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得失

厌笔川0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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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唐松的事情还没有查清楚眉目,渣土车司机的死又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还真是多事之秋。

    李剑,从来都不是个信口开河的人。相反,痕检出身的他在面对刑事案件的时候会异常谨慎,我想如果不是找到了切实依据,他是不会说出“他杀”这个结论的,可这些根据究竟是什么呢?

    李剑说:第一,渣土车属于侧翻,由于U形弯道的原因,行进间侧翻不仅会让渣土车冲向弯道的外围,更会继续向前保持着滑行。路边被撞到的路灯、损坏面积极大的路牙子、以及严重变形的驾驶室就是最好的证明

    。

    这既是证明,也是证据,在说明渣土车侧翻的同时,司机还能较为有效的对车进行控制,否则主驾驶这边的车体不会保存这么完好。

    第二,既然当时车子还能受到控制,就说明司机意识相对是清醒的,进而可以推断出,他是具备自我防护与保护能力的。

    第三,长长的刹车痕说明司机当时进行了急刹车,载重量大的车急刹之下的会让所载之物在强大的惯性下前冲,包裹着钢筋的水泥块也的确能够将后挡风玻璃撞碎,甚至是刺入到驾驶室中。

    可这是有着先后顺序的,刹车在前,侧翻在后,假如当时有麻花钢刺入了司机的后脑中,以这么严重的贯穿伤来说,司机当时就会丧命。既然如此,他又是怎么在侧翻后控制的渣土车?

    第四,渣土车是翻向弯道外侧的,那么按照常理来说,司机的侧倒方向应该是头部朝向副驾驶的位置,而不是相反的主驾驶车门这里。

    由此,可以推断出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司机及时做出了规避的反应和动作,第二则是人为造成的结果。有着侧翻后司机还能对车进行有效控制的事实为前提,那么第一种的可能性会更大。第五,司机在急刹车时没有被麻花钢洞穿头颅,且在侧翻的时候做出了规避动作,那么当时他保持的姿势只可能有两种。一种是趴着,另外一种是侧躺着。可不管是哪种姿势,都不可能造麻花钢刺入后脑

    的情况。

    要知道紧急刹车之下的侧翻,外甩的力量是十分大的,这意味着车上的渣土会被甩向弯道外侧的绿化带,而不是靠向内侧并与车斗形成一百度左右内夹角的车头,这根本不符合物理规律。第六,就算当时车头与车头处于同一水平线,那么侧翻强大的外甩力,也会大大削弱杂物前冲的力度,如此一来,麻花钢根本没有办法将人的司机的头颅洞穿,要知道人的头骨是十分坚硬的。退一步讲,

    就算因为钢筋水泥的自重刺穿了司机的头颅,那么角度也一定是倾斜的,而不是直直的。

    综上所述,司机的死亡并不是因为车祸,而是人为的。“疯子,你看这里。”李剑将手指向了方向盘和仪表台的位置,上面有着清晰的带血的手印,“手印儿凌乱不堪,而且都位于人手所能把持的地方,这说明车祸发生之后司机并没有死亡,而是受伤流了血,他

    曾挣扎着尝试过自救。”

    “可就在这个时候,凶手出现了,他拿着一根麻花钢,毫不留情的将其狠狠刺入了司机的后脑?”

    “没错。”李剑点点头,“你再看这麻花钢上面有什么?”

    李剑所说的,是附着在麻花钢上面的一些黑色碎屑以及带状物,都很小,可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还是清晰可见的。

    “这是皮质品的残余物?”

    “对。你猜这是什么上面的?”

    “皮手套?”我推测着。

    “完全正确。”听完我的话,李剑眼中的光芒更亮了,“疯子,你知道凶手为什么要戴皮手套吗?”

    “还能因为啥,天冷呗。”我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

    “不,我不这样认为。”李剑摇了摇头。

    “难道,还有别的寓意?”

    “寓意没有,但一定是凶手的特意选择。”

    “为什么?”

