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落幕

猥琐大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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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落幕

    “生,你明天把五百万给你那辣椒表妹,跟她说,多出的二百万她用来投资别的项目还是作为流动资金就由她自己决定,我把酒店交给她了。”从赌场出来,李浩宇一上车就掏出五百万给严生。

    “对了,明天你去买几辆车,至于买什么车,买多少,就自己决定吧,反正这些车是为了我们以后工作方便而买的。”把五百万递给严生后,李浩宇想了想又掏出了一百万:“剩下的就作为保安部的资金吧,我打算让保安部脱离出酒店的管理,独立起来。”

    李浩宇平淡无奇的说出了一件让在场的人都惊讶的事情。

    “酒店委托保安部管理酒店的保安问题,并让出半层楼给保安部作为总部,酒店无权过问保安部的事情。”

    “以后发展起来,我打算让你们成立一个保安公司,现在做酒店的保安只是权宜之计。”

    李浩宇这么做事经过深思熟虑的,虽然把酒店的一切都交给了凌薇,但这不代表李浩宇就对酒店的事情一点都不过问,现在这么做虽然是为严生这些人做打算,但同时也是分化凌薇的权力,保安对于任何一个产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最后,今晚参加行动的兄弟没人给一千元奖金。”李浩宇再从背包里掏出两万元递给严生。

    和李浩宇不同的是,刚刚挑逗李浩宇的美妇现在正在李浩宇所在的面包车后的不远处慢慢的跟着。

    “小姐,要我叫人上去截住他们吗?”美妇旁的一个大汉看见美妇叫司机跟着李浩宇,出声问道。

    “不用了,我只不过是对自己侄女的夫婿有些好奇而已,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缘分么?”美妇望着前面不紧不慢开着的面包车,有些幽幽的道:“馨儿的运气不错啊,这种男人都能找得到,我也很想遇到这种男人。”美妇越说越是幽怨。

    “走吧,我们回去了。”说罢,美妇所在的车就往另一条道路开去,而这条路的方向是b市。

    一一一万一一一恶一一一的一一一分一一一割一一一线一一一。

    “老师,早上好。”静香一看见李浩宇回来了就跑过来跟李浩宇打招呼。

    “静香,现在几点了?”昨晚回到来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李浩宇睡了两个小时就起来往学校跑,今天早上有课。现在李浩宇站着都觉得困,得去宿舍补一补觉才行,反正还没有到自己的上课时间。

    “六点半了。”静香乖巧的回答了李浩宇的问题。

    “快上早读课了,你回去吧,等等上课前过来叫我,我先去睡一会,昨晚没有睡好。”对于静香,李浩宇可是很放心的,乖巧又可爱。

    “那好吧。”静香有些幽幽的道,并一步三回头的看着李浩宇越来越远的身影。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已经是第一节课下课了。

    静香再次来到李浩宇的宿舍,一进门,静香看见李浩宇还在睡觉,也不打扰,只是默默的把李浩宇宿舍里的脏衣服捡起,放到衣桶里,想今天中午再过来洗。

    对于李浩宇,静香一直都很喜欢这个亦师亦哥的老师。他有着渊博的学识,幽默的语言,所以在上课时,同学们都喜欢这个长得挺帅的政治老师。特别是小红,她一听李浩宇的课像着迷似的。她的同学小丽也色色的说过,如果能嫁给李浩宇,就算少活十年也值得。

    李浩宇由于经常不在学校,所以把宿舍钥匙给了静香,方便静香过来拿作业什么的。不过静香除了时不时过来作业,还经常在有空的时候过来发呆,静香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是想过来在李浩宇住的地方坐着,仿佛李浩宇就在旁边似的。

    静香觉得李浩宇有一种无形的魔力在吸引着她,所以她经常没事有事都来找李浩宇,就像能多看他一眼也好。而且李浩宇不在,在他的房间里,静香仿佛也能感到李浩宇就在身旁。她觉得只要看到李浩宇多一眼,或李浩宇跟她说话,自己的心里就很舒服,像喝了蜂蜜似的。

    所以,除了上课,静香一直都没有当李浩宇是老师,而是当李浩宇是一位大哥哥,一位关心自己,爱护自己的大哥哥。不过至于李浩宇怎么想,静香不敢问出来,她怕一但把这层纸捅破了,她和李浩宇的关系就会一去不复返。这一切,静香也只能埋在自己的心里。

    “李老师,起床了,现在已经是第一节课下课了。”走近李浩宇的床边,看了李浩宇几眼,静香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心态就开始叫李浩宇起床。

    “让我再睡一会吧,反正第三节才有课。”李浩宇睡得迷迷糊糊的,哪管静香在旁边的叫嚷。

    “懒猪,起来!”静香见李浩宇又转过身子睡了,生气地叫了起来。平时她就像一个管哥哥的小妹妹一样管着李浩宇,如果李浩宇哪天睡懒觉,哪天不做饭,她都要说上两三回。有一次,静香的同学小丽还问静香,是不是喜欢上李浩宇了,是不是想当大家的师娘了,静香只是脸红红的骂小丽胡扯,并没有否认。

    以下废话!如何写小说,不看的直接去看下一章吧,嘎嘎!

    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无论它是特顿山脉,是夕阳,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否则,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读者的确愿意跳过那些无效内容。

    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小说家大卫。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第三点忌讳是:不要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读者的注意力。这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

    第四点忌讳是:不要概括,要具体。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诃夫说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因此,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请记住,不是“一杯饮料”而是“一杯马丁尼”;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长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个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轻少女”;不是“一顶帽子”而是“一只高顶回角帽”;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阿比西尼亚猫”;不是“一支枪”而是“一支0。44口径的新式自动手枪”,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幅“马奈的‘奥林匹亚’”。

    将描写四忌与契诃夫的金玉良言合二为一,我们就得到了一条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写时都应该遵循的一条规则:要具体!

    你要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真实可信,他们在自己国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中进行着日常工作。——拉威尔?斯潘塞。

    “怎么才能让事情看起来真实可信呢?”当一位作家被问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对他的一种赞扬。如果有人进一步对他说:“我好像身临其境,能够听到、嗅到、感觉到这些地方,就像走进了小说的书页中”,那他给读者的东西就的确非同寻常了。当我被问及同样的问题时,我的回答是:“借助于五种感觉”。一些作者总意识不到应利用读者的五种感觉来获取真实感。利用读者的视觉感受是常见的,但是利用读者的嗅觉、听觉(除了在对话中)、触觉或是味觉又有几次呢?我从1976年开始写作,至今仍在我办公室的墙上保留着五个词:看、听、感、尝、嗅。每当我写作的时候,都会参照这张表,有意识地写些带有气味的东西。实际上,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在创造真实感的时候,反而有奇迹般的效果。

    想想当一个人打开冰箱的时候,那种腐烂的水果的味道;当一个人剥一只熊皮的时候,那腐臭的脂肪;当一位妇女在无人服务的加油站给油箱加油的时候,手上会沾满了汽油味。仅在故事的开头提及味道是不够的,在叙述情节时,你还得反复参照那张表。让我们设想一下,一男一女正在争论某件事情,男人从门口一直冲到厨房,冲着女人大声嚷嚷:“我不能再忍受你妈妈和我们住在一起,老太太必须在我回来之前搬走,否则我就离开这个家!”在设置这个场景的时候,我可以让女人烤制南瓜饼(味道甜美、温馨,让人回想像感恩节一样的快乐时光),但是如果再加上腌制香料和醋的气味,这个场景就呈现出寓意。我会在某个时刻让读者想象这种气味:“我郑重警告你,劳拉,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他说着,那样子就像厨房里的味道一样酸。不要忘记,在争吵的时候,劳拉还一边往罐子里装着泡菜。当她在大声吵嘴的时候,可能会烫伤手,然后把手伸到冷水里冲洗。当然,她也可能正在往泡菜里倒盐水,并且洒了一地,然后还要擦干净。她还在粗棉布制的围裙上擦干她的手。她可以擦拭从额头(热热的,痒痒的)上流淌下来的汗水,她可以一边叫嚷,一边挥舞手中的勺子(坚硬的,木柄的),并向男人扔去。这些都会增强视觉效果。当争吵越演越烈的时候,可能会听到什么声音呢?是不是有条狗溜进来,喝锡制饼盘里的水?

