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买枪

暗尘弥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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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人你的饭菜好了,请慢用。”一个身材魁梧,胸前系着一件不怎么干净的白色围裙的汉子将一只不锈钢餐盘端到了齐麟的面前。

    他既是厨师,又是服务员,同时还是这家小餐馆的老板。

    这家位于临街二楼的苍蝇馆子只有二三十个平方的面积,三张桌子,一个吧台,现在是下午两点,饭店已经过去了,除了齐麟他这唯一一个食客之外,就只有餐馆老板一个人。

    不锈钢餐盘里的食物算不上精致,无论是土豆块还是油煎午餐肉,都冒着一股呛人的油烟味,几片一看就是从罐头里取出来的焉黄菜叶则是盘子唯一的配菜——这顿价值八个资源点的饭,味道虽然算不上可口,但是却胜在份量充足。

    中间区居民的消费水准还是比贫民区要高出一大截的,在贫民区一点资源点一大袋的浆糊状合成食物就可以吃三四天,但是在中间区,普通人平均一顿饭的伙食标准就达到了五点左右。

    齐麟用勺子拨弄了一下盘子的炒饭,然后叫住了那个刚刚转身朝着吧台走过去的餐馆老板。

    餐馆老板回过头,将一双大手在腰间的围裙上擦了擦,脸上的神色有些疑惑:“怎么了?客人你还要点些别的东西吗?”

    齐麟没有开口,反而是先从口袋里摸出了半包旧时代遗留下来的“红塔山”,塞到了餐馆老板围裙上的口袋里。

    “老板,有点事情跟你打听一下。”

    “没问题,没问题,客人你尽管问。”餐馆老板,先是一愣,随后下意识地将手伸进了口袋里,摸了摸那半包“红塔山”,脸上便立马绽放出了十分热情的笑容。

    旧时代的卷烟品质,哪怕是那种便宜的低档货,比起避难所里供应的那些劣质品也要好不少,但是这种东西,都是抽一根就少一根,像这包旧时代商店里只卖七块钱的红塔山,在避难所的地下黑市里,则是可以卖出接近一百点资源点的高价。

    半盒红塔山,差不多就是五十点资源点,远比齐麟点的这份饭菜要贵多了。

    “对面个公司,是叫什么什么名字啊?”齐麟指了指窗外对街红衫帮的那个大院子。

    餐馆老板的脸上流露出了一丝奇怪的神色,反问道:“客人你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齐麟摇了摇头,“我是从192号避难所过来做生意的,没想到刚到这里没几天,各个避难所之间的通道就关闭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重新开放。”

    “怪不得,我跟你说啊,对面那家公司的名字叫做‘威亚贸易有限公司’,咳咳……”餐馆老板咳嗽了一下,随后凑到了齐麟的耳边,压低了声音,“不过我们本地人都知道,那公司的名字不过是个幌子,表面上虽然经营着药剂贸易,但是这个威亚贸易有限公司的另外一个名字却更加有名……”

    “什么名字?”齐麟继续装傻道。

    “红衫帮。这可是我们187号避难所里最大的帮派,威亚贸易的药剂生意只占了红衫帮很小的一部分营业额,那些毒品、军火和人口交易,那才是来钱的大头——”

    “还有军火?从他们那里能买到枪和子弹吗?”齐麟故作惊讶地问道。

    “那当然!”餐馆老板说道,然后双眼突然眯了起来,有些神秘兮兮地问道:“怎么,客人你想搞几把枪玩玩?”

    “怎么说?老板你有门路吗?”齐麟正愁要怎么混进红衫帮的驻地,怎么找到存放武器的仓库,但是现在看到,这个不起眼的苍蝇馆子老板,似乎可以帮到自己的样子。

    “嘿嘿……不瞒你说,我妹夫就是在红衫帮里干活的,不然,我也搞不到这么好的一个临街铺面,如果客人你想要买枪的话,完全可以找我妹夫,我们只抽两成的中介费。”

    按照现在黑市上枪支的价格,最便宜的就是手工组装的土制手枪,这种手枪无论是射程、精准度还是可靠性都很差,一次只能装填一枚子弹,还特别容易卡壳或者炸膛,但就算是这种劣质手枪,一支也要卖到六七十个资源点以上。

    至于一把粗劣的仿54半自动手枪,现在价格已经炒到了三百点以上,如果是旧时代的产品,则是还在这个价格基础上,翻上个一两倍。

    而如果是正规军工厂出品的正牌54式手枪,没有四位数以上的点数,根本吃不下来——至于九五式突击步枪这种东西,则完全是处在有价无市的状态。

    两成的中介费,这可不是一比小数目,怪不得这个餐馆老板突然变得这么热心。

    “唔……我倒是挺想买把民用大黑星的,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搞到。”齐麟问道。

    民用大黑星,这是普通人对于仿54式手枪的俗称,这种手枪结构简单,威力不俗,算是几种民间仿制的制式武器里比较好搞到的一种了。

    曾经的华夏,一直到核战爆发,对于普通公民的禁枪令都没有解除,因此在华夏地区的避难所里,想要搞到枪,比大洋对岸的米国可是要难得多,支付的代价也要高昂的多了。

    “大黑星是吧?行,没问题,客人您稍微在这里等会,我去把我妹夫找来。”说完,餐馆老板很是大方地给齐麟倒上了满满一杯自酿的啤酒,然后便匆匆地跑下了楼。

    齐麟举起酒杯,微微抿了一口,眉毛便立马皱了起来——他妈的,这鬼啤酒,酸得和尿一样,就算是汉斯那家伙泡的咖啡,味道估计都要比这个好点。

    ……

    餐馆的老板离开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样子便回来了,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一件水磨牛仔,一条破洞休闲裤,一头鸡窝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家伙。

    用旧时代的一个流行词来说,这家伙就是一个典型的“杀马特非主流”。

    杀马特的胳膊上套着一个红色的袖章,显然属于红衫帮里稍微有些地位的那种人,一走上二楼,那双贼眉鼠眼的小眼睛滴溜溜地一转,便直直地盯在了齐麟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