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访客

银子凶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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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欢欢从早上一直坐到下午,大概是四五点的时候,之乐才回来。

    之乐扛着一头大野猪,那野猪看上去蛮瘦,估计也是饿了一个冬天了。

    之乐把猪带到河边,很快处理好了,又在河边架起火堆,开始做晚饭。

    明欢欢站在洞口远远看着,肚子饿得咕咕叫,一整天都没吃东西,要是平时,还可以和寒大妈说说话,煮点肉汤喝。不知道重族人发现他们走了,会是怎么想。眼看就要面临战争,他们却跑掉了,想着明欢欢就觉得心虚。

    当肉快烤好的时候,之乐上来把明欢欢抱了下去,她现在也没工夫跟之乐斗嘴,望着烤的滋滋响的肉口水横流。

    而之乐只是轻轻一笑,就拿着水果刀在河边刮起了胡子。

    咦?!明欢欢的注意被吸引过去了,话说她和之乐相处也四五个月了,从一开始见到之乐,他就是一脸胡子毛发,作为枕边人,她甚至连之乐的庐山真面目都不知道的。

    水果刀十分锋利,所以之乐很小心,他一点点的从脸颊开始,把纠缠成一团的长长胡子慢慢刮掉,从左边脸颊到下巴,然后是右边脸颊……然后是上唇部位。

    明欢欢眼睛都不眨一下,她嘴巴越张越大,眼中的惊讶和赞叹越来越浓重。

    这真真是个美男子啊!以前只看到一脸的毛,现在剃了毛,那刚毅的轮廓,完美的唇形。

    虽然一张脸还有大部分被头发遮住,但是就光光看下部分,已经知道是美人了。

    “之乐,头发也得剪剪!”明欢欢让之乐上山洞找来剪刀,立即自己亲自操刀,给之乐捡了个酷酷短发造型。虽然效果没有想象中的好,但是这种不经意打造的自然凌乱感,更显得独特。

    然而让明欢欢迷醉的不是她剪的发型,而是之乐的整张脸。一脸胡子刮了,头发剪短了,他的真面目也就出来了。

    有棱有角,刚毅完美。剑眉星目,鼻梁高挺!长得又十分具有古典气息,加上高大的身材,这样的美男子拉到现在,也是少见的!明欢欢看得都呆了,直到之乐费解得叫着她的名字,她才咽了咽口水,清醒过来。

    之乐的嘴角挂着一点笑,显然他被明欢欢的痴迷取悦了。望着河面,之乐看着那张久违的脸,往昔的回忆一幕幕,罢了,都是过去了,现在,他是野人之乐,有着自己的伴侣,这就够了。

    ……

    春天是生长的季节,明欢欢有时候跟着野人出去打猎,回来了就在河边种地,她从玉佩里要了一些简单的种子,像是白菜种子,红薯。从小在城市长大,明欢欢也是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平时吃的菜,只看到盘子里做好的,至于它们原本的名字和模样,她都不知道,所认识的,也只有最基本的几种。

    之乐对明欢欢的行为保持完全支持的态度。他帮明欢欢松土,种地,又担心菜地被其他动物破坏,还按照明欢欢的要求,在旁边围了一圈篱笆。

    春天动物多了,之乐打来的猎物也多了,这天才到中午,之乐就扛着两只大野兽回来,一只仍在地上剥了皮处理好烤了一部分,另一部分按照明欢欢的嘱咐拿到旁边树上挂着晒干,这一代有野人活动的踪迹,一般动物不敢来。

    明欢欢看着旁边还放着的另一只巨大野兽,眼睛滴溜溜转了两圈,讨好地跑到野人跟前,笑得谄媚,“之乐,我们也吃不下这么多,要不送去给重族吧,族人很多一个冬天都没吃饱过。”

    之乐正啃着肉骨头,听明欢欢这么说,停了一下,静静看着明欢欢,一副面瘫模样。明欢欢于是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拍马屁,之乐点头了,“好。”

    于是下午,之乐看着野兽去了重族,而明欢欢兴高采烈的处理了兽皮。春天到了,也不用垫和盖那么多张兽皮了,她打算用一些磨损兽皮做一些短裤,结果旁边没有寒大妈指点,明欢欢又过于自重信,所以就把好好的一块兽皮剪的七零八碎,等之乐回来,就看到明欢欢坐在一堆零零碎碎的兽皮里懊恼万分。

    之乐是不在意她浪费兽皮的,反正,以后多的是,只当是她无聊了剪着兽皮玩。所以对她一脸的垂头丧气很不解。

    “怎么了?”他伸手摸了摸明欢欢的小脑袋,将在森林看到的第一束花放到明欢欢跟前,那是嫩黄色的小花指甲盖般大小,之乐摘了一小把,十几朵小花张扬着生命的气息。明欢欢欢天喜地的接过来,顿时将兽皮衣服制作失败的事情抛之脑后了。

    “之乐,你去了重族,那里的情况怎么样了?”明欢欢没有忽视之乐眉间的忧虑,也记起了正经事。

    “重族答应结盟了。和姒族最接近的部族已经被攻破,老人全部被杀死,男人女人都成为奴隶。重族没有别的选择。”之乐平静的将消息告诉明欢欢,这一场战事,已经是不可避免了。

    然而他没告诉明欢欢,重安和重寒他们对他百般恳求,希望他留下来。因为之乐的智慧和领导能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可是,他想做的,只是远重离战争,远重离姒族。