    李剑的理由:

    首先,与大多数毛线或者毛棉手套有着清晰的缝隙不同,皮手套是不存在任何孔洞的,这能更好的避免留下可追踪痕迹。

    其次,麻花钢上面有着明显的毛刺,如果使用毛线或者毛棉手套,难免会刺伤、割伤手,那样的话就会留下皮肤组织和鲜血。

    再者,相对于毛线和毛棉手套来说,皮手套更加的结实,不容易被变形的车体或者带有锋利棱角的石块割破。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不容易被渣土车司机扯落下来从而留下显性的线索。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皮手套吸附更紧、抓力也更强,更容易让犯罪嫌疑人握紧麻花钢。

    “嘶……”

    听完李剑的话,我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一方面是钦佩李剑的痕检能力,另一方面则是咂舌犯罪嫌疑人的缜密。

    一副手套上面都能大做文章,还有什么事情是他(她)所考虑不到的?

    “好了,我们先把尸体抬下来。”李剑示意我帮忙。

    “剑哥,等一下?”刚翻动尸体,我便愣了一下。

    “怎么了?”

    “你闻闻,什么味道?”

    “他喝酒了?”

    “没错,而且喝的很多。”之前,由于尸体角度以及天寒的问题,我们并没有闻到酒精味儿。

    “他居然喝酒了?”李剑狠狠的在车上砸了一拳。

    我知道“酒精”的出现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会对案件的定性出现干扰,甚至会推翻李剑之前所说的他杀结论。

    “疯子,这事儿你怎么看?”沉默少许,李剑的脸色好看了一些。“这起案子,越来越棘手了。”酒精的突然出现,让好不容易逐渐清晰的案情再度被迷雾所笼罩,“这么浓烈的酒精味儿,说明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一定很高,百分百满足醉驾条件。问题是他喝酒了为什么还要

    开车?虽说渣土车司机留下了太多负面的社会形象,可我不相信他会混蛋到这种程度。”

    “你相不相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就是事实。”李剑说完,又若有所思,“疯子,酒精的出现的确让这起连环案更加扑朔迷离起来,可正所谓有失有得,这不也说明凶手开始逐渐露出马脚了吗?”

    “剑哥,你是说他开始借助外力了?”我领悟了李剑的话,“或者说,他已经开始冒险了?”“没错。”李剑点头,“之前,我们始终找不到显性线索,完全是因为已经发生的案件当中没有明显外人、外力介入的痕迹,从始至终都只有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可现在不同,死亡的这名司机让案情复杂化

    的同时,也给指明了另外的侦查方向,就比如你说的,他为什么要在醉酒后开车?”“虽说都是酒后驾车,可酒驾跟醉驾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一旦被查到,那后果可是十分严重的。之前那位交警同志跟我说过,渣土车司机有着诸多不良习惯和不道德行为,但归根结底他们都是为了赚钱,为

    了生计。我相信经常开车的人不会不知道醉驾意味着什么,所以他完全没有理由在大量饮酒后冒险出车。因为一旦被查处,所受到的损失绝不是一车渣土钱所能填平的。”

    “嗯。”李剑先是赞同了我的话,随后露出了振奋之色,“如此,我们就能大致推断出他冒险的原因。”

    一,渣土车司机很有可能是跟凶手一起喝的酒,毕竟想要劝说一名老司机在醉酒后出车,绝非一两句就能煽动的,势必要有撺掇、怂恿、甚至是威逼利诱的时间,这极有可能就是在饭桌上。

    二,除却上面这点之外,还有一种可能会让司机铤而走险,那就是他做不出拒绝,抹不开面子,这还是能够得出司机与犯罪嫌疑人相识的结论。

    三,还有一种可能,司机与犯罪嫌疑人是不认识的,之所以出车是因为抵抗不了重金的诱惑,可若是这样的话就有矛盾了。

    首先,经常跑车的人警惕性都比较高的,他很清楚一车渣土的价值,所以当有人以数倍重金索求的话,势必会加以提防。这种堤防往往体现在将出车的事情告知朋友或者家人,以防遭遇不测。

    其次,犯罪嫌疑人如此的谨慎,他怎么可能贸贸然去找一名陌生人呢?

