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章黄金五千两打发叫花呢?

tx程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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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三三章黄金五千两打发叫花呢

    赵季卿忐忐忑忑的进入唐军大营,在得知陈应正在吃饭的时候。赵季卿就暗中打量着唐军军营,不看不知道,一看顿时就吓了一大跳。

    唐军军营中的将士,大都从十八九岁到三十五岁以下,居然全无例外,都是身高八尺的壮年,而且人人身材结实彪悍。而且全军将士居然是身披精钢铠甲。赵季卿可以发誓他不用,光听甲叶片子碰撞的声音,就听得出来。

    钢与铁发起的声音绝对不一样。

    这一个惊人的发现,赵季卿着实的吓了一跳。

    在这个时候,普通炼钢的技术不是坩埚钢就是百炼钢,再或者炒钢,事实上这三种炼钢方式,都有一个特点,产量极低,效率低下,代价高昂。就像王仁则麾下的重装战斧营,他们装备只三件,两件精钢铠甲,一把斧头。

    斧头并不值钱,最多也就两三把横刀的价格,三四贯钱顶天了。可是重装战斧营的装备却高达将近二百贯。事实上重装战斧营将士的装备只有五十余斤,不到六十斤。

    然而,陈应打造的高锰钢,成本虽然比高炭钢略高,不过造价仅相当于市价高炭三分之一略多一些,然而采取高锰钢铸造件组合而成的高锰钢明光铠甲,总成本,仅仅相当于精钢铠甲的十分之一。只需要二十余贯,加上陌刀,也堪堪三十贯。装备一万名陌刀军,仅仅相当于王仁则装备两千名重装战斧营的代价。

    不过,战斧营哪怕不用钩镰枪对付,而是与陌刀军正面对撞,硬碰硬,陌刀军也可以把战斧虐成渣渣。

    事实上,陈应把装备的价格,只相当于高价的一半,哪怕不是大唐全军,只是东宫六率的三万余人马,陈应一年也可以在装备上赚到十几二十万贯。

    这些事情,赵季卿自然是看不出来的,但是他看到的情况恰恰是,唐军将士(陌刀军)居然是人人身高八尺以上,体重普通在一百五十斤开外,这只能说明一种情况,唐军拥有非常丰富的兵源,可以优中选优,挑选出来那种年轻不大不小,正值青壮年,虎背熊腰的壮汉。

    全军装备精钢铠甲,这说明唐军非常有钱,他们的钱已经多得可以给将士,放开吃肉,全军着甲,这是什么概念呢?

    整个郑国,只有一支军队全军人人着甲,这就是王世充的羽林军,人数在两万左右。(历史上王世充守皇宫宫城,李世民打了十天没有打下来),然而这支军队,大部分装备的都是皮甲,防轻箭还尚可,至于破甲箭或刀劈或枪刺,那几乎不具备防御力。

    然而,唐军这一支军队,居然人人皆着铁甲,这个震撼对于赵季卿来说,实在太大了。

    难道大唐已经强大如斯?

    想到这里,赵季卿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他带着五千两黄金奉王玄琼之命,前来与陈应议和,企图买一个生路,可是唐军现在已经如此富有,五千两黄金,他们还看在眼里吗?

    赵季卿此时一点底气都没有了。

    陌刀军能够起到如此作用,这让陈应着实没想到。

    在赵季卿忐忑不安、焦虑的等待中,陈应吃完了饭。

    然后就按排接见赵季卿,陈应并没有重视这场会面,甚至连一个正式的场地都没有准备,而是直接在这辆被陈应充当房车的四轮马车中,接见了赵季卿。

    看到赵季卿到来,陈应脸上刻意地挂着不耐烦的神色道:“你要求见本大将军,有何企图?”

    听到这话,赵季卿非常惊讶。陈应很年轻的事情,他早已听说了。他还以为,站在马车里的阿史那思摩才是陈应,毕竟,阿史那思摩明显一看,身上就带一股摄人心魄的气势,不动如山,一股强烈的威压扑面而来。

    他想过陈应年轻,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陈应会如此年轻。看着陈应那张俊秀的脸,赵季卿怎么也没有办法把陈应与他传闻中的形象联系起来。

    在传闻中,陈应是一个身高过丈,腰阔十围,胳膊上可以跑马,杀人不眨眼,喜欢斩人头,垒京观立威,还有非常夸张的说陈应是一个杀人魔王,喜欢生食人心,每一顿都喜欢吃下一颗人心,喝一斗鲜血。

    然而,这一切一切的传闻,在陈应身上根本就找不到任何的影子。相反,陈应不像是一个将军,更像是一个书生,高高瘦瘦的身材,似乎弱不经风。皮肤白皙细腻,甚至比女人更加妖艳。更为难得的是,陈应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

    在赵季卿看来,陈应挺多有二十岁,甚至不如自己的长子大。可是自己的长子赵定国已经二十五岁了,如今还是一个九品的胄曹参军(就是一个管理铠甲的仓库的小官),然而陈应年方弱冠,就已经是大唐的东宫太子宾客、工部侍郎、冠军大将军、检校陕东行台尚书仆射了。

    陈应身上人任何一个官职,都是已堪比人臣中的极限了。看到陈应,再联想到自己的儿子,赵季卿不得不暗叹:“人比人气死人!”