    是否有一辆行驶的汽车正在马路上发出卡嚓卡嚓声响呢?是不是传来孩子们在隔壁人家院子里玩耍的声音?当炉子上的水烧开的时候,是不是在叮当作响呢?水有多么热呢?你告诉读者温度了吗?小说中女主角是否在泡菜罐的旁边放了一杯冰茶或是冰咖啡呢?争吵以男人气冲冲地出去而告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女主角是否拿起杯子,痛饮冰咖啡,发觉咖啡很苦,然后做了个鬼脸呢?正如你所看到的,在类似上述的情节中要同时唤起人的五种感觉是有可能的,但是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情节必须进行精心的安排。绝大多数情节是不能用全这五种感觉的(尤其味觉最难写进去),但是你可以很容易地唤起读者的四种感觉,在大多数情节中,起码可以唤起读者的三种感觉。当你对小说对白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就大声读出你的对白,假装你是一名演员,并以电影屏幕和舞台上需要的那种抑扬顿挫的腔调说出你的台词。如果它听起来很生硬,不自然,就需要修改。不要忘记,人们用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思想总是未经加工润饰的,所以要让人物说的话短一些。生活中人们总是一个一个地提问题,你小说中的人物也应这样做,特别是当他们要彼此认识了解的时候。人们在谈话中经常叹息、抿着嘴笑、抓头、鼓起双颊以及端详他们的指甲,你也要让小说中的人物有这些动作,并让人们在干工作的时候,继续他们的谈话。

    使用收尾语来创造意象。请看下面两个例子:“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大声嚷道。她“砰”地一声把水壶放下。“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猛地扔下水壶。第二句更增加了紧张程度,让故事情节更快的向前推进,减掉了多余的词语,暗示而不是告诉读者劳拉正在大声叫嚷。这就是我所提及的原则的最佳时刻,我正是通过这些原则来衡量我所有的作品的。紧张的时刻所用的词要少而精。我是从我的英语老师那儿学到这一点的。在我写第二本书时,有几个情节我总无法写下去,但是我找不出原因,我就把手稿给这位老师,请她提出批评和建议。当她告诉我这个规则之后,我就把它应用到我的小说中,结果,一切都变得一目了然。

    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菲立兹?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0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当我再次翻阅已完成的部分,愉悦的感觉便又涌起,我真想有位读者能与我一起分享这些优美的文字。我并不期待一下子得到很多,但我的确希望得到赞许和肯定,尽管我知道自己是这些作品的最糟糕的评判者,因为我深陷于创作之中,根本看不到它的缺点

    通常我所选择的读者都是深诸这套规则的,他会在给我鼓励的同时又温柔地来点建议,让我不至于飘飘然。而我迟早都会再读一遍第一章,看看经过了思考后是否能改得更好些。对于初学写作的人而言,过早地请人提出批评意见是危险的,它会使最初的兴奋被轻易地浇灭。较为保险的做法是等写完后再请别人来阅读和评判。

    现在,我不再奢望极度的兴奋点能始终延续,我知道它还会再现,令我兴奋,激励我继续往前走。要知道,几百页的故事仅靠一次兴奋浪潮的冲击是不够的。在写作过程中,一些绝妙的新想法会使我峰回路转,写出意想不到的转折之笔,把我再度引向兴奋之巅。小说家应该是情绪化的人,倘若我们的写作成为没有激情的自觉运动,写出的小说也一定会平淡无奇。

    静等灵感的突然迸发也是不明智的。写不下去时,我常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人物可能会采取什么意想不到的行动?什么样的情节才是既合乎逻辑又出人意料的?我在脑海中过着电影,任灵感的火花不断地撞击。

    让我们分析一下小说写作中常遇到的三种兴奋状况。第一种是最为重要的,即作者对将要描写的故事的亢奋的感觉;第二种是小说中的人物在发挥某种特殊作用时的体验。如果你能发现那些促使人物兴奋的动力,你就达到了兴奋的另一个层次。第三种兴奋是有关读者的。如果你和人物的兴致都很高,那么读者也将从你的故事中得到满足感。

    作者的目的在于让读者和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但如何令作者始终保持高昂的情绪,使之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完成他的小说,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对所写内容产生厌倦和没有了长远计划是主要的症结。为了保持对写作的新鲜感,我给自己订了条规矩,即:不要过多地回头看自己已完成的部分。当我每天开始写作时,我只读最后的几页,它给我一种赶紧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尽管我是多么想了解已经完成的部分,看一看它究竟怎样,但我绝不允许自己往前翻看超过5页以上的部分,哪怕是仅仅一小会儿。

    那一时刻还是到来了,当我开始确信我写出的不过是一堆乱八糟的东西时,我便失去了兴趣和信心。于是我干脆从头读起,一直读到我写作卡死的地方。然而,它们却比我料想的要好得多,哈,我又精神抖擞,继续往下写。我发现经过这遍浏览后,我对人物的理解更加透彻了。在写小说的过程中这种情况会经常出现。

    我自己的办法是读书,我和小说进行交流。我读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或得到新思路,而是发现某种情绪。我的注意力在书页之间漫步,当某些东西忽然触动我的情弦时,我就可以继续写了,因为我已经能把那种情绪传递给我的人物了。我把干巴巴的爱情场景重写了一遍,这一回效果很好。我还发现了一个可以对付兴趣丧失的办法:给你的脑袋补充新给养。

    “焦虑感”是值得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但我并不推崇这个带有负面效应的方法,它仅是一种方式而已。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方式把兴奋传递给读者,并使它不断增强,以保持思想的最初闪光。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小说创作中的悬置紧张法:

