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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话,吃饭自然快,其他桌上用餐的人,陆陆续续地走了,顶楼就剩下方默南他们这一桌了。<-》
服务生上了饭后甜点,程世喜的咖啡,贺军尧的温水,方默南和元肇鹰的柠檬水。
几个人,这才有闲情逸致看窗外的景色,淅淅沥沥地下雨还在下个不停,隔着玻璃窗子,眼前的羊城朦朦胧胧的,有一种柔和的美。远处的高耸的大厦,在雨中增添了一种柔美。秋雨绵绵,时时而来的雨已经司空见惯,雨却总是给忙碌的人们添上了一分乱。
方默南低头看着街头上的蚂蚁似的人们,雨给人们造成出门不便、道路积水、交通阻塞等等,这样反而放慢了都市的节奏。习惯了快节奏的人们,总是望雨兴叹,期望雨快点停,让节奏重新快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没有人有心情,去欣赏雨中的城市。
都市的节奏快得让人腾不出时间,去感受、去回味一个雨中的城市。也只有方默南他们有这闲情逸致欣赏雨中的美景。其实雨中的城市,只要你稍微留意,就能发现其中的美。雨将空气一洗而净,让空气比平日更加清新;雨也洗落城中的花草树木上的灰尘,让这些景物更加娇艳;花花绿绿的伞也是一种景致。
这让人想起一首当地歌谣:落雨大,水浸街,阿哥担柴上街卖,阿嫂出街着花鞋,花鞋花袜花腰带,珍珠蝴蝶两边排。
方默南双手支着脑袋,看向窗外,也让她想起了小学的时候自己挽着裤腿淌过黄泥翻滚的街道,捡起一块石子扔向下水道里蹦出来的癞蛤蟆;吓得小伙伴儿们直蹦!也想起了午后校园里突然阴云密布,白天成为了深夜,整个走廊传来了孩子们尖利而又痛快的呼叫声;也想起了高中的时候骑着车传过旧城蜿蜒的街道和雨后的河道。半路便能感觉到裤管里浸润的泥浆。
“想什么呢!这么入迷。”程世喜手在方默南面前挥挥。
“想水浸街啊!”方默南笑道,好像全国哪个城市都会发生,即便京城也未能幸免,一场暴雨,把京城给浇了个底朝天,也浇出了与世界的差距——一条下水道的差距,可就是始终解决不了,也许是搁置留给后任。
“噗嗤……”
“笑什么呢?说来分享一下。”程世喜手肘捣捣方默南道。
“下雨的时候,披着编织袋,摩托车。人们狼狈地穿过狭窄的街道,不时传来嘀嘀咕咕骂骂咧咧的声音,却又不长见到路边打伞的人——只有在学校修长的林荫路上才会有撑着雨伞踱过的人们;入夜了。他们收起雨伞,穿上雨衣,跨上自行车或者摩托准备回家。一个人走进房间,收起雨伞,抖抖胳膊甩掉伞上的雨滴。就好比甩掉一日累积下来的人间尘坷。”
方默南的话勾起了两个人的回忆,嘴角上弯,勾起唇角,露出一抹会心的笑意,看来都看见过,甚至本身就被雨搞的狼狈过。唯一只有元肇鹰。吃甜点吃的倍儿香,想不到他喜吃甜食。和他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搭。
“喂!小子,你就自己一个人。”程世喜看着元肇鹰道。“家里的大人也放心。”
“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什么不放心的。”元肇鹰拿着小叉子,抿了下红唇,嘴上的奶油被舔干净。
“这酒店你家开的。”方默南抿了口水问道。
“嗯!黑社会也要吃饭,总不能打打杀杀的。”元肇鹰皱皱小鼻子,镇着一张小脸严肃地说道。“再说了,国家又不会放任黑社会发展。还是趁着内地开放,洗白了好。”
可惜元肇鹰在怎么一本正经,和这萌萌的脸蛋儿,配在一起,很滑稽搞笑,实在太可爱了。
“想不到你家当家的还挺有头脑的。”程世喜笑着道。
“呼!难怪我评价这里的员工素质高,你那么高兴,看样子这进入角色挺快的。”方默南眯起眼睛,笑着打趣道。
游荡了千年,拿什么排遣寂寞的千年,看多了什么学不会。“小case!”
