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贱骨头

狂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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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送的仪式即将开始,道一尺和阿蕾将分两班24小时全天候的守候在锦绣阁的门前,为其护法,而清欢这些天则是完全不能睡,她需要守护在十三的身边,时刻给其更换葡糖注射液,避免其身体出现灵力透支现象。

    在传送符咒的旁边,整整堆放了数十件葡糖注射液,那量足够把一头蓝鲸浑身上下的鲜血都换一个遍了。就是如此,清欢还觉得不够,特地准备了一管林溪的鲜血注射器,因为林溪的躯体已经停止呼吸和内分泌的关系,清欢提取不出口水这样的液体,不过从笑鱼雷反馈回来的信息,十三对林溪鲜血的反应更为强烈,所以也就备不时之需了。

    “你准备好了吗?”清欢已经绘制完了十三身上的符咒。

    “开始吧。”十三闭上了眼睛。

    “灵魂传导!启动。”清欢咬破了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在十三身前的地面上一点,以此为钥匙,整个黑伊甸的大地都突然颤抖了起来,黑狗血绘制的巨大符咒阵散发出了妖艳的红色光晕,突然这红光一个巨闪,十三的三魂七魄被从身体中抽离出来,在灵魂大炮中浓缩成了一粒光弹,唪的一下射向了地底的轮回空间。

    以灵魂作战的好处就是,不管身体受了何等的伤,都能用满状态的去面对战局;以灵魂作战的坏处就是,一旦灵魂遭受重伤,恭喜你,就是神仙也救不回你的小命,你将从三界之间彻底消失。

    灵魂传输的过程让十三的时间概念彻底混淆了感觉仅仅过去了一秒,又像过去了一个世纪般漫长。十三用《终结者》般的姿势半蹲坠落到了坚实的大地之上,全身**,肌肉分明。双手中握着多档释灵机,腰后挂着剑龛鬼,这就是他全部的装束了。

    十三来到此地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那该死的脑袋给抬起来!清欢没有跟十三说的是,神明为了增加对灵魂的控制力,将这轮回空间的重力设定成了人间的5倍,哪怕只是呆在这里,对于灵魂来说就像背负着几百斤的枷锁一般。不管你在人间是何等牛叉的角色,在地府里,都是先从爬行学起的。

    但一些特殊的灵魂却可以除外,按照地府的规矩,灵魂的强度分为青铜,白银,黄金,星辰四种类型。一般人类和畜生的灵魂只能算是青铜,如果不出意外,他们最好的状态可以在十年后适应轮回道的重力,站起身来。

    白银:修行者之魂,人类中出类拔萃者之魂,但也需要最少1月时间才能行动自如。

    黄金:异类之魂,这种等级的灵魂少之又少,是那种天生就能畅游三界的灵魂,具有极强的适应力与天赋,清欢就属于这种,所以她从来不知道还有重力差异这种东西。

    星辰:这是神魔才具备的魂格,是卑微的人类与畜生追求一生求而不得的超级魂格,不光能在这轮回空间中行动自如,更能掌控空间。

    当然,灵魂的等级是可以改变,通过长时间在轮回空间中的生存,青铜的可进化为白银,白银也能成为黄金,黄金可能变成神的星辰。例如冥事局史上最富盛名的抓鬼师钟馗,就在地府中进化成为了神格,拥有一份差事。

    当然想进化是极其困难的,这其中包含了太多不确定因素,天命也好,机缘也罢,反正是可遇不可求的。

    初到轮回空间十三尚且属于白银级别的魂魄,陷入了一种很可能三天的时间都只能蹲在这里无动于衷的境地。

    发现这种窘境的十三慌张到近乎疯狂,“他吗的给我动起来!!!”十三咆哮的和自己较劲,声音鱼贯云霄。

    只见十三**身体上的肌肉抽搐得咯咯作响,布满了汗珠,却无法摧毁那身上的重力枷锁。

    “要么让我现在就死这!要么给我动起来!”十三咬牙切齿,全身筋脉鼓起,逆筋决一重发动,他终于可以抬起脑袋了。

    “不够!还不够!”十三怒吼的再次发力,黑色筋脉化为了赤红的色彩,逆筋决二重发动,他终于颤抖的站了起来。

    呆在现世的清欢被地面上红筋鼓动的十三弄得手忙搅乱,那输液的2只葡萄糖袋几乎是被十三的血管给吸干了,清欢连忙换上了4只袋子一同注射。

    “混蛋,通知后勤部,给我送葡糖来啊,这些完全不够!”清欢接通了后勤部的电话。

    这是极限吗?十三掌握逆筋决二重的时间也只是2个多月前,按照道一尺的预估,练到三重,十三需要最少到30岁才有可能办到。

    可是,就在道一尺推着一车的葡糖输液袋来到锦绣阁内部时,他被地面上的十三给惊呆了。只见安静如同睡着他,全身鼓动起的筋脉……化为了茶金之色。

    “逆筋决……三重?怎么可能?!”道一尺都有些不知该说什么了,在道家密宗的历史上从不缺少天才,但却从未有人能在短短数月的时间内,就从二重境界进入三重,这已经无法用天赋来解释了。