    微型小说之所以能以区区篇幅吸引读者,诀窍之一,便是在描述中巧妙地运用“悬置紧张法”。“悬置紧张法”又称悬念、“卖关子”、“设扣子”、“系包袱”等,它是小说的一种既常见又十分重要的技法。车尔尼雪夫斯基是这样运用“悬置紧张法”的——他在自己的长篇小说《怎么办》的序言中说:“我援引小说家所常用的诡计:从小说的中间或结尾抽出几个卖弄玄虚的场面来,将它们放在开头的地方,并且给装上一层迷雾。”在《怎么办》中,一开头就写罗普霍夫伪装自杀,这样处理就引起了悬念,然后再倒叙他过去与薇拉、吉尔沙诺夫的关系,解释他假自杀的原因。其实,“悬置紧张”不仅可以用在开头,也可用在中间,甚至可用在结尾。如电影《保密局的枪声》,结尾的镜头是常亮出人意外地开枪打死特务组长,救出刘啸尘和阿纪,随后跟着溃逃的国民军队走了——常亮究竟是什么人,影片直到结尾都没有交代。这种在结尾产生的“悬念”必将引起观众的种种推测和联想。“悬置紧张法”其内容可分为两类:一是作品中某些人物心里有“数”,而读者却完全“蒙在鼓里”,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猜测情节的进展。如《草船借箭》,诸葛亮心里早已预知天有大雾,可在三日之内“借”到十万支箭,而读者却完全不知,焦急地担忧着诸葛亮的命运。一是读者对情节的大部分已了解,而作品中的某些人物却“蒙在鼓里”,让读者睁大了眼睛看这些人物将如何动作。如《十五贯》中读者已知是娄阿鼠偷了钱,而作品中的人物除娄阿鼠外,一概不知,于是读者关切地期待着:这件冤案将如何处置?篇幅较长的小说在运用“悬置紧张法”时,可以在大“包袱”中系小“包袱”,在大“扣子”中结小“扣子”,一环扣一环,一个“悬念”接一个“悬念”,把矛盾冲突推向总**。而微型小说篇幅特短,它往往只设置一个小小的“悬念”,描述到结尾时忽然抖开“包袱”,使读者大吃一惊,从而收到很好的效果。运用“悬置紧张法”,一要注意其真实性,既要“悬”,又不能“玄”,即不能故作玄虚,破坏作品的艺术真实;二要注意紧紧围绕着主题来“悬置紧张”,如果在枝节上“悬置紧张”,那只会削弱作品的主题思想。

    作家十二戒:

    一﹐忌跟风“不要修真受欢迎就写修真﹐三国好看就写三国。”

    二﹐忌‘我’“这就不多说了﹐对于所有的写手来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大忌”

    三﹐忌流水帐“文章太过简陋﹐文中必须多多出现对话﹐环境的描写与人物性格的描述”

    四﹐不能抄袭“至少要抄得读者看不出是抄的﹐有的人的作品一看就知道是抄寻秦记的剧情”

    五﹐忌文章太短“不要用骗点击率的方式写书﹐一章至少要有四﹑五千字”

    六﹐忌太哆嗦“拖戏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有技巧﹐不能无限地拖长。要尽力交代一些有用的东西与伏笔﹐在一些文字上加长文章的长度﹐但如困技巧不够不要强行。文章太短不行﹐太长也不行。要长短适中。”

    七﹐忌太杂“比如科幻作品最好不要与武侠合在一起﹐香满的那些武侠科幻漫画是最失败的。因为他们硬是把武侠与科幻平衡。每一部小说都有其中心的主题﹐科幻就科幻﹐武侠在其中出现可以﹐但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因为是科幻为主题﹐那么一切都必须用科学角度去解释﹐而不是又科学又武侠。”

    八﹐忌超人“文章中最忌最忌的除了跟风之外﹐就是使得主角一夜之间成为超人。主角遇到奇遇得到意料之外的能力﹐可以﹗但一夜之间得到超强的力量﹐事后的力量强无可强﹐那么你怎写到终。”

    九﹐忌名称太多“读者是不会有耐性去记忆你所例出的地名人名﹐只能慢慢(很慢很慢)地在文章中交代﹐给读者慢慢地消化。如果作者太急﹐只会使读者看得头昏眼花变成了流水帐。”

    十﹐忌例表“题材设定永远都是给自己看的﹐不要硬加在文章中﹐读者没有兴趣去看你的设定﹐这样做就有如提前把一本书的结局说出来﹐使人失去了看书的味道。”例﹕魔盗的作者写魔盗之时没有任何的设定﹐在刚始的时候本人看着看着以为是在写中世纪时的一个贵族故事。最后魔法师突然之间出现了。才啊﹗地明白到这是一本玄幻作品。给了本人无数的惊奇﹐而且作者那时至以后很长都没有出现过更多的魔法师﹐使得读者有兴趣再看下去﹐龙什么的也是最后才慢慢出现﹐一个个地描述﹐而不是一次过例出来。换句话说﹐作者至今才使我明白到这个世界大概是个什么样子的﹐(龙到现在才出现了两次﹐妖精见都没有见过)在我的脑海中用漫长至今的文笔一笔一笔地在本人的脑中将那个世界建筑了起来﹐这是他成功的地方。

    十一﹐忌呢称“身为一个作者﹐要尽力站在中立的立场去看去写﹐所以在文章中请不要出现不写出角色全名而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情况出现。文章必须给人中立﹐冷酷的感觉。而呢称是为了亲友之间的亲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称呼﹐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文笔高超的人用这些妮称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与自己的角色拉亲切感干什么﹖”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么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啊﹗我来迟一步。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么﹖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

    写作之得失

    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这种想法。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么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剑师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这些作者有多少的恋爱经验﹐或者是中国现今的市场上男女比例太过离谱﹐使得书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风骨与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骂﹐似乎只要有个女朋友就足够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错误我也见不到主角生气或怎么样的﹐这也太圣人了吧。这种主角一多﹐啊﹗那这种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别是一些写君王的书﹐君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威胁自己的权威﹐必须做到冷酷无情﹐有的时候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极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写成完美爱情故事。去﹗无论是现实或者是小说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的﹐因为读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这样写不是明着告诉读者这只是我的妄想吗﹖还有﹐本人是个男人﹐网上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们想写情情爱爱的东西可以考虑去写爱情小说。本人不认为爱情的因素不应出现在男性读物中﹐不过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将小说中的爱情成份比例调得高得离谱﹐明明是君王类的小说硬要与情爱拉上关系﹐铁血类的非要弄得像过家家﹐似乎比起国家而言女人更重要。哈﹗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时候必须在女人与国家之间作出选择﹐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写成完美结局﹐好嘛﹗只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这句话够经典了吧﹐是这些读者们讽刺的写照﹐硬要写成完美是不可能的。还有在很多书中主角都过于心软﹐至少我还见不到有打杀女人的事发生﹐不管那个女人多么混帐与嚣张。唉﹗武则天的天下了。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可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如果真的非写不可﹐那么可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情是没有资料可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情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小说中理解爱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第四﹐什么应详写什么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么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俗点说就是一国之yy﹐而不主角之yy。军事与架空之间的分别我看就只有史实与不史实了。

    第五架空与军事﹐纯军事的书不会有太多人喜欢看﹐由头打仗打到尾﹐有多少读者是那么单一的喜欢血腥呢。架空的书最重要的是要描写z国的强大﹐因为我们对现实杜会不满﹐所以不要弄错﹐主角在这架空书中反而无足轻重﹐像商业三国﹐他的yy在于青洲强大﹐而青洲与其它地方百姓的生活对比就成了他卖点。所以架空之书最忌就是老围着主角转﹐应以一切的手法去描写人民生活的改善﹐军事的强大﹐人民的自毫感﹐这些才是卖点。还有民生﹑政治﹑科技﹑外交﹑军事等等等﹐不要只在军事上yy﹐我们更喜欢看到人民的生活如何改善﹐如何的一个大同杜会。军事只是放在最后面﹐一部书由头打仗打到尾看都看厌了。而且架空的另一个卖点是外交,强大的国家,交明的对比,民族的自豪感这些都是架空的特色啊。

