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不回去

金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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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也不理我,让我跟着。

    可身后有人叫她。

    竟然是平哥,算起来虽然平哥一直也没和我说过话,但是我俩也算是有交集(脸红),在这里算是熟人了,我赶紧贴过去,却被那女人一把推开,“一边去。”

    “白凤,给我个面子。”

    “你算老几啊给你面子,刚刚要不是我,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养的手下让人怀疑,现在还想在老大面前要女人,我看你这些年活得真是越来越不上道了。”

    平哥难得露出个笑脸语气温柔的让我都不认识了,“我知道,你别生气了,这姑娘能不能交给我。”

    “你是她什么人啊?交给你。”明显吃醋的声音。

    “就是一时可怜。”

    “英雄主义的毛病又犯了呗,我告诉你,不行,其他人都可以,她就不行,包老四的事出的蹊跷,恐怕咱们周围真有奸细,你可不能在这风口浪尖上出幺蛾子。

    之前你办事办的好,老大好不容易有意提你,走到今天这位置可不容易,多少人眼红,把柄送到别人手上,我第一个不同意,这姑娘你想都别想。”

    白凤抱着肩膀,精致的一张脸生起气来都那么好看。

    平哥还想再说什么,白凤却是不想再说了,“总之,这丫头一看出身就不好,都是被爹妈卖了的,在我这吃苦在别人那一样吃苦,不如在咱们天上人间争点气,将来还有个好前程,你们男人总成一时英雄,其实一点用都没有。”

    白凤虽这样说语气到缓和了几分,不给他机会,“放心吧,我白风手上的姑娘没有受罪的,要受罪也是你们男人给的。”

    说着就拉着我往外走,平哥最后终究没跟上来。

    白凤却是难得到,“小姑娘可别被平子那英雄样子给迷住了,当初他打抱不平的事多了,哪一个也没留情。

    这女人啊,这辈子都不能对感情太认真,玩玩而已,尤其是到了欢场,就要长记性,逢场作戏可以,要真动情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像是感叹。

    我一愣,有些不解,有些害怕,更多的是不知所措。

    一直到了夜场后面,这里安静了许多,有办公室,也有类似休息的地方,白凤上下打量我,“既然到了这就认命,好好地还能有口饭吃,将来被哪个大哥看上了还有机会飞黄腾达,再不济跟个老板也是有的。

    看你也是明白人,不寻死腻活的,在咱们天上人间,都是自愿的,其实你们农村丫头不错了,卖了一辈子就有饭票了,不像我们,还要靠自己。现在你来这了呢,也得靠自己,知道吗?”

    白凤的话让我心一沉,马上识时务,“白凤姐对吧?我一定听话,好好地,以后多照顾,我自小没妈疼就有觉悟自力更生,这说是被卖了,其实是我自愿走的,大城市总比我们乡下强得多。”

    我的话到让白凤一愣,半晌,“挺能说会道的,先住着吧。明天叫人带带你,就你这样子,不学着点,白给人都不要。”

    推门进来,里面是个化妆间,乱七八糟,正对门是个桌子,上面堆满了镜子化妆品,甚至还有不知道放了多久的方便面。

    旁边联排沙发,右边是个弹簧床,屋子乱的好像垃圾场到处都是衣服用过的手纸还有垃圾,桌子前坐了个女的,看着年纪不小了。

    此时正对着小镜子刷睫毛,瘦不拉几的,脸上涂的粉特别厚,看见我,皱眉刚要骂,又看见我身后的白凤,马上笑脸,“白凤姐。”

    白凤嗯了一声,“你先住着吧,彩蝶,这新人,调教一下。”

    彩蝶似乎很不高兴可是也不敢多说,只嘟囔着,“我这住不下。”

    白凤拉下脸来,“看看你的样子,有个地方住就不错了,一个女人怎么活得这么邋遢,怪不得刘老板不要你了。

    我收留你也是看在当年情分,这么大岁数了,要么从良要么活出名堂,你看看你,别废话,好好调教新人。你以为在这里白住不花钱啊。”

    白凤人前端庄,此时看着彩蝶却像是彻底破功,或者说这才是她本来的样子。

    彩蝶有点不服气,“当年咱俩可是白凤彩蝶齐名的,虽然我比你年纪大,可是资历比你深,要不是我让位置给你,你能有今天啊。”这话像是老生常谈,看着白凤脸都绿了,她声音小下去,“知道了知道了。”

    眼睛转转,“我啥时候能进场。”

    白凤气的冷笑,“你这样子还想和二十多岁的小姑娘PK啊,我先安排你卖酒。”

    但看着彩蝶失望,“我看看吧,之前有个王老板就喜欢年纪大的,我叫人留意了,他来了就叫你,但那之前好好卖酒。”

    彩蝶立马笑脸如花,脸上的粉盖不住褶子,“还是你最好了,白凤。新人我一定好好调教。”

    白凤抿着嘴有点后悔自己是不是找错人了,彩蝶一向好高骛远,不过这个土气的新人也没有太大期望,不过是不想让平子出事而已。

    门关上,彩蝶就不是那个样子了,指挥着我干这干那打扫卫生。

    寄人篱下惯了,这点活对我来说绝不是难事,三下五除二清了大半个屋子,不过看看就一张床,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姐,我能睡沙发吗?”

