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荒域中的明珠

相思洗红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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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野的攻击,毫无征兆,迅速又凌厉。

    一时间,夜晚的卧室中,被淡金色的剑气照耀的光彩迷离,破风声刺耳。

    男人骤遇突袭,眼看着剑气袭身,却是没有丝毫的胆怯,甚至连呼吸声都平缓的可怕,只有他身上的黑色斗篷,无风自动,轰的一下,膨胀了起来。

    咻!咻!咻!

    剑气射至,夏野留了一个心眼,并不是让剑气齐射,而是分为三波,从七个不同的角度,激射而过。

    嗡!嗡!嗡!

    剑气稍稍刺穿了斗篷,可也就是这样了,不能再进一步,无法伤到男人。

    “哦?居然可以刺穿我的衣服?”

    男人讶然,由衷的评价:“太阿不愧是百大名剑之一,犀利无匹!”

    啪!

    夏野早已趁机握住了神意,可是迟疑了一番,并没有继续攻击。

    以夏野现在的实力,如此近距离的偷袭,都无法破除对方的防御,说明对方是英雄境。

    对方并没有太强的敌意,如果自己咄咄逼人,搞不好会提前开战。

    先祖之子的势力,夏野并不清楚,所以在即将面对夏氏部落的状况下,他不想节外生枝。

    “很理智的判断,你现在的头号大敌,是夏氏。”

    男人称赞:“另外你的冥想法也不错,可以将太阿的威力完全发挥出来。”

    夏野的瞳孔猛地一缩。

    “别紧张,夏氏年轻一辈的两大天才,夏桀被你杀了,夏士莲成了奴仆,只要脑子不犯傻,也知道你想干什么了!”

    男人调侃,心底却是忍不住佩服,只是半年的时间,就达到这种成就,这个出身自贫民窟的少年真的好厉害。

    “走好不送,难道你还想留下来吃夜宵?”

    夏野送客。

    男人侧耳,倾听了一下外面的动静,忍不住笑出声:“是该走了,你的那些女战士来得好快,再不走,说不定真走不了了。”

    “哼!”

    夏野不予理会。

    砰!

    一团黑雾突然从男人的身上爆开,瞬间弥漫了半个卧室。

    “最后,恭喜你,晋升英雄境。”

    幽幽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大酋长!”

    女战士们来了,还有几个立即追了下去。

    “不用追了。”

    夏野看着逐渐消散的黑雾:“今天晚上的事情,谁也不准提。”

    被神秘人惦记上,让夏野犹如骨鲠在喉,很不舒服,自己杀掉夏桀,还有晋升英雄境,都只有少数人知道,那个男人却能一语点破,不用问,朝歌肯定有他们的间谍,只可惜想抓出来,并不容易。

    毕竟朝歌的人员组成,太混杂了。

    夏野在哀叹,殊不知那个离开的男人,站在一棵乔木上,看着灯火朦胧的朝歌,也在惊叹。

    一段时间不见,夏野竟然是英雄境了,这个晋阶的速度,简直吓人。

    “为了大业,这种天才,先祖之子必须得到。”

    黑人嘀咕着,攥紧了拳头:“得不到,就要毁掉。”

    接下来的日子,一成不变,夏野在努力巩固自身的境界,整日和成年的英雄境高手对战。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以及朝歌商品的名气扩大,来部落的商队也越来越多,有时候为了多抢购几块肥皂,几桶大豆油,商队的护卫都能打个头破血流。

    只要不死人,朝歌卫兵是不会制止的,因为救治伤员,也可以赚一笔钱。

    “真不公平!”

    一个大胡子有一口没一口的啃着手中的饼子,因为部落中不准点火,所以大家只能吃冷食。

    这倒不是朝歌不提供,是商队的老板太吝啬了,舍不得花那几个钱。

    “那些卫氏的人真享受呀!”

    一个小个子吸溜了一下鼻涕,看着卫氏的保镖们从温泉馆出来,一个个面色红润,羡慕的都要爆炸了。

    “听说里面有野人美女按摩,那小手往身上一按,骨头都要酥了。”

    这支商队来自周氏,是一个中部落,但是能在冬季来到朝歌,自然是不差钱的。

    “野人还有美女?”

    有个长了三角眼的保镖不信,因为他是第一次来。

    “嘁,野人就没有美女了?那些野人为了换到朝歌的货物,都把部落中最好的东西拿出来了,美女算什么?”

    大胡子嗤之以鼻:“夏野大酋长睡得可是永恒岛的异族女,自然看不上那些野人,所以都丢到了温泉馆中。”

    “听说朝歌美食不错,要不咱们去尝一尝?”

    三角眼吞了口口水。

    “你以为我们不想呀!”

    听到这话,搭话的保镖就更多了,忍不住翻白眼。

    “吃不起!”

    “对呀,太贵了。”

    “但是真的超美味。”

    保镖们七嘴八舌的一轮,之前有个喜欢美食的保镖,愣是把跑一趟商途赚到的刀币全都花到蕾姆朝歌的食堂中。

    “别去吃,一吃就会停不下来。”

    一个中年保镖劝告。

    “你吃过?”