    第六﹐最重要的一点‘品味’﹐不要去跟风﹐什么书受欢迎受到影响就去写什么﹐修仙流行写修仙﹐三国流行写三国﹐现在这两种书除了几部老作品之外我相信大部份人都望而止步了吧。创作啊创作﹐所谓创作就是要创啊。一名作者要有自信心﹐不要受到言论影响﹐但是要知道读者喜欢看什么﹐而不是自己想写什么写什么。老作者都会感受到﹐虽然如此才会有市场﹐但是也不能完全应读者的所求﹐那样就会失去变化与新意。因此就需要品味了。有如画家一样﹐与艺术接触得多了﹐自然对美有自己的品味﹐而且会越来越高。在网上的老读者我相信已不会对一般的武侠作者感兴趣了吧。因为接触的书太多了﹐单一就满足不了所求。所以有品味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作品﹐而要有品味就必须得读万卷书﹐现在是网络的世界﹐而这万卷书的意义可广了﹐不是单一指z国历史﹐更需要明白世界历史(推荐l马历史)﹐也不只是z国政治﹐而世界政治﹐很多东西网上都可以找得到。所以读者们的见识变广﹐变聪明﹐作者在以狭窄的知识观去面对那就跟不上时代了。所以增加自己的视野与观点﹐要不然别人做到你做不到﹐你凭什么要求别人看你的书。要知道现在网上的作者可是成千上万﹐而不是以前那样全国加起来的小说作者还不超过百人。品味﹐只有读过很多小说的人才会拥有﹐是对书好坏的分柝﹐老读者都明白在下所言﹐开始的时候什么书都好看﹐渐渐地开始变得挑食﹐嘿﹗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书。最后一点﹐身为作者的立场要尽量中立。要偏向于主角的同时又不能使得主角一帆风顺;﹐我们不是神﹐我们做不到现实﹐但要尽量给读者真实感才是成功的所在。

    品味

    对一名作者来说品味很重要﹐品味是什么本人也说不明白﹐但是那是一种阅书千卷后所得出来的经验﹐那代表了作者的知识面与作者的阅读能力。品味越高﹐那么对于书的好坏有着深刻的认识﹐这种人能一眼看出书的潜力﹐现在通常只有那些在网上泡上四年有多的人才有这个资格。这就有如八十年代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卡通可看﹐有的就只有米老鼠与变形金钢﹐所以对那个时候的小孩来说只要是卡通都是好看的。但到了现在﹐再去回顾变形金钢的设计与剧情﹐实在感觉到有点幼稚。这就是因为品味提升了。小说与漫书﹑电影是不同的﹐漫书电影是以图片来表达﹐直接地人物的印象送入读者的脑海中﹐但是对小说来说就算你如何仔细地去形容一个人的外貌﹐读者也不会记得这个家伙长什么样﹐对于读者来说﹐他们的脑海中主角的样子从来都是模糊的﹐所剩下的就是几个主观的印象。比如说﹕主角是英俊的﹐主角是懦弱的﹐女主角是残忍而又文静的﹐这些东西都不是一言两笔可以交代出来的﹐只能靠在悠长的剧情中慢慢地以文笔种入读者的脑海﹐理解这一点的人才有文笔可言。所以﹐身为一个作者一定要有品味﹐但品味又不能狭窄﹐像某些作者他们的生活圈子只有那个一个镇﹐坐井观天。这样的人可以写出什么客观的作品﹖但是我们又不能走万里路到处去见识。那怎么办﹐那唯有读书﹐读得非常杂。

    小说技法十一章:

    一、小说是什么:小说除了是电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具,它还是什么呢?有空去读读亨利?詹姆斯的论文《小说的艺术》,那里面应该早把这个问题说得很透彻了――“小说是一种艺术,它理应得到迄今为止仅仅为音乐、诗歌、绘画、建筑方面的成功行业所保留着的一切荣誉和报酬。”小说有它自己的历史,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小说这个艺术形式,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丧失过生命力,即使在影视泛滥的今天。一个国家,对作为艺术形式的小说的重视程度,实际上间接地反映了这个国家民众的整体文化修养的高低。多少年来,我国人一直在嘀咕“诺贝尔文学奖”,在我看来,诺贝尔文学奖固然是一个全球共享的文学奖,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个叫瑞典的国家颁发的。

    小说创作,首要的一点是:学会把话说明白,把意思表达清楚,用舞蹈演员练功那样的毅力,去训练我们对文字的感觉。

    二、小说的题材:一般来说,在小说家动笔写作某一篇小说之前,他需要选择一个可以写下去的题材。所谓选择“小说的题材”,通俗一点说,就是“我要写什么?”再换个角度说,就是“有什么值得我去写?”无论是小说,还是其它门类的艺术,在将不可见的思想转化成具体可见的作品之前,都会面临着题材的选取这样的问题。巴尔加斯?略萨在他谈论小说创作的《中国套盒》一书里,说过这样的话:“小说家不选择题材,是他被题材所选择。他之所以写某些事情,是因为某些事情出现在他脑海里。”这话固然没错,一个小说家的生活阅历、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兴趣、他的个人历史、家庭背景、他与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有这一切都影响着他对于写作题材的选取。

    所以这个看似主动的“选择题材”的过程,往往是在小说家的潜意识中就完成了。一个小说家,如果他是个优秀的小说家,他会尊重他个人内心的兴趣和良知,去选择他即将要写的小说的题材,或者说被那些浸润了他个人思考的题材所选择。反之,一个平庸的小说家,在选择题材时,往往更多地关注当时、当地的外部环境的需要。真正优秀的小说作品,是一个带有理想色彩的精神活动的结晶,它是与小说家对人性的固执的探索分不开的。更主要的是,优秀小说家对于题材的选择,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个人尊严的决定,是对于某些事物他想说、他必须说、他不得不说。而不是审时度势--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说了听众多,什么说了听众少--的结果。唯其如此,“小说”才有可能作为一个强有力的艺术形式继续存在下去。以列夫?托尔斯泰评论一个我以前从没听说过的作家维?冯?波伦茨的话来说:“这部小说(指后者的小说《农民》)不属于彼,不属于此,也不属于第三种,而是真正的艺术作品,其中作者所说的是他所需要说出来的,因为他爱他所说的事物……。”

    三、小说的虚构:有一段时间,我总听到这样的话,“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据说这是德国哲学家泰奥多?阿多诺的名言。我并不以为这句话说得多么漂亮。因为我觉得这句话本身就是诗,用写诗来反对写诗,就像人不依靠其它的支点,而想仅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从地球上拎起来一样,做作而又无效。人们常说的“现实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饭、睡觉、购物、学习、交际等等,也许还包括看书、看电视、看电影。那么看书的部分,可能还包括看小说吧。我们可以分析一个看小说的人的心理,他到底为什么要看小说?那自然因为小说对他构成了吸引力。他的某些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梦想,小说可以给他圆上;他的生活过于沉闷,小说可以给他精神和情感的支撑;或者他从小说中可以获得某种道德上的教化,并由此产生共鸣;或者他仅仅是想通过看小说满足他私下的什么癖好。总之,小说所描写的一切,应该与他的现实生活有关,但又不仅仅是他现实生活的如实照搬。小说必须带给他思考、梦想、情感、精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说的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想给他的现实生活装上类似翅膀一样的东西,让他飞起来。

