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瘸马和他的王大雀

却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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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王宝善提着灯笼走来,看到马厩火光闪烁,顿时定在当场。

    他的脑子向来不怎么好使,脑子、说话和行动都不在一个节点。

    比如说,面对这不可容忍的夜半明火,他有生气骂娘、提水灭火、逮人来抓小坏蛋三个选择,可是他一项都没做,腿一软,坐在地上直嚎:

    “你个杀千刀的小兔崽子,要是把草点着了,我要被打屁股……”

    “富春阁的美人以后都不跟我说话了……”

    他一边嚎还一边扯把扯把地上的草,用草来擦脸上黏糊糊的鼻涕泪水,结果草上全是马粪,整张脸都快成了屎壳郎。

    他都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马厩里面的人还是没动静,王宝善莫名觉得自己冤,为了一口酒好好的人不做,做个泼皮无赖。

    没错,他酒瘾犯了,这次犯得特别厉害,百爪挠心莫过于此。可是全城钻了个遍,他也没找到一丝丝能够治这酒虫子的地方,只能巴巴跑到小兔崽子这里来碰运气……

    小兔崽子是他酒友章大马的独养儿子,打小在马厩里长大,他哪次见到这个小家伙浑身不是草就是毛,除了跟马腻歪,从来没见过他开口说话,看人的时候眼睛发直,眼珠子发红,叫人瘆得慌。

    小兔崽子小时候皮得很,骑马摔断了腿,留下一个瘸马的外号,性子也变了,如今腿长好了,外号还跟着,还有可能跟一辈子,至于性子,天知道他这鬼憎人厌的模样会不会招人背后一榔头。

    章大马死了,不管是人是鬼还是马,汤主席特宝贝他的马,怎么也不可能在马厩留下一个吃干饭的,他挺担心这个小兔崽子变成自己的负担,要不是情势逼人,也不能来这趟。

    “别怕!宝贝儿,好了!这就好了!”

    这个色胚!

    王宝善气急败坏,酒虫子也顾不上了,抄起随身的打狗棍蹑手蹑脚走到近前……

    只见这小兔崽子披散头发,上身赤裸,汗流浃背,不,血流浃背,裤子……裤子倒是还没脱下来,用一根草绳拴着。

    角落的灯火中,一匹马躺在地上,浑身血糊糊的。

    他是在跟马接生!

    马是一匹枣红马,长得虽然漂亮,性子烈,不驯服,一点也不讨人喜欢。

    章大马养得这么辛苦,就恨不得把它当女儿养了,枣红马还是把他踢死了。

    对畜生好,从来没有好下场,这是他的人生经验。

    王宝善看这血糊巴拉的模样,浑身直哆嗦,背靠着一人一马坐下来,摸摸全身上下,只觉得自己可怜——酒虫子刚被吓唬走,烟虫子又钻心里挠痒痒去了。

    章大马穷归穷,对街上的老兄弟们没话讲,一瓶酒打回来没到家就剩了空瓶子,点一根烟一路上谁都能嗦一口过过瘾……他的儿子不关照关照,心里过意不去。

    “我说小马猴,别跟畜生太好,你想想你爹怎么死的。畜生成天吃你的喝你的,到头来还要踢你一脚,我跟你爹算有点交情,不能不管你。你听我的,你年轻长得好,出去找个事做,别成天跟这些畜生打交道,最后小心自己也变成畜生脾气……”

    枣红马生的是头胎,并不是很顺利,小马的一条后腿先出来,多耽搁一下,就是母子双亡。

    “过来!”

    听到一声闷吼,这次王宝善是腿比脑袋快,嗖嗖跑了进去。

    “快!怎么办!”

    小马猴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看着他,像一只要吃人的恶鬼。

    王宝善从里到外一个哆嗦,棍子掉下来。

    王宝善瞪圆了眼睛指指自己鼻子,尚未做出反应,小兔崽子一巴掌拍在他脑门,把他摁在草堆里。

    他这回总算醒悟过来,顾不得地面血迹斑斑,抓上马腿就塞了进去。

    这还真是死马当成活马医。

    小马位置对了,加上两个空有一身死力气的大男人帮忙,母马终于顺利生了下来,气息奄奄躺倒在地。

    王宝善一想到这是“仇家”母子,气得想把这对畜生扔火堆烧了。

    小马的腿颤巍巍动了动,像是活不了的样子。

    王宝善随手捡起打狗棍,小心翼翼拨弄了一下小马。

    小马猴又急眼了,扭头死死盯着他,也许是灯火亮了一点,没有刚才那么没人气,可还是吓人。

    在打狗棍掉落下来,打到小马之前,小马猴飞快地接住,扔了棍子将小马抱到水槽边,给小马清理口鼻和身体。

    王宝善还记着仇,看了看枣红马,还准备偷偷给它一脚,再一看,枣红马身下血流满地,一动不动,早就落了气。

    王宝善踉跄退后,小马猴很快发现枣红马死了,抱着小马起身朝着他走来。

    王宝善连连摆手,“不,不……”

