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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了。”
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于谦和反而冷静了下来,连眼泪也停止了。
故事讲到这里,就像拙劣的小说提前揭开了谜题——女人分明已经疯了,除了一条死路还能有什么。她的结局谁都猜得到,连讲故事的人都不禁觉得索然无味。
但这并不是结局。
“她临死的时候,终于告诉了那个孩子他的爸爸叫什么。”他望着丁树海的眼睛,带着一种让人心冷的平静,“那是那个孩子第一次听说那个名字。她对那个孩子说,妈妈先走了,你去找爸爸吧。她还留了一份礼物给那个男人。她说,要是那个男人不认他,就把礼物送给男人。”
“十几分钟后,保姆来了。她发现了孩子默不吭声,但满面泪痕地怀抱着一只金属的罐子,一个人坐在小洋房前的台阶上……”
出了这种事,小县城里可是百年难得一遇。谁也不知道女人为什么会死,种种的猜想、种种的添油加醋,弄得整个小县城都沸腾起来。
隔壁的邻居——就是那个小女孩儿家,也不敢再住下去,很快就搬走了。
不久,那个孩子被保姆收养了。他的养父,是一个和他的养母一样的好人。夫妇俩没有生育,把他当成亲生孩子一样。他们为了他,狠心抛开了家乡的一切,一起远走高飞。
他改了姓,有了新名字,也有了新生活。
那之后,他几乎像其他孩子一样……不,是比其他孩子更幸福地成长。他忘记了女人临终的嘱托,忘记了女人,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
可惜快乐的日子总是像飞一样地逝去,流沙一样抓也不抓住。
转眼就到了十年后,他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他很有人缘,很快就交到了不少新朋友。其中有一个男孩子,和他特别投缘。其实那个男孩在周围人的眼中并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两个人的性格南辕北辙,也不在同一个系,很偶然的机会才碰到一起。
可是他一看到那个那孩子,心头就会浮起莫名的熟悉感。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好像以前就在哪里见过,不止一次。
男孩子是医学院的学生,眼睛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冷酷和锋利,尤其拿起手术刀的时候,更是叫人不敢直视,都会自觉地让出一段距离。只有他还敢待在他身边。
但是男孩子在某些方面的能力却又出人意料的正常。甚至可以说拿手。大一的第一个学期还没结束,就交到了一个女朋友,还是音乐学院数得着的美人加高才生。
当男孩子把女朋友带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怔住了。刹那间,对方十年前的轮廓在他眼前浮现,微卷的黑发,又大又圆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左边脸颊上会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只是当年的可爱变成了如今的美丽。
世界就是这么小。那个女朋友就是当年隔壁的小女孩儿。
她也微微发怔地看着他,仿佛也觉得似曾相识,但终究没有想起来。他便也没有说破。他觉得自己不再是当年站在阳台上的小男孩了。那么久远的事,放在记忆里,由得它继续落满灰尘会更好。
但是这仅仅是第一个巧合。
很快,第二个巧合也来了。
那是第二个学期刚开始的第三天。他记得太清楚了。
他像往常一样招呼男孩子一起去学校对面的快餐店吃饭,刚出校门,就有一辆墨蓝色的轿车缓缓地停到了他们面前。后面的车窗不紧不慢地降了下来,露出一张男人的脸。男人看起来顶多四十出头,头上没有一根白头发,眼窝也很饱满,并没有过多的衰老迹象。只有眼睛有点儿血丝,可能是没有休息好。
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他的养父母。
呵,同人不同命。有的人一辈子忙忙碌碌,不到四十岁就满头华发。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养尊处优,好像吃了防腐剂。
他后来才知道,其实男人的年纪比他以为的还要大得多。
男人望了他一眼,问男孩子:你朋友?
男孩子只勉为其难地嗯了一声,并没有为双方做介绍。他只好有点儿尴尬地看看双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还是男人老到地打破了僵局,在车子里朝他点了一下头:你好,我是他父亲,丁树海。
他猛然睁大了眼睛。那三个字好像有一股毁灭的力量,一下子把十年来积满的灰尘一瞬间扬得干干净净。透过那些纷纷扰扰的烟尘,他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下午,女人用最后一点儿力量要他记住一个名字。
身体深处有什么东西开始碎裂,就像玻璃上原本只是小小的一条裂缝,可是很快便蛛网一般龟裂到全身。
他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脑子里轰隆直响,像有雷声一个接一个地炸过。好半晌才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呆呆地问:“你说什么?”