    用一句都市姑娘们的名言说,就是“high”一下。而这样的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产生于小说对于现实生活的“虚构”。也就是说,小说在现实生活的层面上,又虚构出了另一种生活,或许这可以叫做“小说中的生活”。正是因为“小说的虚构”的存在,小说对于人来说才显得有了价值。而小说的价值,又使得人的现实生活不要总是显得那么没有价值。――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人们读小说(看书)的行为却是实实在在的,是人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小说所虚构的一切,及其对人们思想情感的影响,使得人们的现实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和有趣了。奥斯卡?王尔德在《谎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说的,“生活模仿艺术,胜过艺术模仿生活”,隐隐约约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说“小说的真实”。诚然,小说的虚构,是小说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说虚构的源泉,却是来自某种真实的生活。小说要想对读者产生影响,就必须使读者对小说虚构的一切信以为真,必须使读者认为小说中的“虚构”,是可能的,是真诚的,是真实的。否则,读者那双幻想的翅膀,就永远无法装上,而小说的虚构,也就不成其为虚构,而是虚伪或胡说八道了,小说就会因为显得不真实而无法施展它那震撼人心的魔力了。回到那句“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这话的意思,据我理解,其中有一层大概是指人类的残酷程度已经远甚于艺术作品所能描写的残酷程度,而此时再从事艺术活动(比如写小说),那么就不可能真实地反映人类的状况,就失去了必要性。说这话的人,他的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他提醒我们注意,艺术中的虚构,最终只有与人的现实生活达成默契,才能对人的生存构成意义。

    无论用文字、还是用颜料、还是用其它媒介所“虚构”的一切,只有被“真实”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艺术。――可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如果人类的精神萎缩到不再需要那种真诚的、发自肺腑的、以虚构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励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果人类不再幻想一种比现在的生活更为美好的生活,那么奥斯维辛还会再来。

    四、小说的人物:人物,是小说艺术中很重要的一个元素。当然由于小说的多样性,在某些小说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没有人物,这也是可能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质疑:“小说为什么总是要写到人?”是的,我也并不以为每篇小说都一定要写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经过思考之后还是觉得,无论任何形式的艺术,无论写不写到人,它最终所表达的都是与人有关的一切。我们不可能虚构出一个处在我们(人)的观察和思维能力之外的东西,比如我们在虚构外星人的模样时,往往会以我们的模样作为参照。文学作品中之所以会出现外星人或者非人的东西,都是源于我们人要对自身进行解释和探讨的目的。这也就说明了大量的小说直接以人为研究对象、直接描写人的生活、直接讲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说中的人,就是这里所说的“人物”。

    在一本以虚构为主要特征的小说中,人物当然也是虚构的。那些被我们津津乐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宝钗,只是曹雪芹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我们可以说林黛玉、薛宝钗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宝钗,却并不等同于她们的原型。她们永远只是生活在《红楼梦》中的人物,离开了《红楼梦》,她们就什么也不是了。这大概就是小说家特有的权力吧――小说家有权从他的生活中采撷众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说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诬陷的责任。如果明确了这一点,我想就没有必要在小说的前面加上“本小说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之类的告示了。这个看似蛮横无理的权力,是小说这个艺术形式本身所赋予小说家的。因为小说的真正来源应该是现实生活,或者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事物。而要使人物“活”起来,对人物的动作、内心活动、对话(包括独白)和与别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的刻画,则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大概有经验的小说家都能够做到的。现在的问题是,小说家花那么大的精力去刻画人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动力促使小说家去刻画这种类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种类型?他想通过这些虚构的人物表达什么样的对生活的看法?这些,是由小说家本人的志趣、爱好和他的思想、艺术观等等决定的。有多少种小说家,就有多少种人物。有多少种小说家,就会有多少种人物的命运。

    对不同人物的处理、以及对同一种人物不同命运的处理,就是判别小说家优秀与否的关键之处在今天这个强调技术化的时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数小说家而言,他们也许更多的是关注小说的叙述方式,而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刻画。这与20世纪的小说风尚有关系,小说观念的不断革新大大地破坏了小说家对于塑造完满人物形象的雅兴。在人们大谈福克纳和乔伊斯的“意识流”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要去关心一下他们曾经塑造过的昆丁、布卢姆等等小说人物?所谓的意识流,正是这些小说人物的意识流。

    五、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小说的基本功能在于“叙事”。假如说“小说的题材”是指小说中的那些“事”,是一个静止的概念的话;那么“小说的故事”和“小说的情节”,则是与“叙”有关的两个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这三个概念(题材、故事和情节),是用光线从不同角度射向“小说”而产生的三个不同的投影罢了。一个创作激情十分旺盛的小说家,他大概不会详细研究这些概念的区别。他运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和阅读经验,就能写出像样的小说。这是小说家的本能吧。凭本能创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蚂蚁搬食物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过程。如果斤斤计较于小说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恐怕反而会使小说家丧失创造的能力;就像成语“邯郸学步”的那个人,最终步没学成,只能爬着回家。我要不是在写分析小说的文章,我恐怕也不会刻意去思考小说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体所指,当然我这是在为自己辩护了。据英国的福斯特――此人写过《印度之行》等小说、发表过著名的演讲《小说面面观》――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时间顺序来叙事”,而“情节”则是指“在按照时间顺序叙事的前提下,强调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通俗地说,“故事”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又经历了另一件事。比如《水浒传》中,先是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然后是潘金莲药死了武大郎,然后是武松杀了潘金莲,然后武松又杀了西门庆。而“情节”则似乎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为什么会经历另一件事。或者说,一件事与另一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或者偶然的联系。西门庆为什么会与潘金莲勾搭成奸?西门庆是个花花公子这且不谈,那潘金莲也不是个什么好人。潘金莲为什么要药死武大郎?自然是那武大郎毫无情趣、又罗哩吧嗦。武松为什么会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而不是把这两个坏人押送官府?是因为潘金莲和西门庆杀了他的哥哥,再说武松本人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再说官府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人们常说,一部小说很有意思。这句话大概是指小说的故事很新颖、很独特、很曲折迷人,以及小说的情节很生动、很耐人寻味、很感人、很深刻。过分强调故事的新奇、而忽略情节的深度和可信度的小说,可以参阅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而太忽视故事的构造、一味在情节的逻辑里绕圈子的小说,则可参阅20世纪的某些观点偏激的现代派小说。话说回来,实际上,世界上并不存在最理想的小说创作方法和最理想的、最完美的小说。因为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两个人:一个作者和一个读者,在这两个人之间可以商量出一个有关“故事”和“情节”的最佳设计方案。

    六、小说的细节: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是使小说得以成形的根本原因。细节描写通常指的是,对可见之物的描写和对心理的描写。可见之物,包括环境、自然景物、社会背景、历史背景、人物的外表及其行动、对话等等。