    “你不想住也可以睡地上。”

    我缩缩脖子,拿起沙发上的衣服,都是很暴露的,但是我以前绝对没穿过的。

    她化完妆才抬起头来,“叫什么名字?怎么来的?”

    “颜娇,从乡下买来的。”

    她神色缓和了许多,在一边抽屉里找了半天,拿出一把剪子,“既然白凤交代了,我也好人做到底。”

    其实我之前是不寄予什么希望的,可是麻花辫子剪成齐肩发时,连我自己都惊艳了。

    实际上我觉得我长得还挺好看的,单看遗传就知道了,自从我爸去世之后,寡妇门前是非多这个词也是针对长得好看的人的。

    我妈十里八村都是各家妇女防着的寡妇,长得白,尖下巴,眼睛虽然不大还是单眼皮,但是带着邪魅勾人的笑意。

    只我在村里为了不引起那些老光棍的注意,总是不洗头,油腻腻的,挡在脸前。

    此时洗净了头脸,减去多余头发分叉,下面齐齐的,干净的白质的一张脸,换了件裙子,露出锁骨,彩蝶都一愣。

    末了,感叹了一声,你还真有点我当年的风采。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不过,好在彩蝶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说话的难听可是对我还算不错。

    一晚上我就在这些劣质化妆品中睡过去了,不知道多久,是饿醒的,屋子里一股酸辣的泡面味,可是却不见彩蝶的人。

    我起身找了件还算正常的衣服套上,出门拐角处就是公用厕所,凉水洗了脸,清醒了几分,看着周围很安静也听不见前面的喧闹声了。

    刚看了表才早上六点多,夜场里的人都下班了,这种黑白颠倒的工作,我还没适应。

    有点好奇的在走廊上走着,其他房间门都锁着,只有两个虚掩着门的,里面杂乱无章却没有人。

    一直走到前面的侧门出去,清晨的冷风一吹,让人通体舒畅,夜场侧门正对着一条副街,此时普通老百姓刚起床,穿着睡衣下楼买早点,早餐铺子和早餐摊子上,飘起来的香气让人直咽口水,这就是大城市的早晨吗?

    我抬头,远处是城市繁华的高楼大厦,这边是市井街道,有一瞬间的茫然。

    “颜娇?”

    熟悉的声音打断我的思绪,回头,看着平哥靠在夜场侧门边上点着一支烟,清晨阳光还没升起只有淡淡的白,那人没抬眼叼着一支烟,垂着眼睛略显疲惫,却有着男人沧桑的味道。

    我先是一愣,然后点头,可是我自觉换了个样子自己都认不出来了,这个平哥是怎么认出我的。

    大概看出我的疑惑,他眼中虽然也闪过一丝诧异和惊艳但还是低下头,指着我的鞋,“我这人,看人不看脸的。”

    低头,才发觉我衣服换了,头发换了,可是脚上还是那双从村里穿出来的布鞋。

    “哪有看人,是人看鞋的。”

    平哥抻了个懒腰,“以后你就知道了,很多时候脸不是真的,一个人的脚才是最真实的。”

    “为什么?”

    “脸可以整,可以戴面具,可是一个人走过的路,他的经历是掩盖不了的。”

    这话似乎很有哲理,我还在想着,肚子却很不争气的叫了,平哥买了一份煎饼果子给我,我开心的笑着吃了。

    我俩就这样蹲在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一时尴尬的谁都没说话,我想着吃了人家的嘴短,总不好冷场,想说点什么,“那天,为什么有人监视你啊。”

    说完差点咬掉自己舌头,尼玛,我这问题,想到那天尴尬的假戏假作,再想到自己竟然会发出那样的呻,吟,顿时脸上一红。

    “就是道上的事,你看着这些人挺平静的,实际上暗潮汹涌,我也是和黄毛一样去这条线的,就算出事那天我不在,可也有嫌疑。”他含糊的说着,一笔带过。

    我也没敢再问。

    可一下又冷场了,我绞尽脑汁想再想个合适的话题,还没想到,他却先开口了,“我会想办法让你离开这,把你送回去的。”

    我一愣,“啥?”

    “我说,我会送你回去的。”

    “为什么?”我煎饼也不吃了。

    后者奇怪的看着我。

    我一下滞住,对,平哥这是英雄主义又犯病了。

    我马上表明立场,“我为什么要回去,在家嫁人和被卖有什么区别,我以前看电视说大城市好啊,遍地都是黄金,我出来可是要嫁大款,过好日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