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四十六章

priest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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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哦, 您!”孟天意把一直微微弯着的腰绷了起来,随后又压低了声音, “您……店里坐吧,请进。”

    说完, 他朝一边摆摆手, 刻意没往甘卿身上看,装出一副很随便的样子打发她走:“杆儿,没你事了, 先回去吧, 路上小心点。”

    甘卿在喻兰川出声的瞬间, 就往后退了半步,从灯光里退了出去,本来就很低的存在感压得几乎没有了。

    听见孟老板发话,她幽灵似的点了下头,没吭声, 转身就走。

    喻兰川本来没把她放在心上, 习惯性地用余光一扫,正好扫见个模糊的侧影, 他心里倏地一跳, 脱口叫住了她:“等等。”

    甘卿好像被他吓了一跳, 僵硬地站住, 小心翼翼地回头问:“叫我吗?”

    她睁大的眼睛里满是惊惶不安, 肩膀绷得很紧, 战战兢兢的, 像个受惊的野兔。

    喻兰川这时看清了她的样子,顿时一阵失望,心里翻腾起来的记忆忽地蒸发了。

    “没什么,”他神色淡了下来,疏离客气地说,“今天被他们拦下的是我弟弟,我跟您道个谢。”

    甘卿木讷地应声:“不、不客气。”

    喻兰川从鼻子里喷出口气,心想:“哪来的柴禾妞?话都说不利索。”

    他那点耐性还得留着伺候甲方爸爸们,很不耐烦这种“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货色,克制地一点头,他就不再理会这个路人甲,抬腿进了“天意小龙虾”店里。

    甘卿想:“一惊一乍的,喻家准是祖坟让人扒了,出了个神经病。”

    她低着头,步履匆匆地走了,像一团不起眼的影子。

    泥塘后巷里的小路像迷宫,这个时间,除了露天烧烤一条街,其他地方都已经沉寂了下来,连夜风刮过,都凝滞了几分,年久失修的路灯亮不亮全看心情,有的还一闪一闪的。人在里面走,脚步声稍重就会起回音。

    怪瘆人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独自走夜路害怕,甘卿的拖鞋刻意在地上摩擦,还哼起了歌。

    她走到最背光的地方时,一个人影从她经过的小路口冒出来——如果刘仲齐在,就会认出来,这人是敲诈他的三个男人中的一个,那个光头的。

    光头恶狠狠地对着甘卿的背影盯了片刻,抬脚追了上去。他是个彪形大汉,身高足有近一米九,走起路来,脚下却没有一点声音。

    甘卿毫无察觉,顺着小巷拐了弯,静静的小路上,只有塑料拖鞋拖沓的脚步声,以及有些沙哑的女声:“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光头略微缩紧下巴,脚步越来越快,攥起拳头,手臂上暴起了狰狞的肌肉和青筋。

    “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光头猛地冲过了路口,然而随即,他脚下又来了个急刹车——眼前是个死胡同,漆黑一片,除了一辆报废的共享单车,什么都没有。

    人呢?

    这时,那“踢踢踏踏”的拖鞋声再一次响起,声音是从他后面传来的!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

    光头猝然回头,看见那个多管闲事的“收银员”从他身后的路口溜达了过去,她插着兜,脚也懒得抬,走得东倒西歪的,一眼也没往他这边看。

    反正这附近也没人,光头干脆不再遮遮掩掩,吼了一声:“你站住!”

    吼完,他迈开长腿,去追甘卿。光头奔到路口,多说也就是五六步,一晃身就过去了,可是就这么眨眼的功夫,方才的女人再一次凭空消失了。

    “就把自己先搞丢——”

    那歌声的调子将跑未跑,回荡在小巷里,响得四面八方都是,光头的后脊梁骨蹿起一层冷汗:“你是哪一路混的,别装神弄鬼!”