    心理,当然是指人物的心理。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我与一个小伙子谈起小说,他说:“我对‘细节’这个词感到很厌倦了!”没错,这个词的确让人厌倦,可它却是小说(不仅小说)无法回避的事实。从来就没有无细节的小说,就像从来就没有无身体的人一样。一篇小说中,可以只包含某一类的细节描写,却不可能完全没有细节描写。比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人者》,通篇几乎全是对话,那些活灵活现的对话,就是支撑这篇小说的细节。某些所谓的小说流派,比如法国的新小说对“物”的描写、意识流小说对心理的描写,这些流派是对小说的某一方面的细节描写加以强调的产物。伟大的小说家,必定是在细节描写上十分独特和极具创新意识的小说家。人类历史上曾产生过的优秀的长篇巨著,更是细节描写的典范。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笔触几乎包括了社会、历史、自然、人物行动、心理等等所有方面的细节描写。这样的小说对读者的震撼力,自然也就持久和强大。由于细节描写,小说才有了长度。小说的长度,是由富有生命力的细节构成的。而小说的长度本身却并没有优劣之分。一本糟糕的长篇小说,无论它怎么长,也无法敌得过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对人性的启迪作用。在一些能力较差的小说家那里,片面追求小说的长度,成了一种通病。仿佛不长,他们本人作为小说家的存在就会发生疑问似的。为了增加长度,他们拚命往小说里塞进低级趣味、弱智无聊的细节描写。现在比较流行的“通俗小说”,基本都是这样的创作心态。细节的空洞,必然使这些小说显得臃肿和虚伪。从内心说,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说”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愿望吧。

    七拼八凑弄出一部长篇,骗骗读者的钱,只要读者舍得,那也未尝不可。孔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我也来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那些使我激动过的小说、使我佩服过的小说,它们的长度所到之处,也正是它们无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细节描写正像针一样扎入我体内之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小女孩涅莉临死前说的话、以及当时的环境、以及万尼亚的心理,这些描写不由人不落泪。虽然使人落泪,未必是衡量小说优秀与否的绝对指标。

    有意义的动作描写

    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威廉?塔玻利

    当我第一次写作时,我认真地接受了一位朋友关于写作的建议,他强调人物的动作对故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在那种平静的场景中,当小说中的人物在交谈和聆听的时候,我就有了麻烦。我错误地认为在这里只要用一些简洁的“动作”词语就足够了。因此在我的场景描写中充斥了“他点头”,“她耸了耸肩”,“他起来”,“坐下来”,或“跷起二郎腿”这样的短语。我甚至让我小说中的人物看、打呵欠、微笑、叹息。这些都是我在人物对白时所用的“动作”,我把“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误认作写单一的“动作”。由于这些可有可无的词语大量充斥其中,我的手稿不得不报废。时间和一些有关小说写作的研讨会帮助我改掉了这些毛病。我懂得了枯燥无味的陈述和平凡的动作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小说的大敌。我终于明白,当人的活动与情感、态度、姿势或表情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们才是有意义的动作,这是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

    我来给你们举个例子:中士霍金斯和中尉卡拉瑟斯是两名警察局的探员,他们正在中士的办公室讨论一桩谋杀案。霍金斯看着卡拉瑟斯,“有几件事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是谁的?还有这把钥匙,它是一把劣质的钥匙,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子上的呢?”卡拉瑟斯耸了耸肩,霍金斯把这两样物品放到他的抽屉里。卡拉瑟斯站起来,“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向门口走去。“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的。”他离开了办公室。这个场景缺乏戏剧效果,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看、耸肩、放、站、走和离开,没有一个描写到意图、态度、姿势或表情的。它们都没有表达两个人的情感。

    再看一看,当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被改成生动的活动时,场景就立刻变得充满活力了。霍金斯把身子往前倾了倾。他的手指着桌子上的物品:“有几件事实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子是谁的?还有这把劣质的钥匙,它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上的呢?”他把它们塞到抽屉里,“砰”地一声关上了抽屉。卡拉瑟斯微笑地站起来,拍了拍霍金斯的肩膀。“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肯定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他信步走出办公室。现在这幅场景的情感就清楚了。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情。我们看到霍金斯的烦恼,以及卡拉瑟斯用自信在消除他的烦恼。这些词语和动作相互起到了补充的作用。

    下面这个例子,是两个小男孩在一幢老房子大门外的对话。“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说。约翰尼看着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走上门廊。约翰尼跟在后面。在他刚到达前门的时候,他听到一声尖叫,立刻转身就跑。这儿又出现了一些没有色彩的动词:说、看、走、跟、到达、听见和转身。这个对白的目的是想让我们知道,比利用激将法鼓动约翰尼进一幢闹鬼的房子。但是对话没有涉及到姿势。

    现在,就让这些动作来传达态度、姿势和表情,使场景活跃起来。“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估计他不敢进去。约翰尼脸色苍白,甚至说话声都在颤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些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大摇大摆地走上台阶,他用挑战的目光瞥了瞥站在门外的约翰尼。约翰尼往比利的肩后扫了一眼,终于又往前挪了挪。他强装大胆,却在前门不停地发抖。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尖叫,一声恐怖的尖叫。他飞快地跑下台阶,冲出了大门。现在这个场景就有了恐怖的基调,并给这个小小的场景赋予了生命,中心意思也非常明确。

    在这两个例子中,对白全部没有改变,而只是动作的描写有了变化。也正是这些经过改动后的动作描写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场景。作为一次写作练习,你们可以试着在同样的两种场景中加人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而不改变对白。比如,你可以试着表明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间的幽默感,或是比利和约翰尼之间的冒险感,而不是恐惧感。

    读者是一种容易麻烦的生物﹐所以书的初始不要开头就把水弄得混乱﹐弄出一大堆地名人名﹐填鸡似地硬要读者记下去。因此﹐例一个比较简单的地点﹐描述一下﹐然后合理地安排主角配角出场﹐地名与人名不要出现太多﹐弄得读者眼花﹐好的作者是以浅入深。

    文章的初始是一个铺设﹐介绍主角的登场与第一个画面的场境。

    主角

    想要使得主角富有个性﹐那么主角的性格就不能跟风﹐这对于有大量人际关系的人来说描绘起来会比较容易﹐因为他们见过人生百态。但是对于一些比较自闭的人来说﹐就只能在漫画与电影为样本考虑一名主角的形态。但是记住一点﹐那就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如果在小说中出现完美的主角﹐那么对一名作者来说﹐就是失败。读者都拥有一些缺点﹐比如不受欢迎﹐因此他们会代入小说中以寻求一种安慰﹐那么小说中的主角与他们相似的背景会引起一些共鸣﹐这是基于市场需要的一些商业化写作。但是一部好的小说这点并不重要﹐只要做到将主角写得像个人﹐有鲜明的个性。而不是绝对完美的美男子等等等﹐这样取信度低﹐而且对作者而言写作的材料就太过狭窄与庸俗。