“为什么要夸员工素质高,有什么我不知道发生的事。”程世喜双手搭在沙发的后背上,修长的双腿交叠着,软骨头似的,就像躺着一样。
指望贺军尧和元肇鹰两人解惑,那是不可能的,方默南只好把刚进餐厅,他到来之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筷子爱情啊!”程世喜眯起眼睛望向天际,喃喃自语,眼神清亮而坚定。
“可不是一次性筷子。”方默南笑着打趣道。
程世喜琢磨了一下,讪笑道,“有一种筷子,叫方便筷,这种筷子,简单、粗糙,用之即弃,是一次性的。一次性的筷子,与爱情无关。这就与一夜情一样,与爱情无干。”他顿了一下接着道,“你说的对!爱情之所以像一双筷子,最根本的一点在于,他们之间谁也离不开谁,为了生活,永远不离不弃;他们总是一起品尝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共同承担着人生的风风雨雨。是人都会向往的。”
“我看你就像这一次性筷子。”元肇鹰语不惊人死不休道。
“噗……”程世喜把口中的咖啡给吐的玻璃上都是。“咳咳……小子,我跟你有仇啊!至于这么损我。”
贺军尧哆了口温水,闲闲地看着窗外的雨景,唇角扯出一个似有若无的弧度,显然心情非常的愉悦。
“哼哼!”元肇鹰冷哼一声,撇过脸,叉着碟子里的甜点继续吃。做人还是比魂魄好,起码人能品尝到如此美味。
“我没那么差吧!”程世喜上下一挥手,“咱好歹也小有资产,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的,单身,无不良嗜好,身心健康的。”
“噗嗤……哈哈哈……喜哥相亲呢!”方默南眼神上下打量着他,点点头,“就凭喜哥这条件,相亲市场上绝对的no.1。”
程世喜哭笑不得,贺军尧为他鞠一把同情的泪水。元肇鹰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一副我们都是男人他懂的眼神,真是气的他吐血三升。
程世喜还是决定自救的好,他们这些只会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的家伙是指望不上。
程世喜手握拳,放在嘴边,轻咳一下,清清嗓子道,“哑巴英语,你形容的还真像。”
方默南心里腹诽,可不是,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有几个用于生活和工作的。““哑巴”英语,有痛自然说不出!我就怕哪天学出来哑巴汉语,可就是灭顶之灾喽!”
“危言耸听!”程世喜和贺军尧眼神投过来,明显的不认同。
“以现在的教育制度,想不变成事实都难,只是早晚而已。”方默南给了一个你们还别不信的眼神。
程世喜没有这种想法,是常年生活在国外,贺军尧早已出了校门多年。
“这些还是你们自己观察吧!”方默南多说无益。
“走吧!”方默南拍拍手起身道。“回房休息。”
“啧啧……你舍得把布鞋脱掉了。”程世喜一脸的夸张,总算不再穿那么‘丑’的鞋子了,虽然布鞋对脚好处多多,可也总不能一直穿吧!偶尔换换也改变心情。
“严大哥买的,布鞋丢去洗了。”方默南耸耸肩,低头看着自己的脚丫子,嗯!好久没这么穿了。
“喂喂……这大好的天气怎么能浪费在睡觉上。”程世喜摩挲着下巴,桃花眼微微一闪计上心来。
“那你想干什么?外面下着雨,上哪玩儿去。”方默南看着窗外渐渐大了的雨势说道。
“幼时听老人讲贫苦的书生借宿地主家,地主留书曰,“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书生机智,点了句逗,“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下雨天,留客天,对我来说是下雨天,睡觉天。盖上棉被睡大觉。”方默南一脸惬意地笑着道。
天空的云层像是压箱底的棉絮,看样子这秋雨有的下了。太喜欢这样的天气了,潮湿、爽气、也不用开空调。酷热的天气,因为雨水降临而顷刻变得凉爽,躺在床上,倾听雨声,就像在倾听世界……多好的催眠曲。
“不用去外面,酒店里面就经营这各式的专卖店。”程世喜拍拍方默南的肩膀道,“放心淋不着你的。”然后他又拉着两个强有力的后援道,“他们两个也想去逛逛。”
“对呀!正好微服私访。”元肇鹰道。
“我也要买换洗衣服。”贺军尧出声道。
其实三人一致的想看看,方默南穿上别的衣服的样子,总穿着一种衣服,多没意思。
“少数,服从多数。”程世喜笑得很‘奸诈’,一脸的得意。
方默南只好从善如流的跟着他们三个去了酒店的商厦。里面的商品来是自欧洲的一些奢侈品,虽然不是应有尽有,但有些知名的品牌还是看得见。
男装部里了,贺军尧买了两身的换洗衣服,就坐在一边,和方默南他们一起看花蝴蝶程世喜的模特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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