男人有点儿奇怪地望着他,很清晰地又说了一遍:“他的父亲,丁树海。”
客厅里已经安静得不能再安静。可是谁都知道这只是虚假的安静,有一种可怕的,甚至是恐怖的力量在悄悄地膨胀。
所有的听众都能感觉到,于谦和的故事说到现在,真正的结局即将呼之欲出。这个平淡却诡异的故事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呢?
“你妈妈,认识我爸爸?”
丁浩然不敢相信地望着于谦和,他现在才意识到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多问一些自己最好的朋友亲生父母是什么情况,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而更愚蠢的是,他总以为那是他的伤痛,是真的朋友就不应该去问,而是等。等于谦和自己告诉他。
他到底用什么样的心情,陪伴在他的左右?
于谦和也不回答他,只沉默地望着他的脸,眼神像死一样的平静,很久才好笑似的扯了一下嘴角。从他认识这对父子的那天起,他就没听过丁浩然嘴里有过爸爸这个词。这破天荒的头一次竟然会是因为他。而丁浩然自己显然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面对他的笑,丁浩然还不明所以地一怔。
只有在一旁的方煜文把其余三个人一一地观察下来:他们每个人的表情、眼神、举动,都仔仔细细地描摹在大脑中。而最令他在意的,当然就是丁树海。
分明是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却表现得最为冷静,真是奇异。
不,与其说是冷静,不如说他已经从震惊中缓了过来,仿佛他早已经预料到了故事的走向。
从故事开始到现在,他一个字也没说过。要么就是他对这个故事不感兴趣,要么就是他知道阻止不了故事继续讲下去。但是看看他紧紧抓住沙发扶手的那只手吧!真皮的沙发外套留下了道道指痕,突出的指节都已苍白。
那个沉默的原因还值得去猜想吗?
方煜文在心底暗暗地笑起来。他没法不笑,这么多年终于也有一个机会可以让他看到某些人出丑。他们总在他面前表现得高高在上,其实呢?却很可能比他还不如。他能感觉到,这是一个很精彩的故事,目前为止的平淡情节,都只为了最后。高潮即是结局。所以每一个细节,都不能错过。
“她是谁?”丁浩然猛然转头,看着他的父亲,在于谦和那里没有得到的答案他要从丁树海那里得到,“他妈妈是谁?”
丁树海只望了丁浩然一眼,视线便又回到了于谦和身上。他紧紧地、紧紧地抿住嘴唇,年老松弛的脸颊也因此绷得紧紧的。牙齿稍微一动,连肌肉的线条都很清晰地鼓起。他一秒钟也没有动摇过。如果可以,他想把这个秘密一直带进棺材。如果不可以,他也宁愿多藏一秒是一秒。
丁浩然心口一凉,他觉得他已经明白了:“他妈妈是你的又一个女人。他是我的……”
“不要这么早下结论。”于谦和冷冷地截断了丁浩然,他看着丁浩然几乎涌起泪光的眼睛,声调平板地道,“故事的结局远比你想象中的精彩。”
他又想起了女人。想起了在小县城里的日子,想起了自己本来是谁。
他觉得有必要查清楚女人是谁,丁树海是谁,女人和丁树海又是什么关系。一查之下才知道,原来女人也好,丁树海也罢,都不是什么无名小卒,很容易就找到了他们的资料。
女人曾经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小提琴手,在前途无可限量的时候嫁给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是海外归来的青年才俊,只用了十年,就完成了从杰出律师到商业巨子的惊人转身。
没错。那个男人就是丁树海。
两个顶着光环的人,闪电一般的相恋结婚,曾经是一个轰动全城的大新闻。天才和天才的结合,足以让所有的人嫉妒得眼红。
但是也许美好的东西本来就不能长久,就像燃烧得越猛烈的火焰越容易熄灭,又或者……是那些不愿意看到他们幸福的诅咒真的起了功效,这段华丽的婚姻不到一年就以离婚告终。
离婚的原因他没有查到。那个时候的媒体没有现在这么八卦。两个人悄无声息地办了离婚,等到外界反应过来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黄花儿菜都凉了。
但是他还是可以想得到原因。他的那个朋友、丁树海的儿子,和他同年同月出生,只差了一个月都不到。
最精彩的还不只是这样。
很快,丁树海又来找那个朋友。那一次,朋友的女朋友也在。丁树海一看见女孩儿的脸,整个脸都僵硬了。虽然只有一瞬间,很快便竭力掩饰了下去,可是并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他忽然回想起一件可怕的事。
当年在小县城的时候,一度盛行过一个谣言:女孩儿和他长得那么相似,是因为他们的父母有不道德的关系。