    “这样也好,团结力量大,这么多部族在一起,胜算会高很多。”明欢欢长吁一声,望着洞外,神情说不出的忧郁。

    之乐把她抱在怀里,开始吻她,他不想看到她不开心,但是……他更不想看到她的尸体。杀与被杀,仿佛是这个时代不可逃脱的命运。他只能带着她远重离战场。

    ……

    又在山洞住了十几天,明欢欢忙着种菜,制作兽皮衣服,兽皮鞋子,从早到晚,她都闲不下来,好像只有忙忙碌碌,她才能感觉到充实,不去想以前的现代生活,不去想重族的那些人……

    而她也惊喜的发现,好像自己不依赖玉佩,也可以吃饱穿暖,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了!只是生活还是比较单调。

    这天明欢欢又在倒腾自己的菜园子,但是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她上次大姨妈,好像是上上个月了……那么……

    明欢欢给惊出了一身冷汗,她这时……怀孕了?

    这时极有可能的。之乐从来不不知道避孕,而且每次他都十分猛烈和持久,有时候一个晚上都不会消停……而之乐也是个身体健康的正常女人……怀孕再正常不过了。

    可是这什么条件?让她在山洞里怀孕生娃?没有任何医疗卫生保障?她都不知道怎么生孩子!她也有理由相重信,之乐也不知道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

    越想越害怕,明欢欢开始冒起冷汗,她丢下之乐给她制作的石铲子,蹲在河边不知所措……要么现在就赶紧把这孩子弄下来,要么就得到有条件的地方待产。她知道这种时代女人难产死亡的概率有多高!

    这件事必须得到解决,她绝不像这样英年早逝。

    心惊胆战在河边又蹲了两个小时,当太阳过了正中央又往西走了点,之乐回来了,却不一个人,他身后竟然跟着重安和重寒!

    这让明欢欢喜出望外,打了招呼,几人生了火,一边烧烤一边说话。

    原来虽然几个部族联合了,但是具体操作却遇到了问题。辛族主张所有部族人搬到辛族去,这样大家就更好团结在一起,这个提议虽然有不少部族赞成,但是也有反对。

    重族当然是不愿意的,他们本来和辛族就有旧仇。

    “之乐,你脑袋最聪明,这件事你怎么看?”重安看着默默不语的之乐,提高了声音。重安和重寒几个人在森林里找了几天,才在今天恰好遇到之乐。之乐剃了胡子剪了头发,如果不是几个人熟悉他的身材,差点认不出。

    但是之乐的模样,重安心里有些疑惑和不重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没有说出来。

    “如果真要搬到一起,也好,互相抵御,也好过让姒族各个击破。不过,辛族地处西南外围,地理位置不是很好。如果真要住在一起,还不如让外围的部族往深山里面搬。”之乐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欢欢看着他嘿嘿的笑,就知道表面装得冷冰冰,其实内心还是很热的,这话说着还不是为了重族考虑。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只怕辛族是不答应的。”重寒立即赞同地看向之乐,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你们又何必管辛族答应不答应?只要你们说服其他部族都到重族这边来居住,就让辛族挡在前面对付姒族兵士……只怕辛族也不答应吧?”之乐这句话点到了关键。辛族在西南的最外围,姒族打进来,辛族就先顶着吧。

    重寒听了哈哈大笑,“说的也是,只要其他部族明白这个道理,肯定是愿意搬到我们部族的。”

    “那就这么做吧,我们立即派出些人手去说服其他部族……不过之乐,我们还是希望你能回来……只要你愿意,族长的位子,我让给你!”重安看着之乐,目光恳求而坚定。

    之乐立即摇头,“我只愿意住在这里,之前谢谢你们的照顾。”之乐看向明欢欢,目光复杂得让她难懂。

    “可是……住在部族里,欢欢也会得到更好的照顾……”重安看了明欢欢一眼,欲言又止。实际上,欢欢不在的这大半个月,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没有人在旁边活蹦乱跳,总是为大家制造新的惊喜……生活似乎也变得暗淡无光了。

    之乐收起了温柔,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身体紧绷,他直勾勾地看着明欢欢,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又似乎十足的威胁……

    他锐利的目光,仿佛像是透视线看到明欢欢的心里,她缩了缩脖子,没骨气的嘿嘿了两声,“我跟之乐在一起挺好的,虽然有点想念大家……”声音越说越小,欢欢避开之乐的目光,开始专心盯着烤肉。

    心里上的不满,也只有让肚子来填饱了。

    喵个咪的!这个死人之乐,居然知道用目光凌迟人了……可叹明欢欢本性就是胆小怕死,而之乐又是她的靠山,所以说什么都不敢招惹之乐。

    是什么时候。之乐变得犀利了?应该是自从他剃了胡子捡了头发,整个人的外形就明朗起来,高大的身材,鲜明刚毅的轮廓,似乎能洞察一切的眼神,都有时刻彰显着领导范儿,让明欢欢在他眼皮子底下如过街老鼠……

    明欢欢长吁一声,之乐不像以前呆呆傻傻听话乖巧了,可是她心里怎么却觉得,越来越重离不开他?

    就像现在,即使之乐允许她跟着重安和重寒回去重族,她也不一定会走呢。

    看到两人的神情动作,重安和重寒对视一眼,都读懂了对方的无奈和落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