    三角眼好奇。

    “咳咳!”

    中年保镖矜持的咳嗽了一声,然后便开始讲述:“那个红烧狮子头,我跟你们说,真香!”

    就在一帮人望梅止渴的时候,有一个野人过来了。

    野人连下等人都算不上,所以三角眼正眼都没搭理,还准备让中年保镖再说点,结果就看到大家齐刷刷的站直了身体,还在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诶?”

    三角眼懵逼。

    “发什么呆呢?笑,赶紧给我笑!”

    中年保镖一脚就踹在了三角眼的大腿上。

    “让我给一个野人陪笑?”

    三角眼拉不下这个面子。

    “不用多礼,大酋长看你们辛苦,所以额外赠送你们一顿午餐,毕竟来了朝歌,我们也要敬地主之谊。”

    星期五告知。

    三角眼以前见到的野人,穿着脏呼呼的兽皮,身上满是泥垢,至于说部落语,就是简单的吱吱哇哇,可是眼前这位,谈吐优雅的可怕。

    “谢大酋长赏赐。”

    一众保镖激动的,赶紧道谢。

    “我去通知其他人!”

    星期五摆了摆手,离开了。

    “那个家伙是谁?”

    三角眼好奇。

    “当然是夏野大酋长麾下的第一狗腿了,你别看他是个野人,他的身价估计能把咱们这些保镖都买下来!”

    大胡子羡慕。

    “什么?”

    三角眼愕然,脸上明显露出了不信。

    “人家是最早跟着夏野的仆从,看看那身皮甲和佩剑,都是极品!”

    中年保镖羡慕,自己混了半辈子,还没一个野人混的好,所以说跟对人,很重要。

    “别扯那么多了,赶紧去吃饭吧!”

    大胡子催促:“去晚了可就没了。”

    “货物怎么办?”

    三角眼一行在奉命看守仓库。

    一群人对视,跟着就笑了起来。

    “你脑子有病呀,这里是朝歌,你看看那些高大的城墙,谁能从这里把货物抢走?”

    大胡子加快了脚步。

    朝歌的食堂是砖石和木料的混合建筑,是按照夏野大学时代的食堂建造的,要是放到大灾难前期,真是一点特色都没有,一踏进来,就能让人食欲减半,可是在部落时代,土著们哪里见过这种布局和装修的用餐大厅,单是这么宽广的面积,还有那排列整齐的座椅和打饭的窗口,就让人目瞪口呆。

    嗅着空气中飘散的香味,三眼角一行的口水流了出来。

    “怎……怎么办?”

    大家有点闷逼,担心出错了丢人,于是都没敢往前走。

    “干什么呢?别在门口堵着呀!”

    后边有人发起了牢骚。

    “对不起!”

    三眼角的同伴们赶紧让开。

    一群人走了进来,他们穿着相同式样的麻布工作服,沾满了灰尘,不过手和脸明显洗过了。

    一群人说说笑笑,拿了餐具,排好队打饭。

    “诶?那些小木牌是什么?”

    三角眼不解,他看到那些人把一张麻将牌大的小木牌展示给服务员看,并不用出钱。

    “那是朝歌奴隶的身份牌!”

    大胡子解释了一句。

    “啥?”

    不止三角眼,第一次来朝歌的保镖都傻眼了。

    “身份牌。”

    大胡子重复。

    “不是,我是问前一句,你说他们是什么?”

    三角眼掏了掏耳朵:“奴隶?”

    “对呀,凡是穿那张麻布工作服的都是奴隶。”

    大胡子科普。

    “先祖在上!”

    众人惊叫了起来。

    “他们每天都吃这个?”

    “就这一顿吧?”

    “一周一顿吧,要是天天这么吃,那夏野大酋长不得赔死呀?”

    保镖们一惊一乍,觉得大胡子在吹牛啵依,要是奴隶,怎么连看管的人都没有?难道不怕跑掉?

    “我骗你们干什么?”

    大胡子无语。

    三角眼踮起脚尖,伸长了脖子,朝着那些窗口望了一眼,忍不住嘀咕:“说的我都想来这里当奴隶了。”

    众人排好队,开始打饭,等三角眼看到聆郎满目,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饭菜后,他突然觉得,奴隶们逃跑,才是傻啵依的行径呢。

    因为不懂,所以大家束手束脚,有一个年轻的保镖甚至手忙脚乱,因为太烫,把餐盘给打翻了。

    咣当!

    整个饭厅的视线都盯了过来。

    “对不起!对不起!”

    年轻保镖一张脸都羞红了,赶紧道歉,蹲下来收拾烂摊子,看着一口没吃的饭菜浪费了,他觉得好心疼。

    “请闪一下!”

    有个穿灰色麻布服的中年女人走来了,手里拿着墩布,提着水桶。

    “啊?”

    年轻保镖更紧张了:“我立刻就弄好,不要赶我走。”

    说到最后,年轻保镖的声音已经很小了,他不想没吃到这辈子都没见过的饭菜,就被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