    最后,风险太大,对于司机来说,醉驾相当于在刀尖上跳舞,仅仅是金钱显然不足以做出支撑,势必还有其他更为关键的因素。三,无论是方向盘还是仪表台处的血手印,都说明车祸发生后司机曾经有过自救,唯独没有挣扎或是与人扭打的痕迹。由此还是可以认定,司机在死亡的前一刻都没有任何防范,依旧满足熟人作案的条件

    。

    “疯子,我们先把尸体抬出来,等高洋回来之后,让他立刻带人核实司机的身份,随后展开全面的排查。”分析完之后,李剑示意我搭把手。

    “好。”点头的同时,李剑的话也让我猛然一惊,才想起来由于忙着勘查现场,我们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行车本呢?

    驾驶证呢?

    交警有没有根据车牌锁定车主?

    或者说,司机本人就是车主?

    这么重要的情况,交警到场之后没有了解和取证吗?

    “两位,你们打算怎么处理尸体?”就在我打算喊的时候,那名交警负责人走了过来。

    “尸体我们要带回局里做尸检。”既然司机有着明显的他杀征象,那么我们就必须慎重对待。

    “可是……”“没有什么可是。”那交警刚开口,便被李剑给打断了,“据我所知,交通事故出人命的话,你们是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尸检的。而且这并非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一部分。我

    知道你在顾虑什么,但你完全不必担心,雷局会向交管局边儿做出安排的。”

    “成,有李队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没有了后顾之忧,那交警说话也轻松了起来,“其实我这担心也是多余的交管局本身就受市局的领导,连局长都是市局副局长兼任的,一切就按你们说的办。”

    交警这话,让李剑很是受用,于是便毫不客气的做出了安排:“现场勘查不要受我们的影响,不管是处于车祸的角度还是命案的角度,你们都要出具一份详细的勘查报告,越详实越好。”

    “明白,我马上过去盯着。”

    “等一下。”叫住那名交警之后,我将心中的疑问一股脑倒了出来。连珠炮似的问题,让交警有些应接不暇,不过他还是向我们提供了所知的一切情况。据他说,他们赶到现场之后,除了打开车门之外,便是确定司机以及车辆信息,可是没有任何的收获。行车本没有、驾

    驶本没有,核查车牌后发现这是一辆套牌车,没有任何具备追查价值的线索。

    这样的结果是我和李剑没有预想到的,所以都有些失落,可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也就瞬间释然了。能将连环案设计的如此“完美”,要是犯下这么低级的错误,那才会成为说不过去的。

    看到那交警走了之后,我和李剑将尸体从驾驶室中抬了出来,弄到一侧做出简单的安置之后,听到远处传来了引擎的轰鸣声。

    高阳的办事效率很高,当他从吊车上面下来的时候,已经有人开始寻找在渣土车上安装钢缆的位置了。

    安装、起吊,一气呵成,基本没有任何耽误。当渣土车被挪开之后,我们也看到了惨烈、血腥的现场。

    那景象,无法形容……

    “疯子,这他妈孙子可真够狠的,彻底成肉泥了。”纵然李剑见惯了各种血腥的案发现场,可当目光落在那红白混杂的泥状物上面时,还是忍不住咒骂了一声,那略显狰狞的脸上更是透出了几分狠厉。

    “剑哥,现在不是骂人的时候,抓紧时间吧。”我先后指了指两个地方,“地上,车帮上,你选一处吧?”

    叮铃铃……

    就在李剑左右为难的时候,他的电话突然响了,这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让他松了口气:“疯子,你可别埋汰我,要怪就怪楚致远,偏偏卡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打来电话。”说完,李剑便走向了一边。“那就能者多劳吧……”苦笑一声,我从车上取下必需品,戴上手套朝着那一片血腥的“泥泞”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