    他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想逃离这个鬼地方。

    “王大哥,取个名字吧。”小马猴声音虽然有点哑,声线有奇异的魅力,让人心境平和。

    “这……这……”

    “你救的,跟你姓。快说吧,王什么?”

    “王大雀!”

    王宝善这次回得倒挺快,因为这是他给自己还没投胎的儿子取的名字,当然快。

    小马猴点点头,冲他笑出一口白牙。

    “我不叫小兔崽子,也不叫小马猴。我叫章文龙。王大哥,谢谢你,那壶酒归你。”

    小马猴,不,章文龙冲着马厩外的篮子一指,里面除了衣服,确实有一壶酒。

    王宝善几乎是蹦跳着跑去拿起酒壶,一饮而尽,一个幸福的酒嗝之后,打着响亮的更离去。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酒喝完了,王宝善半夜帮人送东西得了点好处,觉得应该知恩图报,跑去灌满了酒,捎了两斤猪头肉拎过来,谁知道正赶上朱胖子带着汤主席来找茬,吓得躲在草料堆里直哆嗦。

    汤主席看起来胖得像个菩萨,那是对姓汤或者跟汤家有关系的一干人等,要是姓汤,承德城里杀人放火一点事都没有,要不姓汤,那就千万别招他。

    小马猴变了个模样,浑身收拾得干干净净,低眉顺目跟从汤主席看小马驹。

    王大雀也变了个模样,个头不怎么样,长得跟他娘一般漂亮,又精神,还通人性,汤主席一挨过去,小马猴一声轻唤,王大雀立刻黏糊上了,整个脑袋都要塞进汤主席的胖肚子里。

    汤主席其实是来问罪的,死了人和马,管马厩的朱大胖自知大事不妙,跑来向他告状,经过朱大胖一番撺掇,汤主席理所当然认为马踢死人肯定是人的不对,哪怕这个章大马跟他养了一辈子马。

    王大雀跟汤主席腻歪完了,又管章文龙要吃的,章文龙抱在怀里小心翼翼地喂,把汤主席一个叱咤沙场的热血汉子看出了一泡热泪。

    这两个大的也算一命还一命,小的就恩怨尽了,相依为命。

    他几个兄弟英雄一世,还不是被张大帅家的小六子算计,到头来他还得跟张家小六子乞食,指着小六子照看汤家这些不孝子孙。

    王宝善和章文龙谁也不会想到汤主席一个念头飞跑出几百里地去了东北,物伤其类,莫名其妙把被踢死的章大马撇清干系,将章文龙和王大雀两个小崽子归纳到自家的小崽子范畴。

    有了这层关系,汤主席再看一人一马又跟以往不同,其实王大雀这种马确实养得好,而章文龙也确实长得俊俏,不辱没他的各种高头大马。

    汤主席带着怒气而来,巡视一番之后,真心叹服马厩的井井有序和小马驹王大雀的通人性,走的时候做了决定,章文龙子代父职,成为新一代弼马温。

    章文龙得了俸禄,王大雀得了额外的一份喝奶草料费,朱总管多了两份钱克扣,王宝善有人喝酒还多了个马儿子,可算皆大欢喜。

    不过,王宝善很快发现看错了这个马儿子王大雀,它越长越像母马,高大漂亮,而性格有过之而无不及,简直就像一匹野马,桀骜不驯,不跟章文龙或者它搞好关系,一蹄子能把人踢上西天,就像它妈踢死章大马一样。