    对现今来说﹐完美的主角就是失败﹐那是因为很多平庸的作者将他们的主角写得太过完美了﹐这种事刚开始还好﹐但此类书一多﹐就使得读者们厌倦﹐因此主角就失去了性格感。因此﹐尽量不要将英俊﹑富有﹑聪明等条件一起加在主角身上﹐太过完美的主角﹐不会有太多的真实感与存在感﹐那么就没有什么好写的了。更重要的是﹐这类主角出现太多了。特别是英俊﹐很多作者认为英俊是一切﹐但并不是这样子的﹐打个比方﹐有些人想必看过一些女生漫画﹐百分之九十九的女漫画家中的女主角都是在谈恋爱﹐而且都是与英俊﹑富有﹑冷酷的男主角相恋。就本人而言﹐这漫画中的女主角没有事做啊﹖每日每日都在想着怎样去打动英俊的男生﹐妄想着那些男人对他们怎样怎样的好。男人最好富有﹑英俊﹐是明星就更完美了。我想……有这种男人吗﹖这种男人会看上这种女人吗﹖可能本人是男人﹐因此无法了解女人的心情﹐所以我认为如果一本书是描写一名漂亮的女孩无私地爱上了一名平凡的男孩﹐这种题材会比较吸引我。而那个外貌平凡的男孩又拥有一些难以看到的优点﹐而这种优点又被一名富家女子发现了﹐而引起三角恋……说远了。女生漫画中﹐彼男彼女的故事就比较吸引我﹐因为里面的女主角十分有性格与其它女性漫画的女主角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就是这种不一样给人个性鲜明的吸引力﹐读者们都是在看这种不一样的人物。

    接下来谈到主角的能力了﹐通常是力量﹐外貌﹐智能﹐运气几方面。

    运气方面就不多说了﹐所谓无巧不成书﹐因此没有作者会例外不给主角安排奇遇﹐本人对此唯一的要求就是合理啊。

    外貌相信每一个读者都能写得不错﹐因为这描述起来也没有太大的困难﹐虽有技巧方面可以礸研﹐但本人没兴趣多说。但是只有一点﹐看过那么多书﹐我不觉得英俊的主角在男性读物中受欢迎。平凡是最基本的标准。丑陋嘛~﹗这对作者的要求比较高。

    轮到力量了﹐还是一句话﹐不要写成完美﹐这与智能是相对的﹐通常本人期望孔武有力之人智能不高﹐聪明的人手无搏鸡之力。当然书中例外的是有﹐但绝对不要是主角﹐那样的书太多太多了﹐现在巳失去了吸引力。而且说到力量方面的魔幻作品﹐很多人还是希望给予主角魔武双修。唉﹗第一﹐还是老话﹐此类作品太多了。第二﹐你把作者写得天下无敌那你小说太监的时间不远了。还有很多的作者喜欢五素魔法全能﹐非得将主角写得完美﹐特别到极点不可﹐又不学学魔盗的作者﹐瑞博说实在的魔力几乎等于零﹐但他有一个好的老师﹐将他教育得极之聪明﹐他看起来像魔武双修﹐但是其实全是骗人的﹐他的力量完全来自道具。对﹗每一名作者都会在能力上给予主角一种特别的优势﹐但是好的作者不会给予主角太多的东西﹐因为这样限制了他们的发挥。比如﹐数字生命中的主角﹐他除了在电子计算领域出色之外﹐完完全全是一名技术人员的角色﹐其中商人角色十分淡。而主角不会武功﹐不会魔法﹐更没有超能力﹐还遇到过几次暗杀。但这样的主角十分吸引人。如果这部书的主角又练气功﹐又学魔法﹐再跟修真拉上关系﹐好嘛﹗我也别看了。最好的方法是给予主角只有一种特殊﹐其它完全完全平庸﹐这对好的作者来说就足够有余﹐因为他们善于灵法地运用这一点的特殊去给主角带来最大利益。比如﹐重生传说﹐主角唯一的优势就是知道至今2003年的历史﹐这还不足够吗﹖对作者而言﹐足够了。因此他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而有些作品读者回到过去不说﹐还去学武功﹐练内力。我去~~﹗

    智能﹐这方面对作者来说要求是最高的﹐要怎样才能使描述出主角的智能﹐那只有通过一些剧情来带出。三言两语说他的iq有多高﹐学习成绩有多好那是没有说服力的。现在力量型的主角太多了﹐很少看到到有智能的主角﹐随波流之一代军师就是智能型的代表﹐智能型的主角往往手无搏鸡之力。但却是最受欢迎的主角﹐更是最难写的主角。因为这也考验作者的智能与文笔﹐敢写的人不多。一部好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的神秘感﹐主角有一个惊人的秘密﹐但只有主角一人与读者们知道。其它人全部不知。我不明白很多的作者都喜欢让主角向朋友或者情人泄露秘密﹐以求那所谓的以诚相待。这是屁话﹐在现实中没有人会轻易泄露自己的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女友都不行。

    本人之所以那么喜欢‘棋魂’﹐那是因为左为的存在是主角一人的秘密﹐没有任何人知道﹐别人只能猜测﹐猜不出来或者猜错﹐这才是卖点。因此不要受到肥皂剧的影响﹐照搬肥皂剧的剧情﹐那是极不理智的﹐要想一想﹐如果我真有这个秘密那么我会不会对人说﹐说了之后又会发生什么后果。

    再论由浅入深

    由浅入深指的是一本书的开头写作手法﹐吸引人是最关键的。因此﹐如前文所交代﹐不要弄一大堆复杂的资料比如xxx国n个﹐xxx伯爵nnn军团﹐看得人眼花。读者们没有心情去记你那么一大堆东西﹐这不是在写议论文﹐那种功课文学老师是看得头痛硬看下去﹐你以这种方式写书作者会满意吗﹖这是所谓的文笔了。因此在书的开头一定要尽力简化﹐最好只出现主角的名字﹐不重要的角色都以其身份来代替﹐比如主角的母亲称呼为xxx的母亲等等等﹐因为这些人只出场一次﹐对作者而言名字就不是重要的了﹐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份。因此﹐以xxx的母亲﹐或者nnn伯爵这些一看就能明白他们所代表的身份是最好的方法。用这一招最主要的目的是让读者看舒服﹐使读者感到不是在看一篇沉闷的议论文。因此作者一定要为读者们着想﹐在名字的后面加上他们的身份﹐比如团长﹐教宗等等等﹐帮助读者去了解。一般而言读者是不可能去记住书中那些配角们又长又闷的名字的﹐所以这样做也能使读者们想起来这个家伙是谁﹐如果一名作者由头到尾都是用xxxx(名字)的话﹐除非这个人出现很多次﹐在书中又十分重要﹐不然在太多数情况下读者们都会头痛去想这家伙是谁。这种头痛的感觉会使读者们失去读下去的**。架空的书除外﹐因为架空内的角色读者们在历史课上都记得八八了﹐因此这条建议对架空无效﹐对的是魔幻作品。很多的作者喜欢偷懒﹐他们很喜欢把一些人的名字叫成小xxx﹐啊xxx的妮称。妮称是亲友之间所用的招呼语﹐本人还没有在正规作品上见到有作者公然用这种被人笑话的称呼方式﹐多写几个字会死啊﹗一部小心说要正规﹐虽说是通俗作品﹐但至少也要表现出自己的文笔﹐用了妮称算什么﹖是在表示你的中文水平只有高中吗﹖黄易﹑金庸等名作家没有一个用这些东西的﹐你们却敢用。本人知道某些女性读物中此类妮称经常出现﹐但女人的理考方式与爱好和我们不同啊。学什么不好﹐去学女生漫画中的那些亲亲呢呢﹐你们是在画女生漫画吗﹖在网上大部份的读者都是男性﹐女生想必不会去看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吧﹖因此男生们都想看一些正规﹑冷酷的西﹐而诸作者们在冷酷的东西的同时还想加上柔情进去。唉……

