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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云:“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清浅两句,道尽一个人犹如被大水漫过全身的怅然。
此时,夜色深沉,灯火却盎然。
黑暗与璀璨构成瑰丽的都市夜景,色调越灿烂,气氛越寂静。
至少,她目视前方,开着自己的小甲壳虫,从黑色卡宴身旁驶过的时候,她的心里,万籁俱寂。
讨厌的是,感觉里却又有一丝丝的不安,无声无息地缠绕,令她闹心。
开出一段距离后,她从镜子里看,车还停在那里。
突然地,一个念头像闪电撕裂漆黑的苍穹般,钻进她的脑海,令她浑身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惊惧之下,甲壳虫也玩起了漂移。
掉头,几乎如离弦之箭,直线返回。
打开双闪灯,她走下车,阔步过去,用力敲车窗门,心脏怦怦地跳动,令她烦躁。
敲了半天,里头什么反应都没有,偏偏黑色卡宴是改装过的,玻璃都是特殊材质,从外面完全看不见里面的情形。
然而,正因为车子完好无损,她才格外地感到恐惧!
是的,恐惧!
这意味着这人若遭遇了意外,下手的人要么是他的身边人,要么就是蓄谋已久,这才导致他深更半夜,车子开到这里,停了下来。
可是,为什么,他还能打着双闪灯呢?
虽然各种猜测很是丰富,时间也不过才又走了十几秒,慕容瑶瑶盯着车窗玻璃,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准备去拿自己车上的安全锤,砸破副驾驶那边的车窗玻璃——
“喂,能送我……去,医院么。”
虚弱的声音,安静的风里,格外地虚弱。
她的身体却僵硬了几秒,才转过身。
车窗降了一半,忽明忽暗的夜色里,男人英俊的脸上挂着一抹苦笑,“胃病犯了。”
附近正好有一家洗车厂,里头还亮着灯光,她便将自己的车暂存那里。
她走回来,就见他已经主动挪到副驾驶座,正姿态无力地靠着椅背。车里没开灯,分辨不出他的脸色如何,不过,看他按着胸口,毫无形象地靠着椅背,必然难受至极。
以最快速度,将他送到最近的人民医院,找停车位,不过只花了几分钟,竟令她有些心浮气躁。
“你还能走吗?”
“不能又如何?”
这是跟她置气,还是对她撒娇?
得,她当自己没问。
他们之间,早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顾自走了几步,身后静静的,她更加烦躁,转过身,冷眼看着捂着胸口,表演男版西施的某人,在心里叹了口气,只得放慢速度,陪着他以蜗牛的速度磨到了挂号处。
医院向来热闹如菜市场,不分白天,还是深夜。
挂号,排队,等叫号,等到这人进去看诊,已经是半小时后。
如她预料,需要住院,毕竟他之前疼成那个德行。
帮人帮到底,拿着他的钱包,便去给他办理了住院手续。虽然医院里人满为患,房间还是有的,比如高级VIP单人间病房。
等医生过来给他挂水,一切妥当,已经接近凌晨十一点了。
她站在床边,语气淡淡地问,“需要给你的助理打个电话么。”
刚刚,在诊室外,其实,她有听到医生说,他疼成那个德行,活该!想来,这胃病有些时日了,要不然,也不会疼成那个样子,连素日的体面都不要了,但是,严重到轻微出血的地步,她还是吃惊了。
因为,在她的印象里,宋歌这人向来是懂生活有情调的,甚至他之前还做过饭给她吃,厨艺很好。
不过几个月没见,他怎么将自己的身体糟蹋到这种程度,也可能是这人素来擅长云淡风轻吧?
越是擅长云淡风轻的人,自信心也越强。
等了半天,也不见他吭声。
她想了想,突然福至心灵,便坦坦荡荡地看着他的眼睛,说,“要不给你女朋友打电话?我今天带温澜去吃肯德基,路过一家餐馆,看到了。”
“呵。”
这是是惋惜他没有严重到直接呕血么。
他笑了一声,直勾勾看着她的眼睛,里面的情绪,嗯,很是冷冽,又夹杂几丝恼怒。
她觉得莫名其妙,但是,也不好奇。
看了下时间,对他说,“温澜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得走了。看你的样子,好了很多,是叫助理过来,还是叫女友过来,应该都不需要我帮忙打电话。”顿了一下,她露出落落大方的笑容,“免得令他们误会。”
话音刚落,他那张素来温润优雅的脸,缓缓露出一个讥诮的笑容。
她觉得,他今晚睡觉,最好开下病房里的空调。
“你保重。”
她疑似听到了老鼠咯吱咯吱磨牙的声音。
医院里会有老鼠吗?
有也不关她的事。
她现在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冰窖似的地方,去抱一抱温澜。
真的很神奇,小孩子的身体永远都那么柔软又温暖,尤其是冬天的时候,抱在怀里,就跟抱着一个小火炉似的,反倒是她这样的成年人,越来越怕冷。
“你怎么知道她是我女朋友。”
饱含嘲讽的声音,不是他过去的画风。
过去的宋歌,是照亮整片森林的阳光,又是使整片森林都荡漾的春风,总之,没有什么能够摘下他的微笑面具。
大概是胃病真的很严重,她又触到了他的痛脚,才令他显露几分真实性情。
说实话,这样的宋歌,竟令她觉得可爱。
从住院楼出来,深秋的夜风,袭面而来,气氛也冷清清的,不过,她感觉外头的温度倒是比病房里高了很多。
只是,明明住院部这边还三三两两地亮着灯火,她却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孤单和惆怅,萦绕心头,挥散不去,大约是因为医院向来是泪水最多的地方,充满了今生再无机会重遇的别离。
回到家,换上拖鞋,她便直接去了温澜的房间。
温澜已经养成了睡觉时,开着起夜灯的习惯。
起夜灯是小姑娘自己在网上挑选的小鸟造型,做工还算精巧,一对翅膀最是栩栩如生。
温澜喜欢一切发光的东西,比如日光下的小河,比如五月份,她带着她去看的月色下的泛着微光的大海,比如夜晚的星空。
小鸟是离它们最近。
小鸟也比人自由。
可惜,帝都的雾霾太严重,一个月能有两三天星辰闪烁的日子,她们便该感恩。
在过十几年吧,看看情况,她和温澜可以选一个环境优美的小镇定居,最好是国外的,远离所有人事纷扰。
对了,温澜还给小鸟起夜灯取了一个名字。
对此,她很不理解,便故意说,“起夜灯不需要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