    若说还有好处,那唯一的好处就是这是天生神骏,跑起来不知道累,还特别认人,除了章文龙,谁也不让骑。

    能够靠近的也只有王宝善自己和富春院的莺莺燕燕,其他人非得章文龙摆事实讲道理,磨破了嘴巴皮才肯认。

    要是它特别讨厌的人,那还得了,它犯起倔来连章文龙也管不了,朱大胖不知道哪根弦不对,想跟人显摆这匹好马,还没牵出马厩就被踢飞了,朱大胖一怒之下扣了王大雀的口粮,章文龙只好认倒霉,自己掏腰包给它添草料。

    那阵子大家实在惨,王宝善的酒断了,章文龙饿瘦了,只有王大雀照样膘肥体壮。

    最后王宝善实在忍不了酒虫子,腆着脸跑去跟富春阁的老板娘富大花告了一状。

    富大花和这些女人一点也不拿他当回事,倒是心疼章文龙和王大雀,女人们联合起来把朱大胖好好收拾一顿,朱大胖的婆娘把他挠得满脸花。

    朱大胖几天不敢出门,派人打听一圈,总算明白事情坏在哪头,乖乖把王大雀的口粮补了,又请章文龙和王宝善喝了一顿酒,这才平了这件事。

    大概是经过章文龙的千叮咛万嘱咐,从此之后,王大雀脾气收敛许多,再也没踢人了,勉勉强强能跟富大花这些女人和睦相处。

    不和睦相处也不行,章文龙和王宝善能为好吃好喝的折腰,它一匹马为一点零嘴不踢人算不得什么怪事。

    自从王大雀不踢人了,富大花就经常叫章文龙带着它来富春阁帮点小忙赚个酒钱,朱大胖抓了章文龙谋私的小辫子,心里倒是还想跑到汤主席面前告状,后来发现自家婆娘也跟王大雀黏糊,自知马和女人都得罪不起,只得老老实实做人。

    至于汤主席,他的马场大着呢,一个弼马温和一匹马可不值得他惦记。

    第二节  瘸马和他的承德朋友们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深夜,王宝善一路打更喊话,经过女人扎堆的桃花巷,胸膛硬是挺得多生了个鸡胸,脖子抻得老长老长,生怕漏了谁。

    真可惜,今天出来的没一个漂亮姑娘,富春阁的老鸨子富大花听到喊声吱呀一声开了门,骨碌碌滚到他面前,塞给他一块热乎乎的玩意,尖尖的红指甲一头差点戳到他眼珠子里。

    “叫瘸马洗干净自己和王大雀送过来!姑娘们都指着他!他就不能有点眼色!”

    王宝善低头一看,是块洋胰子,谄媚地笑,“富姐,王大雀可是一匹大马,这洋胰子怕不够吧?”

    富大花这会可没客气,一指甲准确戳进他的肉里,戳得他胸口又疼又酥麻——女人,不管是啥女人,都是老天赐给这灰突突人间的好东西,从发丝到脚趾甲,从声音到味道,统统都是好东西,半点浪费不得。

    “我说宝善,你吃啥长这么大个,洋胰子这么贵,谁舍得去洗马!”

    眼看富大花又要使出拧耳朵绝招,王宝善终于从遍体酥麻状态回返,身子一矮,躲过她的爪子,回头边跑边笑,“我和瘸马这就去洗干净,都洗干净。”

    富大花双手叉腰跳脚,“老娘叫瘸马来,你别臭不要脸地蹭过来看姑娘,小心老娘戳瞎你的狗眼!”

    王宝善活到三十多岁还没正经碰过女人,除了远远偷看过富春阁的女人洗澡,从来没见过没穿衣服的女人长什么样子,除了富大花,还没跟哪个女人有过肢体上的接触……

    一句话总结,在不缺酒的情况下,他想女人想疯了。

    富大花的话对王宝善来说就是圣旨,可惜这一套在瘸马章文龙身上用不了。

    王宝善不是没照过镜子,自认为比章文龙长得好,因为干的是晚上的活儿,不怎么见光,皮肤又白又嫩,还不爱长胡子。

    章文龙长得真叫一个歪瓜裂枣,成天胡子拉碴,衣服松松垮垮破破烂烂,实在穿不住了还得王宝善来缝补。

    再者,章文龙可不像王宝善这样和气,四处有人招呼,走到哪都被人高看一眼,这小子从小在马厩里长大,除了跑去书场听书听戏,什么都不愿意干。

    世上就是这么不公平,章文龙这么懒散,从富春阁到整个承德城,没哪个女人不喜欢他,走到哪都有人往他身上扑,这让王宝善这个光棍十分眼红。

    王宝善把洋胰子送到章文龙手里,两人对着这香喷喷的玩意认真地发了一回愁。

    “瘸老弟,我们还是去富春阁洗吧,那里的澡堂子漂亮得很!”