    还有什么魔物啊﹐食人花啊﹐神族啊全都在文章开始时一次过跳出来﹐心急地在第一章把这个世界全说完了老兄啊﹗这不是在拆自己的台吗﹖人家金庸﹑黄易什么时候这样子做过。再打个比方﹐魔盗想必众人都知道吧。这部作品的作者写了那么多部小说﹐什么时候见过他一次过把这个世界全讲出来的。他都是在作品中慢慢地渗透这个世界的形状给读者。而那些在文章开始时就交代一切的作者们全部说出来了﹐那以后写什么﹖失去神秘感的同时也表现了作者的肤浅。交代那个世界的历史是可以的﹐但绝对不能命名为第一章﹐只能命名为序。给读者跳过去的选择﹐大部份的作者都喜欢跳过去不看。文章之初必须轻松﹐描述一个环境﹐简单﹐缓慢而细致﹐要做到不使人生厌﹐看得舒服。最好的做法是写主角出场之前的场境﹐记住﹐是之前。主角最好不要那么快出场﹐要将环境描缯了﹐场境交代了﹐大至使人明白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后﹐才慢慢地代出主角。但记住﹐不要出现一大堆人﹐使人分不清楚谁是主角﹐你要写谁。也不要说﹕“啊﹗这就是我们的主角了。”不能说得直白﹐这对一名作家来说是致命伤。要使得读者们自己找到主角﹐一般来说着重描写就行了﹐不难。然后最忌的就是直接说主角是xxx国的xxx。何为文笔﹖文笔就是使读者看得舒服﹐即不会出现太过繁琐而生厌﹐又不会使读者感到太过简单而沉闷。

    科幻与军事

    对于科幻小说与军事小说来说﹐一开始就把主角写成一名士兵或者是将领不是个好做法﹐可能很多的作者都有过军训﹐对于军训有经验与感情。但各位不要忘记﹐军事离普通人的生活很远﹐所以你一下子把主角写成士兵那不是个好的办法﹐很多的漫画与动画都不会选择这么做﹐超时空要塞的主角是由飞机师因意外成为战机架驶员的﹐zz高达中的主角也不是士兵﹐是名少年﹐不小心坐上了高达而开始机师的人生。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作者必须使得主角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拉近﹐因此他们必须劳心劳力地把主角的出身写好﹐很多的作者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出色。这种写作手法称之为身份的转变﹐使得主角被逼或者自愿成地改变了人生。读者们对于怎样打仗或者是舰队资料什么的没有任何兴趣﹐对他们来说是一堆资料性的东西。但对于作者来说这些东西是作者要灌输给读者的资料﹐使得读者拥有作者所想要表达的东西。在这方面就要看作者的表达手法了﹐比如说﹕舰艇的巨大﹕失败的表达﹕这只船长十里﹐宽二十多米。(事实上读者们对于距离与大小的感觉十分模糊﹐所以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失败的。)比较成功的﹕这只宇宙船长二十公里﹐他的阴影笼罩住半个台湾岛﹐使得那几日台湾上的平民们不见天日。(后面那几句成功地表现出了这船的大小﹐最好的手法就是拿一样众所周知的物体来与他对比。中学都应该学过﹐对比法啊﹗)又比如﹕“如果地球是本人手上的小球﹐那么太阳的巨大就是我们所身处的这座二十层大楼。”(这个表达够直接明白吧。)以上全是对比的手法﹐现在谈谈比喻在文章里的作用。在各位的作品中直接告诉读者那东西是什么﹐没有半点说服感。比如﹕那个圆球会放出刺眼的光芒。那个图球会放出有如太阳般的光芒﹐使人无法直视。又比如﹕这只船的巨大前所未见﹐就像一只鲸鱼一样座落在海上。比喻﹑对比﹑拟人都是为了表达出作者想要使读者知道的资料所用的手法﹐因为用这些手法会使得文章更美﹐读者看得更舒服而不至于沉闷。这些都是小学时所学的文法﹐很多作者都把它们扔回给老师了﹐现在给各位重温一下吧。

    作者的态度

    写书是为了读者﹐而不是为了自己。那些写来恶搞的作者不可能写出什么好书﹐也不会持久。因为他们没有对书抱有应有的态度。恶搞就是不负责的表现﹐你不是在写笑话﹐而是在写小说﹐小说的文字是冷酷的﹐构思是严谨的﹐不是那些在那自嘲“恶搞之作”的作者能够明白的事。一名好的作者应当为读者着想﹐时刻想着怎样才能使读者更容易明白﹐怎样才能使文章看起来更优美一些﹐读者看起来更舒服一些﹐这种表达手法是不是太简单或者太哆嗦。那些好书﹐自己也欣赏的书为什么会受欢迎﹖为什么自己会喜欢看﹖这些问题一名好的作者会仔细地去考虑﹐从中而学习。偷懒是作者的大忌﹐因为偷懒是不负责的表现﹐也不用指望对方能够写出什么有品味的东西出来。对作者而言创意是次要的﹐文笔才是最主要的。不﹗应该说是表达手法﹐没有好的表达能力就算是再好的题材也会被写得失去应有的色彩。初学者他们的文笔多数简陋。更喜欢犯一个至命的错误﹐那就是用第一人称写书。还有主角太早出现﹐没有对主角的出现作出详细的铺设﹐没有进行环境描写﹐文语太过直白﹐不懂得使用对比﹐比喻﹐似人等手法……但是所有的作者记住一点﹐最好的作者是最好的读者﹐因为喜欢看书而写书﹐那么就不要犯太多自己从别的书中所看出来的错误与厌恶﹐随着作者所看的书越来越多﹐那么就会明白什么是品味﹐什么书写得好﹐什么书有人代笔﹐什么书是垃圾。

    作者的立场

    很多的作者都会偏向主角﹐站在主角的立场上去写作。但这是错误的﹐一般来说身为作者应当给予主角一个最终的结果﹐比如说﹕主角最终会统一帝国。又比如说﹕主角在本书完结之前不会死。等等等。这样做本身就巳经给予了主角很多的优势﹐足够有余。那剩下的就必须篇造一个合理的平台给主角演出。所谓的合理又符合逻辑那作者就必要站在中立的立场﹐而不是想要主角怎样好怎样好。奇遇不断﹐强得非人。这样哪有逻辑可言﹐比如说﹐什么创世神创造了世界然后喜欢人类的生活﹐轮徊成为主角。你们信吗﹖相信一个至高无上﹐有能力创造世界的终极生命会成为人﹖那就有如好好的人不去做要去当狗﹐世上会有这种事吗﹖哪来的逻辑与合理﹐作者的脑里在想什么﹖现在很多的日本漫画也开始陈腔滥调﹐什么天使降临等跟第不断﹐特别是作成漫画几本之中几乎一模一样的内容﹐全都是懦弱的主角得到女神﹖或天使的照顾﹐一本两本也就算了。小日本人口少也就算了。这种作品看多了各位不会厌的吗﹖还是只要是漫画就成。一句话日本的漫画文明在走下坡﹐特别是动画﹐画得美是美了﹐但是献情也太过了﹐开始拖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