    赵季卿赶紧将自己的脑袋中的杂乱思绪抛出脑外,微微一笑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家大王也有这份仁心。贵部与我大郑国虽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但那也是误会所致,我家大王也宽宏大量,有意不计前嫌,与贵部言归于好。”

    阿史那思摩听到这话,不由得翻了一个白眼,用陈应话说,能把投降乞命说得如此清新脱俗,说就服你。

    陈应脸上不喜不怒,没有说话,脸上始终面无表情的样子。

    陈应的反应,出乎了赵季卿的预料。在他想来,陈应如此年轻,肯定身上也有年轻人的一贯毛病,争强好胜。只要陈应反驳他的话,他就可以在陈应的言语中找到语句中的漏洞,利用自己擅长辩论的优势,将陈应辩得哑口无言。

    可是陈应根本就不吃赵季卿的这一套,这让他有一种一拳打在空气中,有种想要吞血的冲动。

    事实上,赵季卿并不知道,陈应是一个完美的实用主义。如果事情没有意义,他根本不屑去做,陈应现在拥有着压倒性的优势,根本就没有必要与王玄琼虚伪与蛇,因为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

    陈应相信后世的一句话:“真理永远出现在大炮的射程之内,一旦大炮开口,所有的异响就会嘎然而止。”陈应非常喜欢这句话,如果不是敌强我弱,如果不是万不得已,陈应不愿意冒险,也不愿意用计,他更喜欢那种酣畅淋漓的辗压。

    陈应喜欢的战争方式是这样的。钩镰枪骑兵辗压对方的骑兵,陌刀军辗压对方的步兵,至于横刀、射声军等诸兵种,只是用来在战争胜负明了的时候,上去捡人头。

    陈应不答话,赵季卿无可奈何。他顿了顿又道:“我家大王虽不明贵部详情,但料来贵部能出奇制胜,杀我大将,败我大军,军谋兵略甚是令人佩服,不过那数千兵马对我们来说也不算什么。军国大事,终究还是要以实力说话,我大郑国东临沧海、西接崤山,南跨荆湘淮水,北囊黄河,马背控弦之士十万,带甲之士有三十余万,若真有什么企图,挥师而进、万蹄踏平就是,也不需要用什么计谋。然而,我家大王不忍看到我们唐郑两国将士妻离子散,处处闻哭声,到处树新坟,所以我们两家应该坐下好好谈谈,化干戈为玉帛。”

    赵季卿的这番话软硬兼施,而且对方那句“马背控弦之士十万,带甲之士有三十余万”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阿史那思摩怒冲冲地就要反驳,但被陈应以眼神压着,终究不敢说话。

    王世充有什么样的实力,在天下间根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如果是在大业九年之前,没有杨玄感之乱的时候,王世充占据中原十二郡一百零七县,那个时候,这一百零七县足足拥有一千三百多万人口,王世充自然而然有实力,组建十万骑兵,三十万带甲之士。

    然而时过境迁,现在的王世充虽然有这么大的地盘,中原也是膏腴之地,一点也不比关中差,可是这多年战乱,中原人口大增,现在中原已经不足原来十分之一的人口了。

    四十万士兵,需要王世充把中原男女老少全部组织起来,或许可以凑足四十万人马的数量,至于十万骑兵,恐怕王世充要把中原的马、骡子、驴,甚至牛都算上,还可以凑足十万之数。

    陈应微微一笑。

    他想听听赵季卿还有什么说辞,正所谓弱国无外交,言辞再如何犀利,也改变不了强弱的实力对比。

    赵季卿看着陈应脸上挂着笑,脸色越来越冷,心中一沉,知道陈应的耐心即将耗尽,不由得拿出了他的底牌:“当然,我家大王也是明事理的人,知道将军远来辛苦,将军也不得白来一趟,我家大王,愿意拿两千两黄金送给将军,以充军资!”

    陈应冷冷笑道:“黄金两千两?打发叫花呢?”

    赵季卿怯怯的道:“不是,那就五千两!”

    “王玄琼的命还真够便宜的”!陈应脸色一沉,冷声说道:“回去告诉王玄琼,要想活命马马虎虎拿出五万两黄金,否则,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