    王宝善不知道想到什么香艳画面,眼冒星星,口水擦都擦不完。

    王宝善有事情求他的时候喊他老弟,要装样教训他的时候就管他叫大侄子。章文龙也习惯了他这套,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你不怕几十个女人围着看你的小鸡。”

    王宝善浑身一个激灵,迅速捂住裆部,顿时瑟瑟发抖。

    他觉得这群女人干得出来,特别是富大胖,会把他的小鸡用那尖尖的指甲弹着玩!

    章文龙把洋胰子往兜里一揣,“走,去找小河。”

    小河不是真河,是胡二娘家的小崽子。

    胡二娘打南边来,是耍大刀卖艺的,后来大刀耍得不中看,混不下去,就种菜养鸡卖小吃糊口。

    她带着儿子胡小河租了一个小屋住着,屋前种菜屋后养鸡,一根葱都得掰成两段分两天吃,日子过得贼精。

    她这么爱算计,就是对小河读书这件事特别上心肯花钱,小河是个聪明孩子,似乎以前读过不少书,现在也特别会读书,走哪都背着一个书袋子。

    不过胡二娘外号胡老虎,从这外号就能看出来,这就是个泼辣狠心的恶婆娘。

    自她来了这承德城,不是花被人揪了就是小鸡仔被人踩了,芝麻绿豆大的事她得闹个没完,没有一天不跟人干仗。

    要论干仗,承德人可不怕,可胡二娘成天背着一把大刀吓唬人,城里哪个人都不敢跟大刀较劲。

    承德城大小的官被她烦了个透透的,最后没办法,朱胖子出了一个馊主意,派了一个汤家的小马倌弼马温,也就是章文龙出面来应付她和一干麻烦人等。

    说来也怪,瘸马应付得很好,把孤儿寡母都应付成自己的拥趸,胡二娘和小河跟谁都闹,就是跟他不闹。

    瘸马其实什么都没干,只是一个人听书挺无聊,觉得小河能听懂,就拖着他一块进了书场,没想到说书先生在台上说,小河在台下顶,一老一小差点打起来。

    最后说书先生认了小河当徒弟,这事才算完。

    章文龙凭着洋胰子一声吆喝,领着胡小河和大大小小十多个小孩一块奔了武烈河,大家尽着洋胰子好一阵搓洗,一个个从灰土色洗出了本色。

    章文龙洗完上岸,孩子们围着他一阵欢呼。

    王宝善还在水里迷迷糊糊泡着,睁开眼一看,觉得眼睛隐隐作痛,心也挺痛。

    洗出来的章文龙跟以前根本不是一个人,目光明亮,肩宽腚圆,身形颀长漂亮,难怪富春阁和城里的女人都喜欢。

    王宝善偷偷看了看水里飘动的软趴趴小鸡,觉得自己这辈子光棍当定了。

    回家途中,王宝善经过城墙边小小的土地庙,慌忙给土地老爷虔诚拜了拜,请土地老爷管管自己,让自己早日娶上老婆。

    章文龙领着一帮小孩在街上横冲直撞,走路带香,引来无数女人直勾勾的目光。

    最后,章文龙一巴掌把残余的洋胰子拍在黄瞎子面前,虽说只剩下一小片,洗一个男人还是够的。

    黄瞎子是个假瞎子,来历有点古怪,他说的是一口道地的北平话,讲的又是江南故事。

    只要跟他开个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头,他能给人讲上三天三夜。

    他不知道哪年浪荡到了长城外,蹲在城门口摆摊算命装神弄鬼,后来把老娘接了过来,安安心心摆了整整三十年,从有辫子变成没辫子,从干瘦的小瞎子变成干枯的老瞎子。

    瘸马5岁到承德,那会他就在,他还为了蹭一口酒,跑去跟他算了一卦,说他将来会引领三军。

    他万万没想到,瘸妈长成了承德城里的一个小祸害,引领的是红粉军团。

    这让他太生气了!

