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清理门户,公主抱

半夏的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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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离,小心!”顾珩快步追了上去。

    今天,他到底是怎么了?做什么事情都慢半拍。

    暮离听到顾珩的警告,已经来不及了。

    她的后背刮起一阵阴风,杀机四起。

    美丽少年举起匕首,朝暮离的后心窝处扎去。

    他一张美丽锋利的面孔上,表情麻木呆滞,眼神混浊,空洞无底。

    他手中的刀锋,眼看着就要戳进暮离的心骨。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血肉模糊的俊雅身影,悄然来袭。

    李慕白蓦然出现,四周弥漫着一股绯色的血气。

    他抱住暮离,身影一转,两个人的位置瞬间交换。

    扑!

    那一柄涂抹了银毒的匕首,深深地扎进了李慕白的皮肤。

    “唔。”李慕白呛出一口血水,拥着暮离,倒在地上。

    少年看到事情败露,立刻转身,朝草丛方向逃去。

    暮离躲过一劫,发现是李慕白救了她。

    她的心中除了惊讶,还有一丝莫名其妙的牵挂。

    她扶起李慕白,揽在怀中,说道:“李慕白,你醒醒,醒醒……”

    这个男人尚有心跳,真的没死,没死……

    顾珩停下脚步,也诧异了。

    他的眼底,隐约动容。

    妈蛋的。

    想诈尸也不早点,害得他杀人灭口,一个没留。

    一百多只野货,少说也有几百万价值。

    李慕白咳了两声,吐出一口血气。

    他动了动手指,试图扯平染满鲜血,湿漉漉的衬衫衣角。

    他甩了甩头发,试图整理好凌乱的栗色发梢。

    他抿了抿唇,试图恢复几分高冷疏淡的优雅格调。

    他淡淡开口,说道:“莫逸凡没有说错,你今天真的很美……”

    “你……”暮离一时怔怔,蓦然失笑。

    她一身尘埃,满面灰土,哪里像是美的?

    顾珩站在一边旁听,满额黑线。

    李先生,本少敬你是一条好汉!

    人都快挂了,居然还不忘撩妹。

    “李慕白,我送你去医院。”暮离抱起李慕白,朝停车的地方走去。

    李慕白扯住暮离的手腕,眼神涣散,气息渐短:“不要,不要去省大医院……”

    李慕白话音未落,人已陷入一片黑暗中,彻底昏死了过去。

    他终于找到暮离了。

    这一次,他不再强迫暮离跟他回家。

    他只希望,暮离不要去省大医院,那里危险……

    顾珩走在后面,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李慕白昏过去了,然后,暮离给了他一个霸道的公主抱……

    他打了胜仗,凯旋归来。

    结果,却‘一不见美人怀,二不闻美人香,三未牵美人影’,两手空空,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

    如此鲜明的对比,强烈的反差。

    所以,划重点,他这是凭实力单的身吗?

    他也想要公主抱……

    什么强.宠甜心、霸道爱,通通向他砸来吧!

    他顾大总裁一向来者不拒,去者不留……

    噢,不对。

    他留,留,死皮赖脸,抱大腿挽留,行了吧?

    暮离把李慕白放进车内,说道:“我还有事,你送他去医院。”

    顾珩皱了皱眉,不放心地说道:“你也受伤了。”

    暮离扬眸远望,看向那只血族逃跑的地方,说道:“没有关系。”

    她嗅到一股血族的气息,很近,很浓……

    顾珩猜到暮离的心思,想和暮离一起。

    他犹豫着,试探着说道:“暮离,我不放心你。”

    暮离神色冷淡,轻抿着唇角。

    她拒绝了顾珩的外援,说道:“清理门户,不劳烦了。”

    顾珩轻叹了一声,稍微释然了些。

    他一个人类猎者,的确不方便参与血族的家务事。

    不过,他真的很不放心。

    顾珩取出一枚电子跟踪器,蹲下身,将跟踪器贴在暮离的高跟鞋上。

    暮离不悦皱眉,说道:“这是什么?”

    顾珩打开手帕,轻轻擦掉暮离高跟鞋上的灰尘。

    他站起身,桃花色的唇瓣微敛,解释道:“不是窃听器,只是追踪器。至少,在你危险时,让我有你的消息,可以吗?”

    “怎么使用?”暮离接受了顾珩的善意。

    “紧急时刻,踩爆它。”顾珩说道。

    “嗯。”暮离轻点了下头,转身朝岸边的草丛走去。

    顾珩启动车子,驾车离去。

    路上,他一边疾速赶往医院,一边拨通了白小荷的电话号码。

    他沉声吩咐道:“马上调度所有顶级医疗资源,前往顾氏私立医院,速度。”

    “是,顾先生。”

    电话里,白小荷温顺的话音中,吹过少许冷风。

    猫,果然是有九条命。

    …………

    深夜,余温渐散。

    箫孔湖岸上,血族人尸体成堆,酸腐气味儿泛滥。

    没过多久,两辆大卡车匆忙赶来。

    庄严和赵合跳下卡车,站在水坝上。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说了一句:“卧槽!今晚又要加班了。”

    庄严戴上帽子、口罩、手套,背上一台喷雾器,朝血族的尸体走去。

    晚上,他吃了顾珩一桌子鱼生,上万块大洋。

    干点活,不委屈。

    赵合和庄严是同样的装扮,只不过,他却有点欲哭无泪。

    今天晚上,他寻思没事,就喝了一瓶小酒,什么都没吃。

    现在脑袋晕乎乎的,天旋地转。

    他手一抖,差点把化尸粉喷在庄严的脑袋上。

    他们背后的喷雾器,都是采用特殊材料打造出来的。

    喷雾器里面装着高浓度银水,专门用来清除血族人的尸体。

    漆黑的夜空下,箫孔湖上飘起一层朦胧的水烟。

    湖岸大坝上,银色的水雾喷薄而出。

    在那银白的雾色里,血族人的尸块化作一缕缕纯净的尘埃,飘荡在半空上。

    最后,一阵夜风吹来。

    所有记忆,尽皆尘归尘,土归土。

    今生去,往生无。

    恩恩怨怨,生死不相复,再难相顾……

    …………

    在远离箫孔湖数百米的地方,有一片茂密的草丛。

    草丛里,猛地发出一声巨大的震响:砰!

    紧接着,一扇白色的车顶篷飞了出来,砸在地面上,刮起一阵火星。

    和车顶篷一起飞出来的,还有一道受伤的身影。

    仔细看去,他正是那个砍了李慕白一刀后,逃跑掉的血族少年。

    他似乎是被人用车顶篷拍飞的,因此砸在了十几米开外的地方。

    他起来时,眼冒金星,明显被车顶篷拍懵了。

    他很纳闷,这是什么情况?

    血族人打架,不用嘴撕咬,竟然要开始撕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