    “别看着了!快来帮忙!”清欢忙得手忙脚乱的跟十三更换着注射吊袋,现在已经换成10袋注射液一起吊点滴了,可那十袋的水位线下降速度并不见慢上多少。

    逆筋决三重,化腐朽为神奇之境界,可让肉身的力量,速度,强度都上升到一种超人的程度,但在这灵魂荒漠上,却仅仅够让他如常人一般的行走而已。

    “舒服多了。”十三看了看自己土豪金版的躯体,开始打量起了这周围的环境。

    所谓的灵魂荒漠,真得就是一片荒芜到不见边际的红土荒地,这里的天上没有太阳却永恒亮如白昼,而燥热的环境已经接近45度的高温,感觉就是灵魂造的皮肤都要被烤焦了一般。

    周遭的大地上别说动物了,就连一根草都找不到,到处淋漓的是奇形怪状的岩石立柱和小山峰。不知道是哪位没有创意的设计师设计了这片大地,简直没有让人在这里待下哪怕一秒的心情。

    十三却是行走在了滚烫的红土地上,开始去寻找清欢口中所说的铁轨。但最先找到的却是一块岩石下斜靠着的一具白骨骷髅。这身着探险者装束的骷髅,述说着呆在这里的下场,十三并没有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挖个坑把这老前辈给埋了,然后获得什么武林秘笈的打算。

    他盯着看的是这骷髅的一条短裤和皮靴,人就是这样,哪怕已经变成鬼的状态了,还是放不下没用的羞涩,十三这粗鲁的盗墓贼伸手去脱这骷髅的裤子了。

    “兄台,初次见面你就这么猴急,真的好吗?”骷髅突然开口说话道。

    “靠!”十三被吓得一缩,虽然鬼见过不少了,还真没遇见过骷髅说话的。据说欧洲那边有骷髅兵这种恶灵,但是十三还是第一次得见。不过很快,十三就定下神来,继续脱这公骷髅的短裤了。

    “兄台,我还未试过男人,你可以轻一点?”骷髅羞射道。

    “轻你妹,基佬骷髅,死就死了给我做点贡献可好!”十三强取豪夺的拔下了骷髅的短裤和靴子。

    “你怎么可以这样,小生不过打盹睡了几十年而已,一醒来就被兄台这般调戏,你让小生以后还怎么见人?”骷髅并腿缩在一旁,娇滴滴地哭着,可那空洞洞的眼眶里根本就没有眼泪流出来。

    “话说,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十三一边穿着裤子,一边问道,就像每一个高富帅睡过萌妹子后一样的态度。

    “兄台难道没有眼睛吗?小生不就是一副骨头吗?”骨头扭头道。

    “不说?”十三抽出了镀金重锏,正好练手的一顿狂抽,打得这骨头不断尖叫着,“好爽!对!就是这里!快点!不要因为我是骨头就怜惜我!”

    整整打了小半个钟头,十三是累得将重锏丢到了地上,哪怕全身有逆筋决三重加持,十三居然硬是没打出个所以然来,连钢筋都能挥断的重锏,连这骷髅骨头上一点骨裂的痕迹都无法造成。反倒是十三被反震的虎口像要裂开般的痛。

    “好爽啊兄台,小生已经几十年没有被人如此痛快的打过了,感觉就像又活过来的一样。”骷髅兴奋的站起身来。

    “好吧,我知道你是什么了……你肯定就是传说中的‘贱骨头’。”十三双手支撑着膝盖的喘息道。

    “兄台好眼力,小生早已不记得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小生曾经在十八层地狱,十殿阎王的手下历经千锤百炼,活了大约1000多年吧?但依旧无法赎清罪孽去投胎转世。

    最终小生无法忍受从地府逃到了这灵魂荒漠中来,可是直到记忆随风而去,留下在这骨头里的,只有当初被鞭挞的滋味。

    小生渴望再次获得抽打,但却始终找不到回去的路,兄台你可以帮我吗?”贱骨头渴望的看着十三,虽然他没有眼睛去表现渴望。

    “你让我送你回地府吗?”

    “不,请你继续像刚才那样的鞭挞我。”贱骨头满脸娇羞,虽然他没有脸去表现娇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