    他这一嗓子吼出来,歌声和脚步声同时消失,一时间,四周只剩下夜风的低吟,窸窸窣窣、鬼鬼祟祟的。

    光头的心跳快起来,下意识地屈膝提肘,两手护住头,屏住呼吸,戒备地四下观望。

    突然,一种难以形容的战栗感流过了他全身,紧接着,一道不自然的风直逼他太阳穴,光头悚然发现,自己无论是躲是挡都来不及,他太阳穴上一阵刺痛,脑子里“嗡”一声,心想:“完了。”

    可是预想中脑壳被打穿的血腥场面并没有发生,光头愣了好一会,才发现自己连油皮都没破,他茫然地伸手摸了一把,大好的头颅安稳的待在脖子上。

    刚才仿佛只是风卷起了小沙石,正好崩到了他脸上。

    光头没头苍蝇似的在小巷里找了一阵,连个脚印也没捡着,正在运气,这时,兜里的电话响了,他摸出来一看,声气凭空低了八度,几乎说得上温柔了:“喂,师娘……我啊?我在下午那个小杂巷里,刚才正好看见警察在……您说什么?”

    他接完这通电话,顾不上再去找甘卿的麻烦,匆匆忙忙地跑了。

    离开泥塘后巷,又过了两个十字路口,跑出了一脑门汗的光头闯进了一家麦当劳。

    正在收拾桌子的店员被这凶神恶煞的大汉吓了一跳,猛地往后退了一步,瞪圆了眼睛。光头没顾上找碴,目光逡巡一圈,往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走去——傍晚时碰瓷未成年的老太太和另外两个男的就坐在墙角,三个人点了一包小薯条,没有人吃,好像只是摆个造型,脚底下堆着鼓鼓囊囊的行李包。

    光头喘了口气,来到同伴身边:“钱不都交完了吗,怎么说不让住就不让住了?哪有这种道理,我找他们去!”

    “他们把钱退给咱们了,”旁边的刀疤脸先叫了声“师兄”,又说,“没办法,今天突然有人查,房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敢租了。”

    光头正要说话,老太太却忽然抬头看了他一眼:“你遇上什么人了?”

    光头一愣:“啊?哦,一个小店里当服务员的小贱皮,今天就是她吃盐管闲事,招来了警察,我想追上去收拾她一顿。”

    老太太问:“追上了?”

    “呃……那倒没有……这不是天太黑吗,我又不如她地头熟,走一半跟丢了,算她运气……”

    他话没说完,老太太忽然倾身,伸手在光头太阳穴上抹了一把,抹下了一层淡淡的污渍,仔细看,像是烧烤摊上的炭灰。

    光头看清了她的手指,激灵一下,出了一身冷汗。

    “能在你脑袋上划道,就能给你开瓢,人家今天是不想和你一般见识。” 老太太缓缓坐了回去,叹了口气,“知道那人是哪条街、哪家店的吗?”

    光头低声下气地说:“知道,在都是烧烤摊的那条街上。”

    老太太一点头:“她今天既然没伤人,就是除了自家门口,闲事不多管的意思。以后绕开她那就行了。”

    光头不甘心地嘀咕:“一个柴禾似的丫头……”

    “行了!”老太太略微提高了音量,打断他,“在家的时候,我怎么跟你说的?燕宁藏龙卧虎,碰上同道中人躲着点,别以为自己怪厉害的,井底之蛙!”

    光头不敢吭声了,其他两个男人也都跟着低头听训。

    小桌一时安静下来,四个人八只眼都落在桌面的薯条上,薯条已经凉透了,渗出来的油浸透了纸包,没人动,孤零零地躺在那,旁边却有几袋吮干净的番茄酱包,乱七八糟地横尸在桌。

    好一会,刀疤脸打破了寂静:“师娘,咱们老在这待着也不是办法,实在不行今天就住旅馆吧?”

