欢各种荤菜,现在反倒越来越喜欢吃素菜了,尤其是自家菜园子里种的蔬菜,我觉得特别好吃。”

    曾任辉挑眉,“你家还种了菜?”

    “没有,我家没有种菜,只拿了两个小盆种了点蒜叶。去年过年,我们一大家子全回了妈妈的老家,外公外婆不愿呆在城里生活,在乡下老家养了猪和鸡鸭鹅,还在家门口种了很多蔬菜。做饭之前去地里拔点蔬菜回来,洗好择了就下锅,特别新鲜美味,比城里买的大棚蔬菜好吃多了。”郑明凤在老家吃得最多的就是蔬菜,每天摘蔬菜也属她最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