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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是谁?”
听欧皇说,有个恶魔一下就把珈玛丽撕成两半后,好像天塌下来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郑腐,眉梢猛地抖动了几下。 ..
相比起欧皇来说,郑腐比他更了解珈玛丽:那个美貌的西欧女人,诚然是一个一天没有男人就无法活下去的荡、娃,可毫无疑问的是,她的武力值,她的心计,包括她的应变能力,指挥才能,都是相当出色的。
可欧皇却说,她被人一下子撕成了两半。
那个人是谁?
“我、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他是个年轻的华夏人,我曾经听楼兰的护卫们,喊他什么驸马。”
欧皇用力咽了口吐沫,忽然腾身而起,用那只完好的手一把抓主郑腐衣领,用力摇晃着,粗暴的骂道:“少特么的跟我在这儿废话,赶紧派人送我回欧洲,快!”
其实欧皇也知道郑腐在华夏,有着不一般的地位,要不然珈玛丽也不会直接跟他打交道了,但这有什么呢?
在欧皇看来,珈玛丽之所以跟郑腐打交道,最多也就是因为这个浑身充斥着腐烂气息的老头子,在华夏有着特殊身份罢了。
他才没有把这个让人厌恶的华夏老头看在眼里,哪怕是在受伤时,想到的也只是摆出高高在上的架子,连骂带吼的让他送自己回欧洲。
欧洲,在华夏的西方。
那儿,才是生他养他的地方,才是他的家乡,才能给予他足够的安全感。
“好,好,我送你回欧洲,马上。”
在欧皇愤怒摇晃下,好像稻草人那样的郑腐,连忙点头答应。
“我呸,快点,再罗嗦我杀了你!”
冲郑腐脸上狠狠呸了一口吐沫后,欧皇这才不情不愿的松开了手,扭头向四下里看去,嘎声问道:“车子呢,我怎么没有看到?”
“送你回欧洲,不用车子的,因为车子太慢,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在眨眼间就回去。”
郑腐说话的声音很慢,还带着一丝丝腐烂的气息,就像从地下坟墓中冒出来的那样。
“什么办法,可以让我眨眼间回到欧洲?”
欧皇大喜,转身看向了郑腐。
“死。”
郑腐那张好像橘子皮似的脸上,忽然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郑腐这辈子,好像都没有笑过。
但当他笑起来时,就代表着死神已经来了。
所以,他在笑起来时的样子,很诡异,也很可怕。
“什么?”
欧皇一楞,刚问出这句话,就觉得心脏部位猛地一疼。
剧痛。
无法形容的剧痛,带走了欧皇所有的惶恐,大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
他的眼睛,猛地向外突了出来,呆愣愣的望着郑腐,沉默了足足有三秒钟,才慢慢的低下了头。
然后,他就看到郑腐那只干巴巴的右手--整只的右手,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那样,狠狠刺进了他的心口,就连手腕也看不到了。
“你、你--”
欧皇不甘的张合着嘴唇,很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郑腐怎么可以拥有这么恐怕的武力值,但他只艰难的说出两个字后,瞳孔就迅速扩散了。
但他的脸上,却带着一抹扭曲的开心笑容。
他回到了欧洲。
因为在这一刻,他又看到了欧洲跟亚洲不一样的蓝天白云,看到了碧蓝的大海,看到了身穿比基尼泳衣的性敢女郎,扭着妖娆的小身段,端着美酒娇笑着走向他。
每天有美女作伴,好像神仙般的悠然自得,那才是欧皇--欧洲杀手之王的真正生活。
可他,又是怎么会忽然成为亚特兰蒂斯的神仆的?
以堂堂的欧皇之尊,成为别人的仆人,这怎么可能!
欧皇很想想清楚,他是怎么会成为别人的仆人,跟一群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拉圾’混在一起,跟随一个叫珈玛丽的女人来到华夏的。
但还没有等他回想起这些,就被娇媚性敢的欧洲女郎,把脑袋紧紧抱进了怀中。
好舒服的感觉,好惬意。
欧皇长长的吸了口气,接着吐出来,睡了过去。
他睡着时,因为郑腐的右手还在他身子里,所以他仍然站着,只是脑袋垂了下来。
没有谁愿意站着睡觉的。
除非是牲口。
欧皇不是牲口,自然不愿意站着睡觉。
这一点,郑腐也很体谅,右手一抖--欧皇的尸体,就像风筝那样轻飘飘的飞了出去,吧嗒一声落在了沙子里,一动不动。
不管一个人生前再牛比,他死后也只能是一具尸体,所有的荣耀都会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就像现在的欧皇这样,又有谁能想到,纵横欧洲二十年,被誉为继眼镜之后的杀手之王欧皇,会死在一个干巴巴的老头子手中?
死后,尸体就像一块用完了破布那样,随手扔在了沙漠中。
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野兽嗅着血腥气息赶来,把欧皇变成一堆白骨。
再然后,白骨就会被沙子覆盖起来--或许,好多年后,人们会无意中发现钙流失严重的白骨,但谁也不会想到它的主人,曾经就是叱诧欧洲杀手界的欧皇。
“唉,他在欧洲也算是个人物了,没想到却会落到这般下场。”
就在郑腐盯着欧皇的尸身出神,好像在思索生命到底会去了哪儿时,一声女人幽幽的叹息声,从他背后响起:“这对他来说,貌似有些不公平。”
“人只要死了,就没什么不公平的。”
郑腐淡淡的说着转身时,满是鲜血的右手,已经背在了身后,眼神平静的看着不知道从何处冒出来的女人:“包括你在内。当你咽下最后一口气后,很快就会被人遗忘,哪怕你生前曾经有过那般辉煌的过去。最多,江湖上也就是流传着你的一些传说。”
可是传说,基本都是以死人为蓝本的。
“我不会像欧皇这样死去的。这样死,太难看,会毁掉在别人心目中的完美形象。”
晚上却换披上一件白色风衣的女人,微微抬首看着西北方向,语气平静的说:“传说在非洲的大草原上,大象在预感到自己活不了多久后,就会离开群体,独自走向一个极为秘密的所在,悄无声息的离开这个世界,就像它从没有来过这个世界那样。”
女人说的不错,在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的大象,的确有这样的‘习俗’。
可能是害怕死后,自己的尸身会被别的动物分食,更担心象牙会被人拿走,所以当一头大象在预感到自己快要死亡时,就会离群,独自去一个只有象群才知道的地方,安心等死。
传说,那个地方翻译成汉语叫做象冢,就是大象坟墓的意思,里面有数不清的大象骨架,象牙。
没有谁知道象冢在哪儿。
自从人类知道象牙的价值后,当地土著居民就一只搜寻这个神秘的象冢,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找到,只能让这个传说,成为传说中的传说。
女人拿大象之死来作比喻,就是告诉郑腐:如果有一天她要死了,她就像大象那样,去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等待死亡的降临。
这样,就会像大象那样,只留给人们一个神秘的传说。
神秘的传说,总是比尸体更能取得人们的好感。
不是吗?
郑腐嘴角勾动了一下,垂下眼帘说道:“可他不会让你像大象那样死去的,我敢说,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快要死了,他铁定会陪伴在你身边。因为他在乎你,要不然也不会在你离家出走这么多年后,他始终没有放弃寻找你。”
郑腐说着,抬头看向西北方向,喃喃的说:“或许,他已经感受到了你的存在,正向这边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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