    旁边一直没吭声的瘸子闷声闷气地说:“师娘住旅馆,咱们哥仨外面凑合一宿就行,反正夏天不冷。”

    老太太似乎有点意动,伸手抓住了身边的小包袱,不知想起了什么,好一会,她又叹了口气,摇摇头。

    而这时,甘卿也回到了自己的“家”。

    她走得更慢、脚步更拖沓了,因为躲那个光头的时候,跑得有点急,左脚拖鞋上的塑料带崩断了大半根,就剩不到半公分惊险的黏着,她怕一抬脚,今天就得单脚蹦回去了。

    老远看见家门口那几个熟悉的路灯,甘卿才松了口气,决定回去先跟室友借一双拖鞋凑合两天。

    她现在住在一个非法群租房里,屋里用隔断打出了八个小隔间,每间有一张上下铺,住俩人。室友大部分是女的,大家约好了不在公共空间抽烟,也没人不冲厕所,所以还算干净。至于住她上铺的姑娘整天昼伏夜出,就都是小事了,甘卿是个在桥洞里都能睡着的人,不在乎这点打扰。

    总得来说,她觉得自己的小窝便宜、干净,离上班的地方又近,什么都好,物美价廉。

    可惜,这年月,物美价廉的东西往往伴随着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不合法。

    于是这天,甘卿一路哼着《山丘》走回家时,就发现“家”没了。

    一群人拎着锅碗瓢盆,聚在楼底下。甘卿在其中碰见了她的室友,室友翻出一双拖鞋给她,并且告诉她,最近燕宁市开始了新一轮的群租房严打,他们的租屋被查封了,马上就得搬,不能过夜。

    于是他们这一帮人,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也好,早睡早起的“百灵鸟”也好,全都给轰到了大街上。

    十五分钟后,甘卿抢救出自己简单的行李,蹲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抱着根煮玉米——玉米也是她猫头鹰室友给的,还挺甜。

    乳白色的路灯在她身后一字排开,细瘦的灯杆舒展着,像一排翩翩起舞的天鹅,沿着宽阔的马路延伸,温柔起伏,串起了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

    这天夜里,真是无巧不成书。

    碰瓷的和管闲事的,不自量力的和深藏不露的,殊途同归,都在愁云惨淡中琢磨自己该去哪过夜。

    “现在还不到十一点。”喻兰川敲了敲自己的表盘,“案发时大概十点,这楼上有一百多个住户,所有人家的阳台都朝一个方向,十点钟的时候,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没有熄灯睡觉,如果是一个盗窃团伙,你不觉得他们太显眼了吗?”

    于严皱了皱眉,这时,他收到了同事的呼叫,一个女警找他:“于哥,你去哪了?”

    于严:“楼下,问问目击者,怎么了?”

    女警声音略微压低了一点,好像有什么不好说的事情:“有点情况,你能上来一下吗?”

    于严冲喻兰川晃了晃手机,两人一前一后地站起来,跟老杨大爷告别。

    临出门的时候,喻兰川忽然想起了什么,摆手让于严先走,转头问杨大爷:“杨爷爷,您一直说‘五绝’,可数来数去只有四个,还有一位呢?”

    老杨大爷一愣,沉默了下来。

    喻兰川问:“我问错话了,不能提吗?”

    “倒也不是,只是说来话长。”老杨大爷想了想,“五绝中这最后一位……嘿,怎么说呢?当年我们那是特殊时期,所以各路好汉,都能不计出身、不计门第地凑在一起——要是在太平年月里,这位朋友……其实不大算是咱们正道上的人。”

    喻兰川听了他的用词,头都大了,没想到二十一世纪了,他这个“盟主”除了调解邻里矛盾之外,居然还有跟“邪魔外道”作斗争的附加义务!

    “当然,这都是解放前的事了。”老杨大爷见他脸色不对,连忙解释了一句,“这位朋友当年没透露过自己的姓名,因为人送绰号‘万木春’,所以我们都叫他‘万兄’。长得特别好,秀气到什么程度呢?他票过戏,能唱男旦,一扮上行套,满堂彩。人也柔柔弱弱的,一两百斤的粮食口袋,你要是让他扛,能把他后背压弯了,走一阵就得放下歇一阵,脸也白了,气也虚了,手无缚鸡之力。可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