    街上长出几茬小孩,基本上都吃过他的糖,当过他的拐杖,王宝善和瘸马都算是他的拐杖之一。

    黄瞎子算盘打得精,比起雇一个闲人来当拐棍,还不如哄一些小孩,他省了钱,小孩赚了吃的,两全其美。

    然而,黄瞎子忘了一件事,他年轻的时候有老娘收拾,还算有点样子,老娘死后,媳妇又娶不上,现在真是又臭又丑,鬼都不沾,哪个家长愿意把小孩子交给他当拐杖,更何况他给的糖果都不知道放了多久,沾了他身上的臭气,掏出来全都是臭烘烘的。

    最后,两根拐杖留了下来,一个是瘸马,一个是王宝善。两人反正都是光棍一条,经常跑来给他洗衣做饭顺便蹭一口吃的,黄瞎子倒也是知恩图报的人,恨不得把肚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出来教给两人,王宝善听几次就犯了困,只有瘸马从小到大感兴趣。

    瘸马天性都很懒散,也懒出了名堂,为了省事拖着黄瞎子躺进马厩,由王大雀尾巴扇蚊虫,倒也听出来了一肚子的古怪文章。

    收拾完了,章文龙骑上马,顶着姑娘媳妇们热烈的目光一路溜溜达达来到富春阁,富大花早就等候多时,急得直跳脚,上来就狠狠拧了他一把,“你到底磨蹭个啥!一屋子人等你!”

    富大花算是章文龙和王大雀的衣食父母,一人一马见到她个头立刻矮三分,王大雀看到章文龙被呵斥,头也低下来。

    富大花一转脸,笑容比花还要灿烂,“我说大雀,你给我乖乖的,今天大家能不能吃上肉就指着你了!”

    王大雀得意洋洋抬头,一鼻子拱在章文龙后背。

    两个巨大的胖子在楼上远远瞧见章文龙骑着王大雀走来,高兴得一边拍手一边跺脚,“就是他!就要他!”

    这两个巨大的胖子是兄弟俩,一个叫熊大木,一个叫熊二本。他们的主子名叫汤小妹,是汤玉麟十八竿子才能打得着的远房亲戚。

    汤小妹家财万贯,在家养尊处优,不知道哪天突发奇想,想尝尝穿军装的感觉,而他爹娘也挺高兴,要管住嘴挺难,这穿军装还不容易,找本家不就完了。

    汤小妹的爹娘说干就干,托人找到汤玉麟的远房亲戚,那人也拍拍胸脯,再托了一个人远房亲戚,根本没托到汤玉麟这里,花了一大笔钱,这事就办成了。

    在拍委任状照片的时候,大家遇到一点小小的麻烦。

    汤小妹胖归胖,却极其爱美,再者本身也胖出了镜头边框,怎么拍都是一个猪头。

    汤小妹很能吃,也很喜欢看人吃,他的两个手下熊大木和熊二本从小跟着他一块吃,三人胖到一块去了,没一个好看。

    大家一合计,必须找一个好看的人来照相,才能配得上这身帅气的军装。

    要找好看的人,还得穿军装英武的人,比汤小妹当上团长穿上军装还要难。

    这个任务落到熊家兄弟身上,熊家兄弟走遍全城,觉得富春阁的人算是城里最好看的,就跑来富春阁蹲点,没想到蹲了几天一个都没找到,还差点把富春阁的厨子累病了。

    再好的厨子也顶不住两个巨大的胖子这么一天几顿不重样的吃,这还根本不是钱的问题!

    富大花还当两人是来拆台,不得不亲自出面应付,探听到两人的要求,一拍脑袋,要说好看的人,这不就有一个现成的瘸马嘛!

    熊家兄弟见到章文龙和王大雀,跟富大花打听出价钱,觉得这真是整个跑官买官一条龙里面花得最值当的一笔。

    很快,富大花找来照相馆的人,给瘸马和王大雀摆弄各种造型,照了许多照片。

    穿上军装,瘸马无比帅气威风,简直就是画报上的明星。

    为了拿到富大胖答应的两坛好酒,瘸马的目光更为坚定,整个人闪闪发亮。

    而王大雀前面摆着一箩筐的胡萝卜,只要它肯配合照相,躺在箩筐里吃都没人管,所以照片里的王大雀身姿英武,目光直视前方,充满着对胡萝卜的渴望。

    照片出来之后,别说汤小妹和熊家兄弟喜欢,富大花也喜欢得不得了,把这个照片当宝贝藏了。

    只有章文龙一直蒙在鼓里,照完相片,拎着满满两坛子酒回马厩了,最后一连醉了三天三夜,把这件事彻底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